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再生瀝青干燥滾筒技術領域,具體的涉及一種可自清潔的再生瀝青干燥滾筒及自清潔方法。
背景技術:現有的,再生瀝青干燥滾筒包括筒體和固定于滾筒內壁上的揚料葉片,由于再生瀝青的粘度大,干燥過程中會有部分瀝青熔化粘在揚料葉片上,并且隨著生產時間的增加,粘在揚料葉片上的瀝青料會越來越多,降低揚料葉片的使用效果,需要定期停產進行清理。針對上述問題,再生瀝青干燥滾筒的設備提供商嘗試了多種方法對再生瀝青干燥滾筒進行改良,如授權公告號為CN101498119B公開的瀝青混合料再生烘干滾筒,采用薄不銹鋼板制成彈性攪拌葉片,并在彈性攪拌葉片上開有多個貫通孔,具有彈性的攪拌葉片在清理粘料的時候更加便利,但該種攪拌葉片還是不可避免的需要停機清理,另外攪拌葉片由薄不銹鋼制成,易損耗,使用壽命短;又如授權公告號為CN202644346U公開的一種瀝青廠拌熱再生設備及其烘干滾筒,在筒體內增設了鏈條式柔性撥料葉片以增加滾筒的內的攪拌,通過柔性薄料葉片減少瀝青與葉片的接觸,但在長期使用后還是必須停產清理,而且在清理葉片的時還須同時清理柔性撥料葉片,另外該種烘干滾筒結構復雜、生產、維護成本高。因此,如何能夠使再生瀝青干燥滾筒內的葉片不粘料,提高瀝青再生筒的攪拌質量,是再生瀝青干燥滾筒的設備提供商及使用者目前亟需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為克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可實現自清潔的再生瀝青干燥滾筒及再生瀝青干燥滾筒的自清潔方法。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自清潔的再生瀝青干燥滾筒,包括可轉動的筒體和多片揚料葉片,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固定于筒體內壁上的葉片支撐座,所述揚料葉片安裝于葉片支撐座上并與葉片支撐座連接形成旋轉副,所述揚料葉片可隨筒體的旋轉在葉片支撐座上翻轉一定角度并與筒體內壁碰撞。進一步的,還包括設置于筒體內壁上的若干加強板,所述加強板布置于揚料葉片與筒體內壁碰撞的位置上。進一步的,揚料葉片為折彎結構。進一步的,揚料葉片為直板結構。進一步的,揚料葉片均勻的布置于筒體內壁上。進一步的,每一揚料葉片對應的設有一個葉片支撐座。進一步的,葉片支撐座包括一對開有裝配孔的支撐板,所述揚料葉片設置于兩支撐板間、且揚料葉片的兩側分別設有與裝配孔相適配的轉軸。進一步的,揚料葉片在葉片支撐座上的翻轉角度為100-160°。一種再生瀝青干燥滾筒的自清潔方法,包括上述的自清潔的再生瀝青干燥滾筒,其特征在于:筒體旋轉時,筒體內的揚料葉片在葉片支撐座上隨之翻轉并間歇性的與筒體內壁碰撞,通過揚料葉片翻轉時產生的離心力及與筒體內壁的碰撞振動清理粘在揚料葉片上的再生瀝青料。進一步的,滾筒旋轉時,相鄰的揚料葉片互不干涉。由上述對本發(fā)明的描述可知,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提供的自清潔的再生瀝青干燥滾筒及再生瀝青干燥滾筒的自清潔方法,在筒體內設置了葉片支撐座用于安裝揚料葉片并與揚料葉片連接形成旋轉副,使揚料葉片可隨著筒體的轉動翻轉一定角度并與筒體內壁碰撞,通過揚料葉片翻轉的離心力及與筒體內壁碰撞振動將粘在揚料葉片上的再生瀝青料清理掉,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再生瀝青料長時間粘在葉片上,需要人工定時清理的問題,保證生產的連續(xù)性,提高生產效率和攪拌質量。附圖說明圖1為本發(fā)明可自清潔的再生瀝青干燥滾筒的截面示意圖。圖2為本發(fā)明可自清潔的再生瀝青干燥滾筒的結構示意圖。圖3為本發(fā)明可自清潔的再生瀝青干燥滾筒葉片支撐座的結構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以下通過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描述。參照圖1圖2、圖3所示,一種自清潔的再生瀝青干燥滾筒,包括筒體1,設置于筒體1內的葉片支撐座2、揚料葉片3和加強板4;筒體1設置于機架上并藉由驅動機構驅動其轉動;葉片支撐座2設有多個、且均勻布置于筒體1內壁上,每一葉片支撐座包括有一對固定于筒體1內壁上的支撐板21、開設于支撐板21上的裝配孔22;揚料葉片3設置于葉片支撐座2上,揚料葉片3包括為折彎結構或直板結構的板體31,板體31兩側分別設有一與裝配孔22相適配的轉軸32,轉軸32與支撐板21上的裝配孔22組成旋轉副,使板體31可繞裝配孔22中心線翻轉100-160°,并與筒體內壁碰撞;加強板4設置于筒體1內壁上,且布置于揚料葉片3與筒體1碰撞的位置。參照圖1、圖2、圖3所示,使用上述可自清潔的再生瀝青干燥滾筒的清潔方法:筒體1旋轉時,筒體1內的揚料葉片3在葉片支撐座2上隨之翻轉并間歇性的與筒體1內壁的加強板4碰撞,且滾筒1旋轉時相鄰的揚料葉片3互不干涉;通過揚料葉片3翻轉時產生的離心力及與筒體1內壁的碰撞振動清理粘在揚料葉片3上的再生瀝青料,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再生瀝青料長時間粘在揚料葉片3上,需要人工定時清理的問題,保證了生產的連續(xù)性,提高生產效率和攪拌質量。上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若干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設計構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構思對本發(fā)明進行非實質性的改動,均應屬于侵犯本發(fā)明保護范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