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飲料釀造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
機體,所述機體具有沿上下方向延伸的移動槽,所述機體上具有釀造腔,所述釀造腔用于放置飲料膠囊;
上刺破件,所述上刺破件可上下移動地設在所述移動槽內,且所述上刺破件位于所述釀造腔的上方,所述上刺破件具有向下延伸的上刺針,用于刺破所述飲料膠囊;
驅動機構,所述驅動機構包括驅動件和從動件,所述驅動件可樞轉地設在所述機體上,所述從動件的一端與所述驅動件可樞轉地相連、且另一端與所述上刺破件相連以帶動所述上刺破件的所述上刺針刺破所述飲料膠囊的頂部;
液槽,所述液槽與所述釀造腔相連以將所述液槽內的液體供入到所述釀造腔內的飲料膠囊內;以及
石英加熱管,所述石英加熱管設在所述液槽和所述釀造腔之間以對進入到所述釀造腔內的液體進行加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飲料釀造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
液泵,所述液泵設在所述液槽與所述石英加熱管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飲料釀造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安全閥,所述安全閥設在所述液泵與所述石英加熱管之間;和
回流管,所述回流管的兩端分別與所述安全閥和所述液槽相連。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飲料釀造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石英加熱管的下游設有單向閥,所述單向閥用于將加熱后的液體單向地導向所述釀造腔內的飲料膠囊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飲料釀造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刺破件的底部形成有向上凹入的凹槽,所述凹槽內設有上密封圈,所述上密封圈的底部向下伸出所述凹槽。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飲料釀造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
固定塊,所述固定塊設在所述凹槽內以將所述上密封圈固定在所述凹槽內。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飲料釀造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飲料膠囊包括:
膠囊本體,所述膠囊本體內設有隔板,所述隔板將所述膠囊本體內部分隔成用于容納飲料原料的容納腔和位于所述容納腔下方的刺破腔,所述隔板上形成有至少一個連通孔;和
刺破件,所述刺破件設在所述隔板的底部且位于所述刺破腔內,所述刺破件上形成有至少一個出液孔,所述出液孔與所述連通孔流體連通,所述刺破件被構造成外部液體與所述容納腔內的所述飲料原料混合后通過所述連通孔向下推動所述刺破件刺破所述膠囊本體的底壁。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飲料釀造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刺破件的外周設有密封圈。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飲料釀造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圈的上端設有密封件,所述密封件的上端的內周尺寸大于所述密封件的下端的內周尺寸。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飲料釀造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膠囊本體包括:
外殼,所述外殼包括殼體和蓋體,所述蓋體封裝所述殼體的頂部;和
內膽,所述內膽設在所述外殼內,所述內膽內限定出所述容納腔,所述內膽的底部與所述外殼之間限定出所述刺破腔,其中所述隔板為所述內膽的底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