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電力維修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供電專用維修梯。
背景技術:
目前,隨著電力系統的不斷發(fā)展,使電力系統的安全供電得到了很大的挑戰(zhàn),在電力維修工作中經常需要利用爬梯進行登高作業(yè),如在高壓電的輸送線路附近種植有樹木,隨著樹木的成長,其枝干離高壓線越來越近,有時甚至與高壓線接觸,需要人工修剪樹木的枝干來保護高壓線路;同時高壓線路上的電力設備也經常需要維修和保養(yǎng),由于現有的維修梯功能單一,使用繁瑣,高壓線上設備檢修時,檢修人員是首先爬上電線桿,再爬上高壓線,站在或趴在高壓線上檢查和緊固連接螺母,然而高壓線是不穩(wěn)定的,升降高度不能控制,經常造成維修事故。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供電專用維修梯,結構穩(wěn)定,設計合理,使用方便,可有效提高維修梯使用的安全性。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供電專用維修梯,包括梯架及與所述梯架連接的若干橫桿,所述梯架包括第一縱桿和第二縱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兩個伸縮支撐機構,所述伸縮支撐機構的上端和所述第一縱桿和第二縱桿的桿體中部或下部側面間設有固定連接結構,所述伸縮支撐機構的下端包括抓地釘;所述第一縱桿或第二縱桿頂部側面設有提物裝置。
優(yōu)選地,所述固定連接結構包括:角度可調結構和角度定位結構。
優(yōu)選地,所述角度可調結構和角度定位結構為:在第一縱桿和第二縱桿中部或下部側面設有二十四棱柱,在伸縮支撐機構的上端設有與二十四棱柱的外壁配合的二十四邊形直角套筒。
優(yōu)選地,所述伸縮支撐機構包括伸縮桿,所述伸縮桿包括套筒,所述套筒的頂部通過安裝通孔插接有螺紋桿,所述螺紋桿的底部設有擋塊,所述套筒下側壁設有泄壓通孔,所述螺紋桿的外壁頂部套接有螺母,且螺母的底部位于套筒的頂部。
優(yōu)選地,所述伸縮支撐機構的下端通過鉸鏈和墊塊連接,墊塊的下端設有抓地釘。
優(yōu)選地,所述提物裝置包括U型固定座,所述U型固定座的內腔通過軸承水平設有轉軸,所述轉軸的右端貫穿于U型固定座的右側,所述轉軸的外壁左側設有卷筒,且卷筒位于U型固定座的內腔;所述卷筒的外壁設有繩索,所述轉軸的右側設有凸塊,所述凸塊的右側設有省力扳手,所述省力扳手的頂部和底部中央均設有L型角鋼,所述L型角鋼的左側均與U型固定座的右側連接。
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縱桿和第二縱桿的底部設有萬向輪。
優(yōu)選地,與梯架連接的頂部橫桿的后側設有內凹形橡膠防滑槽。
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縱桿和第二縱桿的中部相對面的表面間隔設有若干吊耳,所述第一縱桿和第二縱桿由絕緣材料制成。
優(yōu)選地,所述橫桿的表面均套接有防滑橡膠套,所述防滑橡膠套的表面橫向均布設有絨毛墊。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所產生的有益效果在于:本發(fā)明的一種供電專用維修梯,在梯架的兩側加裝的伸縮支撐機構和固定連接機構,一是使維修梯的高度可調,位于梯架兩側的伸縮桿可以延長至所需的高度,將維修人員升至需要作業(yè)的高度,減少了人員怕梯的強度;二是使維修梯的角度可調,角度可調機構和角度定位機構可滿足作業(yè)角度需要,按照實際的要求調節(jié)和定位。兩者的結合實現了維修梯的多功能使用,滿足不同維修情況的需求,使用更為方便;另外梯架底部設有萬向輪,當需要搬動維修梯時,可以通過萬向輪在地面上推動實現,降低了搬運勞動強度;同時還可利用梯架一側的提物裝置和照明裝置,提物裝置可將地面需要的物品提升至使用者的位置,不需要維修人員到地面拿?。徽彰餮b置可在夜間維修施工照明,本發(fā)明優(yōu)點是操作靈活,提高作業(yè)安全性,結構合理,梯架穩(wěn)定,使用方便,降低了維修人員的勞動強度。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的伸縮支撐機構結構示意圖。
圖3是圖1中的提物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俯視圖。
圖5是實施例二中伸縮支撐機構結構示意圖。
圖6是實施例三中固定連接結構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1、第一縱桿;2、第二縱桿;3、橫桿;4、固定連接結構;5、直角套筒;6、伸縮支撐機構;7、鉸鏈;8、墊塊;9、支撐架;10、萬向輪;11、照明部件;12、抓地釘;13、提物裝置;14、橡膠套;15、吊耳;16、防滑槽;51、鍵通孔;60、套筒;61、擋塊;62、正螺紋桿;63、螺母;64、泄壓通孔;65、反螺紋桿;66、防滑套;130、U型固定座;131、卷筒;132、繩索;133、轉軸;134、凸塊;135、角鋼;136、扳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在下面的描述中闡述了很多具體細節(jié)以便于充分理解本發(fā)明,但是本發(fā)明還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來實施,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在不違背本發(fā)明內涵的情況下做類似推廣,因此本發(fā)明不受下面公開的具體實施例的限制。
實施例一
請參閱圖1、圖4,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供電專用維修梯結構示意圖,本發(fā)明的一種供電專用維修梯,包括由梯架及與所述梯架連接的橫桿3,所述梯架包括第一縱桿1和第二縱桿2,還包括兩個伸縮支撐機構6,所述的兩個伸縮支撐機構6位于第一縱桿1的左側和第二縱桿2的右側,是一種可調節(jié)支撐高度的機構;所述伸縮支撐機構6的上端和所述第一縱桿1和第二縱桿2的桿體中部或下部側面之間設有固定連接結構4和直角套筒5,所述固定連接結構4是一種用于固定伸縮支撐機構6及第一縱桿1和第二縱桿2的連接結構,并且支撐角度可調,所述直角套筒5可沿固定連接結構4旋轉一定角度后固定伸縮支撐機構6,起到了固定和定位的作用;所述伸縮支撐機構6的上端與所述直角套筒5的下端固定連接,所述伸縮支撐機構6的下端包括抓地釘12;所述第一縱桿1或第二縱桿2頂部側面設有提物裝置13。設置的提物裝置13是解決在作業(yè)過程中,維修工人需要拿取地上的工具時,不用上下維修梯,直接利用提物裝置13的提升繩索132連接物品,即可轉動扳手136,可直接提至維修高度,供工人使用。
所述固定連接結構4包括:角度可調結構和角度定位結構。所述角度可調結構為在第一縱桿1和第二縱桿2中部或下部側面設有二十四棱柱,在伸縮支撐機構6的上端設有與二十四棱柱的外壁配合的二十四邊形直角套筒5。在使用維修梯時,將直角套筒5套接在第一縱桿1和第二縱桿2設有的二十四棱柱上,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轉動直角套筒5至合理的角度,使直角套筒5套接在二十四棱柱上,配合固定直角套筒5的角度,即可使所述梯架支撐穩(wěn)定,角度可調,能滿足定位要求。當需要拆除固定連接結構4時,只需將直角套筒5從二十四棱柱上拔出,即可拆除固定連接結構4和伸縮支撐機構6,且整理方便,節(jié)省空間。
請參閱圖2,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圖1中的伸縮支撐機構結構示意圖,所述伸縮支撐機構6包括套筒60,所述套筒60的頂部通過安裝通孔插接有螺紋桿62,所述螺紋桿62的底部設有擋塊61,所述套筒60下側壁設有泄壓通孔64,用于將套筒60內的氣體排出。所述螺紋桿62的外壁頂部套接有螺母63,且所述螺母63的底部位于套筒60的頂部。使用時,旋擰所述套筒60頂部的所述螺母63,可以移動正螺紋桿62的位置,利用位于所述梯架兩側的伸縮桿6可以延長所述供電專用維修梯至合理的高度,支撐起梯架,將人員提升至需要的作業(yè)高度,減少了人員爬梯的強度,使用更加靈活。
請參閱圖3,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圖1中的提物裝置結構示意圖,所述提物裝置13包括U型固定座130,所述U型固定座130的內腔通過軸承水平設有轉軸133,所述轉軸133的右端貫穿于U型固定座130的右側,所述轉軸133的外壁左側設有卷筒131,且卷筒131位于U型固定座130的內腔;所述卷筒131的外壁設有繩索132,所述轉軸133的右側設有凸塊134,所述凸塊134的右側設有省力扳手136,所述省力扳手136的頂部和底部中央均設有L型角鋼135,所述L型角鋼135的左側均與U型固定座130的右側連接。使用時,利用提物裝置13的省力扳手136的轉動扭矩帶動所述轉軸133左側的卷筒131,所述卷筒131轉動帶動繩索132可將地面所需物品提升至使用者的位置,不需要維修人員到地面拿?。还?jié)省了人員的勞動強度,使用更加方便快捷,可單人操作。
請參閱圖4,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俯視圖,所述的與第一縱桿1和第二縱桿2連接的頂部橫桿的后側設有內凹形橡膠防滑槽16。由于電線桿呈圓柱形構造,普通的維修梯靠近電線桿體時易于打滑,影響維修工作。本發(fā)明在維修梯頂部橫桿3的后側設有內凹形橡膠防滑槽16,用于將維修梯靠在電線桿上,與電線桿體配合使用,與電線桿體不滑動,排除了維修梯打滑的可能性,使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實施例二
除伸縮支撐機構6與固定連接結構4配合結構外,其余結構與實施例一相同,本實施例中,請參閱圖5,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圖1中的伸縮支撐機構結構示意圖,所述伸縮支撐機構6包括套筒60,所述套筒60的頂部和底部通過安裝通孔插接有正螺紋桿62與反螺紋桿65,所述正螺紋桿62的頂部與直角套筒5固定連接,所述反螺紋桿65的頂部與鉸鏈7鉸接,所述正螺紋桿62與反螺紋桿65的底部分別設有擋塊61,所述套筒60的一端側壁上設有泄壓通孔64,用于將套筒60內的氣體排出。所述正螺紋桿62的外壁上設有正螺紋,與套筒頂部通孔的內螺紋配合,所述反螺紋桿65的外壁上設有反螺紋,與套筒底部通孔的內螺紋配合;套筒60壁上設有防滑套66,利用防滑套66的防滑性可以輕松轉動套筒60。
使用時,通過手動轉動套筒60,使套筒60沿著一個方向轉動,則位于套筒60兩側的正螺紋桿62與反螺紋桿65雙向轉動,使伸縮支撐機構延長至合理的高度,支撐起所述梯架,將人員提升至需要的作業(yè)高度,減少了人員爬梯的強度,使用靈活、易于操作。
實施例三
除伸縮支撐機構6與固定連接結構4配合結構外,其余結構與實施例一相同,本實施例中,請參閱圖6,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圖1中的固定連接結構示意圖,所述直角套筒5與固定連接結構4的連接一側表面上設有鍵通孔51,所述直角套筒5的下端與伸縮支撐機構6上端固定連接,固定連接結構4包括設有鍵槽的鍵軸41與鍵42,所述鍵槽包括不限于九個。
使用時,將直角套筒5套接在設有鍵槽的鍵軸41上,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轉動直角套筒5至合理的角度,鍵42穿過直角套筒5的通孔51,插入至鍵槽內,與之配合固定住直角套筒5的角度,即可使所述梯架支撐穩(wěn)定,角度可調,利用此方案與實施例一中的二十四棱柱轉動的角度定位方案類似,同樣能滿足定位要求。拆除固定連接結構4時,只需將鍵41從鍵軸41上的鍵槽拔出,即可拆除固定連接結構4和伸縮支撐機構6,整理方便,節(jié)省空間。
采用上述三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所產生的有益效果在于:利用位于所述梯架兩側的伸縮支撐機構6可以延長所述供電專用維修梯的長度,將人員輔助升至需要的高度,減少了人員怕梯的強度,使用更為方便;利用固定連接結構4的角度定位功能,可以實現不用角度的維修需求,滿足各種情況下的作業(yè)條件,實現了角度和高度定位的功能,可使所述供電專用維修梯達到高度和角度可調的雙重作用。所述第一縱桿1和第二縱桿2底部設有萬向輪10,當需要搬動所述供電專用維修梯時,可以通過推動萬向輪10實現功能,降低了搬運的勞動強度;同時還可利用所述第一縱桿1或第二縱桿2一側的提物裝置13和照明裝置11,所述提物裝置13可將地面需要的物品提升至使用者的位置,不需要維修人員到地面拿?。凰稣彰餮b置11可以在晚上維修施工,利用所述照明裝置方便照明操作,提高作業(yè)安全性。該供電專用維修梯結構簡單、操作方便、功能多樣、可滿足不同用戶的需求,降低了維修人員的勞動強度。解決了供電系統中維修梯使用功能單一的問題。
作為優(yōu)選,所述伸縮支撐機構6的下端通過鉸鏈7和墊塊8連接,墊塊8的下端設有抓地釘12。通過設置的鉸鏈7可以根據實際地面情況自動調節(jié)墊塊8的角度,使抓地釘12與地面全部接觸,增大摩擦力,使梯架穩(wěn)定。比如在一些不平整的地面上施工時,利用鉸鏈7方可實現此功能,滿足更大摩擦力支撐維修梯。
作為優(yōu)選,所述照明裝置11主要包括可充電蓄電池和LED燈組成的可拆卸裝置??沙潆娦铍姵厥褂脭y帶方便,相同功率條件下LED燈耗電量比白熾燈少,且亮度大;此照明裝置11可以在晚上維修施工,利用照明裝置方便靈活操作,提高作業(yè)安全性,當需要照明時,方可啟動照明裝置的開關。調節(jié)好照明角度,使其正對維修的位置,省去了人工照明的局限性,擴大了夜間勞作的事業(yè)范圍。
作為優(yōu)選,所述第一縱桿1和第二縱桿2的中部相對面的表面間隔設有吊耳15。所述吊耳15與所述第一縱桿1和第二縱桿2表面為焊接連接,通過所述吊耳15的彈簧鉤和束帶與工人連接,防止工人不小心摔落,起到了保護作用,可根據工人施工的高度調節(jié)束帶與吊耳15的連接高度,設計合理,方便快捷,操作簡單。
作為優(yōu)選,所述第一縱桿1和第二縱桿2的頂部表面均設有電磁鐵。電磁鐵通電有磁性,可以吸附在車輛載物箱表面,便于運輸過程中的擺放。
作為優(yōu)選,所述所述抓地釘12的表面設有碳纖維鍍層。利用碳纖維的耐磨性,減少抓地釘表面的摩擦損耗,節(jié)省材料,降低成本。
作為優(yōu)選,所述橫桿3的表面均套接有防滑橡膠套14。所述防滑橡膠套14的表面橫向均布設有絨毛墊,所述絨毛墊可以增大鞋底與橫桿3之間的摩擦,防止人員摔落。通過所述防滑橡膠套14的表面均勻橫向間隔設有四組絨毛墊,絨毛墊導熱性能差,可有效防止冬季溫度較低時,搬運維修梯時手掌產生強烈冰冷感。
本發(fā)明的具體使用過程如下:通過架設在支撐架9中間的萬向輪10的滑動,可以方便移動所述供電專用維修梯至合理的位置,打開位于所述第一縱桿1和第二縱桿2底部的支撐架9,鎖住萬向輪11即可完成所述供電專用維修梯的固定。利用所述位于第一縱桿1和第二縱桿2兩側的伸縮支撐機構6上端的直角套筒5可以圍饒固定連接結構4做定向旋轉和固定,支撐所述供電專用維修梯,到達合理的高度和角度,滿足不同實際維修情況需要。另外在所述梯架的上側還包括照明裝置11和提物裝置13,所述提物裝置13可將地面需要的物品提升至使用者的位置,不需要維修人員到地面拿??;所述照明裝置11可以在晚上維修施工,利用所述照明裝置照明,作業(yè)方便、靈活操作,提高作業(yè)安全性。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