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配偶拱形連鎖瓦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建筑物頂部用于防水、隔熱、造形的瓦。
技術背景
目前,建設領域普遍使用的連鎖瓦,厚度均在8mm到lOmm,體 積大,笨重不利安裝操做,浪費原材料;在施工中只能從左向右、從 下向上一片壓一片按特定的順序施工,速度非常緩慢,且同一片瓦的 背面受力點不在同一水平面上,容易受外力損壞,在安裝和使用中已 施工完成的地方如有一片瓦被損壞需要更換,那就要從右向左,從上 向下逐片逐片瓦的大面積拆除,直至受損瓦片,更換后還得又從左向 右,從下向上重新大面積的施工;這樣施工、維修過程復雜,進度緩 慢,更換瓦片煩瑣,所以現有連鎖瓦施工、維修效率低、費用高。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配偶拱形連鎖瓦,它的體積和重 量相對減小,強度增加,安裝后不易受外力損壞,施工、維修順序不 受從左向右或從右向左的限制,不需要反復施工作業(yè),既節(jié)省資源, 又方便施工、維修,降低成本。為了解決背景技術所存在的問題,本 實用新型是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它由溝瓦1和蓋瓦2組成,溝瓦l和 蓋瓦2形成配對,溝瓦l兩邊設有凸出的限位條l-l,溝瓦l下部設 置有切角1-2,溝瓦1的截面為W型;蓋瓦2上部設置有切角2-1, 以便安裝后相互咬合,兩瓦背面拱內設有加勁肋3增加瓦的強度和剛 度,溝瓦1上端設凹入的掛瓦槽l-3,蓋瓦2上端設凸出的掛瓦點2-2。 使得兩種瓦受力的受力點均在同一平面內,使用中不易受外力破壞; 本實用新型溝瓦1與蓋瓦2的配偶使用,安裝順序只需先安裝溝瓦1再安裝蓋瓦2既可不受從左向右或從右向左的順序的限制,更換任意 一片溝瓦1只用拆除兩側兩直列蓋瓦2和本列該片溝瓦1的上部溝瓦 1既可換成功,更換任意一片蓋瓦2則只需拆除本列該蓋瓦2上部的 蓋瓦2既可更換成功,更換溝瓦1和蓋瓦2均不需大面積拆除;本實 用新型的應用為國家節(jié)約資源,減輕建筑物結構荷載,施工、維修效 率高成本低,不易損壞維修頻率低,外觀效果凹凸明顯,立體感強, 美麗大方。
圖1是溝瓦1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圖1的后視圖,圖3是圖1 的A-A剖視圖,圖4是蓋瓦2的結構示意圖,圖5是圖4的后視圖, 圖6是圖4的B-B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看圖l-6,本具體實施方式
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它由溝瓦l和 蓋瓦2組成,溝瓦1和蓋瓦2形成配對,溝瓦l兩邊設有凸出的限位 條1-1,溝瓦1下部設置有切角1-2,溝瓦1的截面為W型;蓋瓦2 上部設置有切角2-l,以便安裝后相互咬合,兩瓦背面拱內設有加勁 肋3增加瓦的強度和剛度,溝瓦1上端設凹入的掛瓦槽1-3,蓋瓦2 上端設凸出的掛瓦點2-2,使得兩種瓦受力的受力點均在同一平面內, 使用中不易受外力破壞;本具體實施方式
溝瓦1與蓋瓦2的配偶使用, 安裝順序只需先安裝溝瓦1再安裝蓋瓦2既可不受從左向右或從右向 左的順序的限制,更換任意一片溝瓦1只用拆除兩側兩直列蓋瓦2和 本列該片溝瓦1的上部溝瓦1既可換成功,更換任意一片蓋瓦2則只 需拆除本列該蓋瓦2上部的蓋瓦2既可更換成功,更換溝瓦1和蓋瓦 2均不需大面積拆除;本具體實施方式
的應用為國家節(jié)約資源,減輕 建筑物結構荷載,施工、維修效率高成本低,不易損壞維修頻率低, 外觀效果凹凸明顯,立體感強,美麗大方。本具體實施方式
的生產只需在背景拱形連鎖瓦的生產設備中改 變一下瓦的生產模具,就可以直接生產了,安裝時根據面積算出掛瓦
條和順瓦條的位置后,按背景拱形連鎖瓦基層施工技術施工基層;安 裝溝瓦l,從下向上安裝,搭接60mm,左右對齊;安裝蓋瓦2,從下 向上安裝,搭接60mm,兩邊外緣抵緊溝瓦的限位條l-l,上切口與溝 瓦1下切口相咬合;拆除時從上向下先拆蓋瓦2再拆溝瓦既可。
權利要求1、配偶拱形連鎖瓦,其特征在于它由溝瓦(1)和蓋瓦(2)組成,溝瓦(1)和蓋瓦(2)形成配對,溝瓦(1)兩邊設有凸出的限位條(1-1),溝瓦(1)下部設置有切角(1-2),溝瓦(1)的截面為W型;蓋瓦(2)上部設置有切角(2-1),兩瓦背面拱內設有加勁肋(3)增加瓦的強度和剛度,溝瓦(1)上端設凹入的掛瓦槽(1-3),蓋瓦(2)上端設凸出的掛瓦點(2-2)。
專利摘要配偶拱形連鎖瓦,它涉及一種建筑物頂部用于防水、隔熱、造形的瓦。它由溝瓦(1)和蓋瓦(2)組成,溝瓦(1)和蓋瓦(2)形成配對,溝瓦(1)兩邊設有凸出的限位條(1-1),溝瓦(1)下部設置有切角(1-2),溝瓦的截面為W型;蓋瓦上部設置有切角,兩瓦背面拱內設有加勁肋增加瓦的強度和剛度,溝瓦(1)上端設凹入的掛瓦槽,蓋瓦(2)上端設凸出的掛瓦點,本實用新型的應用為國家節(jié)約資源,減輕建筑物結構荷載,施工、維修效率高成本低,不易損壞,維修頻率低,外觀效果凹凸明顯,立體感強,美麗大方。
文檔編號E04D1/02GK201245927SQ200820132488
公開日2009年5月27日 申請日期2008年8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8月15日
發(fā)明者葉有珅 申請人:葉有珅;吳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