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煙具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環(huán)保便攜式煙具。
背景技術:
對于吸煙者來說,往往需要同時攜帶打火機和香煙,一方面由于香煙盒較軟在兜里存放時容易彎折影響香煙的質量,另一方面打火機容易丟失,目前雖有些能夠同時存放香煙和打火機的煙具技術方案,但是只解決了吸煙方便的問題。如今綠色環(huán)保已經被提升到了戰(zhàn)略的高度,但是由于傳統的滅煙煙具通常是放置在桌面上使用,無法攜帶,給吸煙者帶來諸多不便,特別是在戶外吸煙時很容易隨意扔煙頭,造成環(huán)境污染同時存在火災安全隱患;然而目前還沒有儲煙、滅煙、吸煙火源一體結構的煙具。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目的是為解決上述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而提出了一種具有儲煙、滅煙、吸煙火源一體結構的環(huán)保便攜式煙具。
本發(fā)明為解決上述問題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環(huán)保便攜式煙具,包括硬質儲煙盒,在儲煙盒上設有煙盒蓋,在儲煙盒的背面一體設有煙頭儲存盒,在煙頭儲存盒上端部的右側面設有煙頭入口,在煙頭儲存盒內設有煙頭熄滅裝置,所述煙頭熄滅裝置與煙頭入口的位置相對應,在煙頭儲存盒的左下部分設有打火機存放盒,在煙頭儲存盒的底部設有用于取出煙頭的推拉檔板。
優(yōu)選的,所述煙頭熄滅裝置包括齒輪和滾輪,所述齒輪位于滾輪的正上方且齒輪與滾輪之間的間隙距離小于香煙的直徑,所述煙頭入口正對齒輪和滾輪之間的間隙且齒輪和滾輪到煙頭入口的距離小于煙頭的長度;在齒輪和滾輪左側的煙頭熄滅裝置前后壁上對應設有沿左右方向設置的第一導槽,在第一導槽內滑動連接有第一水平軸,在第一水平軸上鉸接有上半球殼體和下半球殼體,所述上半球殼體和下半球殼體合攏后形成煙頭容納空間;在第一導槽左方延長線上設有第二導槽,所述第二導槽的長度大于第一導槽的長度,在第二導槽內設有第二水平軸,在第二水平軸上鉸接有向上彎曲的上曲桿、向下彎曲的下曲桿,所述上曲桿的右端與上半球殼體鉸接,下曲桿的右端與下半球殼體鉸接;在煙頭儲存盒頂部設有沿左右方向設置的滑孔,在第二水平軸上固定有豎直設置的推桿,所述推桿的上端部位于滑孔內且在推桿的頂端設有端帽,所述端帽位于滑孔上方,在煙頭儲存盒內的推桿上固定有水平設置的齒條,所述齒條的左端設有固定在煙頭熄滅裝置前后壁上的卷簧,齒條的右部分與齒輪相嚙合。
優(yōu)選的所述滑孔的右端設有第一磁性塊,在端帽上設有第二磁性塊。
優(yōu)選的,在煙頭入口的頂部設有檢查口。
本發(fā)明所具有的有益效果為:由于設置了煙頭儲存盒、打火機存放盒,同時在煙頭儲存盒內還設置了煙頭熄滅裝置,保證了每次吸煙結束后就可以及時地將煙頭熄滅并儲存起來,減少了對環(huán)境的污染,本發(fā)明結構緊湊、攜帶方便,從而實現了一種具有儲煙、滅煙、吸煙火源一體結構的環(huán)保便攜式煙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進一步描述。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包括硬質儲煙盒15,在儲煙盒15上設有煙盒蓋13,在儲煙盒15的背面一體設有煙頭儲存盒16,在煙頭儲存盒16上端部的右側面設有煙頭入口14,在煙頭儲存盒16內設有煙頭熄滅裝置,所述煙頭熄滅裝置與煙頭入口14的位置相對應,在煙頭儲存盒16的左下部分設有打火機存放盒1,在煙頭儲存盒16的底部設有用于取出煙頭的推拉檔板17。
進一步,所述煙頭熄滅裝置包括齒輪11和滾輪12,所述齒輪11位于滾輪12的正上方且齒輪11與滾輪12之間的間隙距離小于香煙的直徑,所述煙頭入口14正對齒輪11和滾輪12之間的間隙且齒輪11和滾輪12到煙頭入口14的距離小于煙頭的長度;在齒輪11和滾輪12左側的煙頭熄滅裝置前后壁上對應設有沿左右方向設置的第一導槽10,在第一導槽10內滑動連接有第一水平軸19,在第一水平軸19上鉸接有上半球殼體9和下半球殼體18,所述上半球殼體9和下半球殼體18合攏后形成煙頭容納空間;在第一導槽10左方延長線上設有第二導槽3,所述第二導槽3的長度大于第一導槽10的長度,在第二導槽3內設有第二水平軸21,在第二水平軸21上鉸接有向上彎曲的上曲桿7、向下彎曲的下曲桿20,所述上曲桿7的右端與上半球殼體9鉸接,下曲桿20的右端與下半球殼體18鉸接;在煙頭儲存盒16頂部設有沿左右方向設置的滑孔5,在第二水平軸21上固定有豎直設置的推桿2,所述推桿2的上端部位于滑孔5內且在推桿2的頂端設有端帽8,所述端帽8位于滑孔5上方,在煙頭儲存盒16內的推桿2上固定有水平設置的齒條6,所述齒條6的左端設有卷簧4,齒條6的右部分與齒輪11相嚙合。
為了使得推桿2滑動到右端時能夠固定,所述滑孔5的右端設有第一磁性塊,在端帽8上設有第二磁性塊,當端帽8滑到滑孔5右端時在第一磁性塊和第二磁性塊吸引的作用下而靠緊。
本發(fā)明在使用時,當需要吸煙時,從儲煙盒15和打火機存放盒1內分別取出香煙和打火機,點燃香煙即可,當吸煙結束后,將香煙頭塞入煙頭入口14,同時用手向右推動端帽8帶動第二水平軸21、齒條6向右移動,一方面,齒條6帶動齒輪11轉動以將煙頭初步壓滅并向左運送煙頭,此時齒條6拉伸卷簧4,也可以將端帽8移動到滑孔5的右端在第一磁性塊和第二磁性塊吸引的作用下而靠緊以免被卷簧4拉回;另一方面,第一水平軸19也向右移動,當第一水平軸19到達第一導槽10右端時停止運動,而此時第二水平軸21繼續(xù)向右移動從而帶動上曲桿7、下曲桿20繼續(xù)向右移動最終推動上半球殼體9、下半球殼體18合攏而將運送過來的煙頭包住進一步熄滅煙頭,此后煙頭一直處于上半球殼體9和下半球殼體18合攏后形成煙頭容納空間內,直至下次吸煙;當下次塞入煙頭時,用手移動端帽8,端帽8在卷簧4的拉力作用下帶動推桿2、第二水平軸21向左移動,此過程中上半球殼體9、下半球殼體18逐漸被打開,位于其內的煙頭在重力的作用下調入煙頭儲存盒16內,以此類推,每次吸煙后的煙頭即可及時熄滅并儲存起來,當煙頭儲存盒16內積滿煙頭后拉出推拉檔板17將煙頭取出。
由于設置了煙頭儲存盒16、打火機存放盒1,同時在煙頭儲存盒16內還設置了煙頭熄滅裝置,保證了每次吸煙結束后就可以及時地將煙頭熄滅并儲存起來,減少了對環(huán)境的污染,本發(fā)明結構緊湊、攜帶方便,從而實現了一種具有儲煙、滅煙、吸煙火源一體結構的環(huán)保便攜式煙具。
如果本文中使用了“第一”、“第二”等詞語來限定零部件的話,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知曉:“第一”、“第二”的使用僅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如沒有另外聲明,上述詞語并沒有特殊的含義。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但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fā)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