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及鋪設設備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屬于水泥路面養(yǎng)護【技術領域】,具體地講涉及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及鋪設設備,其主要技術特征為:包括覆膜,在所述覆膜下方中間位置設置有一端封口、另一端帶有進水口的灑水管,在該灑水管兩側面設置有多個出水孔?;炷翝仓瓿珊螅诼访嬷醒胙毓贩较蜾伾蠟⑺?,并將覆膜鋪在灑水管的上方,由于路面中央較高,所以灑水管流出的水沿路面向路兩邊流動,不需要將覆膜伸開就能夠通過灑水管向路面噴水,不但避免了路面直接暴曬和風吹,減少了水分蒸發(fā),而且還減少了勞動強度,提高了勞動效率。
【專利說明】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及鋪設設備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水泥路面養(yǎng)護【技術領域】,尤其涉及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及鋪設設備。
【背景技術】
[0002]水泥路面是指以水泥混凝土為主要材料做面層的路面,簡稱水泥路面。亦稱剛性路面,俗稱白色路面,它是一種高級路面。水泥路面是一種剛度較大、擴散荷載應力能力強、穩(wěn)定性好和使用壽命長的路面結構,以其強度高、穩(wěn)定性好、耐久性好、養(yǎng)護費用小、抗滑性能好、利于夜間行車等優(yōu)點廣泛應用于城市道路、機場路面及地下水位較高的公路路面。水泥路面質量控制非常嚴格,一條好的水泥路面須嚴格控制好原材料及混凝土配合比、模板安裝、混合料的拌合、攤鋪、振搗密實、振動提漿刮平、抹面、切縫灌縫、路面刻紋和養(yǎng)護。以上各道工序必須嚴格控制,密切配合。
[0003]路面養(yǎng)護是水泥路面最后一道工序,也是最關鍵的一道工序,養(yǎng)護的好壞直接關系到路面的使用壽命。混凝土澆搗后,之所以能逐漸凝結硬化,主要是因為水泥水化作用的結果,而水化作用則需要適當?shù)臏囟群蜐穸葪l件,因此為了保證混凝土有適宜的硬化條件,使其強度不斷增長,必須對混凝土進行養(yǎng)護。在高溫季節(jié)氣候炎熱、空氣干燥,不及時進行養(yǎng)護,混凝土中水分會蒸發(fā)過快,形成脫水現(xiàn)象,會使已形成凝膠體的水泥顆粒不能充分水化,不能轉化為穩(wěn)定的結晶,缺乏足夠的粘結力,從而會在混凝土表面出現(xiàn)片狀或粉狀脫落。此外,在混凝土尚未具備足夠的強度時,水分過早的蒸發(fā)還會產生較大的收縮變形,出現(xiàn)干縮裂紋,所以混凝土澆筑后初期階段的養(yǎng)護非常重要,混凝土終凝后應立即進行養(yǎng)護,干硬性混凝土應于澆筑完畢后立即進行養(yǎng)護。
[0004]在平原地區(qū)高溫季節(jié),混凝土的養(yǎng)護一般采用自然養(yǎng)護法,即混凝土終凝后,立即在其表面覆蓋麻布、草簾或者塑料薄膜等材料,期間定期灑水以保持混凝土表面潮濕。用麻布或草簾覆蓋養(yǎng)護,灑水十分方便,用壓力水車直接噴灑到麻布和草簾表面就行,缺點是用麻布和草簾覆蓋過的路面面層會留下印跡,造成路面表面不平整,而且水分蒸發(fā)過快,要經常灑水,用水量大。用塑料薄膜覆蓋法養(yǎng)護,雖然不會留下印跡,但是灑水非常不方便,每次灑水都要揭開薄膜,造成路面直接暴曬和風吹,而且浪費大量的人工,勞動強度大,工作效率低。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解決的第一個技術問題就是提供一種養(yǎng)護效果好、勞動強度小、路面無印跡,節(jié)約水源、養(yǎng)護成本低的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
[0006]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為:包括覆膜,在所述覆膜下方中間位置設置有一端封口、另一端帶有進水口的灑水管,在該灑水管兩側面設置有多個出水孔。
[0007]其附加技術特征為:
[0008]所述灑水管的內徑為20mm——30mm,所述相鄰出水孔的距離為35cm——45cm ;
[0009]在所述出水孔上設置有霧化噴嘴;
[0010]所述出水孔位于灑水管水平直徑上;
[0011]所述覆膜為四片,相鄰兩片相互搭接,外側覆膜的內側邊壓在中間覆膜外側邊的上方。
[0012]本實用新型的解決的第二個技術問題就是提供一種上述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的鋪設設備。
[0013]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為:包括牽引機構、架體和位于架體下方兩側的行進輪,在靠近所述架體前端設置有灑水管卷軸,在所述灑水管卷軸的上方設置有覆膜卷軸。
[0014]其附加技術特征為:
[0015]所述覆膜卷軸為沿架體橫向排列的四個,相鄰兩個覆膜卷軸相互搭接,位于中間的兩個覆膜卷軸的高度略低于兩側覆膜卷軸的高度。
[0016]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yōu)點:其一,由于包括覆膜,在所述覆膜下方中間位置設置有一端封口、另一端帶有進水口的灑水管,在該灑水管兩側面設置有多個出水孔,混凝土澆筑完成后,在路面中央沿公路方向鋪上灑水管,并將覆膜鋪在灑水管的上方,由于路面中央較高,所以灑水管流出的水沿路面向路兩邊流動,不需要將覆膜伸開就能夠通過灑水管向路面噴水,不但避免了路面直接暴曬和風吹,減少了水分蒸發(fā),而且還減少了勞動強度,提高了勞動效率;其二,由于所述灑水管的內徑為
20mm-30mm,所述相鄰出水孔的距離為35cm-45cm,在保證路面全部都能夠得到養(yǎng)護的情況下,達到節(jié)水的目的;其三,由于在所述出水孔上設置有霧化噴嘴,避免了因灑水管中水壓過大造成出水孔中的水對路面造成沖刷,提高了路面質量;其四,由于所述出水孔位于灑水管水平直徑上,使得養(yǎng)護更加均勻;其五,由于所述覆膜為四片,相鄰兩片相互搭接,在路面較寬時,可以采用多片覆膜,外側覆膜的內側邊壓在中間覆膜外側邊的上方,避免水從覆膜上方流出。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圖1為本實用新型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2為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的截面圖;
[0019]圖3為灑水管截面放大圖;
[0020]圖4為使用狀態(tài)圖;
[0021]圖5為使用時的截面圖;
[0022]圖6為四片覆膜的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7為鋪設設備的結構示意圖;
[0024]圖8為鋪設設備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5]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的結構和使用原理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0026]如圖1、圖2、圖3和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的結構示意圖。本實用新型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包括覆膜1,在覆膜I的下方中間位置設置有一端封口、另一端帶有進水口的灑水管2,在該灑水管2兩側面設置有多個出水孔3。混凝土澆筑完成后,在路面4中央沿公路方向鋪上灑水管2,并將覆膜I鋪在灑水管2的上方。由于路面4中央較高,所以灑水管2流出的水沿路面向路兩邊流動,不需要將覆膜伸開就能夠通過灑水管向路面噴水,不但避免了路面直接暴曬和風吹,減少了水分蒸發(fā),而且還減少了勞動強度,提高了勞動效率。
[0027]灑水管2的內徑為20mm-30mm,相鄰出水孔3的距離為35cm-45cm,在保證路面全部都能夠得到養(yǎng)護的情況下,達到節(jié)水的目的。
[0028]如圖5所示,在出水孔3上設置有霧化噴嘴5,避免了因灑水管3中水壓過大造成出水孔中的水對路面造成沖刷,提高了路面質量。
[0029]出水孔3位于灑水管2水平直徑上,使得養(yǎng)護更加均勻。
[0030]如圖6所示,覆膜I為四片,相鄰兩片相互搭接,在路面較寬時,可以采用多片覆膜,外側覆膜的內側邊壓在中間覆膜外側邊的上方,避免水從覆膜上方流出。
[0031]如圖7和圖8所示,上述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的鋪設設備包括牽引機構7、架體8和位于架體8下方兩側的行進輪9,在靠近架體8前端設置有灑水管卷軸10,在灑水管卷軸10的上方設置有覆膜卷軸11。
[0032]當路面較寬,需要多幅覆膜時,覆膜卷軸11為沿架體橫向排列的四個,相鄰兩個覆膜卷軸11相互搭接,位于中間的兩個覆膜卷軸的高度略低于兩側覆膜卷軸的高度。
[0033]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不僅僅局限于上述實施例,只要結構與本實用新型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的結構相同,就落在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權利要求】
1.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覆膜,在所述覆膜下方中間位置設置有一端封口、另一端帶有進水口的灑水管,在該灑水管兩側面設置有多個出水孔。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灑水管的內徑為20mm-30mm,所述相鄰出水孔的距離為35cm-45cm。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出水孔上設置有霧化噴嘴。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孔位于灑水管水平直徑上。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覆膜為四片,相鄰兩片相互搭接,外側覆膜的內側邊壓在中間覆膜外側邊的上方。
6.權利要求1、2、3、4或5所述的水泥路面養(yǎng)護裝置的鋪設設備,包括牽引機構、架體和位于架體下方兩側的行進輪,其特征在于:在靠近所述架體前端設置有灑水管卷軸,在所述灑水管卷軸的上方設置有覆膜卷軸。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鋪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覆膜卷軸為沿架體橫向排列的四個,相鄰兩個覆膜卷軸相互搭接,位于中間的兩個覆膜卷軸的高度略低于兩側覆膜卷軸的高度。
【文檔編號】E01C23/03GK203855875SQ201420305863
【公開日】2014年10月1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6月10日
【發(fā)明者】袁永濤, 佘志國, 張振燕 申請人:袁永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