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天然植物殺蟲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是一種預防和防治植物、蔬菜、水果及農作物病蟲害的天然植物殺蟲劑及其制各方法。
在植物和農作物的生長過程中,使用農藥殺蟲劑確保作物獲得豐收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而目前國內外大多使用的農藥均是化學農藥,這類農藥不僅在生產過程中就排放了大量的有毒物質,嚴重污染自然環(huán)境,而旦在使用時,在植物和農作物中留下的殘毒量也大大地超過了標準,對人畜的安全帶來了危害。為了防止此類農藥造成的公害人們作了大量的研究,特別是對從植物中分離出天然殺蟲劑的開發(fā),以降低農藥的毒性如CN1081818A和CN1074337A都是利用植物作原料配制的農藥。但以上兩種配伍藥物成份過多,配制繁雜。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以克服上述缺點,利用純天然中草藥作為農藥的基本藥材,配制一種對人畜無毒、無副作用,藥效長、藥物成份少的天然植物殺蟲劑。
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天然植物殺蟲劑采用復方中草藥加配表面活性劑、煤油和水配制而成的,其組份配比為(按重量%)復方中草藥2—10,表面活性劑2—6;煤油10—40,水44—86。其中復方中草藥可選用百部、雷公藤、青蒿和狼毒;各組份按1∶1∶1∶1的比例混合。殺蟲劑的制備方法是先把百部、雷公藤、青蒿和狼毒按1∶1∶1∶1的配伍分別粉碎后混合為原料藥,將原料藥投入浸提罐中,按固液比1∶5投入75%的乙醇,在60—70℃下,攪動浸提3—5小時后濾出浸提液;再按1∶3的固液比在留下的藥料中加入70%的乙醇,在60—70℃下浸提1—3小時,濾出浸提液將兩次濾液合并,在真空下于蒸發(fā)器中回收乙醇,使?jié)饪s藥液至含固量30—6%;在乳化釜中倒入所需水量的50%并升溫70—80℃,加入表面活性劑2—6%,濃縮藥液2—10%進行快速攪拌,再加入10—40%煤油乳化3—5分鐘后,將50%的余量水加入釜中,降溫即得天然植物殺蟲劑藥液。
本發(fā)明的特點是原材料的資源豐富,屬純天然活性物質組成;本殺蟲劑的生產制備過程中不污染環(huán)境,無廢水、廢氣排放。藥物施放后藥效期長,對人畜無毒無害。其生產中廢棄的藥渣可發(fā)酵做肥料用。
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如下首先取百部、雷公藤、青蒿和狼毒各1公斤,分別粉碎后混合中在一起,投入浸提罐中,按固液比1∶5投入75%的乙醇20公斤,給浸提罐加溫至60℃開始攪動浸提4小時后,把罐中藥液濾出;再按1∶3的固液比往浸提罐中加入70%的乙醇15公斤,在60℃溫度下繼續(xù)浸提2小時,要濾出藥液;將兩次藥液合并在真空下蒸發(fā)回收乙醇,使藥液濃縮至含固量為40%做備用。在乳化釜中倒入36公斤水并給釜中水加溫至80℃,再加入備用的濃縮藥液10公斤(其中藥占4公斤,水占6公斤)和表面活性劑6公斤,在乳化釜中快速攪拌,攪拌均勻后,再加入煤油10公斤進行乳化,5分鐘后,再將36公斤水倒入釜中降溫,即作出天然植物殺蟲劑。最后將殺蟲劑藥液裝袋封好備用。
權利要求
1.一種天然植物殺蟲劑,其特征在于殺蟲劑是由復方中草藥、表面活性劑、煤油和水組成;其各項配比為(按重量%)復方中草藥2—10;煤油10—40;表面活性劑2—6; 水44—86。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殺蟲劑,其特征在于殺蟲劑中的復方中草藥可選用百部、雷公藤、青蒿和狼毒;其各組份接1∶1∶1∶1比例混合。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殺蟲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首先把百部、雷公藤、青蒿和狼毒按1∶1∶1∶1的配伍分別粉碎后混合,將原料藥投入浸提罐中,按固液比1∶5投入75%的乙醇,在60—70℃下,攪動浸提3—5小時后濾出浸提液;再按1∶3的固液比在留下的藥料中加入70%的乙醇,在60—70℃下浸提1—3小時,濾出浸提液;將兩次濾液合并,在真空下于蒸發(fā)器中回收乙醇,濃縮藥液至含面量25—35%;在乳化釜中倒入所需水量的50%并升溫70—80℃,再加入表面活性劑2—6%及濃縮藥液2—10%進行快速攪拌,最后加入10—4%煤油乳化3—5分鐘后,將50%的余量水加入釜中,降溫、將制成天然植物殺蟲劑藥液進行包裝。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是一種預防和防治植物、蔬菜、水果及農作物病蟲害的天然植物殺蟲劑。它是采用復方中草藥、表面活性劑、煤油和水配制經浸提和攪拌制成。本發(fā)明的中草藥資源豐富、屬純天然活性物質組成;本產品在制備過程中不污染環(huán)境,無廢水廢氣排放。其殺蟲劑藥效期長,對人畜無毒無害。廢棄的藥渣可發(fā)酵做肥料使用。
文檔編號A01N61/00GK1120890SQ9510884
公開日1996年4月24日 申請日期1995年8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1995年8月29日
發(fā)明者武長安, 王兆銘, 李娜, 任學玲, 趙邦愛 申請人:天津市精細化工技術開發(f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