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泡沫切割機。
背景技術:
EPP是發(fā)泡聚丙烯(Expanded polypropylene)的縮寫,是一種新型泡沫塑料的簡稱。EPP比重輕、彈性好、抗震抗壓、變形恢復率高、吸收性能好、耐油、耐酸、耐堿、耐各種化學溶劑、不吸水、絕緣、耐熱(-40~130℃),無毒無味,可100%循環(huán)使用且性能幾乎毫不降低,是真正的環(huán)境友好型泡沫塑料。EPP成型工藝包括預發(fā)泡、成型、烘干和切割等,烘干后得到EPP泡沫板,根據用戶需求,由切割機將EPP泡沫板切割成符合客戶要求的尺寸和形狀。切割機包括工作臺和切割執(zhí)行機構,EPP泡沫板放在工作臺上,由切割執(zhí)行機構將EPP泡沫板切斷,存在的問題是泡沫板在工作臺上由人工定位,操作較為費時,且精度較低。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泡沫切割機,提供泡沫板在工作臺上的定位便捷性和定位精度。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泡沫切割機,包括底座、工作臺、活動座和電熱絲,所述工作臺安裝在底座上,所述活動座可沿工作臺長度方向移動的安裝在工作臺上,所述電熱絲位于活動座上,所述工作臺上沿其長度方向分別設有固定擋板和活動擋板,所述固定擋板固定安裝在工作臺上,所述活動擋板由滾珠絲杠機構驅動可相對固定擋板移動,所述活動擋板和固定擋板可將泡沫板兩端夾緊。
進一步地,所述活動擋板頂部連接有倒置的L型的連接板,所述連接板具有向泡沫板方向延伸的水平板,所述水平板的下方沿泡沫板寬度方向均布由若干與水平板鉸接的擺桿,所述擺桿的底部壓在泡沫板上方。
進一步地,所述擺桿的底部安裝有滾輪。
進一步地,所述活動座上設有可升降的升降架,所述電熱絲位于升降架上。
進一步地,所述升降架上設有可前后擺動的擺動架,所述電熱絲安裝在擺動架上。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實用新型的泡沫切割機,泡沫板在工作臺上由固定擋板和活動擋板夾緊,夾緊效果好、定位精度高;
2、本實用新型的泡沫切割機,擺桿壓在泡沫板上防止泡沫板上竄。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泡沫切割機的主視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泡沫切割機的左視示意圖;
圖3為圖1中A部放大視圖;
附圖標記:1-底座、2-工作臺、3-活動座、4-電熱絲、5-固定擋板、6-活動擋板、7-滾珠絲杠機構、8-連接板、9-擺桿、10-滾輪、11-升降架、12-擺動架、13-升降油缸、14-擺動油缸、15-傳動機構、16-水平板、20-泡沫板。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需要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中的長度方向指的是圖1中的左右方向,本實用新型中的寬度方向指的是圖2中的左右方向。
圖1和圖2分別示出了本實用新型的泡沫切割機的主視和左視圖,如圖所示,本實用新型的泡沫切割機包括底座1、工作臺2、活動座3和電熱絲4。工作臺2固定安裝在底座1上,工作臺用于放置泡沫板和活動座3等?;顒幼?由傳動機構15驅動可沿工作臺2長度方向移動。電熱絲4位于活動座3上,電熱絲4通電后發(fā)熱,發(fā)熱后的電熱絲隨活動座3前后移動可以切割泡沫板。
為了能夠穩(wěn)定、準確的將泡沫板定位在工作臺2上,工作臺2上沿其長度方向分別設有固定擋板5和活動擋板6,固定擋板5固定安裝在工作臺2上,活動擋板6由滾珠絲杠機構7驅動可相對固定擋板5移動。固定泡沫板20時,先將泡沫板20放于固定擋板5與活動擋板6之間,并使泡沫板的一端抵靠在固定擋板5上,然后由滾珠絲杠機構7驅動活動擋板6向泡沫板移動并使活動擋板6與泡沫板的另一端接觸,這樣活動擋板6和固定擋板5就將泡沫板兩端夾緊,從而實現了泡沫板的快速、穩(wěn)定和準確的定位。
由于泡沫板具有一定的柔性,泡沫板在動擋板6和固定擋板5的相對水平夾緊力作用下可能會出現上翹的情形。為了防止泡沫板上翹情形的出現,如圖3所示,活動擋板6頂部連接有倒置的L型的連接板8,連接板8具有向泡沫板方向延伸的水平板16,水平板16的下方沿泡沫板寬度方向均布由若干與水平板鉸接的擺桿9,擺桿9的底部壓在泡沫板上方,擺桿9可以對泡沫板施加一定的下壓力,從而防止泡沫板上翹。另外,擺桿9的底部安裝有滾輪10,通過滾輪10壓在泡沫板上,滾輪10與泡沫板滾動摩擦,避免泡沫板被劃傷。
活動座3上設有可升降的升降架11,升降架1由升降油缸13驅動升降,電熱絲4位于升降架11上,電熱絲4可升降,因此電熱絲可以豎向切割泡沫板。
升降架11上設有可前后擺動的擺動架12,擺動架12由擺動油缸14驅動可前后即沿工作臺長度方向上擺動,電熱絲4安裝在擺動架12上,電熱絲4前后擺動進一步增強了電熱絲4位置調整的靈活性。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