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園藝栽培領域,尤其是一種移動式苗床。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進步,人類對蔬菜隨時隨地的大量需求,促進了溫室大棚的快速發(fā)展。而與溫室大棚相適應的現代化育苗技術顯得尤為重要,苗床實現了育苗的集約化和規(guī)?;?,但傳統(tǒng)的固定式苗床暴露了溫室大棚的一點不足:即空間嚴重不足。苗床和過道占據了過多的棚內空間,導致空間嚴重浪費,減少種植量,影響產量,于生產不利。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苗床,其可通過對于苗床的可移動設置以使得苗床的位置可根據需求進行切換,從而使得大棚內的空間利用率得以改善。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移動式苗床,其包括苗床體、滾軸和苗床架,苗床體設置于苗床架的上端,所述滾軸在苗床體與苗床架之間進行延伸;所述苗床體包括有多個第一梁體以及第二梁體,第二梁體設置在第一梁體上方,第一梁體與第二梁體在水平方向上彼此垂直延伸,所述第二梁體之上設置有苗盤;所述苗床體與苗床架之間設置有至少2根滾軸,每根滾軸均平行于第二梁體進行延伸,所述苗床體之中,每一個第一梁體的兩端分別設置有擋片,其經由第一梁體的下端部豎直向下進行延伸。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改進,所述苗床體之中設置有至少3個第二梁體,相鄰兩個第一梁體之間的距離為140至160厘米,相鄰兩個第二梁體之間的距離為30至50厘米。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其可通過第一梁體以及第二梁體的布局設置以使得苗床體的結構穩(wěn)定性得以改善。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改進,所述第一梁體采用方形鋼管,所述第二梁體采用圓形方管,其可使得苗床體在相對于滾軸進行滾動過程中可有效避免其發(fā)生側翻。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改進,所述苗床體之中,第一梁體的兩端分別設置有豎直向上延伸的墊片,所述苗盤固定于墊片之間,墊片的高度至少為1.5厘米。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其可通過墊片以使得苗盤兩邊不會發(fā)生上翹,進而使其安裝穩(wěn)定性得以改善。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改進,所述滾軸的端部設置有旋轉把手,其可便于工作人員對于滾軸進行轉動。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改進,所述移動式苗床中設置有多組苗床架,多組苗床架在滾軸延伸方向上均勻分布,每一組苗床架均包括有兩個在水平方向延伸的橫梁以及兩個在豎直方向延伸的縱梁,橫梁垂直于滾軸延伸,橫梁與縱梁之間設置有傾斜延伸的支撐桿件。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其可使得苗床架的支撐穩(wěn)定性得以改善。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改進,所述移動式苗床之中,位于同一側的滾軸以及橫梁端部之間的距離至少為30厘米,其可有效避免滾軸運動至苗床架以外。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改進,所述苗盤采用網孔面積為5.5*7.5cm的鐵網制成,其可有效改善苗床在使用過程中的透氣性以及積水狀況。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的移動式苗床,其可通過滾軸的旋轉以使得苗床體相對于苗床架進行水平方向上的移動,從而使得工作人員可通過上述苗床體位置的實時切換,以使其可以不同的位置分別實現苗床的栽培種植處理,以及騰出空間便于工作人員的通行,進而使得采用本申請中的移動式苗床的大鵬內部空間利用率得以顯著改善。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側視圖;
附圖標記列表:
1—苗床體、101—第一梁體、102—第二梁體、2—滾軸、3—苗床架、301—橫梁、302—縱梁、303—支撐桿件、4—擋片、5—墊片、6—旋轉把手、7—苗盤。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與附圖,進一步闡明本發(fā)明,應理解下述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本發(fā)明而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需要說明的是,下面描述中使用的詞語“前”、“后”、“左”、“右”、“上”和“下”指的是附圖中的方向,詞語“內”和“外”分別指的是朝向或遠離特定部件幾何中心的方向。
實施例1
如圖1與圖2所示的一種移動式苗床,其包括苗床體1、滾軸2和苗床架3,苗床體1設置于苗床架3的上端,所述滾軸2在苗床體1與苗床架3之間進行延伸;所述苗床體1包括有多個第一梁體101以及第二梁體102,第二梁體102設置在第一梁體101上方,第一梁體101與第二梁體102在水平方向上彼此垂直延伸,所述第二梁體102之上設置有苗盤7;所述苗床體1與苗床架3之間設置有至少2根滾軸2,每根滾軸2均平行于第二梁體102進行延伸,所述苗床體1之中,每一個第一梁體101的兩端分別設置有擋片4,其經由第一梁體101的下端部豎直向下進行延伸。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改進,所述苗床體1之中,第一梁體101的兩端分別設置有豎直向上延伸的墊片5,所述苗盤7固定于墊片5之間,墊片5的高度為2厘米。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其可通過墊片以使得苗盤兩邊不會發(fā)生上翹,進而使其安裝穩(wěn)定性得以改善。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改進,所述滾軸2的端部設置有旋轉把手6,其可便于工作人員對于滾軸進行轉動。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改進,所述移動式苗床中設置有多組苗床架3,多組苗床架3在滾軸2延伸方向上均勻分布,每一組苗床架3均包括有兩個在水平方向延伸的橫梁301以及兩個在豎直方向延伸的縱梁302,橫梁301垂直于滾軸2延伸,橫梁301與縱梁302之間設置有傾斜延伸的支撐桿件303。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其可使得苗床架的支撐穩(wěn)定性得以改善。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的移動式苗床,其可通過滾軸的旋轉以使得苗床體相對于苗床架進行水平方向上的移動,從而使得工作人員可通過上述苗床體位置的實時切換,以使其可以不同的位置分別實現苗床的栽培種植處理,以及騰出空間便于工作人員的通行,進而使得采用本申請中的移動式苗床的大鵬內部空間利用率得以顯著改善。
實施例2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改進,所述苗床體1之中設置有3個第二梁體102,相鄰兩個第一梁體101之間的距離為150厘米,相鄰兩個第二梁體102之間的距離為45厘米。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其可通過第一梁體以及第二梁體的布局設置以使得苗床體的結構穩(wěn)定性得以改善。
本實施例其余特征與優(yōu)點均與實施例1相同。
實施例3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改進,所述第一梁體101采用方形鋼管,所述第二梁體102采用圓形方管,其可使得苗床體在相對于滾軸進行滾動過程中可有效避免其發(fā)生側翻。
本實施例其余特征與優(yōu)點均與實施例2相同。
實施例4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改進,所述移動式苗床之中,位于同一側的滾軸2以及橫梁301端部之間的距離為30厘米,其可有效避免滾軸運動至苗床架以外。
本實施例其余特征與優(yōu)點均與實施例3相同。
實施例5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改進,所述苗盤采用網孔面積為5.5*7.5cm的鐵網制成,其可有效改善苗床在使用過程中的透氣性以及積水狀況。
本實施例其余特征與優(yōu)點均與實施例4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