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佩戴用具。
背景技術:
專利文獻1公開了一種現(xiàn)有的佩戴用具。該佩戴用具被佩戴于腹部上。該佩戴用具呈筒狀。該佩戴用具在筒狀的部分使用由具有伸縮性的560旦尼爾的線縫合而成的布。該佩戴用具的筒部主體在圓周方向上伸縮性較小。此外,該佩戴用具在筒狀的外周面上縫合有V字狀的腹側帶部件。該V字狀的腹側帶部件在縱向上伸縮性較小。該佩戴用具以將V字狀的腹側帶部件作為腹側的方式而佩戴于腹部上。由此,能夠利用該佩戴用具的筒部主體以及V字狀的腹側帶部件的伸縮性的方向的不同而向腹斜肌等施加載荷。
在先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實用新型注冊第3179918號公報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發(fā)明所要解決的課題
然而,專利文獻1的佩戴用具在筒狀的部分使用了由具有伸縮性的560旦尼爾的線縫合而成的布。由于由線縫合而成的布不具有氣密性,因此即使覆蓋身體也無法實現(xiàn)密閉。因此,該佩戴用具缺乏發(fā)汗作用,并且存在佩戴用具從身體的所需的部位偏移的可能。
本發(fā)明為鑒于上述現(xiàn)有的情況而完成的發(fā)明,并且其應解決的課題在于提供一種能夠良好地向肌肉施加載荷的佩戴用具。
用于解決課題的方法
本發(fā)明的佩戴用具呈具有預定的寬度的筒狀,并且至少一部分具有氣密性,在所述佩戴用具中,具備在相鄰的區(qū)域內(nèi)伸縮性不同的區(qū)域。
該佩戴用具能夠在筒狀的部分上設置具有氣密性的部分。由此,該佩戴用具通過具有氣密性的部分而在身體上發(fā)揮發(fā)汗作用。因此,該佩戴用具因發(fā)汗而能夠更加緊貼在身體的所需的部位上,故此能夠不易從身體的所需的部位上偏移。以此方式,由于該佩戴用具能夠不易從身體的所需的部位上偏移,因此能夠切實地向肌肉施加所需的載荷。于是,通過利用被施加了載荷的肌肉的收縮而發(fā)熱的方式來促進血液循環(huán),從而進一步發(fā)揮發(fā)汗作用。此外,該佩戴用具在周向上被分割,所分割成的相鄰的區(qū)域彼此伸縮性不同。由此,在將該佩戴用具佩戴于身體上時,能夠向身體賦予適合于所佩戴的身體的各個部分的伸縮性。
因此,本發(fā)明的佩戴用具能夠良好地向肌肉施加載荷。
附圖說明
圖1為表示實施例1的佩戴用具的主視圖。
圖2為表示實施例1的佩戴用具的后視圖。
圖3為表示實施例1的佩戴用具的側視圖。
圖4為表示實施例1的佩戴用具的立體圖。
圖5為圖1的X-X向視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發(fā)明中的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進行說明。
本發(fā)明的佩戴用具可具備:第一層,其呈具有預定的寬度的筒狀,并且形成有在相鄰的區(qū)域內(nèi)伸縮性不同的多個區(qū)域;第二層,其被層壓在該第一層的外周面或內(nèi)周面上,并具有氣密性。在該情況下,該佩戴用具能夠分別獨立地形成第一層和第二層,其中,所述第一層形成伸縮性不同的多個區(qū)域,所述第二層具有氣密性。也就是說,該佩戴用具能夠自由地形成伸縮性不同的區(qū)域的形狀以及具有氣密性的位置。
本發(fā)明的第一層可具有:基層,其跨及整體而具有預定的伸縮性;副層,其與該基層相比伸縮性較小,并且層壓在該基層的至少一部分上。在該情況下,該佩戴用具通過不同的材料而形成伸縮性較大的部分和伸縮性較小的部分,從而與連結在一起的情況相比,能夠容易地在所需的位置上設置伸縮性較小的部分。
本發(fā)明的佩戴用具可具備第三層,所述第三層具有保溫性。在該情況下,該佩戴用具能夠通過具有保溫性的第三層從而對身體進行保溫。由此,該佩戴用具能夠進一步提高具有氣密性的第二層的發(fā)汗作用,因此能夠更加緊貼在身體上。
本發(fā)明可采用如下方式,即,在佩戴于腹部上時位于腹側的前面部處,所述副層呈一對帶狀,且以左右對稱的方式分別從筒狀的開口的一端起朝向另一端直線地延伸,并且相互之間的尺寸從一端起隨著趨向于另一端而變大。在該情況下,該佩戴用具的被設置于腹側的副層在外腹斜肌或內(nèi)腹斜肌所伸縮的方向上延伸。因此,在外腹斜肌或內(nèi)腹斜肌進行伸縮時,該佩戴用具能夠向外腹斜肌或內(nèi)腹斜肌施加載荷。
本發(fā)明可采用如下方式,即,在佩戴于腹部上時位于脊背側的后面部處,所述副層呈一對帶狀,且以左右對稱的方式分別從筒狀的開口的一端起朝向另一另一端直線地延伸,并且相互之間的尺寸從一端起隨著趨向于另一端而變大。在該情況下,該佩戴用具的被設置脊背側的副層在內(nèi)腹斜肌或外腹斜肌所伸縮的方向上延伸。因此,在內(nèi)腹斜肌或外腹斜肌進行伸縮時,該佩戴用具能夠向內(nèi)腹斜肌或外腹斜肌施加載荷。
接下來,參照附圖對將本發(fā)明的佩戴用具具體化了的實施例1進行說明。
實施例1
如圖1至圖4所示,實施例1的佩戴用具具有:筒部主體10、一對腹側帶部件11、一對裝飾部件12、一對脊背側帶部件13、一對線圈骨(coil bone)14以及一對遮蓋部件14A。筒部主體10具有腹側部件10A及脊背側部件10B。
以分別對腹側部件10A及脊背側部件10B的彼此的左右兩端(左右為圖1中的左右。以下為相同情況)進行縫合的方式而使筒部主體10形成筒狀。也就是說,筒部主體10呈具有預定的寬度的筒狀。對于筒部主體10的左右方向上的尺寸,作為一端的下端10D大于作為另一端的上端10C。筒部主體10在將腹側部件10A及脊背側部件10B的彼此的左右兩端縫合而成的部分的下側具有分別向左右方向的外側彎曲的隆起。
如圖1所示,腹側部件10A在上下方向(上下為圖1中的上下。以下為相同情況)上具有預定的寬度。腹側部件10A以下側的左右方向上的尺寸長于上側的左右方向上的尺寸的方式而左右對稱。腹側部件10A的左右方向的伸縮性小于上下方向的伸縮性。
如圖2所示,脊背側部件10B在上下方向上具有預定的寬度。脊背側部件10B的上下方向的寬度與腹側部件10A的上下方向的寬度相同。脊背側部件10B以下側的左右方向的尺寸長于上側的左右方向的尺寸的方式而左右對稱。脊背側部件10B的左右方向的伸縮性小于上下方向的伸縮性。
如圖1所示,一對腹側帶部件11分別呈向一個方向延伸的帶狀。所述腹側帶部件11分別在作為長邊部的相對的兩邊上縫合有第一邊飾部件11A(參照圖5)。所述腹側帶部件11的左右方向的伸縮性小于腹側部件10A及脊背側部件10B的左右方向的伸縮性。也就是說,腹側帶部件11的伸縮性小于筒部主體10的伸縮性。所述腹側帶部件11以在腹側部件10A上左右對稱的方式被縫合于筒部主體10的腹側部件10A的外周面上。詳細而言,所述腹側帶部件11分別從筒部主體10的下端10D朝向上端10C而直線地延伸。所述腹側帶部件11相互之間的尺寸為,從筒部主體10的下端10D起隨著趨向于上端10C而變大。所述腹側帶部件11的一端11B被配置于筒部主體10的下端10D處。此外,所述腹側帶部件11的各自的第一另一端11C分別被配置于腹側部件10A的左右兩端的上部處。此外,所述腹側帶部件11的各自的第二另一端11D被配置于筒部主體10的上端10C處。所述腹側帶部件11為后文敘述的副層30B。
一對裝飾部件12分別呈向一個方向延伸的帶狀。所述裝飾部件12以在腹側部件10A上左右對稱的方式被縫合于筒部主體10的腹側部件10A的外周面上。所述裝飾部件12的各自的一端12A被配置于筒部主體10的上端10C處。此外,所述裝飾部件12的各自的另一端12B分別被配置于,被縫合在位于相鄰的一對腹側帶部件11之間的各自的長邊部的一邊上的第一邊飾部件11A的上部處。詳細而言,裝飾部件12的另一端12B夾在第一邊飾部件11A與腹側部件10A之間(未圖示)。所述裝飾部件12相互之間的尺寸為,從筒部主體10的上端10C起隨著趨向于被縫合在位于相鄰的一對腹側帶部件11之間的各自的長邊部的一邊上的第一邊飾部件11A的上部而變大。在從腹側觀察筒部主體10時,通過上端10C、下端10D、一對腹側帶部件11的下側以及一對裝飾部件12而形成縱長的六邊形形狀的圖案。通過該六邊形形狀和腹側帶部件11而形成聯(lián)想到繃緊了的腹肌的設計。由此,由于該佩戴用具能夠聯(lián)想到腹肌暴露且腹部繃緊,因此能夠獲得意象訓練的效果。
如圖2所示,一對脊背側帶部件13呈分別向一個方向延伸的帶狀。所述脊背側帶部件13分別在長邊部相對的兩邊上縫合有第二邊飾部件13A(參照圖5)。所述脊背側帶部件13的左右方向的伸縮性小于腹側部件10A及脊背側部件10B的左右方向的伸縮性。也就是說,所述脊背側帶部件13的伸縮性小于筒部主體10的伸縮性。所述脊背側帶部件13以在脊背側部件10B上左右對稱的方式被縫合于筒部主體10的脊背側部件10B的外周面上。詳細而言,所述脊背側帶部件13分別從筒部主體10的下端10D朝向上端10C而直線地延伸。所述脊背側帶部件13相互之間的尺寸從筒部主體10的下端10D起隨著趨向于上端10C而變大。所述脊背側帶部件13的一端13B被配置于筒部主體10的下端10D處。此外,所述脊背側帶部件13的各自的第一另一端13C分別被配置于腹側部件10B的左右兩端的上部處。此外,所述脊背側帶部件13的各自的第二另一端13D被配置于筒部主體10的上端10C處。也就是說,所述脊背側帶部件13的第一另一端13C與一對腹側帶部件11的第一另一端11C分別相鄰而配置(參照圖3、圖4)。所述脊背側帶部件13為后文敘述的副層30B。
在分別對腹側部件10A及脊背側部件10B的彼此的左右兩端進行縫合而形成筒狀時,脊背側帶部件13的第一另一端13C及腹側帶部件11的第一另一端11C以分別被共同夾在腹側部件10A及脊背側部件10B的彼此的左右兩端間的方式被縫合(參照圖3、圖4)。以此方式,該佩戴用具在圓周方向上被分割,從而具備在腹側帶部件11及脊背側帶部件13的各自的相鄰的區(qū)域內(nèi)伸縮性不同的多個區(qū)域。
線圈骨14為將金屬線卷繞成線圈狀并壓扁成平板狀的部件,并且呈向一個方向延伸的帶狀(未圖示)。一對線圈骨14以在脊背側部件10B上左右對稱且將長邊部作為上下方向的方式而配置。所述線圈骨14相互之間的尺寸Y從筒部主體10的下端10D起隨著趨向于上端10C而變大。
如圖2所示,遮蓋部件14A呈在左右方向上具有寬度且在上下方向上延伸的帶狀。遮蓋部件14A的帶狀的寬度寬于線圈骨14的帶狀的寬度。一對遮蓋部件14A從線圈骨14的外側覆蓋一對線圈骨14,并被縫合于脊背側部件10B上,所述一對線圈骨14以在脊背側部件10B上左右對稱且將長邊部作為上下方向的方式而配置。詳細而言,所述遮蓋部件14A的一端14B配置在筒部主體10的下端10D處,另一端14C配置在筒部主體10的上端10C處。遮蓋部件14A分別沿著線圈骨14的長邊部的相對的兩邊而被縫合于脊背側部件10B上。由此,所述線圈骨14不會在左右方向上偏移,也不會與佩戴者直接接觸。在佩戴了佩戴用具后,所述線圈骨14能夠輔助地支撐佩戴者的脊背。
如圖1至圖4所示,筒部主體10的下端10D與一對腹側帶部件11的一端11B、一對脊背側帶部件13的一端13B以及遮蓋部件14A的一端14B一同被夾在第三邊飾部件10E上且被縫合在一起。此外,筒部主體10的上端10C與一對腹側帶部件11的第二另一端11D、一對脊背側帶部件13的第二另一端13D、一對遮蓋部件14A的另一端14C以及一對裝飾部件12的一端12A一同被夾在第四邊飾部件10F上且被縫合在一起。由此,一對線圈骨14不會在上下方向上偏移,也不會與佩戴者直接接觸。
如圖5所示,該佩戴用具具有第一層30、第二層31以及第三層32。第一層30被設置于筒部主體10的外周面上,并且具備基層30A及副層30B。副層30B為腹側帶部件11及脊背側帶部件13。基層30A跨及層的整體而具有預定的厚度。此外,基層30A跨及層的整體而具有預定的伸縮性。副層30B與基層30A相比伸縮性較小。副層30B以層壓在基層30A的外周面的一部分上的方式而被縫合。也就是說,第一層30形成有在相鄰的區(qū)域內(nèi)伸縮性不同的多個區(qū)域。
第二層31被層壓在第一層30的內(nèi)周面上。第二層31的厚度與第一層30的厚度相比而較薄。第二層31的材質為聚氨酯。第二層31在JIS-L-1096的弗雷澤法中的透氣性為0.3cm3/cm2·s以下。也就是說,第二層31被層壓在第一層30的內(nèi)周面上并具有氣密性。此外,第二層31在JIS-L-1092的低水壓法中的耐水度為2000mm以上。也就是說,第二層31也具有水密性。
第三層32被層壓在作為筒部主體10的內(nèi)周面的第二層31的內(nèi)周面上。第三層32的厚度與第一層30的厚度大致相同。第三層32跨及層的整體而具備較多的小孔,并能夠將空氣保持在該小孔內(nèi)。由此,第三層32具有保溫性。
接下來,對該佩戴用具的使用方法進行說明。首先,將該佩戴用具佩戴于腹部上。詳細而言,以筒部主體10的下端10D作為下側且以上端10C作為上側。而且,以使作為副層30B的一對腹側帶部件11在佩戴者的腹部上左右對稱、且以使作為副層30B的一對脊背側帶部件13在佩戴者的脊背上左右對稱的方式進行佩戴。
此時,在佩戴于腹部上時位于腹側的前面部處,作為副層30B的一對腹側帶部件11呈一對帶狀。此外,在佩戴于腹部上時,所述一對腹側帶部件11在前面部以左右對稱的方式分別從筒部主體10的下端10D朝向上端10C直線地延伸,并且所述一對腹側帶部件11相互之間的尺寸從筒部主體10的下端10D起隨著趨向于上端10C而變大。此外,在佩戴于腹部上時位于脊背側的后面部處,作為副層30B的一對脊背側帶部件13呈一對帶狀。此外,在佩戴于腹部上時,一對脊背側帶部件13在后面部以左右對稱的方式分別從筒部主體10的下端10D朝向上端10C直線地延伸,并且所述一對脊背側帶部件13相互之間的尺寸從筒部主體10的下端10D起隨著趨向于上端10C而變大。
而且,當佩戴了佩戴用具時,通過具有氣密性及水密性的第二層31以及具有保溫性的第三層32而對佩戴了佩戴用具的部分發(fā)揮發(fā)汗作用,從而使佩戴了佩戴用具的部分發(fā)汗。在本實施例的佩戴用具中,第二層31在JIS-L-1096的弗雷澤法中具有0.3cm3/cm2·s以下的氣密性。此外,第三層32跨及整體而具備較多的小孔。因此,該佩戴用具能夠通過第二層而使由佩戴者的身體的表面而溫暖的空氣不會流向佩戴用具的外側而保持在第三層32的小孔內(nèi),從而能夠對佩戴的部分進行保溫。此外,由于該佩戴用具的第二層31具有水密性,因此能夠抑制所發(fā)出的汗向佩戴用具的外側蒸發(fā)。因此,該佩戴用具因發(fā)汗而能夠更加緊貼在身體的所需的部位上,故此佩戴用具不易從身體的所需的部位上偏移。氣密性及水密性并不限定于本實施例的值,只要是可獲得相同的發(fā)汗與緊貼性的效果的值即可。
此外,該佩戴用具以使作為副層30B的腹側帶部件11與外腹斜肌所伸縮的方向重合的方式而配置。因此,在外腹斜肌進行伸縮時,該佩戴用具的腹側帶部件11能夠向外腹斜肌施加載荷。此外,該佩戴用具以使作為副層30B的脊背側帶部件13與內(nèi)腹斜肌所伸縮的方向重合的方式而配置。因此,在內(nèi)腹斜肌進行伸縮時,該佩戴用具的脊背側帶部件13能夠向內(nèi)腹斜肌施加載荷。此外,該佩戴用具的筒部主體10伸縮的方向與腹橫肌伸縮的方向一致。因此,在腹橫肌伸縮時,該佩戴用具的筒部主體10能夠向腹橫肌施加載荷。以此方式,該佩戴用具能夠切實地向肌肉施加載荷。于是,以利用被施加了載荷的肌肉的收縮而發(fā)熱的方式來促進血液循環(huán),從而進一步發(fā)揮發(fā)汗作用。
通過采用這種方式,能夠在該佩戴用具的筒部主體10上設置第二層31。由此,該佩戴用具通過第二層31而對身體發(fā)揮發(fā)汗作用。因此,該佩戴用具因發(fā)汗而能夠更加緊貼在身體的所需的部位上,故此能夠不易從身體的所需的部位上偏移。以此方式,該佩戴用具能夠不易從身體的所需的部位上偏移,因此能夠可靠地向肌肉施加所需的載荷。于是,通過以利用被施加了載荷的肌肉的收縮而發(fā)熱的方式來促進血液循環(huán),從而進一步發(fā)揮發(fā)汗作用。此外,該佩戴用具在圓周方向上被分割,并且所分割成的相鄰的區(qū)域彼此伸縮性不同。由此,在將該佩戴用具佩戴于身體上時,能夠向身體賦予適合于佩戴后的身體的各個部分的伸縮性。
因此,本發(fā)明的佩戴用具能夠良好地向肌肉施加載荷。
此外,該佩戴用具具備:第一層30,其呈具有預定的寬度的筒狀,并且形成有在相鄰的區(qū)域內(nèi)伸縮性不同的多個區(qū)域;第二層31,其被層壓在該第一層30的內(nèi)周面上,并具有氣密性。因此,該佩戴用具能夠分別獨立地形成第一層30和第二層31,其中,所述第一層30形成伸縮性不同的多個區(qū)域,所述第二層31具有氣密性。也就是說,該佩戴用具能夠自由地形成伸縮性不同的區(qū)域的形狀以及具有氣密性的位置。
此外,該第一層30具有:基層30A,其跨及整體而具有預定的伸縮性;副層30B,其與該基層30A相比伸縮性較小,并且層壓在該基層30A的至少一部分上。因此,該佩戴用具通過不同的材料而形成伸縮性較大的部分和伸縮性較小的部分,并且與連結在一起的情況相比,能夠容易地在所需的位置上設置伸縮性較小的部分。
此外,該佩戴用具具備第三層32,所述第三層32具有保溫性。因此,該佩戴用具能夠通過具有保溫性的第三層32從而對身體進行保溫。由此,該佩戴用具能夠進一步提高具有氣密性的第二層31的發(fā)汗作用,因此能夠更加緊貼在身體上。
此外,在佩戴于腹部上時位于腹側的前面部處,該副層30B呈一對帶狀,且以左右對稱的方式分別從筒狀主體10的開口的下端10D起朝向上端10C直線地延伸,并且所述副層30B相互之間的尺寸從下端10D起隨著趨向于上端10C而變大。因此,該佩戴用具的被設置于腹側的副層30B在外腹斜肌或內(nèi)腹斜肌所伸縮的方向上延伸。因此,在外腹斜肌或內(nèi)腹斜肌伸縮時,該佩戴用具能夠向外腹斜肌或內(nèi)腹斜肌施加載荷。
此外,在佩戴于腹部上時位于脊背側的后面部處,所述副層30B呈一對帶狀,且以左右對稱的方式分別從筒狀主體10的開口的下端10D起朝向上端10C直線地延伸,并且所述副層30B相互之間的尺寸從下端10D起隨著趨向于上端10C而變大。因此,該佩戴用具的被設置于脊背側的副層30B在內(nèi)腹斜肌或外腹斜肌所伸縮的方向上延伸。因此,在內(nèi)腹斜肌或外腹斜肌伸縮時,該佩戴用具能夠向內(nèi)腹斜肌或外腹斜肌施加載荷。
本發(fā)明并不限定于通過上述記載及附圖所說明的實施例1,例如接下來的實施例也被包含在本發(fā)明的技術范圍內(nèi)。
(1)雖然在實施例1中,對腹側部件及脊背側部件的左右兩端進行縫合而形成筒部主體,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通過將筒部主體編織成筒狀的部件來形成。
(2)雖然在實施例1中,以在筒部主體的左右對稱的方式而分別各設置一個腹側帶部件及脊背側帶部件,但不限定于此,也可以以在筒部主體的左右兩側上分別各設置兩個腹側帶部件及脊背側帶部件。
(3)雖然在實施例1中,將腹側帶部件及脊背側帶部件的第一另一端配置在腹側部件及脊背側部件的左右兩端的上部處,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將腹側帶部件及脊背側帶部件的第一另一端配置在筒部主體的上端處。
(4)雖然在實施例1中,將腹側帶部件及脊背側帶部件的第二另一端配置在筒部主體的上端處,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將腹側帶部件及脊背側帶部件的第二另一端配置在腹側部件及脊背側部件的左右兩端的上部處。
(5)雖然在實施例1中設置有兩根線圈骨,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設置一根線圈骨,或者也可以設置三根以上。此外,也可以不設置線圈骨。
(6)雖然在實施例1中由金屬線來形成線圈骨,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由具有可撓性的合成樹脂等來形成線圈骨。
(7)雖然在實施例1中,以在筒部主體的左右對稱的方式而分別各設置一個腹側帶部件及脊背側帶部件,但不限定于此,也可以以在筒部主體的左右對稱的方式而分別對腹側帶部件及脊背側帶部件以重疊的方式進行縫合。由此,即使不改變腹側帶部件及脊背側帶部件的材質,也能夠對伸縮性的大小進行調節(jié)。
(8)雖然在實施例1中將佩戴用具佩戴于腹部上,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將佩戴用具佩戴于手臂或腿上等。在該情況下,以與所佩戴的部分的肌肉的伸縮方向重合的方式配置副層。
(9)雖然在實施例1中,通過將腹側帶部件、脊背側帶部件及裝飾部件縫合于筒部主體的外周面上的方式而設置,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代替腹側帶部件、脊背側帶部件及裝飾部件,通過將具有可撓性的油墨或涂料等印刷或涂飾在筒部主體的外周面上等的方式而設置。
(10)雖然在實施例1中,通過將腹側帶部件及脊背側帶部件縫合在筒部主體的外周面上的方式而設置,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通過將腹側帶部件及脊背側帶部件縫合在筒部主體的內(nèi)周面上的方式而設置。
(11)雖然在實施例1中,通過將腹側帶部件、脊背側帶部件及裝飾部件縫合在筒部主體的外周面上的方式而設置,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通過將腹側帶部件、脊背側帶部件及裝飾部件粘貼在筒部主體的外周面上的方式而設置。
(12)雖然在實施例1中,分別將筒部主體的下端及上端夾在第三邊飾部件及第四邊飾部件上且縫合在一起,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不在筒部主體的下端及上端處使用邊飾部件,而利用繃縫等方式進行縫合來處理。
(13)雖然在實施例1中,在腹側帶部件及脊背側帶部件的長邊部相對的兩邊上分別縫合有第一邊飾部件及第二邊飾部件,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不在腹側帶部件及脊背側帶部件的長邊部相對的兩邊上使用邊飾部件,而利用繃縫等方式縫合在筒部主體的外周面上。
(14)雖然在實施例1中第二層的材質為聚氨酯,但并不限定于此,第二層的材質也可以為氯丁橡膠、天然橡膠或者硅橡膠等。
(15)雖然在實施例1中,通過跨及第一層的內(nèi)周面的整體而層壓有第二層的方式設置,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通過將第二層層壓在第一層的內(nèi)周面的一部分上的方式而設置。
(16)雖然在實施例1中,腹側帶部件相互之間的尺寸從筒部主體的下端起隨著趨向于上端而變大,但并不限定于此,腹側帶部件相互之間的尺寸也可以從筒部主體的下端起隨著趨向于上端而變小。
(17)雖然在實施例1中,脊背側帶部件相互之間的尺寸從筒部主體的下端起隨著趨向于上端而變大,但并不限定于此,脊背側帶部件相互之間的尺寸也可以從筒部主體的下端起隨著趨向于上端而變小。
(18)雖然在實施例1中,對腹側部件及脊背側部件的左右兩端進行縫合而形成筒部主體,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采用如下方式,即,通過設置緊固件(fastener)或尼龍搭扣等方式形成筒部主體從而能夠拆裝筒部主體。由此,能夠容易地進行拆裝。
(19)雖然通過設置腹側帶部件及脊背側帶部件而使伸縮性變化,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通過增加接縫而使伸縮性變化。
符號說明
10C…上端(另一端);
10D…下端(一端);
11…腹側帶部件(30B…副層);
13…脊背側帶部件(30B…副層);
30…第一層;
30A…基層;
31…第二層;
32…第三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