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剝離處理裝置,包括工作臺(1),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臺(1)上表面設有剝離機構和搬運機構,所述剝離機構由設置在工作臺(1)上表面的操作臺(2)、設置在操作臺(2)上表面的一組一號滑軌(3)、設置在每個一號滑軌(3)上的一號電動小車(4)、設置在一組一號電動小車(4)上的門型架(5)、加工在操作臺(2)上表面且位于一組一號滑軌(3)之間的一組一號圓形凹槽、設置在每個一號圓形凹槽內下表面且伸縮端向上的一號推動缸(6)、設置在每個一號推動缸(6)伸縮端上的托板(7)、設置在每個托板(7)上表面的一號口型安裝架(8)、設置在每個一號口型安裝架(8)內下表面且伸縮端為水平方向的一號驅動件(9)、設置在每個一號驅動件(9)伸縮端上的L型安裝板(10)、設置在每個L型安裝板(10)上且驅動端為水平方向的二號驅動件(11)、設置在每個二號驅動件(11)驅動端上的頂板(12)、分別設置在每個頂板(12)兩側表面的二號滑軌(13)、設置在每個二號滑軌(13)上的二號電動小車(14)、設置在每個二號電動小車(14)側表面的一號安裝塊(15)、加工在每個一號安裝塊(15)側表面中心處的二號圓形凹槽、設置在每個二號圓形凹槽內且伸縮端為水平方向的三號驅動件(16)、設置在每個三號驅動件(16)伸縮端上的一號夾板(17)、設置在操作臺(2)上表面且位于一組一號圓形凹槽之間的一組遮擋板(18)、設置在操作臺(2)上表面且位于一組遮擋板(18)后方的一組二號口型安裝架(19)、設置在每個二號口型安裝架(19)內下表面且伸縮端為水平方向的四號驅動件(20)、設置在一組四號驅動件(20)伸縮端上的推板(21)、設置在門型架(5)橫梁下表面的三號滑軌(22)、設置在三號滑軌(22)上的三號電動小車(23)、設置在三號電動小車(23)下表面的二號安裝塊(24)、加工在二號安裝塊(24)下表面中心處的三號圓形凹槽、設置在三號圓形凹槽內且伸縮端向下的二號推動缸(25)、設置在二號推動缸(25)伸縮端上的門型安裝架(26)、分別加工在門型安裝架(26)兩支腿相對內側表面的四號圓形凹槽、設置在每個四號圓形凹槽內且伸縮端為水平方向的五號驅動件(27)、設置在每個五號驅動件(27)伸縮端上的連接板(28)和設置在每個連接板(28)側表面的弧形刀頭(29)共同構成的。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剝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搬運機構由設置在工作臺(1)上表面且位于操作臺(2)后方的L型安裝架(30)、設置在L型安裝架(30)橫梁下表面的四號滑軌(31)、設置在四號滑軌(31)上的四號電動小車(32)、設置在四號電動小車(32)下表面的矩形安裝板(33)、加工在矩形安裝板(33)下表面的一組五號圓形凹槽、設置在每個五號圓形凹槽內且伸縮端向下的三號推動缸(42)、設置在每個三號推動缸(42)伸縮端上的矩形載板(34)、分別加工在每個矩形載板(34)兩側表面的六號圓形凹槽、設置在每個六號圓形凹槽內且伸縮端為水平方向的六號驅動件(35)和設置在每個六號驅動件(35)伸縮端上的二號夾板(36)共同構成的。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剝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每個一號推動缸(6)、二號推動缸(25)和三號推動缸(25)均為液壓缸。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剝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每個一號驅動件(9)、每個三號驅動件(16)、每個四號驅動件(20)、每個五號驅動件(27)和每個六號驅動件均為直線電機。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剝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每個二號驅動件(11)均為旋轉電機。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剝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板(21)下表面設有毛刷層(37)。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剝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臺(2)前表面設有回收槽,所述回收槽內設有副槽(38)。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剝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每個一號夾板(17)和每個二號夾板(36)上均設有防滑層(39)。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剝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每個遮擋板(18)上表面均加工有半圓形卡槽。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剝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臺(1)上表面且位于操作臺與L型安裝架(30)之間設有上料臺(40),所工作臺(1)上表面且位于操作臺(2)前方設有下料臺(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