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防治兔球蟲病的中藥顆粒劑及其制備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用于防治兔球蟲病的中藥顆粒劑。本發(fā)明由下列組分組成,按重量份數計:鶴草芽3-6份,雷丸2-5份,檳榔1-2份,蛇床子1-2份。其制備方法如下:稱取上述四味藥材,使用10倍重量的水煎煮兩次,第一次2.0小時、第二次1.5小時;合并兩次濾液,靜置24小時,取上清液,濃縮至相對密度1.28(80℃),在60~70℃烘干后粉碎,加入蔗糖,混勻,以85%酒精制成顆粒后過篩,最后在60℃烘干,再過篩即得。本發(fā)明為養(yǎng)殖業(yè)提供一種主要用于防治兔球蟲病的中藥制劑,具有見效快、療效確實、無藥殘等特點。
【專利說明】一種用于防治兔球蟲病的中藥顆粒劑及其制備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兔用中藥組合物,更具體的說,是涉及一種防治兔球蟲病的中藥顆粒劑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0002]兔球蟲病是家兔最常見且危害嚴重的一種原蟲病,4-5月齡內的兔感染率可達100%,死亡率達70%。耐過的兔生長發(fā)育受到嚴重影響,減重12%-27%。臨床表現為食欲減退或廢絕,精神沉郁,精神遲緩,伏臥不動,眼結膜蒼白或黃染,腹瀉或便秘,壓片鏡檢可見有大量卵囊。該病給養(yǎng)殖戶能夠造成嚴重損失,影響?zhàn)B殖戶的收入。因此研究開發(fā)一種用于防治該病的藥物尤為重要。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為養(yǎng)殖業(yè)提供一種能夠有效防治兔球蟲病的中藥顆粒劑及其制備方法。
[0004]本發(fā)明用于防治兔球蟲病的中藥顆粒劑,其特征是:由下列組分組成,按重量份數計:鶴草芽3-6份,雷丸2-5份,檳榔1-2份,蛇床子1-2份。
[0005]上述用于防治兔球蟲病的中藥顆粒劑,其最佳組方為鶴草芽5份,雷丸4份,檳榔I份,蛇床子I份。
[0006]其制備方法如下:稱取上述四味藥材,使用10倍重量的水煎煮兩次,第一次2.0小時、第二次1.5小時;合并兩次濾液,靜置24小時,取上清液,濃縮至相對密度1.28(80°C),在60?70°C烘干后粉碎,加入 蔗糖,混勻,以85%酒精制成顆粒后過孔徑2000 μ m±70 μ m的篩,最后在60°C烘干,再過孔徑2000 μ m±70 μ m的篩即得。
[0007]本發(fā)明的有效效果是:為養(yǎng)殖業(yè)提供一種主要用于防治兔球蟲病的中藥制劑,具有見效快、療效確實、無藥殘等特點。
[0008]所述中藥組分均符合《中國獸藥典》2010年版二部標準。
[0009]本發(fā)明藥物中:鶴草芽殺蟲;雷丸殺蟲消積;檳榔殺蟲消積,行氣,利水,截虐;蛇床子殺蟲止癢,燥濕祛風;諸藥合用諸藥合用,共奏驅蟲消積之功效。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以下結合較佳實施例,對依據本發(fā)明提供的【具體實施方式】詳述如下:
實施例1
用于防治兔球蟲病的中藥顆粒劑,由下列組分組成:鶴草芽6 kg,雷丸5 kg,檳榔2 kg,蛇床子2 kg ο
[0011]制備按照下述步驟進行:稱取上述四味藥材:鶴草芽6 kg,雷丸5 kg,檳榔2 kg,蛇床子2 kg, 10倍水煎煮兩次(2.0小時、1.5小時),合并兩次濾液,靜置24小時,取上清液,濃縮至相對密度1.28 (80°C),60?70°C烘干后粉碎,加入蔗糖,混勻,以85%酒精制成顆粒過孔徑2000 μ m±70 μ m的篩,60°C烘干,再過孔徑2000 μ m±70 μ m的篩即得。
[0012]實施例2
用于防治兔球蟲病的中藥顆粒劑,由下列組分組成:鶴草芽5 kg,雷丸5 kg,檳榔I kg,蛇床子I kg。
[0013]上述中藥復方制劑其制備方法,按實施例1進行。
[0014]實施例3
用于防治兔球蟲病的中藥顆粒劑,由下列組分組成:鶴草芽5 kg,雷丸4 kg,檳榔I kg,蛇床子I kg。
[0015]上述中藥復方制劑其制備方法,按實施例1進行。
[0016]實施例4
用于防治兔球蟲病的中藥顆粒劑,,由下列組分組成:鶴草芽3kg,雷丸5 kg,檳榔2kg,蛇床子I kg。
[0017]上述中藥復方制劑其制備方法,按實施例1進行。
[0018]臨床試驗:
將本發(fā)明藥物按IOg加入水200kg混勻,飲水中,自由飲用,連用3?5天??诜笸ㄟ^胃腸吸收達到治療疾病的目的。
[0019]例如:2011年5月, 天津某養(yǎng)兔專業(yè)戶飼養(yǎng)的5000只3月齡齡的兔發(fā)病,臨床癥狀:食欲減退或廢絕,精神沉郁,精神遲緩,伏臥不動,眼結膜蒼白或黃染,腹瀉或便秘,壓片鏡檢可見大量卵囊,診斷為球蟲病。遂用本發(fā)明藥物治療,用藥3天后,病情得到控制,一周后,表現為采食量增加,精神恢復正常,糞檢未見有卵囊。
[0020]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fā)明的結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據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防治兔球蟲病的中藥顆粒劑,其特征是:由下列組分組成,按重量份數計:鶴草芽3-6份,雷丸2-5份,檳榔1-2份,蛇床子1-2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防治兔球蟲病的中藥顆粒劑,其特征是:由下列組分組成,按重量份數計:鶴草芽5份,雷丸4份,檳榔I份,蛇床子I份。
3.一種制備權利要求1或2的用于防治兔球蟲病的中藥顆粒劑的方法,其特征是,按照下述步驟進行:稱取上述四味藥材,使用10倍重量的水煎煮兩次,第一次2.0小時、第二次1.5小時;合并兩次濾液,靜置24小時,取上清液,濃縮至相對密度1.28,在60?70°C烘干后粉碎,加入蔗糖,混勻,以85%酒精制成顆粒后過孔徑2000 μ m±70 μ m的篩,最后在60°C烘干,再過孔徑2000 μ m± 70 μ m的篩即得。
【文檔編號】A61P33/02GK103432323SQ201310391788
【公開日】2013年12月11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2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9月2日
【發(fā)明者】劉睿芬 申請人:天津生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