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醫(yī)療輔助器械技術領域,涉及一種醫(yī)療輔助用站里休息裝置。
背景技術:
醫(yī)療輔助器械是針對人體病態(tài)輔助治療達到康復的一種器具,簡稱為輔具。輔具最早由德國器具研究中心研發(fā),得到足部患者的青睞,為患者解決了行走問題和避免手術留下了后遺癥。
輔具產品包括:護頸椎、護肩、護腰、護膝關節(jié)、護足踝、拇外翻矯形帶、拇外翻矯正器、輪椅、假肢、拐杖、矯正鞋墊、矯正鞋等。
患者長時間臥床不利于身體健康,因此當患者需要站立休息時,一般都需要患者家屬或護理人員手扶進行休息,如果病人沒有看護人時,就難以進行站立休息,因此需要提供一種使病人可以站里休息的器械,而現在還沒有一種輔助病人站里休息用器械。
技術實現要素:
(1)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本實用新型為了克服現在還沒有一種輔助病人站里休息用器械的缺點,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醫(yī)療輔助用站里休息裝置。
(2)技術方案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這樣一種醫(yī)療輔助用站里休息裝置,包括有V型支架、U型支架、連接板、蝸桿、渦輪、搖柄、螺桿、滑軌、螺母、連接桿、定位片、U型靠背和扶手桿,V型支架上安裝有U型支架,V型支架與U型支架的連接方式為焊接,U型支架的左側上方安裝有連接板,連接板與U型支架的連接方式為焊接,蝸桿轉動式的安裝在連接板與U型支架上,蝸桿位于連接板的下方,蝸桿的左側設置有渦輪,渦輪活動式的安裝在U型支架上,渦輪的中心位置安裝有搖柄,螺桿轉動式的安裝在U型支架的上方,螺桿的下端與蝸桿焊接,滑軌的兩端焊接在U型支架與連接板之間,滑軌位于螺桿的左側,在螺桿上設置有螺母,螺母與螺桿配合,螺母的右側焊接有連接桿,連接桿穿過滑軌,連接桿在滑軌上可以上下移動,連接桿上焊接有定位片,定位片位于滑軌的左側,連接桿的左端固定有U型靠背,U型靠背上囊有扶手桿。
優(yōu)選地,U型靠背的材料為塑料。
優(yōu)選地,扶手桿的材料為不銹鋼管。
工作原理:當病人需要站立休息時,可以背靠在U型靠背上,手扶住扶手桿休息,當需要調整U型靠背的高度時,旋轉搖柄,搖柄帶動渦輪旋轉,渦輪帶動蝸桿旋轉,蝸桿帶動上方的螺桿旋轉,螺桿上的螺母上升,螺母上升時,螺母左側的連接桿、定位片、U型靠背和扶手桿上升,這樣就實現了調節(jié)本裝置U型靠背高度的功能,反之亦然。
(3)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實現了可以提供患者站里休息的功能,有效地替代了人工手扶患者進行站立休息的功能,可以使患者單獨進行使用,并且本實用新型其機械設計簡單、操作方便、可以自由調節(jié)U型靠背的高低度等特點。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主視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U型靠背和扶手桿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的標記為:1-V型支架,2-U型支架,3-連接板,4-蝸桿,5-渦輪,6-搖柄,7-螺桿,8-滑軌,9-螺母,10-連接桿,11-定位片,12-U型靠背,13-扶手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實施例1
一種醫(yī)療輔助用站里休息裝置,如圖1-2所示,包括有V型支架1、U型支架2、連接板3、蝸桿4、渦輪5、搖柄6、螺桿7、滑軌8、螺母9、連接桿10、定位片11、U型靠背12和扶手桿13,V型支架1上安裝有U型支架2,V型支架1與U型支架2的連接方式為焊接,U型支架2的左側上方安裝有連接板3,連接板3與U型支架2的連接方式為焊接,蝸桿4轉動式的安裝在連接板3與U型支架2上,蝸桿4位于連接板3的下方,蝸桿4的左側設置有渦輪5,渦輪5活動式的安裝在U型支架2上,渦輪5的中心位置安裝有搖柄6,螺桿7轉動式的安裝在U型支架2的上方,螺桿7的下端與蝸桿4焊接,滑軌8的兩端焊接在U型支架2與連接板3之間,滑軌8位于螺桿7的左側,在螺桿7上設置有螺母9,螺母9與螺桿7配合,螺母9的右側焊接有連接桿10,連接桿10穿過滑軌8,連接桿10在滑軌8上可以上下移動,連接桿10上焊接有定位片11,定位片11位于滑軌8的左側,連接桿10的左端固定有U型靠背12,U型靠背12上囊有扶手桿13。
U型靠背12的材料為塑料。
扶手桿13的材料為不銹鋼管。
工作原理:當病人需要站立休息時,可以背靠在U型靠背12上,手扶住扶手桿13休息,當需要調整U型靠背12的高度時,旋轉搖柄6,搖柄6帶動渦輪5旋轉,渦輪5帶動蝸桿4旋轉,蝸桿4帶動上方的螺桿7旋轉,螺桿7上的螺母9上升,螺母9上升時,螺母9左側的連接桿10、定位片11、U型靠背12和扶手桿13上升,這樣就實現了調節(jié)本裝置U型靠背12高度的功能,反之亦然。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改進及替代,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