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支撐裝置設計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豆絲烘烤支架。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的身體由于長期攝入大量的油脂等食物造成了很多慢性病的產(chǎn)生,現(xiàn)在人們對飲食造成的健康問題越來越重視,很多相對比較環(huán)保的以及對人體有益的食品受到了越來越多人的青睞,豆絲即是其中的一種,然而豆絲在生產(chǎn)的過程中必須要進行烘烤,傳統(tǒng)的烘烤方法烘烤箱內(nèi)沒有設計專門的放置裝置,烘烤效率低,且竹篩容易發(fā)生振動,造成豆絲散落,因此設計一種烘烤效率高,竹篩能夠方便地放入和取出,竹篩放置平穩(wěn),豆絲不易掉落的豆絲烘烤支架顯得非常必要。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就是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在烘烤豆絲時,烘烤效率低,且竹篩容易發(fā)生振動,造成豆絲散落的缺陷,設計了一種豆絲烘烤支架,烘烤效率高,竹篩能夠方便地放入和取出,竹篩放置平穩(wěn),竹篩不易掉落。
本發(fā)明所要求解決的技術問題可以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
一種豆絲烘烤支架,包括水平骨架、右側立桿、左側立桿、轉軸、弧形骨架,所述右側立桿為一橫截面是正方形的細長桿,豎直布置在右側,所述水平骨架的右端焊接在所述右側立桿的左側面,所述水平骨架的左端焊接在所述弧形骨架的右側面,所述弧形骨架的兩端分別焊接在所述左側立桿的側面,位于最上面和最下面的所述水平骨架的頂面和底面分別焊有一根所述轉軸。
所述水平骨架共設置十三根,烘烤時最頂端的一根不放置竹篩,可以同時對裝滿十二個竹篩的豆絲進行烘烤。
所述水平骨架之間的距離比竹篩的高度稍大。
所述弧形骨架的輪廓為一段圓弧。
所述轉軸焊接在水平骨架的中間偏左位置。
由于采用了以上技術方案,本發(fā)明具有如下優(yōu)點:
采用水平骨架、右側立桿、左側立桿、轉軸、弧形骨架相結合所設計的豆絲烘烤支架,能同時對裝滿十二個竹篩的豆絲進行烘烤,烘烤效率非常高,水平骨架之間的距離比竹篩的高度稍大,竹篩能夠方便地放入和取出,且對竹篩的振動起到保護的作用,弧形骨架的輪廓和圓形竹篩的輪廓形狀相吻合,保證竹篩能夠平穩(wěn)地放置在水平骨架和弧形骨架上,轉軸焊接在水平骨架的中間偏左位置,當裝置上放置多個裝滿豆絲的竹篩時,可以使得其重心剛好能處于轉軸所在的軸線上,裝置旋轉時不會出現(xiàn)因重心偏離產(chǎn)生離心力,從而造成竹篩掉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結構前視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結構俯視示意圖;
圖中各組件和附圖標記分別為:1、水平骨架;2、右側立桿;3、左側立桿;4、轉軸;5、弧形骨架。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fā)明實現(xiàn)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圖示,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
一種豆絲烘烤支架,包括水平骨架1、右側立桿2、左側立桿3、轉軸4、弧形骨架5,右側立桿2為一橫截面是正方形的細長桿,豎直布置在右側,水平骨架1的右端焊接在右側立桿2的左側面,水平骨架1的左端焊接在弧形骨架5的右側面,弧形骨架5的兩端分別焊接在左側立桿3的側面,位于最上面和最下面的水平骨架1的頂面和底面分別焊有一根轉軸4。
水平骨架1共設置十三根,烘烤時最頂端的一根不放置竹篩(豆絲是放置在竹篩內(nèi)進行烘烤的),可以同時對裝滿十二個竹篩的豆絲進行烘烤,烘烤效率非常高。
水平骨架1之間的距離比竹篩的高度稍大,這樣竹篩能夠方便地放進去,也能夠很容易地取出來,且對竹篩的振動起到保護的作用。
弧形骨架5的輪廓為一段圓弧,這和圓形竹篩的輪廓形狀相吻合,烘烤時竹篩能夠平穩(wěn)地放置在水平骨架1和弧形骨架5上,即使整個裝置在烘烤時不停旋轉,也不會造成竹篩側翻。
轉軸4焊接在水平骨架1的中間偏左位置,當裝置上放置多個裝滿豆絲的竹篩時,可以使得其重心剛好能處于轉軸4所在的軸線上,裝置旋轉時不會出現(xiàn)因重心偏離產(chǎn)生離心力,從而造成竹篩掉落。
本發(fā)明所公開的豆絲烘烤支架,能同時對裝滿十二個竹篩的豆絲進行烘烤,烘烤效率非常高,水平骨架1之間的距離比竹篩的高度稍大,竹篩能夠方便地放入和取出,且對竹篩的振動起到保護的作用,弧形骨架5的輪廓和圓形竹篩的輪廓形狀相吻合,保證竹篩能夠平穩(wěn)地放置在水平骨架1和弧形骨架5上,轉軸4焊接在水平骨架1的中間偏左位置,當裝置上放置多個裝滿豆絲的竹篩時,可以使得其重心剛好能處于轉軸4所在的軸線上,裝置旋轉時不會出現(xiàn)因重心偏離產(chǎn)生離心力,從而造成竹篩掉落。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fā)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fā)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fā)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fā)明范圍內(nèi)。本發(fā)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