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建筑元件,其包括剛性材料制成的至少一個薄板(11)和至少一個非線性動力吸收器(9),所述非線性動力吸收器(9)包括:
-疊片(1),其具有兩個末端部分(2a)和一個非線性彈簧功能的中間部分(2b),
-質(zhì)點(3),其緊固至所述疊片的非線性彈簧功能的中間部分(2b),
-緊固構件(4),其準許將所述疊片(1)的兩個末端部分(2a)緊固在實心支座上,使得所述非線性彈簧功能的中間部分(2b)能夠在其平衡位置或多個平衡位置周圍振蕩,
所述非線性動力吸收器(9)通過所述緊固構件(4)以剛性方式緊固在所述薄板(11)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疊片受到應力,優(yōu)選地為壓縮應力或扭轉(zhuǎn)應力。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疊片受到對其施加彈性屈曲的應力,優(yōu)選地為對其施加彈性屈曲的壓縮應力。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屈曲小于10%、優(yōu)選地小于6%、尤其小于4%,此百分比是相對于所述非線性彈簧功能的中間部分的長度表達的。
5.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建筑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質(zhì)點(3)緊固在所述疊片的非線性彈簧功能的中間部分(2b)的中心部分上。
6.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建筑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疊片是金屬疊片。
7.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建筑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緊固構件(4)由單一件構成,所述單一件包括嵌入所述疊片的末端部分(2a)的兩個嵌入構件(5)。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建筑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緊固構件(4)包括兩個分支(6),所述兩個分支(6)從共同的底部(7)對稱地延伸,所述兩個嵌入構件(5)分別位于所述兩個分支上,優(yōu)選地在每個分支的末端處或末端附近。
9.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建筑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非線性動力吸收器緊固在所述薄板上,使得所述吸收器的所述疊片(1)的平面基本上平行于所述薄板的平面。
10.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建筑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薄板(11)或者這些薄板中的至少一個薄板是石膏板。
11.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建筑元件,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兩個薄板(11),所述兩個薄板(11)相互平行并且被中間空間(8)隔開。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建筑元件,其特征在于,這兩個薄板(11)是石膏板,優(yōu)選地緊固在軌道及/或立柱框架上。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建筑元件,其特征在于,這兩個薄板(11)之間的中間空間(8)用隔音材料(10)填充。
14.一種包括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建筑元件的建筑物墻壁。
15.一種使用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13中的一項所述的建筑元件來降低墻壁的透音度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