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防治眼睛疾病的藥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防治眼睛疾病的藥物、尤其是防治紅眼病的藥物。
現(xiàn)有的中藥對于預防、治療紅眼病,尤其是防治急性或流行性紅眼病(又稱火眼)往往收效甚小。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防治眼睛疾病的藥物,它能夠有效地預防眼睛疾病,根治急性或流行性紅眼病。
實現(xiàn)本發(fā)明目的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防治眼睛疾病的藥物,其獨到之處是含有(重量百分比)菊花或蒲公英3.5~20、連翹3.5~20、金銀花或板藍根3.5~20、黃芩或黃柏3~11、膽草3~11、生香結或潘瀉葉3~11、桑白皮3.5~20、薄荷或淡竹葉2~10。
而且,還可以含有(重量百分比)柴胡3.5~20、梔子3~11、當歸3~11、蟬蛻2~7、甘草2~7、赤芍藥3~11、生地3.5~20。
本發(fā)明具有疏風清熱瀉火、明目退翳之功效,能有效地預防眼睛疾病,治療急性、流行性紅眼病、急性結膜炎、急性出血性結膜炎,亦治春季卡他性結膜炎等癥,經臨床使用表明,本藥物有效率為99%,治愈率為95%。
以下為本發(fā)明各實施例(含量均為重量百分比)
本發(fā)明的實施例還可以是
上述實施例所述的菊花、金銀花、黃芩、生香結和薄荷可分別以蒲公英、板藍根、黃柏、潘瀉葉和淡竹葉取代且效果基本相同。所述菊花最好是野菊花。
本藥物為口服藥,可采用現(xiàn)有的中藥制備工藝(參見北京醫(yī)科大學聯(lián)合出版社于1995年8月出版的《中醫(yī)學》第九章)批量加工成丸劑、散劑、片劑、沖劑或膠襄。也可以制成袋泡茶(藥)式的劑型,即把配制的藥物粉碎后封裝在用潔凈濾紙制成的小袋內,飲用時,只需將小袋放于杯內,如飲茶的方式用沸水泡飲。
以上各劑均可適量配以少量改善口感的添加劑,如糖、蜜、芳香型味素等,尤其在制成沖劑、袋泡茶(藥)時可予以考慮。與此同時,在采用添加劑時,應避免選用中藥所禁忌的配伍,具體可參見前述《中醫(yī)學》第八章。
本藥除上述功效之外,對于眼睛保健,防治紅眼病,沙眼、青光眼、老花眼以及近遠視眼等均有較好的效果。
權利要求
1.一種防治眼睛疾病的藥物,尤其是防治紅眼病的藥物,其特征是含有(重量百分比),菊花或蒲公英3.5~20、連翹3.5~20、金銀花或板藍根3.5~20、黃芩或黃柏3~11、膽草3~11、生香結或潘瀉葉3~11、桑白皮3.5~20、薄荷或淡竹葉2~10。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其特征是還含有(重量百分比)柴胡3.5~20、梔子3~11、當歸3~11、蟬蛻2~7、甘草2~7、赤芍藥3~11、生地3.5~20。
全文摘要
一種防治眼睛疾病的藥物,尤其是防治紅眼病的藥物,含有(重量百分比):菊花或蒲公英3.5~20、連翹3.5~20、金銀花或板藍根3.5~20、黃芩或黃柏3~11、膽草3~11、生香結或潘瀉葉3~11、桑白皮3.5~20、薄荷或淡竹葉2~10。本發(fā)明能有效地防治眼睛疾病,治療急性和流行性紅眼病。
文檔編號A61K35/56GK1177492SQ9710927
公開日1998年4月1日 申請日期1997年10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1997年10月21日
發(fā)明者陳新學 申請人:陳新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