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玩具領域,具體為一種兒童用魔方。
背景技術:
魔方,也稱魯比克方塊,臺灣稱為魔術方塊,香港稱為扭計骰,英文名為:Rubik's Cube。是一種娛樂玩具,當初厄爾諾·魯比克(Erno Rubik)教授發(fā)明魔方,僅僅是作為一種幫助學生增強空間思維能力的教學工具。但要使那些小方塊可以隨意轉動而不散開,不僅是個機械難題,這牽涉到木制的軸心,座和榫頭等。直到魔方在手時,他將魔方轉了幾下后,才發(fā)現(xiàn)如何把混亂的顏色方塊復原竟是個有趣而且困難的問題。魯比克就決心大量生產(chǎn)這種玩具。魔方發(fā)明后不久就風靡世界,人們發(fā)現(xiàn)這個小方塊組成的玩意實在是奧妙無窮。三階魔方是由富有彈性的硬塑料制成的正方體。核心是一個軸,并由26(中間一層為8塊,其余兩層各9塊)個小立方體組成。包括中心方塊有6個,固定不動,只有一面有顏色。邊角方塊(角塊)有8個(3面有色)可轉動。邊緣方塊(棱塊)12個(2面有色)亦可轉動。此外除三階魔方外還有二階、四階至十三階,近代新發(fā)明的魔方越來越多,它們造型不盡相同,但都是趣味無窮。
玩具在出售時,小立方體的排列使大立方體的每一面都具有相同的顏色。當大立方體的某一面平動旋轉時,其相鄰的各面單一顏色便被破壞,而組成新圖案立方體,再轉再變化,形成每一面都由不同顏色的小方塊拼成。玩法是將打亂的立方體通過轉動盡快恢復成六面成單一顏色。但是,以上所述均是對于成年人或者年齡較大的人而言的,如果要拼湊到正確的每一個面,對于年齡較小的兒童來說是相對比較困難的。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以上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兒童用魔方,通過將魔方的邊緣改成橡膠材質,縮小魔方的體積,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兒童用魔方,包括魔方本體,所述魔方本體是由二十六個小立方體組成,所述小立方體的每條棱上都設有凹槽,每條凹槽都使用橡膠材質來填充,所述每個小立方體相鄰的一面內部均設有相互吸引的磁鐵片,所述魔方本體中心部分設有直徑相當于小立方體的空心球。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小立方體的每個面上都設有不同的形狀,共分六種形狀,分別為四角星、三角形、圓形、正方形、六邊形和不規(guī)則圖形的面,每種形狀的面各有九個。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空心球的材質為鐵,可被磁鐵吸附。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小立方體為空心結構。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實用新型通過在每個小立方體的棱上設置凹槽,然后用橡膠材質的將凹槽填充,能防止魔方的棱角將兒童弄傷,將原有的色塊改成形狀可以提高兒童對形狀的辨別能力,將整個魔方的體積縮小更適合兒童的規(guī)格,并且該魔方為可拆型,由中心的空心球對所有安裝有磁鐵片的小立方體吸附,拼湊和拆解都方便,對兒童而言,這無疑是一個既能鍛煉智力發(fā)育又安全有效的玩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小立方體,2-凹槽,3-四角星,4-三角形,5-圓形,6-正方形,7-不規(guī)則形狀,8-六邊形,9-橡膠,10-磁鐵片,11-空心球。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兒童用魔方,包括魔方本體,所述魔方本體是由二十六個小立方體1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立方體1的每條棱上都設有凹槽2,每條凹槽2都使用橡膠9材質來填充,所述每個小立方體1相鄰的一面內部均設有相互吸引的磁鐵片10,所述魔方本體中心部分設有直徑相當于小立方體的空心球11。
所述小立方體1的每個面上都設有不同的形狀,共分六種形狀,分別為四角星3、三角形4、圓形5、正方形6、六邊形8和不規(guī)則圖形7的面,每種形狀的面各有九個。所述空心球11的材質為鐵,可被磁鐵吸附。所述魔方的體積相對成人的小,適合年齡較小的兒童。所述小立方體1為空心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該實用新型通過在每個小立方體的棱上設置凹槽,然后用橡膠材質的將凹槽填充,能防止魔方的棱角將兒童弄傷,將原有的色塊改成形狀可以提高兒童對形狀的辨別能力,將整個魔方的體積縮小更適合兒童的規(guī)格,并且該魔方為可拆型,由中心的空心球對所有安裝有磁鐵片的小立方體吸附,拼湊和拆解都方便,對兒童而言,這無疑是一個既能鍛煉智力發(fā)育又安全有效的玩具。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