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使用機械離合器齒輪的電動行李箱的驅動模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使用機械離合器齒輪(mechanical clutch gear)的電動行李箱(power trunk)的驅動模塊。更具體而言,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使用機械離合器齒輪的電動行李箱的驅動模塊,其能夠防止不使用電動機手動打開和關閉電動行李箱時行李箱門被電動機限制,從而減小手動的打開和關閉力。
背景技術:
電動行李箱是能夠由電動機自動打開和關閉的交通工具行李箱,由于具有額外特征的高質量交通工具的發(fā)展,其應用逐漸增長。圖5顯示了電動行李箱的傳統(tǒng)驅動模塊的配置。如圖5所示,電動行李箱的傳統(tǒng)驅動模塊包括連接到電動機10以便傳輸轉動力的主動齒輪20,與主動齒輪20接合的從動齒輪30,連接到從動齒輪30的臂600,以及連接到臂600和行李箱門的鉸鏈(未顯示)的桿 700。在電動行李箱自動打開和關閉操作的過程中,當電動機10轉動主動齒輪20時,與主動齒輪20接合的從動齒輪30轉動,從動齒輪30的轉動力被傳輸?shù)竭B接到從動齒輪30的臂600,從而轉動臂600。此時,臂600的轉動力通過桿700被傳輸?shù)叫欣钕溟T的鉸鏈,從而自動打開和關閉行李箱門。同時,電動行李箱可以由用戶手動打開和關閉,而不使用電動機。但是,當用戶手動打開和關閉行李箱門時,門鉸鏈的轉動力通過桿700被傳輸?shù)奖?00,臂600的轉動力轉動與其連接的從動齒輪30、主動齒輪20、以及同時轉動電動機10。即由于電動機10、齒輪20和30、臂600、桿700以及電動行李箱的門鉸鏈連接在一起,在手動打開和關閉電動行李箱的過程中以及在自動打開和關閉電動行李箱的過程中,它們都要一起運動。因此,在上述電動行李箱的傳統(tǒng)驅動模塊的情況下,需要很大的力來手動打開和關閉行李箱門。即與典型的行李箱門不同,由于電動行李箱門的結構是電動機10隨著門鉸鏈的轉動一起轉動,在手動打開和關閉行李箱門的過程中行李箱門被電動機10限制,因此與典型的行李箱門相比,其需要很大的力。因此,需要一種新型的能夠減小手動的打開和關閉力的驅動模塊,以便解決與電動行李箱的傳統(tǒng)驅動模塊相關的問題。
背景技術:
部分公開的信息只用于增強對本發(fā)明的一般背景技術的理解,其不表示或以任何方式暗示該信息構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已知的現(xiàn)有技術。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致力于解決與現(xiàn)有技術有關的上述問題。相應地,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電動行李箱的驅動模塊,其能夠減小不使用電動機的驅動力手動打開和關閉電動行李箱時的打開和關閉力,從而允許用戶以較小的力打開和關閉行李箱門。在一方面中,本發(fā)明提供一種使用機械離合器齒輪的電動行李箱的驅動模塊,所述驅動模塊包括第一中間齒輪,接收電動機的動力并包括形成在所述第一中間齒輪的一側上的凸出部分;第二中間齒輪,包括形成在其內圓周上的多個凸起;以及位于所述第二中間齒輪內部的制動器(stopper),其中所述制動器包括能夠與所述凸出部分接觸的兩個支撐件,從而所述凸出部分擠壓兩個支撐件之一以便根據(jù)第一中間齒輪在順時針或者逆時針方向的轉動運動凸出到所述制動器外部,以及凸出的支撐件的一端被第二中間齒輪的凸起捕捉以便將第一中間齒輪的轉動力傳輸?shù)降诙虚g齒輪。兩個支撐件被配置為垂直穿過(penetrate)與所述凸出部分接觸的制動器的兩端。每個支撐件還可包括彈性部件,從而當所述凸出部分在轉動方向上擠壓所述支撐件時,支撐件的一端凸出到制動器外部,而當所述凸出部分不擠壓所述支撐件時,通過彈性部件的彈性力,支撐件的一端不凸出到制動器外部。所述凸出部分可以形成為弧形。所述驅動模塊可以進一步包括用于將轉動力傳輸?shù)降诙虚g齒輪以及從第二中間齒輪接收轉動力的臂;以及連接到所述臂和電動行李箱的門鉸鏈的桿,用于將打開和關閉力傳輸?shù)诫妱有欣钕湟约皬碾妱有欣钕浣邮沾蜷_和關閉力。通過納入本文的附圖以及隨后與附圖一起用于解釋本發(fā)明的特定原理的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fā)明的方法和裝置所具有的其它特征和優(yōu)點將變得清楚或得以闡明。
圖1是顯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示例性電動行李箱的驅動模塊的配置的視圖。圖2(a)和圖2(b)是分別顯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一中間齒輪、第二中間齒輪和制動器之間的示例性連接關系的透視圖和剖面圖。圖3是顯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自動打開和關閉示例性電動行李箱的操作的視圖。圖4是顯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手動打開和關閉示例性電動行李箱的操作的視圖。圖5是顯示電動行李箱的傳統(tǒng)驅動模塊的配置的視圖。應理解,附圖不是嚴格按比例繪制,其顯示說明本發(fā)明的基本原理的各個優(yōu)選特征的某種簡化表示。在此公開的本發(fā)明的特定設計特征,包括例如特定的尺寸、方向、位置、以及形狀將部分地由特別計劃的應用和使用環(huán)境所確定。
具體實施例方式現(xiàn)在,將詳細參考本發(fā)明的不同實施例,其實例顯示在附圖和以下描述中。雖然將結合示例性的實施例描述本發(fā)明,但應當理解該描述并非要把本發(fā)明限制于該示例性的實施例。相反,本發(fā)明將不僅覆蓋該示例性的實施例,而且還覆蓋各種替換的、改變的、等效的和其他實施例,其可包含在所附權利要求所限定的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應理解,在此使用的術語“交通工具”或“交通工具的”或類似術語通常包括機動車輛,例如包括運動型多用途車(SUV)、公共汽車、卡車、各種商用車的乘用車,包括各種艇和船的船只,飛機等,還包括混合動力電動車、電動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氫燃料車以及其他替代燃料車(例如燃料來自于除石油以外的資源)。在本文中,混合動力車是具有兩種或更多種能源的車輛,例如汽油動力車和電力車。
圖1顯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不同實施例的電動行李箱的驅動模塊的配置。驅動模塊可以包括電動機10、小齒輪12、第一中間齒輪100、第二中間齒輪200、制動器300、主齒輪400、臂600和桿700。在此,小齒輪12、第一中間齒輪100、第二中間齒輪200、制動器300和主齒輪400可以位于基板520和蓋板MO內部。小齒輪12可以直接連接到電動機10,以便傳輸電動機10的動力。第一中間齒輪100可以與小齒輪12接合,以便接收電動機10的動力,第一中間齒輪100還可以包括形成在其一側上的凸出部分120。第一中間齒輪100的一個表面與第二中間齒輪200接觸,優(yōu)選地,第一中間齒輪100的凸出部分120可以形成在與第二中間齒輪200接觸的表面上。制動器300位于第二中間齒輪200內部,且包括能夠與第一中間齒輪100的凸出部分120接觸的兩個支撐件320a和320b。在本發(fā)明中,支撐件320a和320b可以被配置為在凸出部分120的圓周方向上分別與凸出部分120的兩側接觸。因此,當?shù)谝恢虚g齒輪100在順時針或逆時針方向上轉動時,凸出部分120的一側可以與兩個支撐件320a和320b中的任一個接觸。同時,第二中間齒輪200可以與主齒輪400接合,以便通過連接到主齒輪400的臂軸420將轉動力傳輸?shù)奖?00或者從臂600接收轉動力。臂600可以通過桿700連接到行李箱門的鉸鏈(未顯示),以便將轉動力傳輸?shù)介T鉸鏈或者從門鉸鏈接收轉動力。圖2(a)和圖2(b)顯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不同實施例的第一中間齒輪100、第二中間齒輪200和制動器300之間的連接關系。如圖2(a)和圖2(b)所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電動行李箱的驅動模塊可以包括第一中間齒輪100、第二中間齒輪200和制動器300。第一中間齒輪100的一個表面以及第二中間齒輪200的一個表面可以彼此接觸,第一中間齒輪100可以包括形成于其一側上的能夠與第二中間齒輪200接觸的凸出部分120。優(yōu)選地,凸出部分120可以形成為弧形,凸出部分120的圓周方向上的兩側可以分別與形成于制動器300上的兩個支撐件320a和320b中的任一個接觸。在本發(fā)明的不同實施例中,制動器300可以位于第二中間齒輪200內部,并可以形成為弧形。圖2(b)的剖面圖顯示凸出部分120和制動器300在第二中間齒輪200內部彼此接觸的狀態(tài)。 制動器300可以與第一中間齒輪100的凸出部分120位于相同的圓周上,優(yōu)選地,可以在圓周方向上在制動器300和凸出部分120之間形成適當?shù)拈g隙。因此,如下所述,在電動機10的轉動力不傳輸?shù)降谝恢虚g齒輪100的情況下,凸出部分120與制動器300分離,以及不擠壓制動器300和在圓周方向上形成在制動器300上的支撐件320。在本發(fā)明中,形成在制動器300上支撐件320a和320b可以被配置為在凸出部分120的圓周方向上分別接觸凸出部分120的兩側。因此,當?shù)谝恢虚g齒輪100在順時針或逆時針方向上轉動時,凸出部分120可以在圓周方向上與兩個支撐件320a和320b中的任一個接觸,從而擠壓選定的支撐件,以及被擠壓的支撐件可以凸出到制動器300的外部。在本發(fā)明的不同實施例中,形成在制動器300上支撐件320a和320b可以被配置為穿過與凸出部分120接觸的制動器300的兩端。更優(yōu)選地,支撐件320a和320b可以被配置為垂直穿過制動器300的兩端,并凸出到制動器300的外部。因此,如果凸出部分120擠壓支撐件320a和320b,支撐件320a和320b可以在凸出部分120的擠壓方向上在制動器300內部運動。
在此,支撐件320a和320b的長度可以大于所形成的通孔(未顯示)的長度,從而支撐件320從通孔中穿過。因此,支撐件320a和320b可以凸出到制動器300和凸出部分120之間的至少一個接觸表面以及制動器300的外部。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不同實施例,支撐件320a和320b可以分別包括彈性部件32 和322b。彈性部件32 和322b可以設置在形成在制動器300內部的槽32 和324b中,以便通過其彈性朝凸出部分120的接觸表面推動支撐件320a和320b。因此,當支撐件320a和320b在圓周方向上不被凸出部分120擠壓時,通過彈性部件32 和322b所施加的彈性力,支撐件320a和320b不會凸出到制動器300外部。此外,優(yōu)選地,由于支撐件320a和320b的長度大于形成在制動器300中的通孔的長度,因此支撐件320a和320b可以只凸出到凸出部分120的接觸表面。同時,當?shù)谝恢虚g齒輪100接收電動機10的動力并在順時針或逆時針方向轉動時,支撐件320a和320b中的任一個在轉動方向上與形成在第一中間齒輪100上的凸出部分120接觸。具體而言,圖2(a)和圖2(b)顯示了第一中間齒輪100在逆時針方向轉動的狀態(tài)。當?shù)谝恢虚g齒輪100在逆時針方向轉動時,凸出部分120擠壓支撐件320a,被擠壓的支撐件320a克服彈性部件32 的彈性力并凸出到制動器300外部。在本發(fā)明的不同實施例中,位于制動器300外部的第二中間齒輪200可以包括形成在其內圓周上的多個凸起220。因此,當凸起220凸出到制動器300外部時,凸出的支撐件320a的一端被形成在第二中間齒輪200內部的凸起220捕捉。當支撐件320a的一端被凸起220捕捉時,通過凸出部分120和支撐件320a,第一中間齒輪100的轉動力被傳輸?shù)降诙虚g齒輪200,從而轉動第二中間齒輪200。即電動機10的轉動動力可以通過第一中間齒輪100被傳輸?shù)降诙虚g齒輪200。因此,根據(jù)本發(fā)明,只有在第一中間齒輪100被電動機10轉動時,形成在制動器300上的支撐件320凸出到制動器300外部,從而傳輸轉動力至第二中間齒輪200。同時,當?shù)谝恢虚g齒輪100不被電動機10轉動以及首先轉動第二中間齒輪200時,凸出部分120不擠壓支撐件320a和320b,從而在支撐件320a和320b不凸出到制動器300外部的狀態(tài)下只有第二中間齒輪200可以轉動。圖3顯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不同實施例的自動打開和關閉電動行李箱的操作。首先,在本發(fā)明中,當電動行李箱門被動力自動打開和關閉時,根據(jù)門的打開和關閉,電動機10可以在順時針或逆時針方向轉動。圖2 (a)和圖2(b)顯示了電動機10在逆時針方向轉動以及自動打開行李箱門的狀態(tài)。當電動機10在逆時針方向轉動時,連接到電動機10的小齒輪12在順時針方向上轉動,如圖3的(a)所示。當小齒輪12在順時針轉動時,直接接合小齒輪12的第一中間齒輪100在逆時針方向轉動,如圖3的(b)所示。當?shù)谝恢虚g齒輪100在逆時針方向轉動時,形成在第一中間齒輪100的一側上的凸出部分120在逆時針方向轉動,然后與位于相同圓周上的制動器300的一側接觸。在此,凸出部分120擠壓形成在制動器300上的支撐件320a,從而被擠壓的支撐件320a克服彈性部件32 的彈性力以便凸出到制動器300外部,如圖3的(c)所示。凸出到制動器300外部的支撐件320a被位于制動器300外部的形成在第二中間齒輪200上的凸起220捕捉,以及支撐件320a將凸出部分120的轉動力傳輸至凸起220,以便在逆時針方向轉動第二中間齒輪200,如圖3的(c)所示。結果,電動機10的轉動力可以通過第一中間齒輪100傳輸?shù)降诙虚g齒輪200。同時,當?shù)诙虚g齒輪200在逆時針方向轉動時,與第二中間齒輪200接合的主齒輪400可以在順時針方向轉動,如圖3的(d)所示。當主齒輪400在順時針方向轉動時,連接到主齒輪400的臂軸420和臂600將主齒輪400的轉動傳輸至臂600,從而在順時針方向轉動臂600,如圖3的(e)所示。在此,連接到臂600的桿700以及行李箱門的鉸鏈(未顯示)根據(jù)臂600的轉動推動鉸鏈,從而自動打開行李箱門。在本發(fā)明的不同實施例中,通過在與上述自動打開行李箱門的過程相反的方向上執(zhí)行各部件的轉動和移動,執(zhí)行自動關閉行李箱門的過程。同時,圖4顯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不同實施例手動打開和關閉電動行李箱的操作。當行李箱門被關閉時,行李箱門的鉸鏈800在逆時針方向轉動,從而連接到鉸鏈800和臂600的桿700將鉸鏈800的轉動運動傳輸至臂600。結果,臂600在逆時針方向轉動,如圖4的(a)所示。當臂600在逆時針方向轉動時,連接到臂600和主齒輪400的臂軸420在逆時針方向轉動,從而臂軸420將臂600的轉動力傳輸至主齒輪400,從而在逆時針方向轉動主齒輪400,如圖4的(b)所示。當主齒輪400在逆時針方向轉動時,接合主齒輪400的第二中間齒輪200在順時針方向轉動。在此,位于第二中間齒輪200內部的制動器300不接收第二中間齒輪200的轉動力,第二中間齒輪200因此自由轉動,如圖4的(c)所示。即當形成在第一中間齒輪100上的凸出部分120不擠壓形成在制動器300上的任何支撐件時,支撐件不凸出到制動器300外部,也不被形成在第二中間齒輪200內部的凸起220捕捉。結果,第二中間齒輪200不轉動制動器300和第一中間齒輪100,從而轉動力不傳輸?shù)诫妱訖C10。具體而言,只有當?shù)谝恢虚g齒輪100被電動機10的轉動力轉動時,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制動器300的支撐件320a和320b被形成在第一中間齒輪100上的凸出部分120擠壓以及隨后凸出到制動器300外部。當?shù)诙虚g齒輪200被行李箱門的手動打開和關閉操作轉動時,支撐件320a和320b不凸出到制動器300外部。因此,在自動打開和關閉電動行李箱的過程中,電動機10的轉動力可以通過第一中間齒輪100、制動器300的支撐件320a和320b以及第二中間齒輪200被傳輸?shù)叫欣钕溟T的鉸鏈800。但是,在手動打開和關閉電動行李箱的過程中,行李箱門的鉸鏈800的轉動力僅傳輸?shù)降诙虚g齒輪200,而不傳輸?shù)降谝恢虚g齒輪100和電動機10,從而減小手動的打開和關閉力。同時,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小齒輪12和主齒輪400被配置為以適當?shù)膫鲃颖葘㈦妱訖C10的驅動力傳輸?shù)诫妱有欣钕溟T,顯然可以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除去小齒輪12和主齒輪400,這不損害本發(fā)明的目的,以及可以被本領域技術人員容易地修改。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不同實施例,可以根據(jù)如下方式配置電動行李箱的驅動模塊,即電動機根據(jù)自動打開和關閉操作在順時針或逆時針方向轉動,以便打開或關閉行李箱門,然后在與該轉動方向相反的方向中(在逆時針或順時針方向)轉動。
在自動打開和關閉操作過程中,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一中間齒輪100的凸出部分120允許形成在制動器300上的支撐件320a和320b凸出到制動器300外部,然后被第二中間齒輪200的凸起220捕捉。完成打開和關閉操作時,電動機10在與用于該打開和關閉操作的該轉動方向相反的方向上執(zhí)行預定的轉動操作(優(yōu)選地1轉動),從而支撐件320a和320b可以從凸出部分120分離。因此,凸出部分120不擠壓支撐件320a和320b,從而支撐件320a和320b不凸出到制動器300外部,以及不被第二中間齒輪200的凸起220捕捉。結果,當隨后行李箱門被手動打開和關閉時,第二中間齒輪200可以自由轉動,而不與第一中間齒輪100接合。如上所述,根據(jù)利用本發(fā)明的機械離合器齒輪的電動行李箱的驅動模塊,可以通過驅動電動機自動打開和關閉行李箱門,在手動打開和關閉過程中,行李箱門不被驅動電動機限制,從而減小手動的打開和關閉力,這使用戶能夠以較小的力打開和關閉行李箱門。為了在所附的權利要求中便于解釋和準確定義,參考圖中所示的特征的位置使用術語“內,,和“外,,等來描述示例性實施例中的這些特征。前面對本發(fā)明的具體示例性實施例所呈現(xiàn)的描述是出于說明和描述的目。其不是窮盡性的,也不用于將本發(fā)明限制到所公開的特定形式,顯然,根據(jù)上述教示,各種修改和變化都是可能的。為了解釋本發(fā)明的特定原理及其實際應用而選擇和描述了示范性實施例,從而使本領域的其他技術人員可以實施并利用本發(fā)明的不同示例性實施例,及其各種改變和變化。本發(fā)明的范圍將由所附的權利要求及其等效范圍所限定。
權利要求
1.一種使用機械離合器齒輪的電動行李箱的驅動模塊,所述驅動模塊包括第一中間齒輪,接收電動機的動力并包括形成在所述第一中間齒輪的一側上的凸出部分;第二中間齒輪,包括形成在其內圓周上的多個凸起;以及位于所述第二中間齒輪內部的制動器,其中所述制動器包括能夠與所述凸出部分接觸的兩個支撐件,從而所述凸出部分擠壓所述兩個支撐件之一以便根據(jù)所述第一中間齒輪在順時針或者逆時針方向的轉動運動凸出到所述制動器外部,以及凸出的支撐件的一端被所述第二中間齒輪的凸起捕捉以便將所述第一中間齒輪的轉動力傳輸?shù)剿龅诙虚g齒輪。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機械離合器齒輪的電動行李箱的驅動模塊,其中所述兩個支撐件被配置為垂直穿過與所述凸出部分接觸的所述制動器的兩端。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機械離合器齒輪的電動行李箱的驅動模塊,其中每個支撐件還包括彈性部件,從而當所述凸出部分在轉動方向上擠壓所述支撐件時,所述支撐件的一端凸出到所述制動器外部,而當所述凸出部分不擠壓所述支撐件時,通過所述彈性部件的彈性力,所述支撐件的一端不凸出到所述制動器外部。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機械離合器齒輪的電動行李箱的驅動模塊,其中所述凸出部分形成為弧形。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機械離合器齒輪的電動行李箱的驅動模塊,進一步包括用于將轉動力傳輸?shù)剿龅诙虚g齒輪以及從所述第二中間齒輪接收轉動力的臂;以及連接到所述臂和所述電動行李箱的門鉸鏈的桿,用于將打開和關閉力傳輸?shù)剿鲭妱有欣钕湟约皬乃鲭妱有欣钕浣邮沾蜷_和關閉力。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使用機械離合器齒輪的電動行李箱的驅動模塊,其能夠防止不使用電動機手動打開和關閉電動行李箱時行李箱門被電動機限制,從而減小手動的打開和關閉力。所述驅動模塊可包括第一中間齒輪,接收電動機的動力并包括形成在所述第一中間齒輪的一側上的凸出部分;第二中間齒輪,包括形成在其內圓周上的多個凸起;以及位于所述第二中間齒輪內部的制動器,其中所述制動器包括能夠與所述凸出部分接觸的兩個支撐件,從而所述凸出部分擠壓兩個支撐件之一以便根據(jù)第一中間齒輪在順時針或者逆時針方向的轉動運動凸出到所述制動器外部,以及凸出的支撐件的一端被第二中間齒輪的凸起捕捉以便將第一中間齒輪的轉動力傳輸?shù)降诙虚g齒輪。
文檔編號A45C5/04GK102379501SQ20101055518
公開日2012年3月21日 申請日期2010年11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8月31日
發(fā)明者李大熙, 洪光勳 申請人:平和精工株式會社, 現(xiàn)代自動車株式會社, 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