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7.5b 6.5/6顏料的組合物及用此組合物制備的實物色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組合物,特別涉及的是顏料的組合物,及用此組合物制備的實物色塊。
背景技術:
一種顏色包括色相、明度和彩度,只要確定了色相、明度和彩度,就可以確定唯一的一種顏色。中國顏色體系GB/T 15608-1995中規(guī)定,在中國顏色體系理論模型中,任何顏色都可以用色立體上的色調、明度和彩度進行標定,并給予一定的標號。標定方法是先寫出色調H,然后寫明度V,在斜線后寫彩度C,以H V/C表示,以顏色10BG 5.5/6為例,10BG表示色調,5.5表示明度,6表示彩度。
從理論模型中的理論值到實物色塊的生產過程,會涉及到色差ΔE、原料、配方及工藝等多項重要環(huán)節(jié)。其中,色差控制是衡量一個國家顏色再現技術能力的硬指標,色差越小、顏色理論值還原成顏色實物樣品的接近度越高,技術難度越大,同時標志著該國的科學研究實力越強,工藝水平越高。因此中國顏色體系理論模型中實物色塊的研發(fā)技術和研發(fā)成果,體現了我國在顏色領域的科技創(chuàng)新能力,對于推動整個國家顏色科學技術領域的發(fā)展和提高國家在世界顏色領域的地位都具有極其深遠的意義。
按規(guī)定涂布顏料得到實物色塊,實物色塊廣泛應用到國民生活方方面面,輻射和影響到每一個與顏色有關的領域。例如,有色制造、電子成像、彩色記錄、多媒體存儲與傳輸、液晶顯示,涵蓋了顏色的表示方法下的國家標準的實用樣品,相關行業(yè)包括現代建筑及裝飾材料,服裝、紡織材料,新聞傳播媒體及印刷行業(yè),多媒體顯示色彩等行業(yè)。
目前,國內在從理論模型中的理論值到再現實物色塊的技術方面還處于無法精確控制階段,而這一項才是顏色理論應用價值的核心。
發(fā)明內容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7.5B 6.5/6顏料的組合物,及用此組合物實現的實物色塊,該實物色塊涂層的耐光變性和重現性好,光澤度適中,并且環(huán)保。
一種7.5B 6.5/6顏料的組合物,按重量份組成為CSC-B基料 995~1005份;PV23,顏料含量為30%, 0.10~0.12份;PB15:3,顏料含量為27%,3.03~3.09份;PBK7,顏料含量為9%, 0.55~0.57份。
上述CSC-B基料主要成分是丙烯酸共聚物,含量是30~40%,其平均分子量范圍為15~20萬,平均粒徑為0.1~0.2μm,最低成膜溫度為10~22℃,玻璃化溫度為25~35℃,陰離子型,pH值為8.5~10.0。選用TiO2含量≥95%,吸油量<20g/100g,消色力雷諾茲數1800,ISO 591 R2型作為主要白色顏料,含量是8~12%。本基料的對比率為0.78~0.82,斯托默粘度為90~100KU,入射角度為85°時,光澤度5~10°。
一種7.5B 6.5/6顏色的實物色塊,按上述原料及配比,入射角度為85°時,其光澤度為4°~6°,與標準值之間色差ΔE≤0.5,大大低于GB/T 15608-1995《中國顏色體系》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有彩色系樣品色差寬容度ΔE≤3的要求。
上述7.5B 6.5/6顏色的實物色塊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1.原料混勻按上述7.5B 6.5/6顏色的配比稱取原料,混合均勻。
2.涂布在環(huán)境條件為相對濕度50%±5%,室溫23±2℃中,采用機械涂布方式,將組合物均勻平整地涂覆在涂布紙上,涂層濕膜厚度為250μm。
3.干燥將組合物涂層置于50±2℃精密烘箱中干燥3~4h至恒重,取出,冷卻至室溫,獲得實物色塊。
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該組合物耐候性和穩(wěn)定性高,配比重現性好,所用原料及工藝過程符合低VOC和零VOC環(huán)保的要求和標準;這種實物色塊與《中國顏色體系》理論模型中的標準值相比色差很小,顏色實現的準確程度很高,而且制作工藝精練,具有極強的實用價值。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fā)明所優(yōu)選的顏料包括國際顏料索引代碼為PV23(顏料含量為30%)、PB15:3(顏料含量為27%)和PBK7(顏料含量為9%)。其中,PV23(顏料含量為30%)二惡嗪紫是現在最常用的雜環(huán)類紫色顏料,呈藍光紫,顏色鮮艷純正,有突出的著色強度與光亮度以及優(yōu)異的耐熱、耐滲性和良好的耐光牢度,有較強的遮蓋力,即使使用量很少同樣能保持優(yōu)異的耐候性,主要用于汽車、摩托車、自行車一類高級裝飾性涂料的著色;PB15:3(顏料含量為27%)為酞菁藍,由于酞菁類顏料具有優(yōu)異的耐曬和耐熱性能,不溶于任何溶劑,且具有極鮮艷的色相,屬于當前高級顏料中性能最優(yōu)、成本最低的一類;PBK7(顏料含量為9%)是一種高色素炭黑,粒徑范圍10~15nm,用于微量調整沖淡及降低顏色的飽和度及明亮度,起消色作用,同時并不引起色相上產生較大的偏差,對于顏色的微調來講是一種安全性較高且改善效果非常明顯的顏料。
采用對比率為0.78~0.82,斯托默粘度為90~100KU,光澤度(85°)5~10°的CSC-B基料作為我們實現顏色的基本載體,CSC-B基料由深圳市海川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我們將生成的實物色塊稱作CSC2865006,其標準L*值、標準A*值、標準B*值分別為67.81、-16.42、-18.41,該實物色塊的測量值與標準值之間的色差ΔE≤0.5。
實施例1按重量稱取0.11克PV23,3.06克PB15:3,0.56克PBK7,CSC-B基料1000克。將上述原料混合混勻,然后將混勻后的組合物,在環(huán)境條件為相對濕度50%±5%,室溫23±2℃中,采用機械涂布方式,均勻平整地涂覆在涂布紙上,涂層濕膜厚度為250μm,然后置于50±2℃精密烘箱中干燥3~4h至恒重,取出,冷卻至室溫,獲得實物色塊。
實施例2按重量稱取0.10克PV23,3.03克PB15:3,0.55克PBK7,CSC-B基料1000克。制作過程同實施例1。
實施例3按重量稱取0.12克PV23,3.09克PB15:3,0.57克PBK7,CSC-B基料1005克。制作過程同實施例1。
實施例4按重量稱取0.11克PV23,3.05克PB15:3,0.56克PBK7,CSC-B基料995克。制作過程同實施例1。
將實施例1至4的實物色塊檢測結果列表表1
備注在CIE1976 LAB均勻色空間中,L表示明度值;A表示紅/綠值;B表示黃/藍值;ΔE代表總色差,用于判斷樣品與標準的接近程度,ΔE=[(L-L*)2+(A-A*)2+(B-B*)2]1/2。光澤度指用數據表述的物體表面的光澤程度。
經DATACOLOR 600分光光度儀檢測,在表1的實施例中,測量平均值與標準值之間色差ΔE≤0.5,大大低于GB/T 15608-1995中國顏色體系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有彩色系樣品色差寬容度ΔE≤3的要求(GB/T 156081995)。
組合物在放置過程中無浮色、分層及絮凝等涂膜弊病,在工藝制作過程中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VOC)釋放量<200g/L,游離甲醛≤0.1g/kg,可溶性鉛≤90mg/kg、可溶性鎘≤75mg/kg、可溶性鉻≤60mg/kg、可溶性汞≤60mg/kg、LD50/經口/鼠>7000毫克/公斤。實物色塊顏色重現性好。
其它的一些測試性能如下表所示表2
由上表2可以清楚地看出,所選用的實施例得到的組合物涂層耐候性檢測數據符合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值,并且通過熱貯穩(wěn)定性實驗檢測,顏色變化低于0.30,確保了實現實物顏色的準確性和長期穩(wěn)定性。
權利要求
1.一種7.5B 6.5/6顏料的組合物,按重量份組成為CSC-B基料 995~1005份;PV23,顏料含量為30%, 0.10~0.12份;PB15:3,顏料含量為27%,3.03~3.09份;PBK7,顏料含量為9%, 0.55~0.57份;上述CSC-B基料主要成分是丙烯酸共聚物,含量是30~40%,其平均分子量范圍為15~20萬,平均粒徑為0.1~0.2μm,最低成膜溫度為10~22℃,玻璃化溫度為25~35℃,陰離子型,pH值為8.5~10.0;選用TiO2含量≥95%,吸油量<20g/100g,消色力雷諾茲數1800,ISO 591 R2型作為主要白色顏料,含量是8~12%;本基料的對比率為0.78~0.82,斯托默粘度為90~100KU,入射角度為85°時,光澤度5~10°。
2.一種7.5B 6.5/6顏色的實物色塊,其特征是按權利要求1的原料及配比制備。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7.5B 6.5/6顏色的實物色塊,其特征是入射角度為85°時,其光澤度4°~6°,與標準值之間色差ΔE≤0.5。
4.制備權利要求2或3所述7.5B 6.5/6顏色的實物色塊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1.)原料混勻按配比稱取原料,混合均勻;(2.)涂布在環(huán)境條件為相對濕度50%±5%,室溫23±2℃中,采用機械涂布方式,將組合物均勻平整地涂覆在涂布紙上,涂層濕膜厚度為250μm;(3.)干燥將組合物涂層置于50±2℃精密烘箱中干燥3~4h至恒重,取出,冷卻至室溫,獲得實物色塊。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7.5B 6.5/6顏料的組合物及用其制備實物色塊的方法,該組合物按重量份組成為CSC-B基料995~1005份;PV23,顏料含量為30%,0.10~0.12份;PB15:3,顏料含量為27%,3.03~3.09份;PBK7,顏料含量為9%,0.55~0.57份。上述CSC-B基料主要成分是丙烯酸共聚物,含量是30~40%。選用TiO
文檔編號D21H19/38GK1990723SQ2005101337
公開日2007年7月4日 申請日期2005年12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12月30日
發(fā)明者杜方彥, 何唯平 申請人:深圳市海川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