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農業(yè)種子處理
技術領域:
,尤其涉及一種新型殺菌類種子包衣劑。
背景技術:
:種子包衣是指利用粘著劑或成膜劑,用特定的種子包衣機,將殺菌劑、殺蟲劑、微肥、植物生長調節(jié)劑、著色劑或填充劑等非種子材料,包裹在種子外面,以達到種子成球形或者基本保持原有形狀,提高抗逆性、抗病性,加快發(fā)芽,促進成苗,增加產量,提高質量的一項種子技術。種衣劑能迅速固化成膜,因而不易脫落。種子包衣劑既要將含有的各種有效成分緩慢地釋放,被種子幼苗逐步吸收到體內,或緩慢釋放到種子附件的土壤中,從而達到防治苗期病蟲害、促進作物生長發(fā)育、提高作物產量的目的;同時又不能讓包衣劑含有的殺菌劑、殺蟲劑等成分在土壤中造成大量殘留,造成環(huán)境污染,故有必要研究一種新型殺菌類種子包衣劑。技術實現要素:基于
背景技術:
存在的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出了一種新型殺菌類種子包衣劑。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新型殺菌類種子包衣劑,包括以下成分:克菌丹、咯菌腈、聚天冬氨酸、膨脹蛭石粉、鈦白粉、馬克斯克魯維酵母和海藻酸鈉。一種新型殺菌類種子包衣劑,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成分:克菌丹30-50%咯菌腈1-2.5%聚天冬氨酸20-30%膨脹蛭石粉15-25%馬克斯克魯維酵母0.01-0.03%海藻酸鈉余量。優(yōu)選的,所述的新型殺菌類種子包衣劑,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成分:克菌丹45%咯菌腈2%聚天冬氨酸25%膨脹蛭石粉21%馬克斯克魯維酵母0.025%海藻酸鈉余量。優(yōu)選的,所述的膨脹蛭石粉的粒徑為325目。馬克斯克魯維酵母是克魯維酵母屬中重要的一個菌種,因其耐高溫、生長速率快、底物譜廣等諸多優(yōu)勢而越來越多地應用于工業(yè)生物
技術領域:
。該菌株不僅被認為是開菲爾酸奶和蘇丹發(fā)酵乳rob中的優(yōu)勢酵母菌,而且該菌株中含有著多種對人體健康有益的活性物質。近年來研究表明,馬克斯克魯維酵母既可以分泌菊粉酶、β-半乳糖苷酶等多種應用廣泛的水解酶類;又可以利用菊粉類原料、乳清、糖蜜以及木糖等多種非糧底物生產乙醇。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批準馬克斯克魯維酵母為新食品原料。這為馬克斯-克魯維酵母在食品、藥品等其它行業(yè)應用提供充分的理論依據。本發(fā)明中加入馬克斯克魯維酵母的主要目的是在土壤中提升秸稈等植物纖維的發(fā)酵效果,在種子生長后期加速克菌丹和咯菌腈的分解速度,從而防止大量殺菌劑殘留在土壤中。聚天冬氨酸(pasp)屬于聚氨基酸中的一類。聚天冬氨酸因其結構主鏈上的肽鍵易受微生物、真菌等作用而斷裂,最終降解產物是對環(huán)境無害的氨、二氧化碳和水。因此,聚天冬氨酸是生物降解性好的、環(huán)境友好型化學品。聚天冬氨酸具有的超強保水效果和可富集氮、磷、鉀及微量元素以供給植物營養(yǎng)的特點,同時具有無磷、無毒、無公害和可完全生物降解的特性,另外與其他原料相互配合,使土壤中種子周圍具有保水作用,以保證種子發(fā)芽率,而且具有壯根壯苗、增加抗逆性的效果。本發(fā)明的有益之處在于:本發(fā)明的新型殺菌類種子包衣劑,包括以下成分:克菌丹、咯菌腈、聚天冬氨酸、膨脹蛭石粉、鈦白粉、馬克斯克魯維酵母和海藻酸鈉。其主要具有如下優(yōu)點:一是采用本發(fā)明的種子包衣劑對種子萌發(fā)無影響,包衣后種子萌發(fā)率高,其中水稻、花生、馬鈴薯種子的萌發(fā)率均可達到90%以上。二是對土傳菌核病的防治效果好,白粉病、根腐病、枯萎病、苗期猝倒病和立枯病的防止效率均可達到99%以上。三是由于使用了馬克斯克魯維酵母,種子生長后期加速克菌丹和咯菌腈的分解速度顯著提高,殺菌劑在土壤中的殘留量低。具體實施方式實施例1:一種新型殺菌類種子包衣劑,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成分:克菌丹45%咯菌腈1.5%聚天冬氨酸25%膨脹蛭石粉21%馬克斯克魯維酵母0.025%海藻酸鈉余量。所述的膨脹蛭石粉的粒徑為325目。實施例2:一種新型殺菌類種子包衣劑,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成分:克菌丹50%咯菌腈2.5%聚天冬氨酸30%膨脹蛭石粉15%馬克斯克魯維酵母0.03%海藻酸鈉余量。實施例3:一種新型殺菌類種子包衣劑,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成分:克菌丹30%咯菌腈2.5%聚天冬氨酸25%膨脹蛭石粉25%馬克斯克魯維酵母0.01%海藻酸鈉余量。所述的膨脹蛭石粉的粒徑為325目。對比例將實施例1中的馬克斯克魯維酵母去除,其余配比不變。對本發(fā)明實施例1-3和對比例的種子包衣劑使用6個月后土壤中克菌丹和咯菌腈的含量進行測試,得到如下數據:檢測項目實施例1實施例2實施例3對比例克菌丹(ppm)0.60.60.418.8咯菌腈(ppm)0.81.31.76.3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
技術領域:
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及其發(fā)明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當前第1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