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原木梁的安裝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原木梁的安裝結構。
背景技術:
在現(xiàn)有技術中,木梁在原木墻體上的固定,其采用的方法是,在原木墻體的邊緣設置卡槽,木梁固定在卡槽內。在這種情況下,木梁受到來自卡槽外側墻體的約束,無法做垂直于木梁本體延伸方向的移動。但是在沿著木梁本體延伸的方向上,缺乏對木梁的約束。木梁受溫度、濕度等環(huán)境因素作用可能會發(fā)生應力變形,造成木梁的固定效果變差;在地震等較極端的使用條件下,木梁還容易在劇烈的地震力的作用下脫出墻體。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針對上述技術問題,設計開發(fā)了一種原木梁的安裝結構。在本實用新型中,在木梁端部設置一連接部件,該連接部件與木梁為一整體,連接部件的寬度比木梁本體的寬度小,當該連接部件固定在原木墻體的卡槽內時,木梁在垂直于木梁本體延伸的方向和沿著木梁本體延伸的方向均受到約束,改善了木梁的固定效果,提高了整個建筑的整體性。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為一種原木梁的安裝結構,包括連接部件,其為兩個,分別位于木梁的兩個端部,與所述木梁為一整體,所述連接部件在y軸方向的寬度比所述木梁主體在y軸方向的寬度??;卡槽,其設置于原木墻體的邊緣,具有容納所述連接部件的空間,所述卡槽在y軸方向的寬度與所述連接部件在y軸方向的寬度一致;其中,所述連接部件固定于所述卡槽內。優(yōu)選的是,所述的原木梁的安裝結構中,所述卡槽在ζ軸方向的高度與所述木梁在ζ軸方向的高度一致。優(yōu)選的是,所述的原木梁的安裝結構中,所述連接部件在χ軸方向的寬度與所述原木墻體在X軸方向的厚度一致。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原木梁的安裝結構,在木梁端部設置一連接部件,該連接部件與木梁為一整體,連接部件的寬度比木梁本體的寬度小,當該連接部件固定在原木墻體的卡槽內時,木梁在垂直于木梁本體延伸的方向和沿著木梁本體延伸的方向均受到約束,改善了木梁的固定效果,提高了整個建筑的整體性。
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原木梁的安裝結構的木梁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原木梁的安裝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詳細說明,以令本領域技術人員參照說明書文字能夠據(jù)以實施。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原木梁的安裝結構,包括連接部件2,其為兩個,分別位于木梁1的兩個端部,與所述木梁1為一整體,所述連接部件2在y軸方向的寬度比所述木梁1主體在y軸方向的寬度小;卡槽4,其設置于原木墻體3的邊緣,具有容納所述連接部件2的空間,所述卡槽4在y軸方向的寬度與所述連接部件2在y軸方向的寬度一致;其中,所述連接部件2固定于所述卡槽4內。上述木梁1通過連接部件2固定于原木墻體3。連接部件2的在y軸方向的寬度比木梁1主體的寬度小,也就是,在連接部件2的兩側,分別具有一長方體形的凹槽。木梁 1安裝于原木墻體3時,就是將連接部件2固定在原木墻體3的卡槽4內,同時,連接部件2 兩側的凹槽也將卡槽4外側的原木墻體3限制在對應的凹槽內。在上述結構中,木梁1與原木墻體3是相互約束的關系。這樣,木梁1在沿著木梁 1本體延伸的方向也會受到約束。再加上木梁1須承受來自上方的荷載,因此,木梁1在其上、下、左、右、前、后等方向均受到約束。所述的原木梁的安裝結構中,所述卡槽4在ζ軸方向的高度與所述木梁1在ζ軸方向的高度一致。所述的原木梁的安裝結構中,所述連接部件2在χ軸方向的寬度與所述原木墻體 3在χ軸方向的厚度一致。盡管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案已公開如上,但其并不僅僅限于說明書和實施方式中所列運用,它完全可以被適用于各種適合本實用新型的領域,對于熟悉本領域的人員而言, 可容易地實現(xiàn)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離權利要求及等同范圍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特定的細節(jié)和這里示出與描述的圖例。
權利要求1.一種原木梁的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連接部件,其為兩個,分別位于木梁的兩個端部,與所述木梁為一整體,所述連接部件在y軸方向的寬度比所述木梁主體在1軸方向的寬度??;卡槽,其設置于原木墻體的邊緣,具有容納所述連接部件的空間,所述卡槽在y軸方向的寬度與所述連接部件在y軸方向的寬度一致; 其中,所述連接部件固定于所述卡槽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原木梁的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在ζ軸方向的高度與所述木梁在ζ軸方向的高度一致。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原木梁的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件在χ軸方向的寬度與所述原木墻體在χ軸方向的厚度一致。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原木梁的安裝結構,包括連接部件,其為兩個,分別位于木梁的兩個端部,與所述木梁為一整體,所述連接部件在y軸方向的寬度比所述木梁主體在y軸方向的寬度??;卡槽,其設置于原木墻體的邊緣,具有容納所述連接部件的空間,所述卡槽在y軸方向的寬度與所述連接部件在y軸方向的寬度一致;其中,所述連接部件固定于所述卡槽內。在木梁端部設置一連接部件,該連接部件與木梁為一整體,連接部件的寬度比木梁本體的寬度小,當該連接部件固定在原木墻體的卡槽內時,木梁在垂直于木梁本體延伸的方向和沿著木梁本體延伸的方向均受到約束,改善了木梁的固定效果,提高了整個建筑的整體性。
文檔編號E04B1/38GK202214819SQ20112023745
公開日2012年5月9日 申請日期2011年7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7月6日
發(fā)明者李衛(wèi)東 申請人:李衛(wèi)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