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多功能燒烤裝置,包括上殼體、下殼體及設置在所述上殼體和所述下殼體之間的燒烤主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燒烤主體包括:設置在所述下殼體上的支撐機構,設置在所述支撐機構上的燒烤機構,及設置在所述燒烤機構上的固定機構;所述燒烤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支撐機構上的第一燒烤結(jié)構及設置在所述第一燒烤結(jié)構上的第二燒烤結(jié)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燒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燒烤結(jié)構包括:不少于三個的第一燒烤主體,每一所述第一燒烤主體上設置有手柄。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燒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燒烤結(jié)構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一燒烤結(jié)構上方的第一加熱主板,及設置在所述第一加熱主板上的烤盤。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多功能燒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烤盤一面上凸設有加熱條,所述烤盤另一面為一平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燒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殼體包括:上殼主體,設置在所述上殼主體上的蓋體,設置在所述上殼主體上的第二加熱主板,及設置在所述上殼主體上的控制板。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燒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機構包括:第一固定結(jié)構包括:與所述支撐機構卡合的第一固定盤,設置在所述支撐機構上、且設置在所述第一固定盤上方的第二固定盤。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多功能燒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盤的周側(cè)上設置有不少于三個的卡位。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多功能燒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盤上設置有加熱管。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多功能燒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加熱板上設置有石英管。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燒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殼體包括下殼主體,及設置在所述下殼主體內(nèi)的集油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