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能夠自動復位的緩沖器,特別涉及一種應用家具滑軌上的緩沖器,當關閉家具的抽屜等物件時在最后關閉的一段行程中,能夠借助于所述緩沖器自動讓所述滑軌向內側移動到位自動關閉抽屜但關閉過程不會動作力度太大從而不僅降低關閉的噪音、減少沖擊而且大大提高用戶使用家具的美好感受。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滑軌及其使用緩沖器,結構類型比較多,最典型的技術結構例如申請?zhí)枮?01120141149.3、201120338842.X、201320638108.4、201420038872.2、201420340704.9的專利申請方案。在這些類型的技術方案中,都設置有能夠安裝到外軌中的家具滑軌緩沖器,所述家具滑軌緩沖器也包括有上、下布置并相互插接連接在一起的滑塊和底座、連接在所述底座與所述滑塊之間的復位彈簧和能夠對所述復位彈簧的回彈力予以緩沖的阻尼緩沖器、能夠將所述底座與所述滑塊予以鎖定的自鎖連接扣,也包括有解鎖裝置。安裝有這些家具滑軌緩沖器的導軌在使用中經常出現(xiàn)的問題是滑軌已經關閉時,所述滑軌的內軌內側端容易翹起脫離所述家具滑軌緩沖器,從而在抽拉抽屜時整個抽屜左右晃動非常厲害,甚至脫軌。為此如何改進所述家具滑軌緩沖器的結構以進一步提高所述滑軌的穩(wěn)定性是我們需要進一步改進的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改進現(xiàn)有技術中所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高所述滑軌運行的穩(wěn)定性,本發(fā)明提出一種全新的家具滑軌緩沖器,包括緩沖基座及脫扣器,所述緩沖基座包括上、下布置并相互插接連接在一起的滑塊和底座、連接在所述底座與所述滑塊之間的復位彈簧和能夠對所述復位彈簧的回彈力予以緩沖的阻尼緩沖器、能夠將所述底座與所述滑塊予以鎖定的自鎖連接扣,所述滑塊軸向滑動安裝在所述底座上;其特征在于:
(a)所述自鎖連接扣包括有前、后布置的第一轉動結合部和下鉤臂,所述滑塊的頭端部設置有第二轉動結合部,所述自鎖連接扣通過所述第一轉動結合部轉動連接到所述滑塊的第二轉動結合部上,所述自鎖連接扣的轉動軌跡平面大致垂直于所述滑塊的上表面,所述下鉤臂位于所述自鎖連接扣的下部并能夠鉤向所述底座;
(b)在所述底座的尾端部上設置有能夠避讓所述下鉤臂的陷阱以及能夠結合所述下鉤臂的鉤臂結合部,當所述滑塊在所述底座上向后滑出讓所述下鉤臂達到所述陷阱位置時,所述下鉤臂能夠向下旋轉伸入所述陷阱并鉤住所述鉤臂結合部進而能夠鎖定所述滑塊制止其反向復位;
(c)在所述自鎖連接扣的脊背上前、后布置有上鉤臂和第一滑出結合部,所述上鉤臂具有插接結構從而讓插接其上的物件不能向上脫出,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位于所述下鉤臂的上方;
(d)所述脫扣器大致呈板狀能夠固定連接到滑軌,所述脫扣器包括有能夠插接到所述上鉤臂上的前叉臂和能夠結合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的第二滑出結合部;當所述脫扣器前行而所述前叉臂插接到所述上鉤臂中時,所述前叉臂能夠帶著所述自鎖連接扣及所述滑塊前行但不能從所述上鉤臂上向上脫出,當所述脫扣器后退時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結合著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并通過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能夠帶著所述自鎖連接扣及所述滑塊向后移動;
(e)當所述脫扣器帶著所述自鎖連接扣向后移動而讓所述下鉤臂后退移動到所述陷阱的上方時,所述下鉤臂能夠向下旋轉伸入所述陷阱從而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也隨之下沉,下沉的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能夠避讓后退的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從而讓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越過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繼續(xù)向后移動,此后所述脫扣器能夠脫離所述自鎖連接扣。
其中,本發(fā)明中提及的前、后是指以滑軌的運動方向為基準確定的相對方向,滑軌安裝在家具中后的內側端也是所述家具滑軌緩沖器的前端,反之為后端或者說是尾端?;壷械闹熊壔騼溶壪騼葌榷艘苿訒r是收縮滑軌,也就是關閉抽屜,反之就是打開抽屜。本發(fā)明中提及的上、下也是一個相對的方位位置。
其中,所述上、下布置并相互插接連接在一起的滑塊和底座,最主要定義了所述滑塊與底座之間的相對位置關系以及相對連接關系,既然存在插接連接關系,為此它們之間就有一部分壁體或機構是穿插在一起的。其次,所述滑塊與底座之間設置的限位器,主要用于限定它們之間軸向相對滑移脫開時的最大行程,為此所述限位器可以單邊地設置在所述滑塊或底座上,也可以配對地同時設置在所述滑塊和底座上。
其中,所述復位彈簧與所述阻尼緩沖器是一對矛盾的組合體,所述阻尼緩沖器主要是為了緩沖所述復位彈簧的回彈力從而讓所述滑塊在所述底座上向內側方向復位移動時不要力度過猛速度不要過快;所述阻尼緩沖器一般采用緩沖氣缸、緩沖油缸或緩沖彈簧制造。
其中,所述自鎖連接扣包括有前、后布置的第一轉動結合部和下鉤臂,主要定義了第一轉動結合部和下鉤臂之間在所述自鎖連接扣上的相對位置關系并且它們之間具有一定的間距從而所述下鉤臂能夠以所述第一轉動結合部為力臂支點轉動。
其中,所述下鉤臂位于所述自鎖連接扣的下部并鉤向所述底座,主要定義了在總體上所述下鉤臂在所述自鎖連接扣上的相對位置以及能夠鉤向所述底座的功能和用途,同時也定義所述下鉤臂的結構,其具有能夠鉤住所述底座從而鎖定所述滑塊制止其反向復位的結構。為此,所述下鉤臂本身呈鉤狀結構并且折彎臂體的彎轉方向是朝向所述底座的前端方向的。
其中,所述底座的尾端部上設置有能夠避讓所述下鉤臂的陷阱以及能夠結合所述下鉤臂的鉤臂結合部,主要定義了所述底座的尾端部的與所述下鉤臂相結合的部位的結構;與所述下鉤臂相結合的所述陷阱部位可以是凹坑狀的結構,也可以是完全敞開的結構或通孔結構,只要能夠讓所述下鉤臂進入其中即可,為此技術特征“避讓”也即“收容”、“接納”、或“讓其進入”的同義詞;與所述下鉤臂相結合的鉤臂結合部,實際上就是能夠與所述下鉤臂形成鉤接連接的部位,讓所述下鉤臂伸入到所述陷阱時也能鉤掛住它即可,例如位于所述陷阱周圍的壁體特別是所述陷阱周圍靠近前端方向的壁體。
其中,在所述自鎖連接扣的脊背上前、后布置有上鉤臂和第一滑出結合部,主要定義了所述上鉤臂和第一滑出結合部在所述自鎖連接扣上的設置位置以及所述上鉤臂與第一滑出結合部之間在所述自鎖連接扣上的相對位置關系,它們之間具有一定的間距,而且也定義了所述上鉤臂也是一種具有能夠實現(xiàn)鉤街的結構。
其中,所述上鉤臂具有插接結構從而讓插接其上的物件不能向上脫出,主要定義了所述上鉤臂與插接其上的物件例如下面將要提及的所述前叉臂如果連接在一起能夠具有的連接結構,即如果所述上鉤臂結合著所述下鉤臂,所述上鉤臂就不能向上脫出;實現(xiàn)該結構方式可以是在水平方向上的相互插接結構,也可以是斜面插接結構。
其中,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位于所述下鉤臂的上方,主要定義了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與所述下鉤臂之間在所述自鎖連接扣上的相對位置關系,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可以位于所述下鉤臂的正上方,也可以在前后方向上稍微存在偏移。由于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位于所述下鉤臂的上方,為此當所述自鎖連接扣轉動而讓所述下鉤臂進入所述陷阱而下沉時,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也能隨之下沉移動并獲得下沉行程,從而能夠在讓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與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之間在水平方向上具有較大范圍交叉高度時又能形成避讓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的避讓空間。
其中,所述脫扣器大致呈板狀能夠固定連接到滑軌,主要定義了所述脫扣器在總體上的形狀是大致呈板狀,而且也定義了所述脫扣器是能夠固定連接到滑軌上的構件,所述脫扣器能夠通過設置在所述脫扣器上的連接柄或設置在所述脫扣器上的安裝孔結合鉚釘類的連接件與所述滑軌形成固定連接,而所述連接柄是所述脫扣器上設置的可以與所述滑軌形成連接的連接部位。
其中,所述脫扣器包括有能夠插接到所述上鉤臂上的前叉臂,當所述脫扣器前行而所述前叉臂插接到所述上鉤臂中時,所述前叉臂能夠帶著所述自鎖連接扣及所述滑塊前行但不能從所述上鉤臂上向上脫出。首先主要定義了所述脫扣器的所述前叉臂能夠插接到所述上鉤臂上的功能和連接結構,所述前叉臂具有的插接到所述上鉤臂上后不能向上脫出的結構,從而能夠讓安裝在所述脫扣器上的所述內軌的內側端不會翹起,在此基礎上所述前叉臂還能牽引所述自鎖連接扣向前移動。
其中,所述脫扣器包括有能夠結合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的第二滑出結合部,當所述脫扣器后退時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結合著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并通過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能夠帶著所述自鎖連接扣及所述滑塊向后移動。該特征定義了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與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能夠結合在一起的結構,而且定義了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后退時能夠牽引推動所述自鎖連接扣后退的功能和結構。另外當所述脫扣器的所述前叉臂插接到所述上鉤臂上并且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結合著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時,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從后面頂?shù)肿∷龅诙鼋Y合部,從而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又能限制住所述脫扣器不能容易地從所述上鉤臂上向上脫出。
其中,下沉的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能夠避讓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從而讓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越過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繼續(xù)向后移動,此后所述脫扣器能夠脫離所述自鎖連接扣。該特征首先至少定義了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與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之間的相對銜接結構和在后退時的避讓結構,它們之間可以是凹凸組合結構,也可以是相對凸出的凸出柱并前后排列的組合結構。其次,該特征還至少定義了所述前叉臂與所述上鉤臂之間具有能夠插接連接又能在后退時相對分離的連接結構。
既然下沉的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能夠避讓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為此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下沉的行程至少等于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與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之間在水平方向上前后交叉搭接的高度范圍。
根據上述技術方案,(1)當所述內軌及連接其上的所述脫扣器在所述滑塊或者說在所述自鎖連接扣的上方向前(內側端)移動時,所述脫扣器的前叉臂能夠插接到所述自鎖連接扣的上鉤臂上而不會向上脫開例如所述前叉臂的前端傾斜面結合到所述上鉤臂所具有的折彎壁面的下面,并給予所述自鎖連接扣向前移動的力矩從而讓所述自鎖連接扣稍微向上轉動進而讓所述下鉤臂稍微向上翻轉,也進而讓所述下鉤臂與所述底座之間脫扣,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也結合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保證所述脫扣器既使在中間停止前進所述前叉臂也不會脫離所述上鉤臂,此后所述復位彈簧能夠帶著所述滑塊,所述滑塊通過所述第一轉動結合部和所述第二轉動結合部帶著所述自鎖連接扣,所述自鎖連接扣通過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和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帶著所述脫扣器,所述脫扣器帶著連接其上的內軌一并向前移動復位,其中所述阻尼緩沖器又能讓所述復位彈簧的回彈速度得以緩沖。在所述前叉臂插入到所述上鉤臂中的期間內,所述前叉臂不能從所述上鉤臂中脫出,從而連接在所述脫扣器上的內軌的內側端也就不能向上翹起,讓所述內軌的內側端始終貼合在所述中軌上,這樣所述內軌與所述中軌之間的間隙就不會被加大從而大大提高了滑軌運行的穩(wěn)定性。
(2)當所述內軌帶著結合在所述自鎖連接扣上的所述脫扣器向后移動時,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向后擠推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從而帶動所述自鎖連接扣及與其連接的所述滑塊在所述底座上向后滑動,但當所述自鎖連接扣的下鉤臂后退移動到所述陷阱的上方時,所述下鉤臂能夠向下旋轉伸入所述陷阱從而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也隨之下沉,下沉的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能夠避讓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從而讓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越過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繼續(xù)向后移動,此后所述脫扣器的前叉臂開始脫離所述自鎖連接扣的上鉤臂,并且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還能在越過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的同時進一步向下擠壓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進而也進一步讓所述下鉤臂向下旋轉伸入所述陷阱鉤住所述鉤臂結合部。隨后所述內軌及其上的所述脫扣器完全與所述自鎖連接扣脫離向外端移動。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在所述底座上設置有開口朝上的軸向滑槽,所述自鎖連接扣位于所述軸向滑槽的上方,所述自鎖連接扣的下鉤臂落入所述軸向滑槽并擱置在所述軸向滑槽的槽底壁上,所述陷阱設置在所述軸向滑槽的槽底壁之尾端位置,結合所述陷阱的所述槽底壁形成所述鉤臂結合部。
其中,結合所述陷阱的所述槽底壁是指位于所述陷阱側邊位置的所述槽底壁,也指延伸到所述陷阱所在空間中的凸出壁體,總之是指讓伸入到所述陷阱中的所述自鎖連接扣的下鉤臂能夠鉤掛的壁體。根據上述技術方案,通過所述軸向滑槽,不僅能夠提高所述底座的結構強度,而且也能引導和限定所述自鎖連接扣及其上所述下鉤臂的軸向移動軌跡,不會因受力而左右擺動。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第二轉動結合部是轉軸,所述第一轉動結合部是能夠鉸接在所述第二轉動結合部上的叉口臂,所述第二轉動結合部通過一對連接支架連接到所述滑塊的頭端部,所述第二轉動結合部及一對所述連接支架位于所述軸向滑槽的上方或直接延伸到所述軸向滑槽中。這樣能夠借助于一對所述連接支架轉動定位所述自鎖連接扣。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軸向滑槽上設置有能夠限定一對所述連接支架軸向滑動行程的阻擋部,一對所述連接支架與所述阻擋部共同配對形成所述底座與所述滑塊之間的用于限定它們之間相對最大滑離行程的限位器。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在所述滑塊上還設置有與所述軸向滑槽上、下對應的軸向走廊,所述自鎖連接扣布置在所述軸向走廊中并且所述自鎖連接扣的下鉤臂從所述軸向走廊中延伸到所述軸向滑槽中。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還包括形成所述軸向走廊的一對左、右布置的圍欄體,一對所述圍欄體的后端結合到所述滑塊后端部的圍欄結合部位,一對所述圍欄體的頂端面高于所述圍欄結合部位所在的上表面。這樣能夠讓所述脫扣器向所述滑塊的前端部方向移動進入所述滑塊的上方時,至少設置在所述脫扣器下面的第二滑出結合部能夠在一對所述圍欄體所構成的所述軸向走廊中移動,而下面將要提及的所述側邊翼片確又能夠滑動搭接在所述軸向走廊的圍欄體上移動。這樣不僅穩(wěn)定而且也大大提高了所述滑塊的結構強度,減小了整個所述家具滑軌緩沖器的厚度。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脫扣器的上部還設置有側邊翼片,所述側邊翼片延展出所述軸向走廊的至少一個圍欄體,當所述脫扣器在所述滑塊的上方前后滑移時,所述側邊翼片滑動搭接在所述軸向走廊的圍欄體上。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在所述自鎖連接扣的所述下鉤臂與所述第一轉動結合部之間還設置有側向凸出柱,所述側向凸出柱向與所述自鎖連接扣的旋轉平面相垂直的方向延伸,所述側向凸出柱能夠頂靠在所述圍欄體的下面從而通過所述側向凸出柱限制所述自鎖連接扣向上翻轉的角度。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上鉤臂具有折彎壁面,所述上鉤臂的折彎壁面朝向與所述下鉤臂的朝向相反配置,所述前叉臂的前端具有與所述上鉤臂的折彎壁面適配的傾斜面。其中,所述上鉤臂的折彎壁面朝向與所述下鉤臂的朝向相反配置,主要定義了所述上鉤臂的折彎壁面的朝向,而且其朝向與所述下鉤臂的折彎臂體的彎轉方向是相反的,即所述上鉤臂的折彎壁面是朝向所述底座的尾端方向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自鎖連接扣上的第一滑出結合部是向上凸起的上凸塊,所述脫扣器上的第二滑出結合部是向下凸出的下凸塊,所述自鎖連接扣上的前、后布置的所述上鉤臂與第一滑出結合部之間具有敞口朝上的上部空槽,當所述脫扣器沿所述自鎖連接扣的上表面向前移動時,所述脫扣器的前叉臂及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能夠容納在所述上部空槽中。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脫扣器的所述前叉臂往下延伸形成延伸部,所述延伸部與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之間設置有第一凹坑,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的后面還設置有第二凹坑,所述自鎖連接扣上的第一滑出結合部不僅能夠插入到所述第二凹坑而且也能插入所述第一凹坑。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在所述底座上還軸向設置有開口朝下的緩沖器容納槽,所述緩沖器容納槽相鄰并平行于所述軸向滑槽,所述阻尼緩沖器的主體容納在所述緩沖器容納槽內,而所述阻尼緩沖器的輸出軸的軸端連接在所述滑塊的尾端部。這種相鄰但槽口朝向相反的結構,不僅能夠便利于安裝其上的部件而且也能夠在簡化結構的同時卻又大大提高了所述底座的機構強度。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在所述滑塊的左、右兩邊還設置有能夠避讓家具滑軌的側壁體的軸向避讓通道,所述自鎖連接扣位于左、右設置的所述軸向避讓通道之間的區(qū)域。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還包括有橫向緩沖片,所述橫向緩沖片位于所述滑塊尾端的軸向端部并且所述橫向緩沖片的一個端部固定在所述滑塊尾端而另一個端部是自由端。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包括大致呈U型槽狀的外軌、中軌和內軌,所述中軌軸向滑動設置在所述外軌的U型槽內并且所述中軌與所述外軌的槽口朝向相同,所述內軌軸向滑動設置在所述中軌的U型槽內并且所述中軌與所述內軌的槽口朝向相反;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所述家具滑軌緩沖器,所述家具滑軌緩沖器的緩沖基座設置在所述外軌內側端的U型槽內,所述脫扣器通過設置其上的所述連接柄連接到所述內軌內側端的U型槽內。
由于本發(fā)明具有上述特點和優(yōu)點為此可以應用到家具滑軌緩沖器及其所應用的家具滑軌中。
附圖說明:
圖1是應用本發(fā)明的所述家具滑軌緩沖器的家具滑軌的分解示意圖;
圖2是應用本發(fā)明的所述家具滑軌緩沖器的分解示意圖;
圖3是應用本發(fā)明的所述家具滑軌緩沖器的緩沖基座的示意圖;
圖4是應用本發(fā)明的所述緩沖基座中的所述滑塊的正面結構示意圖;
圖5是應用本發(fā)明的所述緩沖基座中的所述滑塊的反面結構示意圖;
圖6是應用本發(fā)明的所述緩沖基座中的所述自鎖連接扣的45°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7是應用本發(fā)明的所述緩沖基座中的所述自鎖連接扣的正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8是應用本發(fā)明的所述緩沖基座中的所述脫扣器的下部結構的示意圖;
圖9是應用本發(fā)明的所述緩沖基座中的所述脫扣器的45°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10是應用本發(fā)明的所述緩沖基座中的所述脫扣器的正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11是應用本發(fā)明的所述緩沖基座中的所述自鎖連接扣與所述脫扣器在向前移動時的配合關系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12是應用本發(fā)明的所述緩沖基座中的所述自鎖連接扣與所述脫扣器在向后移動時的配合關系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13是應用本發(fā)明的所述緩沖基座中的所述底座的反面結構示意圖;
圖14是應用本發(fā)明的所述緩沖基座中的所述底座的正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1到附圖14對應用本發(fā)明的家具滑軌緩沖器及其所應用的家具滑軌的具體實施方式做進一步的說明。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設計的所述滑軌100包括大致呈U型槽狀的外軌5、中軌6和內軌7,還包括家具滑軌緩沖器,所述家具滑軌緩沖器包括有設置在所述外軌5的內側端的U型槽內的緩沖基座101及設置在所述內軌7內側端的U型槽內的脫扣器3,所述脫扣器3包括有連接柄36,所述連接柄36上設置有連接孔30,通過所述連接柄36上的所述連接孔30結合鉚釘連接所述內軌7內側端U型槽的槽底壁上設置的安裝孔70,將所述脫扣器3直接固定安裝在所述內軌7內側端U型槽的槽底壁上。所述中軌6軸向滑動設置在所述外軌5的U型槽內并且所述中軌6與所述外軌5的槽口朝向相同,所述內軌7軸向滑動設置在所述中軌6的U型槽內并且所述中軌6與所述內軌7的槽口朝向相反。
其中,本實施例中提及的前、后是指以滑軌的運動方向為基準確定的相對方向,滑軌安裝在家具中后的內側端也是所述家具滑軌緩沖器的前端,反之為后端或者說是尾端?;壷械乃鲋熊?或內軌7向內側端移動時是收縮滑軌,也就是關閉抽屜,反之就是打開抽屜。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提及的上、下也是一個相對的方位位置,提到的軸向也是指滑軌或所述滑塊的運動軌跡所在的方向。
如圖2所示,所述緩沖基座101包括上、下布置并相互插接連接在一起的底座1和滑塊2、連接在所述底座1與所述滑塊2之間并位于兩側位置的復位彈簧(11、12)和能夠對所述復位彈簧(11、12)的回彈力予以緩沖的阻尼緩沖器13、能夠將所述底座1與所述滑塊2予以鎖定的自鎖連接扣4;所述滑塊2軸向滑動安裝在所述底座1上,如圖4、圖5和圖14所示所述底座1與所述滑塊2之間還設置有能夠限定它們之間相對滑離最大行程的限位器(190、290)。
所述復位彈簧(11、12)與所述阻尼緩沖器13是一對矛盾的組合體,所述阻尼緩沖器13主要是為了緩沖所述復位彈簧(11、12)的回彈力從而讓所述滑塊2在所述底座1上向內側方向復位移動時不要力度過猛速度不要過快,從而不僅降低關閉的噪音而且也大大提高使用的舒適度和友好度,而所述阻尼緩沖器13采用緩沖氣缸具有主體131及輸出軸132,當然所述阻尼緩沖器13也可以采用緩沖油缸或緩沖彈簧制造。如圖2所示,所述復位彈簧(11、12)的前端定位在所述底座1的定位座(110、120)上,所述復位彈簧(11、12)的尾端定位在所述滑塊2的定位座(210、220)上。
下面對應用本發(fā)明的所述底座1、滑塊2、脫扣器3以及所述自鎖連接扣4的具體實施結構作進一步的分步說明。
第一,關于所述底座1。
所述底座1大致呈T型包括有軸向主體10,所述底座1通過設置在所述軸向主體10兩側的兩側翼邊(181、182)插接在所述滑塊2兩側設置在插接槽(281、282)內;事實上所述底座1與所述滑塊2之間的相對插接連接結構還可以作其它安排,不是僅僅只有本實施例這一種實施結構。所述滑塊2與底座1之間設置的限位器,主要用于限定它們之間軸向相對滑移脫開時的最大行程,為此所述限位器可以單邊地設置在所述滑塊2或底座1上,也可以如本實施例一樣相互配對地同時設置在所述滑塊2和底座1上。
如圖2所示,在所述底座1上設置有開口朝下的緩沖器容納槽14,所述阻尼緩沖器13的主體131容納在所述緩沖器容納槽14內,而所述阻尼緩沖器13的輸出軸132的軸端卡接連接在所述滑塊2的尾端部的定位卡200上。這樣當所述滑塊2在所述底座1上回縮時所述阻尼緩沖器13能夠形成回復緩沖力矩,降低所述滑塊2的回復速度。
如圖14所示,在所述底座1的所述緩沖器容納槽14的槽壁140反面的尾端位置設置有形成所述限位器的其中一個擋塊190,對應地在如圖2、圖3、圖4和圖5所示在所述滑塊2上設置有另一個止擋290,所述擋塊190與止擋290相對配對形成第一個限位器A。這樣當所述滑塊2軸向滑移出所述底座1時,所述止擋290能夠被所述擋塊190所阻擋從而限定了所述滑塊2在所述底座1的最大滑出(滑離)行程。
如圖3、圖14所示,在所述底座1上軸向設置有開口朝上的軸向滑槽15,所述軸向滑槽15相鄰并平行于所述緩沖器容納槽14,但其開口朝向相反;這種相鄰但槽口朝向相反的結構,不僅能夠便利于安裝其上的部件而且也能夠在簡化結構的同時卻又大大提高了所述底座1的機構強度。
在所述底座1的尾端部設置有陷阱17,所述陷阱17也位于所述軸向滑槽15的末端(即在所述軸向滑槽15的末端去掉部分槽底壁150)而成為所述軸向滑槽15的槽底壁150上的一個避讓窗口,結合所述陷阱的所述槽底壁150形成能夠與所述下鉤臂46形成連接的鉤臂結合部151。
如圖3、圖14所示,所述軸向滑槽15的末端并位于所述陷阱17之前的所述槽底壁150上設置有能夠限定如圖5所示所述支架23軸向滑動行程的一對阻擋部(161、162),一對所述阻擋部(161、162)之間還設置有過渡間隙160。所述支架23與一對所述阻擋部(161、162)之間共同配對形成所述底座1與所述滑塊2之間的另一個限位器B。
如圖3、圖14所示,在所述底座1前端部的橫向主體上還設置有底座安裝孔18,所述底座1通過所述底座安裝孔18及鉚釘?shù)冗B接件固定連接到所述外軌5的內側端的U型槽內。
第二,關于所述滑塊2。
所述滑塊2在整體上大致呈板狀,如圖2、圖3所示,在其尾端的軸向端部設置有橫向緩沖片21,所述橫向緩沖片21的一個端部固定在所述滑塊2的尾端而另一個端部是自由端。這樣當收縮所述中軌6時所述中軌6的內側端能夠頂靠在所述橫向緩沖片21上從而對其形成緩沖。
如圖4所示,在所述滑塊2的左、右兩邊還設置有能夠避讓所述內軌7的側壁體的軸向避讓通道(291、292),所述自鎖連接扣4位于左、右設置的所述軸向避讓通道(291、292)之間的區(qū)域。也即所述內軌7向內收縮滑行時,其槽底壁是位于所述滑塊2的上方但其兩側側壁是插入到所述通道(291、292)中。
如圖3、圖4和圖5所示,在所述滑塊2上還設置有與所述底座1上的所述軸向滑槽15上、下對應的軸向走廊27,所述軸向走廊27在上下方向上上下貫通,還包括形成所述軸向走廊27的一對左、右布置的圍欄體(25、26),一對所述圍欄體(25、26)的后端結合到所述滑塊2后端部的圍欄結合部位28,一對所述圍欄體(25、26)的頂端面(250、260)高于所述圍欄結合部位28所在的上表面,這樣便于所述脫扣器3從后往前滑入所述軸向走廊27,特別是能夠讓所述脫扣器3的下滑面能夠滑動搭接在一對所述圍欄體(25、26)的頂端面(250、260)上但位于所述脫扣器3下方的所述前叉臂31、第二滑出結合部33能夠在所述軸向走廊27中穿行。其次所述止擋290也設置在靠近所述緩沖器容納槽14的所述圍欄體25的尾端位置。
當所述滑塊2插接到所述底座1上時,所述底座1上的所述緩沖器容納槽14位于所述圍欄體25的側邊,并且所述軸向避讓通道292位于所述緩沖器容納槽14的槽底壁140的外側邊。
如圖2、圖5所示,一對所述圍欄體(25、26)的前端部上設置有與所述第一轉動結合部41能夠鉸接的轉軸24,所述轉軸24通過支架23連接到所述滑塊2,所述支架23包括一對左右布置的連接支架(231、232)。當所述滑塊2插接到所述底座1上時,所述轉軸24及支架23伸入到所述軸向滑槽15中,并且當所述滑塊2在所述底座1上滑出時,所述轉軸24及支架23能夠在所述軸向滑槽15中滑動,并且當滑動到末端時頂靠在一對阻擋部(161、162)上,從而也能夠限定所述滑塊2的最大軸向滑離行程。
第三,關于自鎖連接扣4。
如圖6和圖7所示,所述自鎖連接扣4包括有前、后布置的第一轉動結合部41和下鉤臂46,如圖5所示,所述第二轉動結合部24是轉軸,所述第一轉動結合部41是能夠鉸接在所述轉軸24上的叉口臂從而具有叉口410,所述自鎖連接扣4通過所述第一轉動結合部41上的叉口410轉動連接到所述轉軸24上,這樣能夠借助于所述支架23轉動定位所述自鎖連接扣4;所述自鎖連接扣4的轉動軌跡平面大致垂直于所述滑塊2的上表面。所述下鉤臂46的頂端呈圓錐型并位于所述自鎖連接扣4的下部并能夠鉤向所述底座1,其中,所述下鉤臂46位于所述自鎖連接扣4的下部并鉤向所述底座1,主要定義了在總體上所述下鉤臂46在所述自鎖連接扣4上的相對位置以及能夠鉤向所述底座1的功能和用途,同時也定義所述下鉤臂46的結構,其具有能夠鉤住所述底座1從而鎖定所述滑塊2制止其反向復位的結構。為此,所述下鉤臂46本身呈鉤狀結構并且折彎臂體的彎轉方向是朝向所述底座1的前端方向的。
當所述底座1和滑塊2相互插接連接在一起時,所述轉軸24及所述支架23伸入到設置在所述底座1上的所述軸向滑槽15中,所述自鎖連接扣4位于所述軸向滑槽15的上方,所述自鎖連接扣4的下鉤臂46從所述軸向走廊27中延伸到所述軸向滑槽15中并擱置在所述軸向滑槽15的槽底壁150上(圖13所示的槽底壁150是圖14所示槽底壁150的反面)。當所述滑塊2在所述底座1上向后滑出時達到最大行程位置前,所述下鉤臂46的頂端尖部首先滑過設置在一對阻擋部(161、162)之間的所述過渡間隙160,再達到所述陷阱17位置,所述下鉤臂46能夠向下旋轉伸入所述陷阱17并鉤住所述鉤臂結合部151進而能夠鎖定所述滑塊2制止其反向復位。
在所述自鎖連接扣4的脊背上前、后布置有上鉤臂43和第一滑出結合部45,所述上鉤臂43具有傾斜的折彎壁面430,所述折彎壁面430的朝向與所述下鉤臂46的朝向相反配置,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位于所述下鉤臂46的上方,而所述上鉤臂43位于所述第一轉動結合部41的上方。所述上鉤臂43的折彎壁面430朝向與所述下鉤臂46的朝向相反配置,主要定義了所述上鉤臂43的折彎壁面430的朝向,而且其朝向與所述下鉤臂46的折彎臂體的彎轉方向是相反的,所述上鉤臂43的折彎壁面430是朝向所述底座1的尾端方向。通過所述折彎壁面430的配置,所述上鉤臂43能夠結合所述脫扣器3的前叉臂31讓其不能向上脫出。當然為了實現(xiàn)不要向上脫出的功能,還可以將所述上鉤臂43與所述前叉臂31之間設置為相互在水平方向上能夠插接的結構。
如圖6、圖7所示,在所述自鎖連接扣4的所述下鉤臂46與所述第一轉動結合部41之間還設置有側向凸出柱42,所述側向凸出柱42向與所述自鎖連接扣4的旋轉平面相垂直的方向延伸并且延伸的寬度大于一對所述圍欄體(25、26)之間的寬度,如圖11所示,當所述第一轉動結合部41鉤掛到所述第二轉動結合部24上時,一對所述側向凸出柱42位于一對所述圍欄體(25、26)的下方從而能夠分別頂靠在所述滑塊2的一對圍欄體(25、26)的下面從而通過所述側向凸出柱42限制所述自鎖連接扣4及其所述下鉤臂46繞所述轉軸24在所述軸向走廊27中向上(圖11中的右向為向上方向)翻轉的角度(或者說翻轉的幅度)。
在本實施例中,如圖6、圖7所示,所述自鎖連接扣4上的第一滑出結合45設置為向上凸起的上凸塊,所述上鉤臂43和第一滑出結合部45之間具有敞口朝上的上部空槽44,所述上部空槽44用于活動結合所述脫扣器3,如圖11所示,當所述脫扣器3沿所述自鎖連接扣4的上表面向前(A向)移動時,所述脫扣器3的前叉臂31及呈下凸狀的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能夠伸入到所述上部空槽44中,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位于第一滑出結合部45的前面。當然為了實現(xiàn)脫扣功能,等同的方案還可以是,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還可以設置為凹槽狀的凹槽,當然所述脫扣器3上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也就對應地設置為能夠伸入所述凹槽的下凸塊。
第四,關于脫扣器3。
如圖2、圖8、圖9和圖10所示,所述脫扣器3大致呈板狀能夠固定連接到內軌7。所述脫扣器3包括有能夠插入到所述上鉤臂43中的前叉臂31和能夠結合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的第二滑出結合部33,所述前叉臂31的前端具有與所述上鉤臂43適配的傾斜面311,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呈下凸狀能夠伸入到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的前面,即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與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是相對凸出的凸出柱并前后排列的組合結構。
其中,所述前叉臂31的前端面311呈與所述上鉤臂43的折彎壁面430適配的斜面狀,這樣當所述脫扣器3的前叉臂插入到所述自鎖連接扣4的上鉤臂43中時,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結合在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的后方,限制了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后退的空間,讓所述脫扣器3難以后退脫出所述上鉤臂43,而所述前叉臂31能夠借助于兩個斜面的配合讓它們之間不能在上、下方向上分離,不能從所述自鎖連接扣4的上鉤臂43上向上脫出,進而連接其上的所述內軌7的內側端也就不能隨意翹起。
如圖8所示,所述前叉臂31及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在水平方向上的寬度W小于一對所述圍欄體(25、26)之間的寬度,從而讓所述前叉臂31及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能夠在所述軸向走廊27中軸向移動。
如圖10所示,所述脫扣器3的所述前叉臂31往下延伸形成延伸部312,所述延伸部312與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之間設置有第一凹坑32,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的后面還設置有第二凹坑34。在應用中,如圖11所示,當所述脫扣器3的前叉臂31插入到所述自鎖連接扣4的上鉤臂43中時,實際上是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是插入到所述第二凹坑34中,這樣當所述脫扣器3后退時,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在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的前方擠推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從而讓所述自鎖連接扣4以及連接其上的所述滑塊2也一并后退,如果因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破裂、因跳動而越過等原因導致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的擠推動作失靈,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順次滑入所述第一凹坑32中,讓所述延伸部312接著繼續(xù)往后擠推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進而繼續(xù)推動所述自鎖連接扣4以及結合其上的所述滑塊2向后移動。
如圖12所示,當所述脫扣器3帶著所述自鎖連接扣4以及連接其上的所述滑塊2一并后退(圖中的B向)并且當所述下鉤臂46后退移動到所述陷阱17的上方時,所述下鉤臂46向下旋轉(圖中的C向)伸入所述陷阱17并鉤住所述鉤臂結合部151,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也隨之下沉,下沉的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逐漸為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騰出后移的避讓空間,此時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一邊越過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一邊進一步向下擠壓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促使所述下鉤臂46向下旋轉伸入所述陷阱17。隨后所述脫扣器3的前叉臂31開始脫離所述自鎖連接扣4的上鉤臂43,所述內軌7及其上的所述脫扣器3完全與所述自鎖連接扣4脫離向外端移動。為了讓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能夠平滑地向下擠壓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最好是將它們之間的結合面的頂端過渡部位設置為圓角,就像齒輪的輪齒頂部結構一樣。
所述脫扣器3的上部還設置有側邊翼片35,所述側邊翼片35向左延展出所述軸向走廊27的左側圍欄體25,并讓所述側邊翼片35高于所述前叉臂31及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這樣當所述脫扣器3在所述滑塊2的上方前后滑移時,讓所述前叉臂31及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在一對所述圍欄體(25、26)中移動,而所述側邊翼片35下表面滑動搭接在所述軸向走廊27的左側圍欄體25上。當然所述脫扣器3的上部還設置有側邊翼片35還可以向右邊延伸,也可以向兩邊同時延伸。
根據上述技術方案,(1)脫扣動作過程:當所述內軌7及連接其上的所述脫扣器3在所述滑塊2或者說在所述自鎖連接扣4的上方向前(內側端)移動時,所述脫扣器3的前叉臂31能夠插接到所述自鎖連接扣4的上鉤臂43上,所述前叉臂31的前端傾斜面311結合到所述上鉤臂43所具有的折彎壁面430的下面,并給予所述自鎖連接扣4向前移動的力矩從而讓所述自鎖連接扣4稍微向上翻轉并讓所述下鉤臂46與所述底座1之間脫扣,此時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也結合在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的前方,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是插入到所述第二凹坑34中,保證所述脫扣器3既使在中間停止前進所述前叉臂31也不會脫離所述上鉤臂43;脫扣后所述復位彈簧(11、12)能夠帶著所述滑塊2,所述滑塊2通過所述第一轉動結合部41和所述第二轉動結合部24帶著所述自鎖連接扣4,所述自鎖連接扣4通過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和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帶著所述脫扣器3,所述脫扣器3帶著連接其上的內軌7一并向前移動自動復位,其中所述阻尼緩沖器13又能讓所述復位彈簧(11、12)的回彈速度得以緩沖。在所述前叉臂31插入到所述上鉤臂43中的期間內,所述前叉臂31不能從所述上鉤臂43中向上脫出,從而連接在所述脫扣器3上的內軌7的內側端也就不能向上翹起,讓所述內軌7的內側端始終貼合在所述中軌6上,這樣所述內軌7與所述中軌6之間的間隙就不會被加大從而大大提高了滑軌100運行的穩(wěn)定性。
(2)上扣動作過程:當所述內軌7帶著結合在所述自鎖連接扣4上的所述脫扣器3向后移動時,由于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是插入到所述第二凹坑34中,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向后擠推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從而帶動所述自鎖連接扣4及與其連接的所述滑塊2在所述底座1上向后滑動,但當所述自鎖連接扣4的下鉤臂46后退移動到所述陷阱17的上方時,因所述下鉤臂46能夠向下旋轉伸入所述陷阱17從而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也隨之下沉,下沉的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能夠避讓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從而讓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越過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繼續(xù)向后移動,此時所述脫扣器3的前叉臂31開始脫離所述自鎖連接扣4的上鉤臂43,并且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還能在越過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的同時進一步向下擠壓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進而也進一步讓所述下鉤臂46向下旋轉伸入所述陷阱17鉤住所述鉤臂結合部151。隨后所述內軌7及其上的所述脫扣器3完全與所述自鎖連接扣4脫離向外端移動。在所述內軌7及其上的所述脫扣器3再次向內側移動時,由于所述下鉤臂46已經旋轉伸入所述陷阱17鉤住了所述鉤臂結合部151,所述第一滑出結合部45也處于下沉位置而能夠避讓所述第二滑出結合部33,為此所述脫扣器3能夠再次以水平方向前進直接插入到所述自鎖連接扣4上開始脫扣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