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能做連續(xù)翻筋斗動作的玩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能做連續(xù)翻筋斗動作的兒童玩具。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提供一種由軌道槽和筋斗體組成能做連續(xù)翻筋斗動作的玩具。
圖1為能做連續(xù)翻筋斗動作的玩具結構
圖1-重力球,2-筋斗體,3-軌槽托板;圖2為該玩具做連續(xù)翻筋斗動作的示意圖。
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如圖所示,由筋斗體2,在其內部裝有重力球1和軌槽托板3組成。筋斗體2為圓筒狀,兩頭封閉,或者做成小孩或小猴子等形狀,筋斗體2的圓筒可用紙板,金屬薄板卷成,也可用硬質塑料鑄塑成型,重力球1可以是鐵球也可以用其它材質制作的重球,軌槽托板3兩頭可封堵,也可以不封堵,可用金屬簿板制作或者用木板、竹板、硬質塑料板制作。
玩法和動作原理玩耍人將筋斗體2放入軌槽托板3的槽內,手端托板兩頭,使軌槽托板上下稍為傾斜如圖2所示,筋斗體2內的重力球1便沿著軌槽往返滾動,重力球1便帶動筋斗體2在軌槽托板3的槽內往返做連續(xù)翻筋斗動作。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造型新穎,筋斗體做連續(xù)翻筋斗的動作會使兒童感到奧妙,引起異常興趣。
權利要求1.本實用新型是一種能做連續(xù)翻筋斗動作的兒童玩具,其特征是所述的玩具由筋斗體2內裝有重力球1和軌槽托板3組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其特征是它的筋斗體2為圓筒狀,兩頭封閉,或者做成小孩或小猴子等形狀;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其特征是它的軌槽托板3為弧形凹槽,兩頭可封堵也可以不封堵;
4.如權利要求1,2,3所述的玩具,其特征是它的筋斗體3的圓筒可用紙板制作,也可用金屬薄板或者硬質塑料制作;它的重力球1可以是鐵球或其它材質制成的重球;它的軌槽托板3可用金屬薄板制作,也可用木板竹板或硬質塑料板制成。
專利摘要能做連續(xù)翻筋斗動作的玩具,由筋斗體內裝重力球和軌槽托板組成,筋斗體為圓筒狀,兩頭封閉,筋斗體也可做成小孩子,小猴子等形狀。玩耍時將筋斗體放入軌槽托板的槽內,手端托板兩頭稍作上下傾斜,筋斗體內的重力球便沿著軌槽做連續(xù)翻筋斗動作。該玩具結構簡單,造型新穎,制造容易,筋斗體做連續(xù)翻筋斗的動作使兒童感到奧妙,而產生興趣。
文檔編號A63H11/00GK2050342SQ89210110
公開日1990年1月3日 申請日期1989年2月2日 優(yōu)先權日1989年2月2日
發(fā)明者王振興 申請人:王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