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新型扳手內孔型腔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扳手頭部孔型結構。
本實用新型是對現有手動工具中,梅花扳手、套筒扳手頭部孔型的改進,使之克服了傳統(tǒng)梅花扳手、套筒扳手易損的缺點,同時提高了加工精度及減少緊固件的損壞,易于生產和推廣。
傳統(tǒng)梅花扳手、套筒扳手在使用過程中有這樣的缺點1.由于六角形緊固件的對邊寬度與梅花扳手、套筒扳手的對邊寬度有公差,就存在一定的間隙,從而在使用過程中,始終都是六角工件的對角頂點先接觸到扳手的兩對邊(如
圖1),長期使用,六角工件的尖點受壓變圓而傷角。2.傳統(tǒng)梅花扳手、套筒扳手的形狀如
圖1。在圖中ABCD……L這十二點處由于是尖角或微小的圓弧,從而梅花扳手在這十二尖角處的應力特別集中,使梅花扳手易在十二尖角處破裂,扳手的使用壽命短。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第一應將六角工件的受力點偏離六角工件的尖點,如圖2,六角工件的受力點在圖中的C點,即整個邊長0.9的位置以內,即可解決六角緊固件傷角的問題;第二減小
圖1中ABCD……L十二個點的應力集中,延長扳手的使用壽命。根據材料力學的基本理論,要解決這一問題,最方便的是加大此處的圓弧半徑,同時減少和避免直線與圓弧的交接點。
本實用新型目的就是提供新的扳手頭部內孔型腔。用其替代傳統(tǒng)梅花扳手和套筒扳手的頭部孔形,使它們能同時解決上述兩個問題。
本實用新型的內孔型腔全部由多條弧線連成,弧線內所有作力點均在六角緊固件邊長的0.55~0.9之間。
附
圖1為梅花扳手、套筒扳手頭部孔型與六角工件結構示意圖。
附圖2為附
圖1六角工件受力點示意圖。
附圖3為六角工件受力點分析示意圖。
附圖4為本實用新型部分結構示意圖。
附圖5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本實用新型的內孔型腔的形成方法和過程如下孔型設計是針對
圖1所示的梅花扳手而提出。由于十二個齒的形狀是一致的,為方便說明,先對一個齒的形成及梅花扳手孔的十二分之一的形成進行說明。按照國家、國際標準給定的公差數據計算,即間隙最大時,若六角工件的受力點在邊長0.9的位置,對應扳手上的某一點,要先撓六角工件的中心旋轉8°~9°,才能使此點與六角形的受力點重合(如圖3),現結合圖4對內孔型腔的形成進行說明。在坐標系XOY中分別做與X軸成15°、30°的兩條射線。取OA為六角形的最小對邊寬度的一半,取0B為扳手的最小對應邊寬度的一半。分別過A、B作垂直于X軸的直線交30°的射線與D、N兩點。在AD線上取一點E,使DE=0.2AD,這樣E點就是在六角形邊長的0.09處。再以O為圓心,OE為半徑畫弧交BN于F,過F作直線FM,使∠MFN≥8°,此處取10°;過F點做角∠MFB的角平分線交15°射線于O1,過O1作圓弧使其與BN,FM相切,交15°射線于H,再以O為圓心,OD為半徑畫弧,交O1為圓心所畫弧于G點,連接O1G且延長交30°射線于O2點,以O2點為圓心,O2G為半徑畫弧交30°射線于I。再以15°的射線為對稱軸將曲線IGH對稱的得到另一部份曲線HG′I′,這樣曲線IGHG′I′就是梅花扳手的一個齒,將其在圓周上每30°復制一次IGHG′I′,復制十二次后便是圖5的形狀,即是本實用新型的內孔型腔;此形狀的特點內孔型腔全部由24段弧線連成,使所有受力點均在六角緊固件邊長的0.55~0.90之間,其內孔弧線最大外接圓直徑(2倍OI)是六角緊固件對角線長度1.02倍以上,各段弧線均由曲線IGHG′I′復制而成。六角形的受力點不會是尖點D點處,從而不會傷角,其次是扳手的內部形狀中原尖點處的圓弧加大,且由圓弧與圓弧的連接減少了應力集中。
此內孔型腔也是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例。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從兩個方面可以進行體現。
1、使用方面不僅不傷六角形緊固件的尖角,同時克服了梅花扳手、套筒扳手的應力集中,從而延長梅花扳手和套筒扳手的使用壽命。
2、加工方面由于整個圖形均由圓弧連接,加工用的沖頭斷面也由圓弧組成,使沖頭的壽命也相對以前更長,更便于加工中控制精度。
權利要求1.一種新型扳手內孔型腔,其特征是內孔型腔由多段弧線圓滑連成而構成,各段弧線的作力點均不在六角緊固件角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扳手內孔型腔,其待征在于內孔弧線最大外接圓直徑(2倍0I)是六角緊固件對角線長度1.02倍以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扳手內孔型腔,其特征在于弧線共有24段(均由曲線IGHG’I’對稱影射復制而成),曲線IGHG’I’與扳手內孔型腔中心點的夾角為30°。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對現有手動工具中,梅花扳手、套筒扳手頭部孔形的改進,通過用多段弧線圓滑連成構成-新型的扳手內孔型腔,使之克服了傳統(tǒng)梅花扳手、套筒扳手易損的缺點,同時提高了加工精度及減少緊固件的損壞,易于生產和推廣。
文檔編號B25B19/00GK2216447SQ94238148
公開日1996年1月3日 申請日期1994年8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1994年8月31日
發(fā)明者陳銳賢, 陳剛 申請人:陳銳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