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種引體向上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第一、二延伸桿(12、14)、位于第一、二延伸桿(12、14)之間且長度不同的多個連接桿(19)、以及位于第一、二延伸桿(12、14)底端且與地面固定的固定座(16),其中第一、二延伸桿(12、14)中至少部分垂直地面且有部分為彎曲延伸。
2.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引體向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延伸桿(12)的彎曲度小于第二延伸桿(14)的彎曲度,且第一、二延伸桿(12、14)為鋼管。
3.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引體向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二延伸桿(12、14)為先彎曲再旋轉(zhuǎn)加工的鋼管。
4. 如權(quán)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引體向上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固定座(16)相連接且位于第一、二延伸桿(12、14)之間的連接板(18)。
5. 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引體向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二延伸桿(12、14)的高度大于1米而小于3米,而連接桿(19)的長度大于0.5米而小于1.5米。
6. 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引體向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二延伸桿(12、14)的彎曲角度范圍在10-70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