紡物, 其中存在所述至少一種第二合成疏水性纖維并且所述至少一種第二合成疏水性纖維 是選自由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尼龍和改性聚丙烯腈組成的群組的纖維。9.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混紡物, 其中所述疏水性成分是單一顏色。10.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混紡物, 其中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至少一部分包含: 具有相同短纖維長度和多個旦尼爾數(shù)的第一組纖維;和 具有相同旦尼爾數(shù)和多個短纖維長度的第二組纖維; 其中所述第一組中的纖維可以是所述第二組中的纖維。11. 如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纖維混紡物, 其中所述第一組纖維和所述第二組纖維是基本上相同顏色。12.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混紡物, 其中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至少一部分包含: 具有第一短纖維長度和第一旦尼爾數(shù)的第一組纖維;和 具有第二短纖維長度和第二旦尼爾數(shù)的第二組纖維; 其中所述第一短纖維長度不同于所述第二短纖維長度;且 其中所述第一旦尼爾數(shù)不同于所述第二旦尼爾數(shù)。13. 如權(quán)利要求12所述的纖維混紡物, 其中所述第一組纖維和所述第二組纖維是基本上相同顏色。14.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混紡物, 其中以所述纖維混紡物的總重量計,所述親水性成分以約10重量%至約15重量%的 水平存在;且 其中以所述纖維混紡物的總重量計,所述疏水性成分以約85重量%至約90重量%的 水平存在。15.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混紡物, 其中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包含: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10重量%至約90重量%的具有第一旦尼 爾數(shù)的纖維;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10重量%至約90重量%的具有第二旦尼 爾數(shù)的纖維; 其中所述第一旦尼爾數(shù)不同于所述第二旦尼爾數(shù);和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〇重量%至約80重量%的至少一種具有另 一旦尼爾數(shù)的纖維,所述另一旦尼爾數(shù)不同于所述第一旦尼爾數(shù)、所述第二旦尼爾數(shù)和可 能存在的任何所述其它旦尼爾數(shù)。16.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混紡物, 其中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包含: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10重量%至約90重量%的具有第一短纖 維長度的纖維;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10重量%至約90重量%的具有第二短纖 維長度的纖維; 其中所述第一短纖維長度不同于所述第二短纖維長度;和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〇重量%至約80重量%的至少一種具有另 一短纖維長度的纖維,所述另一短纖維長度不同于所述第一短纖維長度、所述第二短纖維 長度和可能存在的任何所述其它短纖維長度。17.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混紡物, 其中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包含: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10重量%至約90重量%的具有第一旦尼 爾數(shù)的纖維;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10重量%至約90重量%的具有第二旦尼 爾數(shù)的纖維;和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10重量%至約80重量%的至少一種具有 另一旦尼爾數(shù)的纖維,所述另一旦尼爾數(shù)不同于所述第一旦尼爾數(shù)、所述第二旦尼爾數(shù)和 可能存在的任何所述其它旦尼爾數(shù)。18.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混紡物, 其中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包含: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10重量%至約90重量%的具有第一短纖 維長度的纖維;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10重量%至約90重量%的具有第二短纖 維長度的纖維;和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10重量%至約80重量%的至少一種具有 另一短纖維長度的纖維,所述另一短纖維長度不同于所述第一短纖維長度、所述第二短纖 維長度和可能存在的任何所述其它短纖維長度。19.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混紡物, 其中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包含: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20重量%至約80重量%的具有第一旦尼 爾數(shù)的纖維;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20重量%至約80重量%的具有第二旦尼 爾數(shù)的纖維;和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〇重量%至約60重量%的至少一種具有另 一旦尼爾數(shù)的纖維,所述另一旦尼爾數(shù)不同于所述第一旦尼爾數(shù)、所述第二旦尼爾數(shù)和可 能存在的任何所述其它旦尼爾數(shù)。20.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混紡物, 其中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包含: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20重量%至約80重量%的具有第一短纖 維長度的纖維;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20重量%至約80重量%的具有第二短纖 維長度的纖維;和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〇重量%至約60重量%的至少一種具有另 一短纖維長度的纖維,所述另一短纖維長度不同于所述第一短纖維長度、所述第二短纖維 長度和可能存在的任何所述其它短纖維長度。21.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混紡物, 其中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包含: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20重量%至約80重量%的具有第一旦尼 爾數(shù)的纖維;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20重量%至約80重量%的具有第二旦尼 爾數(shù)的纖維;和 以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總重量計,約10重量%至約60重量%的至少一種具有 另一旦尼爾數(shù)的纖維,所述另一旦尼爾數(shù)不同于所述第一旦尼爾數(shù)、所述第二旦尼爾數(shù)和 可能存在的任何所述其它旦尼爾數(shù)。22.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混紡物, 其中所述纖維混紡物是基本上緊密混紡的。23. -種纖維混紡物,其包含: 以所述纖維混紡物的總重量計,約O重量%至約15重量%的棉纖維;和 以所述纖維混紡物的總重量計,約85重量%至約100重量%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纖維; 其中所述聚酯纖維的至少一部分具有多個短纖維長度和多個旦尼爾數(shù)。24. -種纖維混紡物,其包含: 以所述纖維混紡物的總重量計,約15重量%的棉纖維; 以所述纖維混紡物的總重量計,約75重量%的改性聚丙烯腈纖維; 以所述纖維混紡物的總重量計,約10重量%的尼龍纖維; 其中所述改性聚丙烯腈纖維的至少一部分、所述尼龍纖維的至少一部分或所述改性聚 丙烯腈纖維的至少一部分與所述尼龍纖維的至少一部分同時具有多個短纖維長度和多個 旦尼爾數(shù)。25. -種紗線,其包含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混紡物。26. 如權(quán)利要求25所述的紗線, 其中所述紗線是短纖紗。27. 如權(quán)利要求25所述的紗線,其進一步包含: 至少一種防靜電纖維。28. -種織物,其包含如權(quán)利要求25所述的紗線。29. 如權(quán)利要求28所述的織物, 其中所述織物符合如在美國材料與測試協(xié)會標準性能規(guī)范ASTMF1506中所述的阻燃 性要求。30. 如權(quán)利要求28所述的織物, 其中當根據(jù)臨時AATCC重量分析干燥測試方法(AATCC/MMTS-05)的修改版本進行測 試時,隨著所述織物從20重量%水干燥至1重量%水,所述織物具有相比于比較織物大至 少約10%的水釋放速率;且 其中所述比較織物與所述織物的組成相同并且其疏水性纖維并非同時具有多個短纖 維長度和多個旦尼爾數(shù)。31. 如權(quán)利要求28所述的織物, 其中當根據(jù)臨時AATCC重量分析干燥測試方法(AATCC/MMTS-05)的修改版本進行測 試時,隨著所述織物從濕式(軋染)條件干燥至小于1重量%水,所述織物具有相比于比較 織物大至少約10%的水釋放速率;且 其中所述比較織物與所述織物的組成相同并且其疏水性纖維并非同時具有多個短纖 維長度和多個旦尼爾數(shù)。32. 如權(quán)利要求28所述的織物, 其中當根據(jù)臨時AATCC重量分析干燥測試方法(AATCC/ASTMMMTS-05)的修改版本進 行測試時,所述織物在70°F和55%相對濕度(+/-5%相對濕度)的受控環(huán)境中從20重量% 水至1重量%水時具有相比于比較織物快至少10%的干燥時間;且 其中所述比較織物與所述織物的組成相同并且其疏水性纖維并非同時具有多個短纖 維長度和多個旦尼爾數(shù)。33. -種衣服,其包含權(quán)利要求28所述的織物。34. -種亞麻制品,其包含權(quán)利要求28所述的織物。35. -種改進纖維混紡物的水分管理性質(zhì)的方法,其包括: 緊密混紡以下各物: 以所述纖維混紡物的總重量計,約〇重量%至約15重量%的包含至少一種親水性纖維 的親水性成分;和 以所述纖維混紡物的總重量計,約85重量%至約100重量%的疏水性成分,其包含: 具有第一組成的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和 一種或多種任選的具有第二組成的第二合成疏水性纖維; 其中所述第一合成疏水性纖維的至少一部分具有多個短纖維長度和多個旦尼爾數(shù)。
【專利摘要】本文公開了具有單一組成的擁有多個短纖維長度和多個旦尼爾數(shù)的疏水性纖維的纖維混紡物。還公開了具有改進的水分管理性質(zhì)的包含所述纖維混紡物的紗線、織物、衣服和亞麻制品。由所述纖維混紡物形成的織物相比于組成相同但其疏水性纖維并非同時具有多個短纖維長度和多個旦尼爾數(shù)的比較織物具有大至少約10%的水釋放速率。
【IPC分類】D01F1/10
【公開號】CN104903499
【申請?zhí)枴緾N201480001458
【發(fā)明人】阿施文庫馬爾·加朱
【申請人】歐帕帝瑪執(zhí)行纖維公司
【公開日】2015年9月9日
【申請日】2014年11月4日
【公告號】US20150354097, WO2015088672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