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門把手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車門把手裝置,更具體地,涉及一種裝有電容傳感器的車門把手裝置,所述電容傳感器用于確定使用者鎖定或開鎖車門的意圖。
背景技術:
所謂的智能進入系統(tǒng)實際上早已應用于車門中。根據所述智能進入系統(tǒng),當裝在門把手中的電容傳感器檢測到使用者以試圖打開門的方式接觸門把手時,在使用者所攜帶的卡式鑰匙與車載控制單元之間進行ID碼匹配,并且只有當檢測到ID碼匹配時才可將車門開鎖。
在用于所述智能進入系統(tǒng)的已知門把手裝置中,將用于檢測靜電電容變化的電路板裝在門手柄中,使用者在他/她試圖打開車門時把持該門手柄。例如,在轉讓給同一受讓人的美國專利No.6,740,834中披露了這樣一種門把手裝置。這里結合參考所述專利的內容。
在諸如前述美國專利中所披露的常規(guī)門把手裝置中,為每種車輛型號獨立設計用于檢測電容變化的電路板。因此,當試圖在同一條生產線中制造用于不同車輛型號的門把手裝置時,所需零部件的管理變得無法接受地復雜。
為了消除這種不便,可設計一種通用的電容傳感器單元,并且將相同設計的電容傳感器單元應用于不同的車輛型號。然而,因為必須使得門把手適合于傳感器單元的形狀,所以這是不可行的。
要求門把手具有相對較大并且均勻的厚度,以避免在外表面上產生任何凹痕或其它缺陷,并且使門把手具有必需的機械強度。因此,使得通用傳感器單元適用于各種不同設計的門把手,這是不切實際的。尤其是,如果在傳感器單元與門把手空腔的內壁之間形成任意間隙,則意味著具有低介電系數的空氣層插設在使用者接觸的表面與檢測電極之間,并且這降低了電容傳感器的檢測靈敏度。如可容易理解的,車門把手被設計成車體的總體設計的一部分,并且對于每種車體的具體設計在尺寸和形狀上都可明顯改變。
有時出于美觀原因,需要將金屬元件布置在門把手的外表面上,或者在門把手的外表面的一部分上涂覆金屬鍍層。在這種情況下,當金屬部分的一部分靠近電容傳感器時,所述金屬部分可形成用于電容傳感器的電路的一部分,從而當把手部分外側的一部分被觸碰時,電容傳感器可被不經意地啟動。這意味著甚至在使用者沒有打算給車門開鎖時,通過輕輕接觸門把手的外表面,車門就可被簡單地開鎖,而這顯然是不期望的。
發(fā)明內容
考慮到現有技術的所述問題,本發(fā)明的第一目的是提供一種車門把手裝置,該車門把手裝置允許通用傳感器單元可容易地適合不同設計的門把手。
本發(fā)明的第二目的是提供一種車門把手裝置,該車門把手裝置可確保裝在門把手中的電容傳感器所需的靈敏度,而無需考慮門把手的形狀。
本發(fā)明的第三目的是提供一種車門把手裝置,該車門把手裝置允許在無需考慮電容傳感器的形狀的情況下設計門把手。
本發(fā)明的第四目的是提供一種車門把手裝置,即使在門把手的外表面上設有金屬元件或者部分地涂覆有金屬鍍層時,該車門把手裝置也能確保電容傳感器在規(guī)定條件下適當地操作。
根據本發(fā)明,通過提供這樣一種車門把手裝置可實現至少一部分所述目的,該車門把手裝置包括門把手主體,其沿第一方向延長并且限定出中空內部,該中空內部在其一側上具有開口;鎖緊件,其具有這樣的外形從而可從中空內部的開口處裝配到門把手主體的中空內部中,該鎖緊件具有一中空內部;以及傳感器單元,其具有這樣的外形從而可裝配到所述鎖緊件的中空內部中。
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種表述,在其把手部分中裝有靜電電容檢測電路的車門把手裝置包括傳感器單元,其具有嵌模在塑料構件中的檢測電路;中空空腔,其形成在把手部分中用以容納該傳感器單元;以及鎖緊件,其由塑料材料制成用于將該傳感器單元保持在所述空腔中。
因為形成在門把手主體中的用于容納傳感器單元的空腔的內壁與所述傳感器單元之間的間隙被鎖緊件填充,所以具有較低介電系數的空氣層不會插設在所述傳感器單元與門把手主體的外表面或連同門把手主體一起形成門把手的任何其它構件之間,所述鎖緊件通常由具有相對較高介電系數的塑料材料制成。因此,可容易地使得傳感器單元適合于各種不同設計的門把手,而不會降低電容傳感器的檢測靈敏度。
為了便于操作和保護內部電路,所述傳感器單元可包括嵌模在塑料構件中的檢測電路。通常,一蓋構件封閉門把手主體的中空內部的開口,從而與門把手主體一起限定出門把手的外形。用于傳感器單元的靈敏表面可被限定在門把手主體的表面和/或蓋構件上。
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門把手主體的中空內部的開口面向下方,并且所述蓋構件包括用于覆蓋面向下方的門把手主體的中空內部的開口的下部蓋構件。由此,可容易地保護所述傳感器單元不受其它元件的不利影響。優(yōu)選地,所述門把手主體設置有限定中空內部的開口的U形截面,并且所述鎖緊件設置有U形截面,所述鎖緊件以其開口端在門把手主體的中空內部中面向內的方式被容納在門把手主體中。根據本發(fā)明的具體優(yōu)選實施例,一蓋構件封閉門把手元件的中空內部的開口端,以共同限定門把手的外形。
所述鎖緊件可便利地設有用于保持電子元件的保持部分。這允許在沒有明顯改變門把手主體的設計的情況下安裝電子元件,并且有助于僅通過簡單地調整所述鎖緊件而適應不同設計的電子元件。通常,所述電子元件包括用于照明與門把手主體相對的一部分門板表面的照明燈,該照明燈可包括白熾燈、發(fā)光二極管或任何其它發(fā)光元件。
當門把手主體或與所述主體共同形成車門把手的蓋構件在其外表面上裝配有金屬元件或由金屬元件構成時,它可能形成用于電容傳感器的電路的一部分,從而當把手部分外側的一部分被觸碰時,電容傳感器可被不經意地啟動。為了避免這樣的問題,通常通過電子元件使得所述金屬元件電接地。
根據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由所述門把手主體和鎖緊件共同限定出一個孔,并且所述照明燈被保持在由所述門把手主體和鎖緊件共同限定出的孔中。
下面將參照附圖來描述本發(fā)明,其中圖1是裝有體現本發(fā)明的裝置的側門的局部側視圖;圖2是沿圖1的線II-II所截的截面圖,其中下部蓋被移除;圖3是本發(fā)明裝置的主要元件的分解立體圖;圖4是沿圖1的線IV-IV所截的把手部分的截面圖;圖5是用于照明燈的安裝結構的分解立體圖;圖6是沿圖2的線VI-VI所截的局部截面圖;以及圖7是與圖6相似的視圖,示出了本發(fā)明的可選實施例。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到圖3示出了體現本發(fā)明的門把手裝置的總體結構。該門把手裝置1通過固定地連接于門外部板2的內表面的把手基底3,與車輛側門的門外部板2的外表面相連接,并且該門把手裝置1包括沿車體的前后方向延伸的門把手4和設在門把手4后端上的鑰匙筒5。
門把手4包括由塑料材料制成的主體6;下部蓋7,其由塑料材料制成并且用金屬鍍層;傳感器單元8,其包括嵌模在塑料構件中用于檢測電容變化的電路板;以及鎖緊件9,其用于將傳感器單元8保持在主體6中。如果需要,則下部蓋7可整體由金屬性材料制成或者門把手主體6可用金屬鍍層。
門把手4包括手柄部分10、一體形成在手柄部分10前端處的鉸鏈部分11以及一體形成在手柄部分10后端處的導向部分12。手柄部分10包括沿車體的前后方向延伸并且略微彎曲從而呈現向外凸起表面的內表面,并且手柄部分10設置有豎直延長的截面。如圖1中所示,手柄部分10沿車體的前后方向在其中間部分較窄。鉸鏈部分11以這樣一種方式樞轉地連接于把手基底3的前端部分,即,當門把手4的導向部分端部被側向拉離門外部板2的外表面時,門鎖處于開鎖狀態(tài)。由于與車門的打開和關閉相關聯的門把手4的功能和結構與本發(fā)明的要點沒有關系,因此在描述中省略對于這些方面的詳細描述。
與手柄部分10相對的門外部板2的部分設置有凹槽13,以允許使用者的手指插在手柄部分10與門外部板2之間。
與手柄部分10相對應的主體6的部分設置有空腔14,如圖4中所示,該空腔14具有U形截面以及在其整個長度上具有底開式端部。該空腔14的底開式端部由下部蓋7封閉。換句話說,主體6和下部蓋7彼此接合,從而共同形成中空殼體或門把手4。
傳感器單元8設有呈略微彎曲的細長板構件,并且多個引線15從其縱向端部中伸出。這些引線15的端部終止于連接器16處。
鎖緊件9設有與形成在手柄部分10中的空腔14的內表面緊密接觸的外表面以及保持槽17,該保持槽具有U形截面以及在鎖緊件9整個長度上的上開式端部。保持槽17的深度和寬度被選擇為可將傳感器單元8隱蔽且緊密地容納在其中。即使當手柄部分10的壁厚度相對較小時,該嵌套結構也可使手柄部分10具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和剛度。
與手柄部分10的前端相對應的鎖緊件9和主體6的部分設有用于保持照明燈18的保持部分19和20,該照明燈18用于照明與手柄部分10相對的外部板2的凹槽13。鎖緊件9的保持部分19形成有矩形開口22,該矩形開口22與從照明燈18的外表面突出的彈性棘爪23相接合,以使得照明燈18可由鎖緊件9暫時保持。
因此,在照明燈18由鎖緊件9暫時保持的情況下,當鎖緊件9被推入到主體6的空腔14中時,照明燈18通過被保持在鎖緊件9和主體6的保持部分19和20之間而固定在適當的位置。照明燈18的外周裝有橡膠密封件21,從而防止?jié)駳馇秩氲绞直糠?0中,同時還可保護照明燈18不受振動。
照明燈18的引線包括接地線24,該接地線24在其中間部分斷開,并且斷開部分任意一側上的接地線的兩端都共同裝有折邊端子25,該折邊端子25通過橡膠密封件26被固定地連接到位于主體6的鉸鏈部分11附近的下部蓋7的前端部分7a上,如圖6中所示。由此,由于下部蓋7的前端部分7a由設置有金屬鍍層或者具有導電性的金屬元件制成,因此下部蓋7的金屬鍍層接地,并且即使當使用者接觸金屬部分時靜電電容也不會改變。這防止了所述裝置被不經意啟動。另外,因為門把手4的金屬部分通過照明燈18的接地線24接地,所以不需要用于使門把手4的金屬部分接地的獨立接地線。
通過將裝有傳感器單元8的鎖緊件9放入到空腔14中、用下部蓋7封閉空腔14的開口端并且用緊固件(例如,螺栓)固定主體6的適當點,而可完成門把手4的局部裝配。通過如此經由鎖緊件9將傳感器單元8裝配到門把手4中,可通過簡單地僅改變鎖緊件9來使用用于不同設計的門把手的通用傳感器單元。
在前述實施例中主要如此選擇鎖緊件9的結構,以使得手柄部分10具有所需的剛度,但是也可以這種方式選擇鎖緊件9的結構,即,填充門把手4的整個內部并且增加門把手4的總體剛度。
在前述實施例中,主體6的空腔14的開口端和鎖緊件9的保持槽17的開口端彼此相對,并且在將鎖緊件9放置于主體6中之前,將傳感器單元8裝配于鎖緊件9中。然而,也可使得鎖緊件9的保持槽17的開口端與主體6的空腔14的開口端面向同一方向,并且在將傳感器單元8裝配于鎖緊件9中之前將鎖緊件9放置于主體6中。
圖7示出了本發(fā)明的一個替換實施例,其中門把手主體6設置有金屬鍍層27。在該實施例中,金屬鍍層27與接地線24共同接地,而下部蓋可為或可不為導電性的。
盡管已根據其優(yōu)選實施例描述了本發(fā)明,但是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顯而易見的是,在不脫離權利要求中所闡述的本發(fā)明的范圍的情況下可進行各種替換和修正。
在本申請中結合并參考根據其為本申請作出巴黎公約優(yōu)先權的原始日本專利申請的內容。
權利要求
1.一種車門把手裝置,包括門把手主體,其沿第一方向延長并且限定出中空內部,該中空內部在其一側上具有開口;鎖緊件,其具有這樣的外形從而可從中空內部的開口處裝配到門把手主體的中空內部中,該鎖緊件具有一中空內部;以及傳感器單元,其具有這樣的外形從而可裝配到所述鎖緊件的中空內部中。
2.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車門把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器單元包括嵌模在塑料構件中的檢測電路。
3.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車門把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鎖緊件設置有用于保持電子元件的保持部分。
4.根據權利要求3中所述的車門把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門把手主體和鎖緊件共同限定出一孔,并且所述照明燈被保持在由所述門把手主體和鎖緊件共同限定出的該孔中。
5.根據權利要求3中所述的車門把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元件包括用于照明與所述門把手主體相對的一部分門板表面的照明燈。
6.根據權利要求4中所述的車門把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元件包括照明燈,其用于照明與所述門把手主體相對的一部分門板表面。
7.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車門把手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蓋構件,該蓋構件封閉所述門把手主體的中空內部的開口,以與門把手主體一起限定出門把手的外形。
8.根據權利要求3中所述的車門把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門把手主體的中空內部的開口面向下方,并且所述蓋構件包括用于覆蓋面向下方的門把手主體的中空內部的開口的下部蓋構件。
9.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車門把手裝置,其特征在于,一金屬元件被設置成與所述門把手裝置相關連,該金屬元件的一部分與所述傳感器單元相鄰,并且該金屬元件被電接地。
10.根據權利要求9中所述的車門把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元件與電子元件的接地線的中間點相連接,所述電子元件被設置成與所述門把手裝置相關連。
11.根據權利要求9中所述的車門把手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蓋構件,該蓋構件封閉門把手主體的中空內部的開口,以與門把手主體共同限定門把手的外形,其中,所述蓋構件包括所述金屬元件。
12.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車門把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門把手主體設置有限定所述中空內部的開口的U形截面,并且所述鎖緊件設置有U形截面,所述鎖緊件以其開口端在所述門把手主體的中空內部中面向內的方式被容納在所述門把手主體中。
13.根據權利要求12中所述的車門把手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蓋構件,該蓋構件封閉所述門把手主體的中空內部的開口端,以共同限定門把手的外形。
全文摘要
為了允許電容傳感器單元普遍地適合于各種不同設計的門把手,具有裝在其手柄部分(10)中的靜電電容檢測電路的車門把手裝置包括傳感器單元(8),其具有嵌模在塑料構件中的檢測電路;中空空腔(14),其形成在手柄部分(10)中以容納所述傳感器單元;以及鎖緊件(9),其由塑料材料制成并用于將所述傳感器單元保持在所述空腔中。通過適當地改變所述鎖緊件的形狀,所述傳感器單元可適合于不同設計的門把手。
文檔編號E05B65/20GK1676838SQ20051005681
公開日2005年10月5日 申請日期2005年3月22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3月30日
發(fā)明者仁田脅政勝, 河野仁志 申請人:本田制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