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果蔬去皮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批量果蔬去皮的化學去皮劑,特別是涉及一種對于食品廠、罐頭廠、飲料廠、飲食服務業(yè)、食堂等單位或部門都可以比較方便地用于水果和蔬菜去皮的果蔬去皮劑。
國家專利局89年1月25日審定公告的申請?zhí)枮?7103179專利申請中,介紹了一種在2%~25%的苛性堿處理液中添加乙醇為助滲劑作為去皮劑的果蔬化學去皮方法,說明書中例舉了US3899608、JA特開昭56-72676、CH567378、FR2288777、JP76038777、CA1013996、US4260633、US8520856、《水果、蔬菜和食品加工技術》(科技文獻出版社 1986 P29-30)等現(xiàn)有技術,其發(fā)明目的是在現(xiàn)有技術基礎上提供一種水果、蔬菜的化學去皮新方法及設備。其不足之處在于助滲劑為可揮發(fā)性物質,特別是處理液使用時需要加溫,這樣更增加了助滲劑的揮發(fā),因此,要達到理想效果,必須使用專用設備,這樣,一是適用性差,二是適用范圍窄,使用不方便,難以推廣。
國家專利局89年9月6日公開的申請?zhí)枮?8101026·X的專利申請中,介紹了一種采用可溶性碳10-18個原子脂肪酸、磷酸鹽、苛性堿和偏酒石酸鈉等配料混合成的果品去皮劑,該發(fā)明的不足之處在于碳10-18個原子脂肪酸不易得到,實用性差,成本較高。
此外,國家專利局89年9月6日還公開了申請?zhí)枮?8101035.9的專利申請,介紹了用氫氧化鉀(或氫氧化鈉)、氯化鈉、硼砂和水溶液作配料的果品化學去皮劑及脫皮方法,該發(fā)明不足之處在于脫皮時,所需溫度太高,對果品營養(yǎng)成分和維生素C等破壞較大。
本發(fā)明的目的旨在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之處而提供一種成本低、易配制、使用方便、適用性強、去皮效果好,水果或蔬菜收得率高,對果蔬營養(yǎng)成分損傷小的果蔬去皮劑。
本發(fā)明的目的通過以下措施來實現(xiàn)1、去皮劑采用苛性堿和堿性金屬鹽的混合水溶液,其中,苛性堿總含量為1%-20%,堿金屬鹽的總含量為0.5%-15%。
2、苛性堿可以選用氫氧化鈉、可以選用氫氧化鉀,也可同時選用。
3、堿性金屬鹽可以是硫酸鹽,可以是碳酸鹽,可以是磷酸鹽,也可以是其它可溶性堿性金屬鹽,可以僅用一種堿性金屬鹽,也可以同時選用一種以上的堿性金屬鹽。
4、將果品去皮劑各組分按比例配備,設法混合均勻,并且制成粉狀或塊狀或丸狀或顆粒狀或膏狀的混合物,采用袋裝、瓶裝、盒裝或其它方式包裝,使用時,取適量的果品去皮劑混合物加水攪拌(水溫為15℃~80℃)并用水稀釋到1.5%~30%的濃度。
5、將果蔬去皮劑各組分按比例配備,加水攪拌配制成濃度為50%以上的果蔬去皮劑高濃度液,采用瓶裝、罐裝或桶裝方式包裝,使用時,根據(jù)果蔬數(shù)量,取適量的果蔬去皮劑高濃度溶液加水稀釋到1.5%-30%的濃度。當然,也可以使用時直接按比例配制前面所述及的果蔬去皮劑。
6、將配制好的果蔬去皮劑加熱并保持在15℃-78℃范圍內,把需要去皮的果品浸泡在去皮劑溶液中,處理1-15分鐘撈出用清水或稀酸液或氯化鈉溶液洗凈果蔬表面殘留的果蔬去皮劑溶液。
7、沖洗果蔬表面殘留的果蔬去皮劑溶液的稀酸液,可以用稀硫酸液、稀鹽酸液、稀碳酸液、稀磷酸液,也可以是其它稀酸液。稀酸液的濃度為0.1%-10%。
8、沖洗果蔬表面殘留的果蔬去皮劑溶液的氯化鈉溶液濃度為0.1%-10%。
9、本發(fā)明所述及的果蔬去皮劑及其使用方法,可適用于蘋果、梨、李、山渣、桃子、獼猴桃等薄皮水果的去皮,也適合于土豆、紅苕、胡蘿卜、絲瓜等帶皮蔬菜的去皮。
下面將通過實例對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詳述取氫氧化鈉2千克,硫酸鈉0.5千克,加水22.5千克完全稀釋制成氫氧化鈉和硫酸鈉的混合水溶液,將該混合水溶液加溫至65℃,并使之保持在65℃-75℃之間,將需脫皮的蘋果15千克倒入加溫的混合水溶液中(最好是用帶網(wǎng)眼的器具裝好放入混合水溶液中,果品多少以能完全浸泡在溶液中為限),處理過程中,最好能輕輕造動果品,經2-4分鐘,撈出處理液中的蘋果,迅速放入清水中,一方產清除已分離的果皮,一方面洗凈果品表面殘留的果蔬去皮劑的殘留液。該果品去皮劑可以重復使用,效果差時可按配制時的比例加入一定量的氫氧化鈉和硫化鈉。
本發(fā)明同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yōu)點1、采用苛性堿和堿性金屬鹽為原料,原料來源廣泛、價格低廉,同時配制時無特殊要求,具有成本低,易配制之優(yōu)點。
2、由于可以制成果蔬去皮劑混合物或者是高濃度的混合水溶液,用戶使用時只需要加水稀釋即可,具有使用方便之優(yōu)點。
3、適用性強,對于薄皮水果和帶皮蔬菜幾乎都能去皮。
4、去皮前,對果品成熟情況適當分類,可以保證去皮凈度在98%以上,果蔬的收得率在87%以上,具有去皮效果好,果蔬收得率高的優(yōu)點。
5、去皮溫度控制在78℃以下,可以保證對果品的營養(yǎng)成分的損傷較小。
權利要求
1.一種適用于批量果品去皮的果蔬去皮劑,其特征在于去皮劑為苛性堿和堿性金屬鹽的混合水溶液,其中,苛性堿總含量為1%~20%,堿性金屬鹽的總含量為0.5%~15%。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果蔬去皮劑,其特征在于苛性堿可以選用氫氧化鈉,也可以選用氫氧化鉀,也可以同時選用。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果蔬去皮劑,其特征在于堿性金屬鹽可以是硫酸鹽,可以是磷酸鹽,可以是碳酸鹽,也可以是其它可溶性堿金屬鹽;可以僅選用一種堿性金屬鹽,也可以同時選用一種以上的堿性金屬鹽。
4.一種適用于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果蔬去皮劑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將去皮劑各組按比例配備,同時設法使其混合均勻,制成粉狀或塊狀或丸狀或顆粒狀或膏狀的混合物,然后采用袋裝、瓶裝、盒裝或其它方式包裝,使用時,根據(jù)果蔬情況,取適量的混合物用水稀釋到1.5%~30%的濃度。
5.一種適用于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果蔬去皮劑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將去皮劑各組按比例配備,加水制成濃度在50%以上的混合水溶液,采用瓶裝,罐裝或桶裝的方式包裝,使用時根據(jù)果蔬情況,取適量的果蔬去皮劑高濃度溶液加水稀釋到規(guī)定濃度。當然,也可以直接配制成權利要求1或2或3的果蔬去皮劑。
6.一種適用于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果蔬去皮劑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將配制好的果蔬去皮劑加熱并保持在15℃~78℃范圍內,把需去皮的果品浸泡在去皮劑中,處理1-15分鐘撈出用清水或稀鹽酸或氯化鈉溶液洗凈果品表面殘留的果蔬去皮劑溶液。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果蔬去皮劑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稀酸液可以是稀硫酸液,可以是稀鹽酸液,可以是稀碳酸液或其它稀酸液的濃度為0.1%~10%。
8.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果蔬去皮劑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氯化鈉溶液濃度為0.1~10%。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所果蔬去皮劑和權利要求6或7或8所述的該去皮劑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果蔬去皮劑及其使用方法可適用于蘋果、梨、李、山渣、桃子、獼猴桃等薄皮水果,也適用于土豆、紅苕、胡蘿卜、絲瓜等帶皮蔬菜等。
全文摘要
一種對于食品廠、罐頭廠、飲食服務業(yè)、食堂等單位或部門都可以比較方便地用于各種薄皮水果和帶皮蔬采去皮的果蔬去皮劑,其特征在于該去皮劑總含量為1%~20%的苛性堿和總含量為0.5%~15%的堿性金屬鹽的混合水溶液,具有成本低,易配制,使用方便,適用性強,去皮效果好,果蔬收得率高,對果蔬的營養(yǎng)成分損傷極小的優(yōu)點。
文檔編號A23N7/01GK1048970SQ90100460
公開日1991年2月6日 申請日期1990年1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1990年1月25日
發(fā)明者譚啟惠 申請人:四川南浦機械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