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食品加工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海帶酥。
背景技術:
海帶又名昆布,是一種藥食兩用的海洋植物,海帶含有大量的粗纖維和較多的糖類,含量為56.2%,蛋白質為8.2%,還含有多種有機物和碘、鈣、磷、鐵、鈷、氟等10 多種礦物質元素。每100 克海帶中,含碘24 毫克、鈣117 毫克、鐵150 毫克,是所有食品中含量最高的食物。同時,海帶還含有維生素A、B1、B2、D 和煙酸等,其蛋白質中包含有18 種氨基酸。傳統(tǒng)醫(yī)學認為,海帶性寒、味咸,有化痰、利水、泄熱等功能。
傳統(tǒng)的海帶食品加工工藝一般都是腌制成小菜、咸菜等,或者干制成干海帶作為菜類食用,這樣的加工方式食用不方便,而且口感單一,而傳統(tǒng)的油酥食品主要原料多為面粉、肉類、米粉、淀粉等,經過油炸,雖然酥脆可口、香氣撲鼻,但是對人體害處很多,如發(fā)胖,致癌、誘發(fā)“三高”等等,不符合現(xiàn)代人健康的飲食觀念。
現(xiàn)有的海帶酥中,如專利CN101248893B公開的一種海帶酥,其雖然脂肪含量小,但其原料中海帶占比較大,由于海帶含碘量較高,食用過多會誘發(fā)碘甲亢,同時海帶性寒,其制備的海帶酥不適合所有人群,而且其公開的加工工藝具有較高溫工序,對海帶營養(yǎng)成分破壞較嚴重。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解決上述問題,提供了一種海帶酥。
本發(fā)明的目的通過以下方式來實現(xiàn):
一種海帶酥,原料包括以下組分和重量份數(shù):海帶68份、小麥粉30-45份、芝麻5-8份、飲用水35-58份、白砂糖5-10份、蜂蜜3-8份、環(huán)狀糊精1-5份及食品添加劑8-15份。
優(yōu)選的,所述食品添加劑由以下重量比例的原料制成: 紅豆30-38%、龍眼18-25%、釋迦果15-23%、余量為百里香;
所述的食品添加劑的制作方法:
a.將紅豆粉碎,備用;
b.將龍眼、釋迦果榨成果汁,混合均勻,備用;
c.將百里香烘干至含水量為25-30%,粉碎,備用;
d.將紅豆粉、果汁、百里香粉混合均勻,放入鍋中,在 70-78℃下蒸煮5-8min,即得。
紅豆含有較多的皂角苷,能抑制脂肪的吸收,促進脂肪分解,阻止動脈硬化的過氧化質產生,但皂角苷會造成機體碘的缺乏,將其添加到海帶酥的制備中,可使體內攝入的碘元素處于平衡狀態(tài),避免因食用海帶酥攝入過量的碘,誘發(fā)甲狀腺腫大,而紅豆性平,與性溫水果龍眼、釋迦果搭配作為添加劑可中和海帶的寒性,克服其不適宜脾胃虛寒者食用的缺點,同時增加海帶酥的營養(yǎng)風味;百里香是一種芳香草本藥物,本身具有良好的保健功效,作為添加,可令海帶酥香氣濃郁,更吸引消費者,同時發(fā)揮其防腐功能,延長海帶酥的保存時間。
優(yōu)選的,所述海帶酥還包括其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 將海帶在90 ~ 95℃的凈化海水中漂燙;
(2) 隨后加入常溫凈化海水中冷卻;
(3) 冷卻后放入滾桶中加入海鹽脫水;
(4) 脫水后放入袋中加壓脫水、待用;
(5) 隨后用60 ~ 70℃的溫度烘干,75 ~ 85℃再烘干,干燥后的海帶含水量為25%,待用;
(6) 干燥后,粉碎至10-40目,在95~ 100℃下干炒3min;
(7) 將小麥粉、飲用水、白砂糖、環(huán)狀糊精、食品添加劑混合投入自動攪拌器,添加海帶,攪拌5min,輸送至模具中造型,制得直徑為3-5cm、厚度為0.5-0.8cm的海帶酥;
(8)將成型的海帶酥取出,把芝麻均勻撒在海帶酥的表面;
(9)將海帶酥放在托盤中后放入烤箱內烤制,升溫至75-85℃,烤制8-13min,再次升溫至100-115℃烤制4-6min,即制得海帶酥。
優(yōu)選的,所述步驟(1)還添加了0.5份小蘇打,漂燙時間為15-25min。海帶漂燙時添加小蘇打可以溶解海帶膠,在此漂燙時間內可使海帶的軟硬度適中,以備后工序的加工。
優(yōu)選的,所述步驟(5)中的海帶經60 ~ 70℃的溫度烘干階段后含水量為35-45%。
優(yōu)選的,所述步驟(8)中還將蜂蜜均勻的涂抹在海帶酥正面。
將蜂蜜均勻的涂抹在海帶酥的正面,在75-85℃烤制階段,可使蜂蜜緩慢融入海帶酥內,保證海帶酥營養(yǎng)成分的均勻分布,不易流失,充分發(fā)揮蜂蜜的天然保鮮作用,進一步延長海帶酥的保存時間。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發(fā)明的產品采用海帶作為主要原料,通過添加其他原料輔助制備,克服了海帶不適合所有人群的缺點,獲得海帶酥營養(yǎng)豐富、口味香甜酥脆,可抑制脂肪攝入量,是一種健康食品,適合所有人群,其保質期長,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
2.本發(fā)明采用的制作工藝簡單易行,可產業(yè)化,全程無較高溫等工序對原材料營養(yǎng)元素造成破壞。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解釋說明。但本發(fā)明的保護不意味著僅僅局限于以下實施例。
實施例1
一種海帶酥,原料包括以下組分和重量份數(shù):海帶68份、小麥粉30份、芝麻5份、飲用水35份、白砂糖5份、蜂蜜3份、環(huán)狀糊精1份及食品添加劑8份。
所述食品添加劑由以下重量比例的原料制成: 紅豆30%、龍眼25%、釋迦果15%、余量為百里香;
所述的食品添加劑的制作方法:
a.將紅豆粉碎,備用;
b.將龍眼、釋迦果榨成果汁,混合均勻,備用;
c.將百里香烘干至含水量為25%,粉碎,備用;
d.將紅豆粉、果汁、百里香粉混合均勻,放入鍋中,在 70℃下蒸煮8min,即得。
所述海帶酥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 將海帶在90℃的凈化海水中漂燙,添加0.5份小蘇打,漂燙25min;
(2) 隨后加入常溫凈化海水中冷卻;
(3) 冷卻后放入滾桶中加入海鹽脫水;
(4) 脫水后放入袋中加壓脫水、待用;
(5) 隨后用60℃的溫度烘干,含水量縮至45%,再于85℃烘干,干燥后的海帶含水量為25%,待用;
(6) 干燥后,粉碎至10目,在95℃下干炒3min;
(7) 將小麥粉、飲用水、白砂糖、環(huán)狀糊精、食品添加劑混合投入自動攪拌器,添加海帶,攪拌5min,輸送至模具中造型,制得直徑為3cm、厚度為0.5cm的海帶酥;
(8)將成型的海帶酥取出,把芝麻均勻撒在海帶酥的表面,蜂蜜均勻的涂抹在海帶酥的正面;
(9)將海帶酥放在托盤中后放入烤箱內烤制,升溫至75℃,烤制13min,再次升溫至100℃烤制6min,即制得海帶酥。
實施2
一種海帶酥,原料包括以下組分和重量份數(shù):海帶68份、小麥粉35份、芝麻6份、飲用水45份、白砂糖8份、蜂蜜5份、環(huán)狀糊精3份及食品添加劑12份。
所述食品添加劑由以下重量比例的原料制成: 紅豆35%、龍眼20%、釋迦果20%、余量為百里香;
所述的食品添加劑的制作方法:
a.將紅豆粉碎,備用;
b.將龍眼、釋迦果榨成果汁,混合均勻,備用;
c.將百里香烘干至含水量為28%,粉碎,備用;
d.將紅豆粉、果汁、百里香粉混合均勻,放入鍋中,在 75℃下蒸煮7min,即得。
所述海帶酥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 將海帶在92℃的凈化海水中漂燙,添加0.5份小蘇打,漂燙20min;
(2) 隨后加入常溫凈化海水中冷卻;
(3) 冷卻后放入滾桶中加入海鹽脫水;
(4) 脫水后放入袋中加壓脫水、待用;
(5) 隨后用65℃的溫度烘干,含水量縮至40%,再于80℃烘干,干燥后的海帶含水量為25%,待用;
(6) 干燥后,粉碎至20目,在98℃下干炒3min;
(7) 將小麥粉、飲用水、白砂糖、環(huán)狀糊精、食品添加劑混合投入自動攪拌器,添加海帶,攪拌5min,輸送至模具中造型,制得直徑為4cm、厚度為0.6cm的海帶酥;
(8)將成型的海帶酥取出,把芝麻均勻撒在海帶酥的表面,蜂蜜均勻的涂抹在海帶酥的正面;
(9)將海帶酥放在托盤中后放入烤箱內烤制,升溫至80℃,烤制10min,再次升溫至105℃烤制5min,即制得海帶酥。
實施例3
一種海帶酥,原料包括以下組分和重量份數(shù):海帶68份、小麥粉45份、芝麻8份、飲用水58份、白砂糖10份、蜂蜜8份、環(huán)狀糊精5份及食品添加劑15份。
所述食品添加劑由以下重量比例的原料制成: 紅豆38%、龍眼18%、釋迦果23%、余量為百里香;
所述的食品添加劑的制作方法:
a.將紅豆粉碎,備用;
b.將龍眼、釋迦果榨成果汁,混合均勻,備用;
c.將百里香烘干至含水量為30%,粉碎,備用;
d.將紅豆粉、果汁、百里香粉混合均勻,放入鍋中,在 78℃下蒸煮5min,即得。
所述海帶酥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 將海帶在95℃的凈化海水中漂燙,添加0.5份小蘇打,漂燙15min;
(2) 隨后加入常溫凈化海水中冷卻;
(3) 冷卻后放入滾桶中加入海鹽脫水;
(4) 脫水后放入袋中加壓脫水、待用;
(5) 隨后用70℃的溫度烘干,含水量縮至35%,再于75℃烘干,干燥后的海帶含水量為25%,待用;
(6) 干燥后,粉碎至40目,在100℃下干炒3min;
(7) 將小麥粉、飲用水、白砂糖、環(huán)狀糊精、食品添加劑混合投入自動攪拌器,添加海帶,攪拌5min,輸送至模具中造型,制得直徑為5cm、厚度為0.8cm的海帶酥;
(8)將成型的海帶酥取出,把芝麻均勻撒在海帶酥的表面,蜂蜜均勻的涂抹在海帶酥的正面;
(9)將海帶酥放在托盤中后放入烤箱內烤制,升溫至85℃,烤制8min,再次升溫至115℃烤制4min,即制得海帶酥。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經過創(chuàng)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