顆粒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在洗滌過程中與有機過氧酸源組合的漂白催化劑容易使酶失活。當酶向洗滌溶液中的釋放被延遲時,活性漂白催化劑使酶失活的風險降低。通過對包含酶的核心施加延遲釋放涂層,能夠改善與漂白催化劑共同洗滌過程中的酶穩(wěn)定性。
【專利說明】顆粒組合物 發(fā)明領域
[0001]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顆粒組合物,其包含
[0002] a)包含有機過氧酸源的顆粒,和
[0003] b)包含漂白催化劑的顆粒,和
[0004] c)包含酶的顆粒。
[0005] 發(fā)明背景
[0006] 顆粒去污劑中普遍包含可提供有機過氧酸的漂白系統(tǒng)用來幫助去除污漬和污物。 例子包括過氧化氫源(例如過硼酸鹽或過碳酸鹽)與漂白活性劑如TAED(四乙基乙二胺) 或NOBS (壬酰基羥苯磺酸鹽)的組合。
[0007] W02007/001261和W02007/001262公開了顆粒去污劑,其含有包含有機過氧酸源 的顆粒,以及包含用于改善漂白效果的漂白催化劑的顆粒。
[0008] 在顆粒洗滌劑中普遍使用酶來改善污漬和污物的去除。例子有脂肪分解酶(脂 質(zhì)酯酶),尤其是首次洗滌(first-wash)脂肪分解酶(脂質(zhì)酯酶),例如W097/07202和 W000/60063中描述的Lipolase?(野生型疏棉狀嗜熱絲孢菌脂肪酶)的變體。
[0009] W09723606, W09528466, W09528468 和 W09528469 公開 了包含延遲釋放的酶 顆粒的顆粒組合物。GB2267911A,W002/070641A1,EP0723006A2,W02010/073000A1 和 DE102007056166A1公開了包含酶的顆粒組合物。
【發(fā)明內(nèi)容】
[0010] 本發(fā)明人已發(fā)現(xiàn),在洗滌過程中酶容易被與有機過氧酸源組合的漂白催化劑所失 活。本發(fā)明人還發(fā)現(xiàn),當酶向洗滌溶液中的釋放被延遲時,酶失活的風險降低,而且通過對 包含酶的核心施加延遲釋放涂層能夠改善與漂白催化劑共同洗滌過程中的酶穩(wěn)定性。
[0011] 基于該見解,本發(fā)明人發(fā)現(xiàn),通過對包含酶的核心施加延遲釋放涂層能夠改善與 漂白催化劑共同洗滌過程中的酶穩(wěn)定性。
[0012] 相應地,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顆粒組合物,其包含:
[0013] a)包含有機過氧酸源的顆粒,和
[0014] b)包含非金屬漂白催化劑的顆粒,和
[0015] c)顆粒,其包含
[0016] i)包含酶的核心,該核心被
[0017] ii)延遲釋放涂層所包圍。
[0018] 在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所述漂白催化劑是非金屬的,且在另一個方面所述酶是首 次洗漆脂肪分解酶(first-wash lipolytic enzyme)(脂質(zhì)酯酶)。
[0019] 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制備酶顆粒的方法,包括:
[0020] a)通過確定酶與漂白催化劑及有機過氧酸源的組合的洗滌性能,并與沒有該漂白 催化劑的性能進行比較來測試至少一種酶的漂白-催化劑敏感性,以鑒定出漂白-催化劑 敏感酶,和
[0021] b)提供包含該敏感酶的核心,并用延遲釋放涂層包圍該核心。
[0022] 發(fā)明詳述
[0023] 顆粒組合物
[0024] 顆粒組合物包含含有有機過氧酸源的顆粒、漂白催化劑顆粒以及酶顆粒。
[0025] 顆粒組合物可以是去污劑,例如洗衣去污劑或餐具洗滌去污劑,或者可以是用來 在去污劑制備中與輔料混合的預混物。
[0026] 有機過氧酸源
[0027] 顆粒組合物包含有機過氧酸源作為漂白劑。有機過氧酸源可以是預形成 (preformed)的過酸或二?;^氧化物,或者其可以包含過氧化氫源和漂白活性劑(bleach activator)〇
[0028] -般而言,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可以包含以重量計約0. 1%至約50%,或甚至0. 1%至約 25%的漂白劑。該漂白劑是有機過氧酸源。
[0029] 有機過氧酸源(過酸和/或漂白活性劑)一般以基于組合物的大約0. 1至大約 60wt%、大約0. 5至約40wt%或甚至約0. 6至約10wt%的量存在于組合物中。可以將一種或 多種疏水性過酸或其前體與一種或多種親水性過酸或其前體組合使用。
[0030] 包含有機過氧酸的顆粒優(yōu)選具有這樣的釋放規(guī)律,使得釋放50%的有機過氧酸所 需的時間低于100秒,尤其是低于50秒或低于20秒。用于確定這些值是否得到滿足的測 試定義為測試法2 :溶解測試,如后文所述。
[0031] 預形成的討酸:
[0032] 合適的預形成的過酸包括但不限于選自下組的化合物:預形成的過氧酸或其鹽, 通常是過氧羧酸或其鹽,或者過氧磺酸或其鹽。
[0033] 所述預形成的過氧酸或其鹽優(yōu)選是過氧羧酸或其鹽,通常其具有對應于下列化學 式的結(jié)構(gòu):
[0034]
【權(quán)利要求】
1. 一種顆粒組合物,包含: a) 包含有機過氧酸源的顆粒,和 b) 包含非金屬漂白催化劑的顆粒,和 c) 顆粒,其包含 i) 包含酶的核心,該核心被 ii) 延遲釋放涂層 所包圍。
2. 前述權(quán)利要求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酶是淀粉酶、糖酶、蛋白酶、脂肪分解酶、纖維 素酶、氧還酶、甘露聚糖酶或果膠酸裂合酶。
3. -種顆粒組合物,包含: a) 包含有機過氧酸源的顆粒,和 b) 包含漂白催化劑的顆粒,和 c) 顆粒,其包含 i) 包含酶的核心,所述酶是首次洗滌脂肪分解酶,該核心被 ii) 延遲釋放涂層 所包圍。
4. 前述權(quán)利要求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漂白催化劑是有機漂白催化劑、非金屬漂白 催化劑或催化性金屬絡合物。
5. 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酶對所述漂白催化劑敏感。
6. 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酶是具有脂肪酶活性(三?;视?脂肪酶,EC3. 1. 1. 3)、角質(zhì)酶活性(EC3. 1. 1. 74)、固醇酯酶(EC3. 1. 1. 13)、和/或蠟-酯水 解酶活性(EC3. 1. 1. 50)的脂肪分解酶。
7. 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酶是與來源于疏棉狀嗜熱絲孢菌 (Thermomyces lanuginosus)菌株DSM4109的野生型脂肪酶具有至少90%同一性的脂肪酶。
8. 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酶包含脂肪酶,所述脂肪酶選自具 有突變T231R和N233R的疏棉狀嗜熱絲孢菌脂肪酶變體的變體。
9. 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酶包含角質(zhì)酶,所述角質(zhì)酶優(yōu)選選 自門多薩假單胞菌(Pseudomonas mendocina)角質(zhì)酶及特異腐質(zhì)霉(Humicola insolens) 角質(zhì)酶的變體。
10. 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有機過氧酸源是預形成的過酸或 二?;^氧化物。
11. 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有機過氧酸源包含過氧化氫源和 漂白活性劑。
12. 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漂白催化劑是有機物,并且選自亞 胺陽離子及聚離子;亞胺兩性離子;改性的胺;改性的氧化胺;N-磺?;鶃啺?;N-磷?;鶃?胺;N-?;鶃啺?;噻二唑二氧化物;全氟亞胺;和環(huán)狀糖酮。
13. 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漂白催化劑具有對應于下述通式 的結(jié)構(gòu):
其中R13是含有3至24個碳原子(包括分支碳原子)的支鏈烷基或含有1至24個碳 原子的直鏈烷基。
14. 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延遲釋放涂層包含疏水性物質(zhì)和 水不溶性物質(zhì)。
15. 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疏水性物質(zhì)是脂肪或蠟。
16. 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水不溶性物質(zhì)是二氧化鈦、碳酸鈣 或高嶺土。
17. 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延遲釋放涂層包含所述酶的底物。
18. 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酶顆粒包含額外的外涂層,其優(yōu)選 包含聚乙二醇(PEG)、聚乙烯醇(PVA)或羥丙基甲基纖維素(HPMC)。
19. 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含酶的顆粒(c)在20°C的去污劑 溶液中的酶50%釋放時間為至少300秒。
20. 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含酶的顆粒(c)釋放50%的所述酶 活性所需的時間是沒有所述涂層的類似酶顆粒所需時間的至少1. 5倍(尤其是至少2倍或 至少3倍)長。
21. 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顆粒組合物,其中所述含酶的顆粒(c)釋放90%的所述酶 活性所需的時間是沒有所述涂層的類似酶顆粒所需時間的至少1. 5倍(尤其是至少2倍或 至少3倍)長。
22. -種制備酶顆粒的方法,包括: 通過確定酶與漂白催化劑及有機過氧酸源的組合的洗滌性能并與沒有該漂白催化劑 的性能進行比較來測試至少一種酶的漂白催化劑敏感性,以鑒定出漂白催化劑敏感酶, 提供包含該敏感酶的核心,并用延遲釋放涂層包圍該核心。
【文檔編號】C11D3/386GK104204179SQ201280040680
【公開日】2014年12月10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14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1年6月20日
【發(fā)明者】O.西蒙森, C.H.漢森, L.厄蘭德森 申請人:諾維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