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具有良好回復性的經編彈性織物,包括織物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織物本體在單針經編機上一體編織形成,該織物本體具有光滑表面和內部彈性層,采用單針經編機上的梳櫛GB1和梳櫛GB2,其中梳櫛GB1穿長絲以兩針或三針經平編織形成織物本體的光滑表面,梳櫛GB2穿氨綸以同向重經結構編織形成織物本體的內部彈性層。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良好回復性的經編彈性織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梳櫛GB1采用兩針閉口經平結構并以墊紗數(shù)碼1-0/1-2//的運動方式編織,梳櫛GB2采用同向開口重經結構并以墊數(shù)碼0-2/3-1//的運動方式編織。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良好回復性的經編彈性織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梳櫛GB1采用兩針閉口經平結構并以墊紗數(shù)碼1-0/2-3//的運動方式編織,梳櫛GB2采用同向開口重經結構并以墊數(shù)碼0-2/3-1//的運動方式編織。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良好回復性的經編彈性織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梳櫛GB1采用三針閉口經平結構并以墊紗數(shù)碼1-0/2-3//的運動方式編織,梳櫛GB2采用同向開口重經結構并以墊數(shù)碼0-2/3-1//的運動方式編織。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良好回復性的經編彈性織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梳櫛GB1采用兩針閉口經平結構并以墊紗數(shù)碼1-0/1-2//的運動方式編織,梳櫛GB2采用同向閉口重經結構并以墊數(shù)碼2-0/1-3//的運動方式編織。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良好回復性的經編彈性織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梳櫛GB1采用兩針開口經平結構并以墊紗數(shù)碼0-1/2-1//的運動方式編織,梳櫛GB2采用同向開口重經結構并以墊數(shù)碼0-2/3-1//的運動方式編織。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良好回復性的經編彈性織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梳櫛GB1采用三針開口經平結構并以墊紗數(shù)碼0-1/3-2//的運動方式編織,梳櫛GB2采用同向開口重經結構并以墊數(shù)碼0-2/3-1//的運動方式編織。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良好回復性的經編彈性織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梳櫛GB1采用兩針開口經平結構并以墊紗數(shù)碼0-1/2-1//的運動方式編織,梳櫛GB2采用同向閉口重經結構并以墊數(shù)碼2-0/1-3//的運動方式編織。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良好回復性的經編彈性織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梳櫛GB1采用三針開口經平結構并以墊紗數(shù)碼0-1/3-2//的運動方式編織,梳櫛GB2采用同向閉口重經結構并以墊數(shù)碼2-0/1-3//的運動方式編織。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具有良好回復性的經編彈性織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長絲的線密度為7-75旦尼爾之間,氨綸的線密度為15-70旦尼爾之間,采用的單針床經編機的織針密度在每英寸28-50個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