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解酒保肝的中藥藥劑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解酒保肝的中藥藥劑,由以下組分按照重量份數(shù)組成:葛根20-30份,紫葛花15-25份,砂仁15-25份,甘草15-25份,芒硝10-20份,白蔻仁5-15份,續(xù)斷5-15份,盆垂草15-25份,雞骨草5-15份,荷葉5-15份,鹽10份,將上述組分加入500份水中,煮沸30分鐘,即成湯劑。本發(fā)明所提供的用于增強免疫力的中藥組合物,組方科學,用量合理,不但可以有效解酒,而且還能保護肝臟免受酒精損傷。
【專利說明】—種用于解酒保肝的中藥藥劑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中藥組合物,特別涉及一種用于解酒保肝的中藥藥劑。
【背景技術】
[0002]在當代社會,酒被作為了一種社會禮儀的重要工具,少量飲酒對身體健康有利益,但是,一旦飲酒過量,不但會破壞形象而且對身體會有很大傷害,特別是對肝臟的傷害。
[0003]酒中乙醇對肌體的組織器官有直接毒害作用,對乙醇最敏感的器官是肝臟。連續(xù)過量飲酒能損傷肝細胞,干擾肝臟的正常代謝,進而可致酒精性肝炎及肝硬化。
[0004]過量飲酒影響脂肪代謝。乙醇減慢脂肪酸氧化,可能有利于膳食脂質的儲存,肝臟脂肪合成增多,使血清中甘油三酯含量增高,發(fā)生甘油三酯血癥的可能性增大。
【發(fā)明內容】
[0005]本發(fā)明所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用于解酒保肝的中藥藥劑。
[0006]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用于解酒保肝的中藥藥劑,由以下組分按照重量份數(shù)組成:
葛根20-30份,紫葛花15-25份,砂仁15-25份,甘草15-25份,芒硝10-20份,白蘧仁5-15份,續(xù)斷5-15份,盆垂草15-25份,雞骨草5_15份,荷葉5_15份,鹽10份,將上述組分加入500份水中,煮沸30分鐘,即成湯劑。
[0007]在上述方案的基礎上,所述的用于解酒保肝的中藥藥劑,由以下組分按照重量份數(shù)組成:
葛根25份,紫葛花20份,砂仁20份,甘草20份,芒硝15份,白蘧仁10份,續(xù)斷10份,盆垂草20份,雞骨草10份,荷葉10份,鹽10份,將上述組分加入500份水中,煮沸30分鐘,即成湯劑。
[0008]本發(fā)明所提供的的用于增強免疫力的中藥組合物,組方科學,用量合理,不但可以有效解酒,而且還能保護肝臟免受酒精損傷。
【具體實施方式】
[0009]實施例1
一種用于解酒保肝的中藥藥劑,由以下組分按照重量份數(shù)組成:
葛根25份,紫葛花20份,砂仁20份,甘草20份,芒硝15份,白蘧仁10份,續(xù)斷10份,盆垂草20份,雞骨草10份,荷葉10份,鹽10份,將上述組分加入500份水中,煮沸30分鐘,即成湯劑。實施例2
一種用于解酒保肝的中藥藥劑,由以下組分按照重量份數(shù)組成:
葛根20份,紫葛花15份,砂仁15份,甘草15份,芒硝10份,白蘧仁5份,續(xù)斷5份,盆垂草15份,雞骨草5份,荷葉5份,鹽10份,將上述組分加入500份水中,煮沸30分鐘,即成湯劑。
[0010]實施例3
一種用于解酒保肝的中藥藥劑,由以下組分按照重量份數(shù)組成(每份Ig):
葛根22份,紫葛花22份,砂仁28份,甘草18份,芒硝15份,白蘧仁10份,續(xù)斷10份,盆垂草18份,雞骨草10份,荷葉10份,鹽10份,將上述組分加入500份水中,煮沸30分鐘,即成湯劑。
[0011]實施例4
使用方法:飲酒半小時后熱服湯劑100-150ml,每3小時再熱服湯劑200ml,持續(xù)服用3-5次。不但能夠有效的解酒,更能夠有效的保護肝臟,免受酒精的傷害。
[0012]上述實施例是說明性的而不是限定性的,可按照所限定范圍列舉出若干個實施例,因此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總體構思下的變化和修改,應屬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解酒保肝的中藥藥劑,其特征在于由以下組分按照重量份數(shù)組成: 葛根20-30份,紫葛花15-25份,砂仁15-25份,甘草15-25份,芒硝10-20份,白蘧仁5-15份,續(xù)斷5-15份,盆垂草15-25份,雞骨草5_15份,荷葉5_15份,鹽10份,將上述組分加入500份水中,煮沸30分鐘,即成湯劑。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解酒保肝的中藥藥劑,其特征在于由以下組分按照重量份數(shù)組成: 葛根25份,紫葛花20份,砂仁20份,甘草20份,芒硝15份,白蘧仁10份,續(xù)斷10份,盆垂草20份,雞骨草10份,荷葉10份,鹽10份,將上述組分加入500份水中,煮沸30分鐘,即成湯劑。
【文檔編號】A61P39/02GK104248739SQ201310265908
【公開日】2014年12月31日 申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6月28日
【發(fā)明者】李陽, 劉娟 申請人:青島聯(lián)合創(chuàng)新技術服務平臺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