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真空排氣拉絲機,屬于拉絲機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回收的廢舊塑料必須造成粒子后才能再次利用,因廢舊塑料造粒時加溫熔化后要經(jīng)過冷卻水快速冷卻,但在快速冷卻時產(chǎn)生的水汽在粒子中產(chǎn)生氣泡無法析出,而目前國內(nèi)外制造和使用的塑料拉絲機其擠出螺桿均采用一段塑化擠出,機筒沒有設置排氣孔,不能使用含有較多氣泡和水分的再生塑料粒子拉制扁絲,如果大量的廢塑料不及時回收再生利用必然會造成環(huán)境污染和資源浪費。
現(xiàn)有的拉絲機不具有真空排氣功能。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真空排氣拉絲機,以解決現(xiàn)有的拉絲機不具有真空排氣功能等問題。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一種真空排氣拉絲機,其結構包括:機架、腳架、底座、殼體、三通、模頭、拉絲桿、傳動桿、擠出螺桿、真空泵、吸氣管、排氣管、進料口、冷卻管、水箱、顯示屏、控制面板、電氣箱;所述機架上固定連接有腳架,所述機架上固定連接有底座,所述機架上設有殼體,所述殼體上設有三通,所述殼體上設有模頭,所述殼體內(nèi)設有拉絲桿,所述殼體上設有傳動桿,所述殼體內(nèi)設有擠出螺桿,所述殼體內(nèi)設有真空泵,所述殼體上連接有吸氣管,所述殼體上連接有排氣管,所述機架上連接有進料口,所述殼體上連接有冷卻管,所述機架上連接有水箱,所述底座上連接有電氣箱,所述電氣箱上設有顯示屏,所述電氣箱上設有控制面板,所述擠出螺桿由軸、塑化擠出段、擠出刀頭、擠出刀架組成。
進一步地,所述真空泵與吸氣管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真空泵與排氣管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真空泵、顯示屏、控制面板、電氣箱通過導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軸通過擠出刀架與擠出刀頭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該設備在殼體上設置排氣管,使再生塑料粒子在擠出螺桿的塑化擠出段加熱塑化擠出過程中產(chǎn)生的大量氣體從殼體上的排氣管中由真空泵產(chǎn)生的負壓將氣體排放掉,塑化擠出段將已熔化的塑料再次均勻塑化擠出經(jīng)三通和模頭順利制成扁絲,解決了廢塑料回收后再利用的問題,既不會造成環(huán)境污染又可以利用再生資源。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yōu)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真空排氣拉絲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真空排氣拉絲機的擠出螺桿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機架-1、腳架-2、底座-3、殼體-4、三通-5、模頭-6、拉絲桿-7、傳動桿-8、擠出螺桿-9、真空泵-10、吸氣管-11、排氣管-12、進料口-13、冷卻管-14、水箱-15、顯示屏-16、控制面板-17、電氣箱-18、軸-901、塑化擠出段-902、擠出刀頭-903、擠出刀架-904。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與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真空排氣拉絲機,其結構包括:機架1、腳架2、底座3、殼體4、三通5、模頭6、拉絲桿7、傳動桿8、擠出螺桿9、真空泵10、吸氣管11、排氣管12、進料口13、冷卻管14、水箱15、顯示屏16、控制面板17、電氣箱18;所述機架1上固定連接有腳架2,所述機架1上固定連接有底座3,所述機架1上設有殼體4,所述殼體4上設有三通5,所述殼體4上設有模頭6,所述殼體4內(nèi)設有拉絲桿7,所述殼體4上設有傳動桿8,所述殼體4內(nèi)設有擠出螺桿9,所述殼體4內(nèi)設有真空泵10,所述殼體4上連接有吸氣管11,所述殼體4上連接有排氣管12,所述機架1上連接有進料口13,所述殼體4上連接有冷卻管14,所述機架1上連接有水箱15,所述底座3上連接有電氣箱18,所述電氣箱18上設有顯示屏16,所述電氣箱18上設有控制面板17,所述擠出螺桿9由軸901、塑化擠出段902、擠出刀頭903、擠出刀架904組成,所述真空泵10與吸氣管11連接,所述真空泵10與排氣管12連接,所述真空泵10、顯示屏16、控制面板17、電氣箱18通過導線連接,所述軸901通過擠出刀架904與擠出刀頭903連接。
在進行使用時,往進料口13加入材料,通入電源,通過打開控制面板17上的電源開關即可開始工作,再生塑料粒子在擠出螺桿9的塑化擠出段902加熱塑化擠出過程中產(chǎn)生的大量氣體從殼體上的排氣管12中由真空泵10產(chǎn)生的負壓將氣體排放掉,塑化擠出段902將已熔化的塑料再次均勻塑化擠出經(jīng)三通5和模頭6順利制成扁絲。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