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煙具產品,尤其涉及一種煙嘴過濾裝置。
背景技術:
1、香煙制品在燃燒時會產生煙霧,煙霧中蘊含著有害物質,用戶在吸食煙霧時,會一并將這些有害物質吸入口腔等呼吸道中,長此以往,會危害用戶的呼吸系統(tǒng)的健康,為用戶健康著想,需要將煙霧中的有害物質與無害物質分離,將無害物質分解出來供用戶吸食,基于此,本申請設計出一種可以對香煙制品燃燒所產生的煙霧進行過濾的裝置。
技術實現思路
1、為了克服上述現有技術所述的至少一種缺陷,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煙嘴過濾裝置,本實用新型的接口可以連接香煙制品,過濾腔內的催化分解倉以及催化組件可以同步將香煙制品燃燒產生的煙霧進行過濾、催化,以除去煙霧中有害的部分、保留無害的部分供用戶吸食;而且,催化分解倉沿出煙方向的長度大于或者等于20mm,可以將煙霧長時間留在內部進行流動,而使得煙霧可以長時間接觸到催化分解倉內表面以及催化組件,使得煙霧中的有害物質被充分催化、過濾。
2、本實用新型為解決其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3、提出了一種煙嘴過濾裝置,包括煙座、煙嘴、催化分解倉以及催化組件;所述煙座的一端設置有接口,另一端與所述煙嘴連接,并在連接位置形成有過濾腔;所述催化分解倉設置于所述過濾腔內部,所述催化組件設置于所述催化分解倉內部;所述接口、所述催化分解倉以及所述煙嘴先后依次連通;并且,所述催化分解倉沿出煙方向的長度大于或者等于20mm。
4、進一步地,所述催化分解倉沿出煙方向的長度為30mm-40mm。
5、進一步地,所述催化分解倉對應于所述接口開設有第一開口,以及,對應于所述煙嘴開設有第二開口;所述催化分解倉的平均內徑大于所述第二開口的內徑。
6、進一步地,所述催化組件和/或所述催化分解倉的材質為合金銅。
7、進一步地,所述接口的與所述過濾腔連通的位置形成有縮口,所述縮口的內徑小于或等于5mm。
8、進一步地,所述縮口的沿所述接口出煙方向的長度大于或者等于3mm,并且,沿所述接口的出煙方向,所述縮口的內徑逐漸變小。
9、進一步地,所述接口呈多級階梯狀。
10、進一步地,所述煙座與所述煙嘴可拆卸連接。
11、進一步地,所述催化組件包括彈簧構件,所述彈簧構件順著煙霧流動的方向螺旋設置;或者,所述催化組件包括多個催化構件,所述催化構件沿著煙霧流動的方向排列設置。
12、進一步地,所述煙座的內部、且位于所述過濾腔與所述接口連通的位置設置有分流板。
13、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煙嘴過濾裝置,與現有技術相比,其有益效果在于:
14、煙座的一端設置有接口,另一端與煙嘴連接,并在連接位置形成有過濾腔,催化分解倉設置于過濾腔內部,催化組件設置于催化分解倉內部,接口、催化分解倉以及煙嘴先后依次連通,并且,催化分解倉沿出煙方向的長度大于或者等于20mm;本實用新型的接口可以連接香煙制品,過濾腔內的催化分解倉以及催化組件可以同步將香煙制品燃燒產生的煙霧進行過濾、催化,以除去煙霧中有害的部分、保留無害的部分供用戶吸食;而且,催化分解倉沿出煙方向的長度大于或者等于20mm,可以將煙霧長時間留在內部進行流動,而使得煙霧可以長時間接觸到催化分解倉內表面以及催化組件,使得煙霧中的有害物質被充分催化、過濾。
1.一種煙嘴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煙座、煙嘴、催化分解倉以及催化組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嘴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分解倉沿出煙方向的長度為30mm-40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嘴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分解倉對應于所述接口開設有第一開口,以及,對應于所述煙嘴開設有第二開口;所述催化分解倉的平均內徑大于所述第二開口的內徑。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嘴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組件和/或所述催化分解倉的材質為合金銅。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嘴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口的與所述過濾腔連通的位置形成有縮口,所述縮口的內徑小于或等于5mm。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煙嘴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縮口的沿所述接口出煙方向的長度大于或者等于3mm,并且,沿所述接口的出煙方向,所述縮口的內徑逐漸變小。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嘴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口呈多級階梯狀。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嘴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煙座與所述煙嘴可拆卸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嘴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組件包括彈簧構件,所述彈簧構件順著煙霧流動的方向螺旋設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嘴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煙座的內部、且位于所述過濾腔與所述接口連通的位置設置有分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