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含特性粘度至少是5dl/g的聚烯烴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該纖維的抗張強度至少是26cN/dtex(分特),抗張模量至少是700cN/dtex;其制備方法及其在繩索或防彈成形制品中的應用。本發(fā)明還涉及改進的繩索和防彈成形制品。
所述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由EP-A-0.205.960得知。文中所述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具有非常高的抗張強度和抗張模量以及低蠕變速率,從而使之特別適合用于,例如繩索和防彈成形制品。該纖維是通過聚烯烴溶液紡絲成為凝膠纖維,從纖維中萃取出溶劑,在1個或多個步驟中拉伸經過萃取并干燥的纖維而制成的。
然而,目前仍存在著對此種纖維質量進一步改進的需要,或者至少需要將纖維性能優(yōu)化以便使由這些纖維制成的諸如繩索和防彈成形制品之類產品的質量得到改進。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在所述應用中性能改進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
令人驚奇的是,這一目的竟然由包含0.05~5wt%該聚烯烴的溶劑(相對于纖維總重量)的纖維實現了。
現已發(fā)現,本發(fā)明纖維尤其適合用于防彈成形制品,因為以此種纖維為基礎的成形制品具有高“比能量吸收(SEA)”,這意味著需要較少纖維,因此以較小的重量,就能獲得相同程度的保護。還發(fā)現,本發(fā)明纖維特別適合用于繩索,主要是因為它們緊密又不失柔軟,還因為能提高繩索強度。
纖維質量的改善尤其令人驚奇,因為迄今為止很大數量溶劑在纖維中的存在一向被認為是不利的,因為這將降低纖維機械性能,特別是因為纖維的蠕變速率將比較高,其強度和模量比較低。令人驚奇的還在于,含溶劑纖維具有與可比強度和模量的“干”纖維相比更高的防彈品質,因為溶劑本身不可能對保護作用的大小做出貢獻,雖然它的確可提高面積密度。
含溶劑纖維乃是現有技術已知的。然而,這類纖維不是高度取向的,而且它們不適合所要求的應用領域,因為它們的機械性能不夠好。在本申請范圍內,高度取向的應理解為,纖維具有至少700cN/dtex的抗張模量,以及至少26cN/dtex的抗張強度(按下面規(guī)定的方法測定)。已知的含溶劑纖維是由溶液制備纖維的方法中的一種中間產物。這段描述清楚地表明,溶劑乃是不希望存在于最終產品中的,因此仍需去除的。例如,US-A-5,213,745,描述了一種從未牽伸凝膠纖維中萃取出礦物油溶劑的最佳萃取劑。該出版物沒有描述含溶劑、高度取向的聚烯烴纖維。EP-A-0,115,192描述了高溶劑含量、低抗張強度和抗張模量的纖維。該纖維,同樣也是中間產物,照原樣也不適合用于所述用途。
抗張強度(或強度)和抗張模量(或模量)按照ASTM D885M的規(guī)定定義和測定,采用500mm纖維的名義隔距(標尺)長度,50%/min的滑動橫梁速度和Instroon 2714夾具。測定前,纖維加捻到31捻回/米。根據測定的應力-應變曲線,模量可作為0.3~1%應變之間的梯度來確定。為計算模量和強度,測定的拉伸力除以纖度,后者可通過稱取10m纖維的重量來確定。蠕變在這里以及下文中應理解為在50℃、8.11g/dtex載荷下5小時后,相對于原長的伸長百分率。該伸長包括彈性伸長。
纖維應理解為一種連續(xù)或不連續(xù)物體如單絲、復絲紗、帶或短纖紗。原則上,絲可具有任何斷面形狀和粗細。優(yōu)選的是,(單)絲的纖度最多是5,更優(yōu)選最多3旦/根絲。此種低的單絲纖度的優(yōu)點在于,纖維將具有較好防彈性能。
各種不同的聚烯烴可用于本發(fā)明纖維中。特別合適的聚烯烴是聚乙烯和聚丙烯的均聚物和共聚物。另外,所用聚烯烴可包含少量1種或多種其他聚合物,特別是其他鏈烯-1-聚合物。好的結果是當選用線型聚乙烯(PE)作為聚烯烴時達到的。線型聚乙烯在這里應理解為每100個碳原子具有少于1個側鏈,優(yōu)選每300個碳原子少于1個的聚乙烯,它另外可包含最高5mol%1種或多種與之共聚的鏈烯,例如丙烯、丁烯、戊烯、4-甲基戊烯或辛烯。除了聚烯烴和溶劑之外,該纖維還可包含少量此類纖維通常使用的添加劑,例如抗氧劑、紡絲油劑、熱穩(wěn)定劑、著色劑等。
優(yōu)選的是,聚烯烴纖維,特別是聚乙烯纖維,其特性粘度(IV)應大于5dl/g。由于其分子鏈長,具有如此IV的聚烯烴纖維具有非常好的機械性能,例如高抗張強度、模量、斷裂能量吸收(斷裂能)。這也是為什么更優(yōu)選的是,聚烯烴是IV大于10dl/g的聚乙烯的原因。IV是根據方法PTC-179(Hercules公司,1982-04-29修訂版)測定的,測定條件是135℃,在萘烷中,溶解時間為16小時,抗氧劑是DBPC,用量是2g/l溶液;采用將不同濃度下的粘度外推至零濃度求出。
為保證優(yōu)良防彈效果,纖維的抗張強度應至少是26cN/dtex,模量至少是700cN/dtex。優(yōu)選的是,模量至少是880cN/dtex,更優(yōu)選至少是1060cN/dtex,最優(yōu)選至少1235cN/dtex。強度優(yōu)選至少是31cN/dtex,更優(yōu)選至少是33cN/dtex,最優(yōu)選至少35cN/dtex。令人驚奇的是現已發(fā)現,在比較低,但就本發(fā)明目的而言有效的溶劑濃度條件下,此種高度取向纖維的蠕變僅在很小的程度上受到該溶劑的不利影響。優(yōu)選的是,本發(fā)明纖維的抗張強度至少是26cN/dtex;模量至少700cN/dtex;溶劑含量0.05~2wt%;蠕變最多20%,更優(yōu)選最多15%/小時,進一步優(yōu)選最多10%/小時,最優(yōu)選最多5%。如此低的蠕變尤其對于用于繩索來說是有利的。當采用的共聚物每1000個碳原子具有多于2個短側鏈時,蠕變還可進一步降低。優(yōu)選的是,此時的蠕變最多是10,更優(yōu)選最多5%。
這里以及下文中的溶劑應理解為能溶解所述聚烯烴的物質。聚烯烴的適宜溶劑乃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已知的。它們,例如可從《聚合物手冊》(J.Brandrup和E.H.Immergut,第3版,第VII章,pp.379~402)中選擇。優(yōu)選的是,針對所用聚烯烴,特別是聚乙烯,所采用的溶劑的Chi-參數小于0.5,更優(yōu)選小于0.45,進一步優(yōu)選小于0.4,最優(yōu)選小于0.35。溶劑的chi-參數描述在《溶解度參數及其他內聚參數》第2版中,Allan Barton出版,p.386。這樣做的優(yōu)點是,在相同溶劑含量條件下,質量的改善程度更大。在細節(jié)上已做必要修改,為達到相同程度防彈性能的改善需要較少溶劑。聚烯烴,特別是聚乙烯的適宜溶劑例子是,分別或組合起來萘烷、1,2,3,4-四氫化萘、甲苯,低級正鏈烷如己烷,(對)二甲苯、石蠟油、異三十烷、礦物油、石蠟、環(huán)辛烷。鑒于以上所述原因,該溶劑最優(yōu)選是石蠟油或萘烷。
優(yōu)選的是,該溶劑是不揮發(fā)溶劑,例如石蠟油。這樣做的優(yōu)點是纖維具有較好穩(wěn)定性,就是說,纖維的,以及基于纖維的產品的性能不隨時間推移而下降,并且使用期限可延長。另一個優(yōu)點是,纖維不具有那么難聞的異味,無毒或不損害健康,這一點對作為身體保護用途尤其重要。不揮發(fā)溶劑應理解為在低于聚烯烴熔融溫度的溫度實際上不蒸發(fā)的溶劑。優(yōu)選的是,它們是沸點基本上優(yōu)選比纖維熔融溫度高出50~100℃的溶劑。
本發(fā)明纖維包含0.05~5wt%聚烯烴用溶劑。溶劑含量若低于0.05wt%,將沒有或很少有效果。含量若高于5wt%,缺點是,它們將不再對防彈性能的改善繼續(xù)做出實質性貢獻,或者甚至有害。SEA隨著溶劑含量增加到某一最佳溶劑含量,此時,對能量吸收的貢獻不再能抵消面積密度的增加,并且高于這一點以后SEA再度下降。盡管由于溶劑比纖維便宜,最終成形制品含有高于最佳溶劑含量的溶劑可能是有利的,但溶劑含量的選擇優(yōu)選應考慮以獲得盡可能高防彈性能為目標。最佳溶劑含量還依賴于纖維構型、所選溶劑品質以及壓縮條件。根據這里給出的指導原則,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為每種工藝條件確定最佳含量?;谏鲜鲈?,纖維中溶劑含量優(yōu)選介于0.1~3wt%,更優(yōu)選0.2~2wt%,進一步優(yōu)選0.2~1.2wt%,最優(yōu)選0.3~1.0wt%。如此低的溶劑含量優(yōu)選用于良溶劑的情況,尤其是chi-參數低于0.5的溶劑并且用于單向復合材料的情況。纖維的溶劑含量可按照已知方式測定,例如直接地通過紅外技術、C13 NMR,或者間接地——通過溶劑移出,例如通過萃取或頂空氣相色譜法或者所述技術的組合來測定。
本發(fā)明纖維可通過高度取向“干”聚烯烴纖維與該聚烯烴的溶劑進行接觸來制備,其中纖維吸入0.05~5wt%的溶劑。高度取向“干”聚烯烴纖維可按已知方式由聚烯烴聚合物來制備,例如通過凝膠紡絲(Smith和Lemstra),通過原封反應器粉末的固相加工(Chanzy和Smith),通過熔融擠出(Ward)或者通過從溶液中再結晶的粉末的擠出(Kanamoto),再配合以1個或多個牽伸步驟以提高取向度。
優(yōu)選的是,纖維直接通過凝膠紡絲法制備。本發(fā)明還涉及本發(fā)明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的制備方法,它包括制備聚烯烴在溶劑中的溶液,將該溶液經過1個或多個紡絲孔擠出并隨后將它冷卻以獲得凝膠纖維從而制成凝膠纖維,從凝膠纖維中移出溶劑,以及在1個或多個步驟中牽伸該纖維。此種方法可從EP-A-0,205,960中得知。為制備本發(fā)明的纖維,該方法應做如下適配修改不是從形成的凝膠纖維中移出全部溶劑,而是在含溶劑前體的成形中經過1個或多個牽伸步驟之后在高于聚烯烴平衡熔融溫度的溫度對凝膠纖維進行牽伸,結果獲得含0.05~5wt%溶劑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
本發(fā)明方法的優(yōu)點在于,纖維的制備需要較少步驟,并且按此法制取的纖維,與用其他方式將相近數量溶劑加入到強度和模量可比的纖維中相比,具有更好的防彈性能。本發(fā)明方法的另一個優(yōu)點,例如與EP-A-0,205 960所描述的方法相比就在于,在其他不變的條件下,含溶劑前體纖維牽伸到高度取向纖維期間纖維斷頭較少。結果,生產停車較少,生產率較高。
前體纖維可在單一步驟中通過同時的牽伸與纖維移出制成,或者采取分開的溶劑移出和牽伸步驟。前體纖維中的溶劑含量的選擇標準是,使最終產品,即,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包含要求數量溶劑,即,在牽伸后含介于0.05~5wt%??梢詫⒁徊糠秩軇┝舸罱K牽伸步驟期間再移出。然而優(yōu)選的是,使用不揮發(fā)溶劑,此時,最終牽伸步驟中前體纖維牽伸期間溶劑含量實際上維持恒定。這樣做的優(yōu)點是牽伸工藝比較好控制,因此可牽伸性比較好。
在該方法的一種實施方案中,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中的溶劑與用于紡絲溶液的溶劑相同。前體纖維的溶劑含量可通過不完全溶劑移出來達到,例如通過縮短蒸發(fā)或萃取時間或者通過影響蒸發(fā)或萃取速率。
在本發(fā)明方法的尤其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該溶劑基本上由第1溶劑(A)與第2溶劑(B)的混合物構成,其中(A)是將被移出的;(B)是留在纖維中的。
這些溶劑(A)和(B)的物理化學性質存在顯著差異,以致所用溶劑移出技術導致(A)的移出,而溶劑(B)則基本留在纖維內。
該實施方案的優(yōu)點在于,前體纖維中的溶劑(B)的含量可通過紡絲溶劑組成的選擇直接地和更準確地設定,不涉及其他工藝參數的重大變動。就本發(fā)明目的而言,不一定要求在(A)的移出和/或牽伸期間將溶液中(B)的存在量全部保留到纖維中,但是為了工藝控制的目的有利的是,在(A)以任何速率移出期間全部數量(B)都留在纖維內,以防止過程的污染。正因為如此,優(yōu)選在牽伸期間(B)也差不多全部留在纖維內。(A)不必全部移出,但出于工藝控制的原因,(A)優(yōu)選完全移出。優(yōu)選的是,纖維中(A)的含量不高于0.5wt%,優(yōu)選低于0.3wt%,更優(yōu)選低于0.2wt%,最優(yōu)選低于0.1wt%。
在所述方法的一種實施方案中,(B)的沸點比(A)高,(A)是在(B)不蒸發(fā)或很少蒸發(fā)的溫度下被移出的。優(yōu)選的是,(B)的沸點選擇為在牽伸溫度下也不蒸發(fā)或很少蒸發(fā)。這樣的優(yōu)點在于,牽伸比較好控制,因為纖維組成在牽伸期間不改變,還因為纖維不會因溶劑蒸發(fā)撤熱而冷卻。
在最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中,(B)是在整個方法中不揮發(fā)的石蠟,而(A)是揮發(fā)性溶劑,優(yōu)選是萘烷。這一實施方案與前面提到的實施方案相比的另一個附加優(yōu)點是,該溶劑混合物比僅以石蠟作為溶劑的粘度小得多,因此,低單絲纖度,特別是單絲纖度低于5,優(yōu)選低于3的含石蠟纖維可更容易制備。
在該方法的另一種實施方案中,(B)的熔融溫度比(A)高,而(A)是在(B)不發(fā)生或很少發(fā)生萃取的溫度通過萃取移出的。優(yōu)選的是,(B)是石蠟,而(A)是石蠟油。
含溶劑前體纖維在高于聚烯烴大致平衡熔融溫度的溫度牽伸為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平衡熔融溫度應理解為聚烯烴粉末,在采用DSC以10℃/min的升溫速率條件下測定的熔融曲線峰值溫度。在聚乙烯纖維的情況下,該值優(yōu)選高于約140℃。顯然,牽伸溫度不應選擇得如此之高,以致不再能進行有效的牽伸。最優(yōu)選的是,牽伸溫度介于145~160℃,最終牽伸步驟期間前體纖維的溶劑含量介于0.05~5wt%。這樣做的優(yōu)點在于,既達到良好生產率,又獲得非常好的強度和模量。
本發(fā)明還涉及可由上面所描述的方法制取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該纖維與其他性質均可比但采用不同方式加入相近數量溶劑的纖維相比,具有較好的防彈性能。
本發(fā)明還涉及本發(fā)明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用于制造繩索的應用以及含本發(fā)明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的繩索。與具有可比性能的無溶劑纖維相比,含溶劑纖維更容易加工為繩索。該繩索更為緊密,它們的手感毛茸性較低,然而柔軟性卻很好。現已發(fā)現,這樣的繩索也更結實。
本發(fā)明還涉及,如上所述,本發(fā)明高度取向纖維用于制造防彈成形制品的應用。采用該纖維的優(yōu)點尤其在于,制備此種成形制品的傳統方法不需重大修改便可采用。這類方法例如描述在WO97/00766和WO95/00318中。一項附加的主要優(yōu)點例如是,與后來要打濕的纖維或纖維層相比,該工藝設備不被溶劑弄臟。
本發(fā)明還涉及包含本發(fā)明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的防彈成形制品。與基于無溶劑纖維的成形制品相比,此種成形制品在面積密度可比的條件下具有較高防彈保護水平。優(yōu)選的是,本發(fā)明防彈成形制品當被AK47MSC子彈擊中時,具有至少115J/kg/m2,更優(yōu)選大于120J/kg/m2,進一步優(yōu)選大于135J/kg/m2,最優(yōu)選大于145J/kg/m2的比能量吸收(SEA)。
下面將根據實施例來說明本發(fā)明。
機織物對比實驗A不含石蠟的SK76 Dyneema紗線被機織為緯密和經密各為8根/厘米的簡單織物。該機織物的面積密度為318g/m2。將20層該織物壓縮形成平板,每層之間夾著60μm Stamylex(LLDPE)薄膜。壓力為10巴,溫度為125℃,壓縮時間為20min。該壓縮時間結束后,在維持壓力的情況下將板冷卻。按照Stanag 2920標準采用17格令FSP(子彈)測定V50。該V50是532m/s,對應于21.4J/m2的能量吸收(SEA)。
所用SK76紗線的性質是強度36.0cN/dtex模量1180cN/dtex蠕變4.1%機織物實例1制備具有特定石蠟含量的SK76 Dyneema紗線由UHMWPE(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和揮發(fā)性溶劑,其中再加入特定數量石蠟組成的溶液按凝膠紡絲法在SK76紗線通常使用的條件下制成。由Merck供應的Dunflussig石蠟,動態(tài)粘度25~80MPa/s、密度0.818~0.875g/cm3,用作該石蠟。規(guī)定的石蠟含量根據加入到溶劑中的石蠟的百分率來計算并假定該石蠟在纖維生產過程中完全留在纖維內。
按照對比例A那樣制備板并進行試驗,不同的是,采用的SK76紗線含有大約0.8%石蠟溶劑。該紗線的強度、模量和蠕變與無溶劑紗線一樣。機織物的面積密度是302g/m2。含溶劑板測定得到的V50是560m/s,對應于24J/kg/m2的能量吸收。
斜紋機織物對比例B不含溶劑的Dyneema SK75紗線被機織為緯密和經密各3.75根/厘米的3/1組織式樣、面積密度276g/m2的斜紋織物。22層該織物壓縮成為板,每層之間夾著30μm Stamylex(LLDPE)薄膜,按照實例4中規(guī)定的那樣試驗。V50是534m/s,對應于23.8J/kg/m2的SEA。
所用SK75紗線的性質(按對比實驗A那樣測定)是強度35.1cN/dtex模量1130cN/dtex斜紋機織物實例2按對比例B那樣制備斜紋機織物,只是現在使用的SK75纖維含有約2000ppm萘烷。雖然紗線性質相同,但板的V50提高了,即,達到600m/s,對應于28J/kg/m2的SEA。
UD(單向)復合材料對比例C和實例3~7如實例1所描述的那樣制備的不同石蠟含量的SK76和SK75Dyneema紗線經過加工成形為單層,由單向取向紗線結合在Kraton基質(異丙烯-苯乙烯共聚物,殼牌提供)中構成。4片單層制成一個“單層疊片”,其中每個單層內的纖維方向與相鄰層內纖維方向構成90°角。75片此種單向疊片在125℃和165巴壓力下壓縮35min而制成防彈成形制品。該成形制品在維持壓力的情況下用水冷卻。成形制品按Stanag2920標準采用AK47 MSC圓頭子彈進行試驗。該紗線性質未因石蠟的加入而受影響。
繩索實例8、9和10由不同石蠟含量的SK76 Dyneema紗線(按實例1制備,所有紗線均具有1760 dtex每根紗的纖度),在16部位Herzog編織機上制成3條辮子(v1、v2和v3)。制成的辮子具有2.75個線圈/厘米。這辮子非常緊密但非常柔軟。辮子放在Zwick 1484抗張試驗機上,采用Zwick 8465型夾具、在滑動橫梁速度150mm/min的條件下進行試驗。夾具之間的名義標尺長度是2600mm(見下表)
權利要求
1.含聚烯烴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所述聚烯烴的特性粘度(在萘烷中,135℃下)至少是5dl/g,纖維的抗張強度至少是26cN/dtex,抗張模量至少是700cN/dtex,其特征在于,該纖維包含0.05~5該聚烯烴的溶劑(相對于總纖維重量)。
2.按照權利要求1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其特征在于,該聚烯烴是聚乙烯。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其特征在于,該聚烯烴的溶劑的chi-參數低于0.5。
4.按照權利要求1、2或3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其特征在于,該溶劑是不揮發(fā)的。
5.按照權利要求1~4中任何一項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其特征在于,該溶劑是石蠟油。
6.按照權利要求1至5中任何一項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其特征在于,該纖維包含0.1~2wt%溶劑。
7.按照權利要求1~6中任何一項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其特征在于,該纖維的蠕變最多是15%。
8.權利要求1至7中任何一項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其特征在于,該纖維的纖度小于5旦/根絲。
9.制備權利要求1至8中任何一項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該纖維與聚烯烴的溶劑進行接觸,其中纖維吸收0.05~5wt%聚烯烴的溶劑。
10.制備權利要求1至8中任何一項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的方法,包括制備聚烯烴在溶劑中的溶液,將該溶液經過1個或多個紡絲孔擠出并隨后將它冷卻以獲得凝膠纖維從而制成凝膠纖維,從凝膠纖維中移出溶劑以及在1個或多個步驟中牽伸該纖維,其特征在于,該溶劑不完全從凝膠纖維中移出,而是經過1個或多個牽伸步驟以后形成含溶劑前體纖維,該纖維隨后在高于聚烯烴的平衡熔融溫度的溫度牽伸成為含0.05~5wt%溶劑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
11.按照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溶劑基本上由第1溶劑(A)與第2溶劑(B)的混合物構成,其中(A)將被去除,而(B)則留在纖維內。
12.按照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B)的沸點高于(A),(A)在(B)不蒸發(fā)或很少蒸發(fā)的溫度通過蒸發(fā)被移出。
13.按照權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B)是不揮發(fā)石蠟,而(A)是揮發(fā)性溶劑。
14.按照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B)的熔點高于(A),(A)在(B)不發(fā)生或很少發(fā)生萃取的溫度通過萃取被移出。
15.按照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B)是石蠟,而(A)是石蠟油。
16.權利要求9至15中任何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高度取向纖維包含0.05~2wt%聚烯烴的溶劑。
17.權利要求10至16中任何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聚烯烴是聚乙烯,并且其前體纖維在高于140℃的溫度進行牽伸。
18.可按權利要求9至17中任何一項的方法制取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
19.權利要求1~8或18中任何一項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用于制備繩索的用途。
20.包含權利要求1~8或18中任何一項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的繩索。
21.權利要求1~8或18中任何一項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用于制備防彈成形制品的用途。
22.包含權利要求1~8或18中任何一項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的防彈成形制品。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含特性粘度至少是5dl/g的聚烯烴的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該纖維的抗張強度至少是26cN/dtex,抗張模量至少是700cN/dtex;其制備方法及其在繩索或防彈成形制品中的應用。本發(fā)明還涉及改進的繩索和防彈成形制品。由于纖維包含0.05~5wt%該聚烯烴的溶劑(相對于總纖維重量),本發(fā)明高度取向聚烯烴纖維在尤其諸如防彈成形制品等領域具有改進的性能。
文檔編號D01F6/04GK1332812SQ99815150
公開日2002年1月23日 申請日期1999年2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1998年10月28日
發(fā)明者J·A·P·M·辛梅林克, J·J·門克 申請人:Dsm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