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錘輔助操作支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電錘輔助操作支架,包括豎向傳力桿Ⅰ、豎向傳力桿Ⅱ、橫向傳力桿Ⅰ和橫向傳力桿Ⅱ,所述豎向傳力桿Ⅰ、豎向傳力桿Ⅱ、橫向傳力桿Ⅰ和橫向傳力桿Ⅱ組成平行四邊形支架且相互鉸接,所述豎向傳力桿Ⅰ一端向上伸出平行四邊形支架用于固定電錘,所述豎向傳力桿Ⅱ一端向下伸出平行四邊形支架用于支撐地面,所述橫向傳力桿Ⅰ一端伸出平行四邊形支架用于抬壓操作。本發(fā)明利用了平行四邊形的變形原理和杠桿原理,操作人員只需抬壓橫向傳力桿Ⅰ即可控制電錘向上移動打孔和向下移動退出,輕松實現打孔操作,省時省力,并且減少了混凝土粉末對操作人員眼睛的傷害以及爬梯作業(yè)的安全隱患。
【專利說明】電錘輔助操作支架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打孔輔助工具,具體涉及一種電錘輔助操作支架。
【背景技術】
[0002]在使用電錘打孔的操作中,經常會出現需要操作人員在混凝土樓板頂部、頂棚打孔的情形,操作人員需要用手握住電錘手柄朝上打孔,這樣費時費力,并且混凝土粉末落入操作人員眼中容易造成傷害。另外,如果需要打孔的頂棚較高,還需要操作人員爬梯作業(yè),容易因失穩(wěn)而造成安全事故。
【發(fā)明內容】
[0003]有鑒于此,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錘輔助操作支架,避免向上打孔時手持電錘操作,省時省力,減少安全隱患。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電錘輔助操作支架,包括豎向傳力桿1、豎向傳力桿I1、橫向傳力桿I和橫向傳力桿II,所述豎向傳力桿1、豎向傳力桿I1、橫向傳力桿I和橫向傳力桿II組成平行四邊形支架且相互鉸接,所述豎向傳力桿I 一端向上伸出平行四邊形支架用于固定電錘,所述豎向傳力桿II一端向下伸出平行四邊形支架用于支撐地面,所述橫向傳力桿I 一端伸出平行四邊形支架用于抬壓操作。
[0005]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豎向傳力桿I向上伸出平行四邊形支架的端部設有用于綁扎電錘的綁扎帶和用于支撐電錘底部的支撐塊。
[0006]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綁扎帶為兩組并且綁扎帶端部設有尼龍搭扣。
[0007]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豎向傳力桿1、豎向傳力桿I1、橫向傳力桿I和橫向傳力桿II均為長條形木板。
[0008]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豎向傳力桿II向下伸出平行四邊形支架的端部設有三腳支架。
[0009]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發(fā)明的電錘輔助操作支架利用了平行四邊形的變形原理和杠桿原理,打孔時將電錘固定在豎向傳力桿I上對準打孔位置,而操作人員只需抬壓橫向傳力桿I即可控制電錘向上移動打孔和向下移動退出,輕松實現打孔操作,省時省力,并且減少了混凝土粉末對操作人員眼睛的傷害以及爬梯作業(yè)的安全隱患。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為了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本發(fā)明提供如下附圖進行說明:
圖1為實施例1的電錘輔助操作支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使用實施例1的電錘輔助操作支架打孔操作的示意圖; 圖3為實施例2的電錘輔助操作支架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中:1、豎向傳力桿I,2、豎向傳力桿II,3、橫向傳力桿I,4、橫向傳力桿II ,5、綁扎帶,6、支撐塊,7、電錘,8、三腳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詳細的描述。
[0013]實施例1
圖1為實施例1的電錘輔助操作支架的結構示意圖,如圖所示,本實施例的電錘輔助操作支架,包括豎向傳力桿I 1、豎向傳力桿II 2、橫向傳力桿I 3和橫向傳力桿II 4,所述豎向傳力桿I 1、豎向傳力桿II 2、橫向傳力桿I 3和橫向傳力桿II 4組成平行四邊形支架且相互鉸接;所述豎向傳力桿I I 一端向上伸出平行四邊形支架用于固定電錘,豎向傳力桿
II向上伸出平行四邊形支架的端部設有用于綁扎電錘的綁扎帶5和用于支撐電錘底部的支撐塊6,所述綁扎帶5為兩組并且綁扎帶5端部設有尼龍搭扣;所述豎向傳力桿II 2—端向下伸出平行四邊形支架用于支撐地面,所述橫向傳力桿I 3 —端伸出平行四邊形支架用于抬壓操作。
[0014]本實施例中,所述豎向傳力桿I 1、豎向傳力桿II 2、橫向傳力桿I 3和橫向傳力桿
II4均為長條形木板。
[0015]圖2為使用實施例1的電錘輔助操作支架打孔操作的示意圖,如圖所示,打孔時利用綁扎帶5將電錘7固定在豎向傳力桿I I上對準打孔位置,豎向傳力桿II 2支撐地面,而操作人員只需抬壓橫向傳力桿I 3即可控制電錘7向上移動打孔和向下移動退出,輕松實現打孔操作,省時省力,并且減少了混凝土粉末對操作人員眼睛的傷害以及爬梯作業(yè)的安全隱患。
[0016]實施例2
圖3為實施例2的電錘輔助操作支架的結構示意圖,如圖所示,本實施例的電錘輔助操作支架與實施例1相比,區(qū)別僅在于:所述豎向傳力桿II 2向下伸出平行四邊形支架的端部設有三腳支架8 ;設置三腳支架8更利于電錘輔助操作支架在地面的穩(wěn)固支撐。
[0017]最后說明的是,以上優(yōu)選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盡管通過上述優(yōu)選實施例已經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描述,但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在形式上和細節(jié)上對其做出各種各樣的改變,而不偏離本發(fā)明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電錘輔助操作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豎向傳力桿I (I)、豎向傳力桿II (2)、橫向傳力桿I (3)和橫向傳力桿II (4),所述豎向傳力桿I (I)、豎向傳力桿II (2)、橫向傳力桿I (3)和橫向傳力桿II (4)組成平行四邊形支架且相互鉸接,所述豎向傳力桿I (I)一端向上伸出平行四邊形支架用于固定電錘,所述豎向傳力桿II (2) —端向下伸出平行四邊形支架用于支撐地面,所述橫向傳力桿I (3) —端伸出平行四邊形支架用于抬壓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錘輔助操作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豎向傳力桿I(I)向上伸出平行四邊形支架的端部設有用于綁扎電錘的綁扎帶(5)和用于支撐電錘底部的支撐塊(6)。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錘輔助操作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綁扎帶(5)為兩組并且綁扎帶(5)端部設有尼龍搭扣。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錘輔助操作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豎向傳力桿I(I)、豎向傳力桿II (2)、橫向傳力桿I (3)和橫向傳力桿II (4)均為長條形木板。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項所述的電錘輔助操作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豎向傳力桿II (2)向下伸出平行四邊形支架的端部設有三腳支架(8)。
【文檔編號】B25D17/28GK104385230SQ201410656162
【公開日】2015年3月4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1月18日
【發(fā)明者】林曉林, 王書湘, 梁新利 申請人:國家電網公司, 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 河北省送變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