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不燃燒口含無毒香煙制品及其制備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香煙代用品,具體為含有煙堿、純天然中藥制劑的不燃燒口服香煙制品及其制法。
吸煙者吸煙的方式大都是通過燃燒口吸來完成的。其實質是煙草燃燒形成煙霧,煙霧通過口腔和呼吸系統(tǒng)進入吸煙者的肌體。煙草本身具有祛風、除濕、行氣止痛、開竅醒神、活血消腫、解毒、殺蟲、殺菌之功能,是一種具有良好醫(yī)療保健作用的中藥。因此,吸煙可起到提神醒腦,消除疲勞,消除易于緊張情緒的效果。但是,煙草在燃燒過程中,會產生一種致癌物-焦油。煙草在不完全燃燒時產生的C0會降低吸煙者血液的含氧量,引發(fā)支氣管炎、肺氣腫、冠心狀動脈硬化,心臟病等。隨著卷煙檔次的提高,過濾咀香煙得到普及,然而,過濾咀中的細碎纖維會隨著煙霧進入肺部,嚴重影響吸煙者的身體健康。據聯合國衛(wèi)生組織統(tǒng)計,全世界每年有300萬人死于吸煙。世界衛(wèi)生組織和許多國家政府雖大力提倡戒煙,但由于吸煙者的肌體養(yǎng)成了對煙草的依賴性,即所謂的煙癮,因此,戒煙效果甚微。
本發(fā)明的目的,提供一種含有煙草中對人體健康有益的有效成分,剔除焦油等有害的物質,并配制以純天然保健藥物和調味劑等添加物的香煙代用品,以代替普通香煙,既能解決吸煙者的“煙癮”,而又無害無毒;解決了吸煙者想戒煙而又不能戒煙的問題;從而達到提高人們的健康水平效果。
本發(fā)明的香煙代用品,是利用從煙草中提取的對人體有益的有效成分的煙堿,剔除焦油等對人體物質,配制以中藥制劑及調味劑等添加劑加工成的一種不燃燒口含香煙制品。該制品是由含有可溶性淀粉35~45%、煙堿0.08~0.11%、可可粉15~25%、咖啡因0.5~1.2%、中藥制劑8~12%及調味劑、成型添加劑的原料組分(重量)加工成的用于含服的片劑。所述中藥制劑主要是由甘草粉70~80%(重量)、人參皂甙粉3~5%(重量)、黃芪粉15~25%(重量)組成的粉狀制劑。該制品的原料組分(重量)可以是煙堿0.08~0.11% 可溶性淀粉 35~45%可可粉 15~25% 糖粉8~10%咖啡因 0.5~1.2%硬脂酸鎂0.2~0.4%肉桂香精0.3~0.4%香草香精0.3~0.4%薄荷油香精 0.2~0.3%乳糖8~12%中藥制劑8~12% 奶粉8~12%
上述原料(除中藥制劑由中藥商店購置的中藥材加工配制外)均屬專業(yè)生產廠家生產的定型可食用的產品,在用量范圍內均無毒、無害、無副作用。糖粉指普通食用白糖、香精均為食用香精。
加工本發(fā)明的不燃燒、無毒口服香煙含片的具體工藝步驟順序如下(1)分別將各固體原料粉碎成180目細粉;(2)按配方用量將可溶性淀粉、可可粉、咖啡因、煙堿、調味劑(如糖粉、乳糖、奶粉等)放到混合機進行混合均勻;(3)將上述混勻原料送入造粒機造粒;(4)在80℃~120℃烘10~12小時,并滅菌;(5)在已造粒的原料中加入事先已配制的中藥粉狀制劑,混合攪拌1.5~2.5小時;(6)第二次造粒,并同時加入成型劑-硬脂酸鎂,混勻,并噴施食用香精;(7)將混合料進入壓片機壓片;(8)經檢驗篩選,將合格壓片封膜,制成成品。
本發(fā)明的不燃燒口含香煙制品,由于含有煙草中對人體有益的有效成分煙堿,純天然中藥保健藥物,具有類似于或優(yōu)于煙草香味的特點,并不含有對人體有毒物質(如焦油等),通過吸煙者含服(需要時含服1-2片), 不僅能滿足對香煙的需求(過癮),又可提神醒腦、消除疲勞、減肥等作用,達到與吸煙同樣有益效果卻無害于健康,適用于火車、輪船、飛機、娛樂、商場、煤礦井下作業(yè)等禁煙的公共場所,為廣大吸煙者提供一種有利無害的香煙代用品,長期使用又可達到戒煙的目的,不吸煙者用之,有益健康,不產生任何副作用。
實例1(1)原料將下列固體原料分別粉碎成180目細粉,并按配比稱量1、煙堿 (含量40% 河南省鄭州市中原農藥廠產) 40g2、可溶性淀粉(玉米型 黑龍江省牡丹江維生素C廠產) 22kg3、可可粉(食品商店購入)10kg4、白糖粉 4kg5、咖啡因(黑龍江省牡丹江食品廠產) 400g6、硬脂酸鎂 (黑龍江省牡丹江食品化學添加劑廠產)100g7、肉桂香精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第三食用香精廠產)170g8、香草香精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第三食用香精廠產)170g9、薄荷油香精(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第三食用香精廠產)120g10、乳糖 (天津市乳糖廠產) 4kg
11、中藥制劑 〔由中藥房購入的藥材,按甘草粉70%(重量)、人參皂甙粉5%(重量)、黃芪粉25%(重量)配制成的粉狀制劑〕4kg12、奶粉(紅星牌黑龍江省紅星農場產) 5kg(2)將上述原料中的可溶性淀粉、可可粉、糖粉、乳糖、奶粉、咖啡因、煙堿放到混合機(Z-20型 黑龍江省牡丹江木工機械廠產)中混合均勻;(3)進入造粒機(y4-30型 國產)造粒;(4)送入烘干室在80℃-120℃烘干10小時,同時用紅外線滅菌;(5)加入配制好的中藥制劑、混合攪拌2小時(6)再進行二次造粒,同時加入硬脂酸鎂,噴施香精;(7)送入打片機(ZP-33浙江運新機械廠產)打片,制成外觀為煙黃色每片5g制品。
(8)經篩選,檢驗合格后進行封膜、包裝成產品。
權利要求
1.一種不燃燒的口含香煙代用品,其特征是由含有可溶性淀粉35~45%、煙堿0.08~0.11%、可可粉15~25%、咖啡因0.5~1.2%、中藥制劑8~12%及調味劑、成型添加劑的原料組分(重量)加工成的片劑,所述中藥制劑主要由甘草粉70~80%(重量)、人參皂甙粉3~5%(重量)、黃芪粉15~25%(重量)組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不燃燒的口含香煙代用品,其特征是所述原料組分(重量)是煙堿0.08~0.11% 可溶性淀粉 35~45%可可粉 15~25% 糖粉8~10%咖啡因 0.5~1.2%硬脂酸鎂0.2~0.4%肉桂香精0.3~0.4%香草香精0.3~0.4%薄荷油香精 0.2~0.3%乳糖8~12%中藥制劑8~12% 奶粉8~12%。
3.一種制備權利要求1所述的不燃燒的口含香煙代用品的方法,其工藝步驟順序如下(1)分別將原料粉碎成180目的細粉;(2)按原料組成比將可溶性淀粉、可可粉、咖啡因、調味劑、煙堿混合均勻;(3)造粒;(4)80℃~120℃烘10~12小時,滅菌;(5)加入中藥制劑、攪拌1.5~2.5小時;(6)第二次造粒,加入硬脂酸鎂,并噴施香精;(7)壓片。
全文摘要
利用從煙草中提取的有益成分,剔除焦油等對人體的有害物質,添加一定數量的純天然醫(yī)藥保健成分精制而成的一種不燃燒口含香煙制品。不但能滿足對香煙的需求。又可起到提神醒腦、消除疲勞、減肥等作用,同時不能達到與吸煙同樣的效果。一種適用于禁煙場所的口含佳品。吸煙者用之可行到吸煙的享受,長期使用又可達到戒煙的目的,有益健康,不產生任何副作用。
文檔編號A24B13/00GK1176075SQ97116828
公開日1998年3月18日 申請日期1997年8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1997年8月29日
發(fā)明者宋國合 申請人:宋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