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香煙安全封皮的制作方法
目前市售的香煙,經(jīng)常由于丟棄的煙頭作祟而燒壞衣物甚至引起火災。而煙頭之所以在未熄滅時就被丟棄,又往往是因為吸煙者不愿灼手而不揑滅煙頭。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特設計了本香煙安全封皮。香煙在包裹了安全封皮后,即使煙頭在未熄滅時就被丟棄,也不會燒壞衣物或引起火災。
本實用新型的設計方案是據(jù)測定,香煙在燃點過程中,其表面溫度可達300℃左右,而中心溫度可達800℃左右,因此,在香煙表面上包裹的安全封皮(一至二層),其熔融溫度應高于300℃。為此,采用了耐熱材料來制作。這些材料在溫度高達350℃左右的半小時內(nèi)不會熔融,也不會燃燒,這樣,煙頭在被丟棄后即使未熄滅,也因裹有安全封皮而不致造成危害。同時,為了不對人體造成損害,上述耐熱材料應是無毒的。
在封皮上有若干針眼大的氣孔,以保持香煙的易燃性。但在封皮下段(4)則沒有氣孔。以利于窒息煙頭。
封皮的始端(2)在香煙的一端未包裹到盡頭,以便于點火,在終端(3)則超過香煙另一端盡頭。(對有過濾嘴的香煙,終端(3)不超過過濾嘴),這樣,不但使煙可以吸盡,而且不致灼傷吸煙者的手。香煙即將吸盡時,隨手把封皮的兩頭折揑成一團,既可使煙頭立即熄滅,又可使煙灰不致亂飛而造成污染,而且由于折揑時煙頭不致灼手, 因此即使在沒有灰缸的場合,吸煙者也樂于揑滅煙頭。即使煙頭不被熄滅,也因封皮的包裹阻隔而不致引起危害。
據(jù)上述可見,包裹了安全封皮的香煙,比起現(xiàn)有的香煙來,具有安全、利用率高(可完全吸盡)、不灼手等優(yōu)點,為解決現(xiàn)有香煙吸用時產(chǎn)生的某些麻煩,特別是易于引起火災的危害,提供了一種簡便易行的手段。
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案是非常簡單的。如圖1所示,安全封皮(1)沿香煙表面包裹了一至兩層后粘合,其始端(2)距香煙一端的盡頭有一段距離(約為香煙的一半),以便點火并節(jié)約封皮材料。終端(3)則超過香煙另一端的盡頭約2公分,若為過濾嘴香煙,則終端(3)不超過過濾嘴長度的一半。在封皮(1)上有針眼大的氣孔。但在封皮下段(4)處(約0.5~1cm長),則沒有氣孔,以便窒滅煙頭。
選來制作安全封皮的材料具有如下性能無毒,不燃。在處于溫度350℃的半小時內(nèi)不熔融。
為了達到上述要求,特選取了如下材料制作封皮其一是以硅橡膠薄膜制作。
其二是以玻璃布制作,或以玻璃纖維(或石棉纖維)增強的塑料來制作,例如50%玻纖增強的聚丙烯塑料。
其三是以泡沫塑料薄片來制作,例如以尼漢(Lexan)聚碳酸酯和沃倫(Vlenm)聚碳酸酯混合制成的泡沫塑料片,或者硅橡膠泡沫塑料片。
其四是以阻燃性合成纖維制作,例如阻燃聚丙烯纖維。
其五是在紙張或合成纖維織物上涂以一層耐熱涂料來制作,耐熱涂料可以是有機耐熱涂料(例如有機硅涂料),也可以是無機耐熱涂料,(例如以二氧化硅為填料,以水溶性硅酸鹽為粘結劑加水組成的全無機涂料)。
自然,也可以采用上述材料中的任何兩種或多種材料的復合材料來制作封皮。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制造容易,故便于普遍應用。
權利要求
1.一種包裹香煙用的安全封皮,其特征是由無毒、耐熱材料制成,其上有若干針眼大的氣孔,而在其下段(4)則沒有氣孔。
2.根據(jù)權利要求
1的封皮,其特征在于制作材料可以是硅橡膠薄膜。
3.根據(jù)權利要求
1的封皮,其特征在于制作材料可以是玻璃布、或玻璃纖維(或石棉纖維)增強的塑料。
4.根據(jù)權利要求
1的封皮,其特征在于制作材料可以是泡沫塑料,例如硅橡膠泡沫片。
5.根據(jù)權利要求
1的封皮,其特征在于制作材料可以由紙張或合成纖維涂以耐熱涂料制成,耐熱涂料可以是有機耐熱涂料(例如有機硅涂料),也可以是無機耐熱涂料。
6.根據(jù)權利要求
1的封皮,其特征在于制作材料可以是阻燃性合成纖維,例如阻燃聚丙烯纖維。
7.根據(jù)權利要求
1所述的封皮,其特征在于制作材料可以是硅膠薄膜、玻璃布或玻璃纖維增強的塑料、泡沫塑料、涂以耐熱材料的紙張或合成纖維,阻燃性合成纖維中的任何二種或多種材料的復合材料。
專利摘要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包裹于香煙上的安全封皮。該封皮具有耐熱、不燃、無毒等性質,因而可以防止因吸煙而造成的某些麻煩,特別是能防止丟棄的煙頭燒壞衣物或引起火災。該實用新型構造十分簡單,易于制造,成本低,故便于普遍應用。
文檔編號A24D1/02GK87206130SQ87206130
公開日1988年4月13日 申請日期1987年4月4日
發(fā)明者顏之亨 申請人:顏之亨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