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協商基站單元和被管理終端管理方式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無線通信系統(tǒng),具體的講,涉及一種協商基站單元和被管理終端管理方式的方法。
背景技術:
WiMAX(全球微波接入互操作性)是一項無線城域網接入技術,其最大傳輸速度75Mbit/秒,信號傳輸半徑達到50公里,基本上能覆蓋到城郊。由于這種遠距離傳輸特性,WiMAX將不僅僅是解決無線接入的技術,還能作為有線網絡接入(電纜、數字用戶線路DSL)的無線擴展,方便地實現邊遠地區(qū)的網絡連接。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在WiMAX系統(tǒng)中,管理單元通過基站(BS)向被管理終端(MS)發(fā)送管理控制消息,基站和被管理終端之間通過空口進行交互。對被管理終端設備的管理方式有很多種,可以劃分為不可管理終端設備模式,IP管理方式和MAC管理消息管理方式。
對于以上不同的管理方式,都有相應的管理控制消息完成相應的功能。如果沒有在使用相應的管理控制消息之前對基站和被管理終端之間使用哪種方式交互進行協商,在交互過程中,則將導致消息解析混亂,影響系統(tǒng)的互通性。
目前技術沒有定義基站和被管理終端之間的多種交互方式的協商過程。由于基站和被管理終端可能來自不同的廠商,各自所能夠支持的交互方式可能不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基站和被管理終端沒有相互知會各自所使用的交互方式,在對交互信息的解析時就會發(fā)生混亂,從而影響系統(tǒng)的互通性。
發(fā)明內容
為了解決如上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協商基站和被管理終端管理方式的方法,在基站單元和被管理終端進行交互之前,先對各自能夠支持的交互方式進行協商,協商達成一致后再進行后續(xù)的交互操作。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為一種協商基站和被管理終端管理方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a.被管理終端將該終端所支持的管理方式上報給基站;b.所述基站根據所述終端上報的管理方式和自身支持的管理方式來確定對所述終端采用的管理方式。
所述步驟a之前還包括基站要求被管理終端上報該終端所支持的管理方式。
所述步驟b還包括所述基站將確定采用的管理方式通知給所述終端。
步驟b中所述自身支持的管理方式為網絡側預先配置的所述基站支持的管理方式。
步驟b中所述自身支持的管理方式為網絡側支持所有管理方式。
所述步驟a是指被管理終端向基站上報登記請求消息,該登記請求信息攜帶有指示所述終端所支持的管理方式的指示信息;所述步驟b是指所述基站根據所述指示信息指示的管理方式和自身支持的管理方式來確定對所述終端采用的管理方式。
所述指示信息為表示所述終端所支持的管理方式的參數值。
當所述參數值表示為IP管理方式時,所述參數值還指示IP轉發(fā)方式和IP直通方式。
所述步驟b還包括所述基站將確定采用的管理方式通過登記響應應答消息發(fā)送給所述終端。
所述管理方式包括互聯網協議(IPInternet Protocol)管理方式、媒體訪問控制(MAC)管理方式或不管理方式中至少其中一種。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在于,通過本發(fā)明的WiMAX系統(tǒng)中協商基站和被管理終端管理方式的方法,保證了基站和被管理終端在進行交互前,首先對各自支持的管理交互方式進行協商,協商后選擇兩者都支持的某種交互方式進行后續(xù)的交互,保證了基站和被管理終端之間的交互正確和安全。
圖1為基站單元和被管理終端的關系示意圖;圖2為IP管理方式下管理單元與被管理終端之間的管理控制消息交互;圖3為MAC消息管理方式下管理單元與被管理終端之間的管理控制消息交互;圖4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WiMAX系統(tǒng)中協商基站和被管理終端管理方式的方法的流程圖;圖5為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WiMAX系統(tǒng)中協商基站和被管理終端管理方式的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為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
在基站單元和被管理終端上可能各自支持以下一種或者幾種管理交互方式一、IP管理方式在IP管理方式情況下,基站單元和被管理終端都能夠支持IP層協議,通過對IP包的解析完成信息的交互。在IP管理方式下,有兩種方式完成管理單元和被管理終端之間的管理控制消息交互,如圖1所示(1)IP轉發(fā)方式,該方式是通過基站單元上的代理模塊將對管理控制包消息進行解析,如果發(fā)現該控制包消息是發(fā)給被管理終端的,基站單元將在管理單元和被管理終端之間的管理控制包消息進行轉發(fā)??捎脕韨鬏數墓芾硐⒖梢允腔诘幌抻谝韵聟f議簡單網絡管理協議(SNMPSimple Network Management Protocol)、文件傳輸協議(FTPFile Transfer Protocol)、簡單文件傳輸協議(TFTPTrivial File Transfer Protocol)等。
(2)IP直通方式,該方式是管理單元和被管理終端通過基站單元透傳IP管理控制包消息。在這種方式下,基站單元無須對管理控制包消息進行解析,只需要透傳。
二、MAC消息管理方式在MAC消息管理方式下,基站單元和被管理終端定義默認的MAC消息協議,通過空口進行MAC消息信息交互。如圖2所示,在基站單元上存在一個MAC消息處理模塊,負責管理單元和被管理終端之間的管理消息的解析和轉發(fā)。
三、不管理方式被管理終端不支持被基站單元管理。
基于以上存在的多種管理方式,最終在交互的時候采用哪種方式,還需要在基站單元和被管理終端進行交互之前,進行能力協商,從而確定兩者之間能夠采用何種方式進行交互。
本發(fā)明是通過被管理終端將該終端所支持的管理方式上報給基站,而由基站根據被管理終端上報的管理方式來確定與自身支持的管理方式匹配的管理方式,即確定基站和被管理終端之間的管理方式,從而完成協商過程。
具體可采用如下的兩種協商方式(1)被管理終端在注冊入網時,主動將自己能夠支持的管理交互方式上報給基站單元。基站單元獲取到被管理終端支持的交互方式后,與自身能夠支持的管理交互方式進行比較,判斷被管理終端的管理方式與自身管理方式的匹配情況,得出協商出的交互方式,并可將協商結果返回給被管理終端。
(2)基站單元可以先下發(fā)查詢命令,要求被管理終端上報自己能夠支持的管理交互方式。被管理終端根據所述命令,上報自身支持的管理方式交互信息。基站單元獲取到被管理終端支持的交互方式后,與自身能夠支持的管理交互方式進行比較,判斷被管理終端的管理方式與自身管理方式的匹配情況,得出協商出的交互方式,并可將協商結果返回給被管理終端。
下面分別對這兩種協商方式在WiMAX系統(tǒng)中的應用進行說明
實施例1圖4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WiMAX系統(tǒng)中協商基站和被管理終端管理方式的方法的流程圖,圖中虛線表示的是可選步驟。如圖4所示,本發(fā)明的協商方式包括如下過程(1)由MS向BS發(fā)送登記請求(REG-REQ)消息,該登記請求消息攜帶MS能夠支持的管理交互方式信息。
所述的管理交互方式信息可以是表示管理交互方式的參數值。
在此,需要對基站和被管理終端能夠支持的管理交互方式的參數進行定義。該參數的可能取值應該包含IP管理方式、MAC消息管理方式、不管理方式中的一種或幾種。
1)具體的參數格式可以為
當被管理終端支持的管理方式為IP管理方式時,所述的登記請求消息還可以攜帶附加參數,該攜帶的附加參數可以表明是IP管理方式中的IP轉發(fā)方式還是IP直通方式。例如附加參數格式可為
2)另外,具體的參數格式也可以定義為(即,直接表明IP管理方式中的IP轉發(fā)方式還是IP直通方式)
在此只是示例性的說明以上參數格式,本發(fā)明并不限于上述格式。
(2)BS接收所述REG-REQ消息并根據自身支持的管理方式,確定與被管理終端的管理方式。
BS自己所支持的能力項是由網絡側預先配置好的,BS根據網絡側預先配置的所能支持的對終端的管理方式,以及接收到的REG_REQ消息里攜帶的終端所能支持的管理方式,找出自身支持的管理方式中與所述被管理終端相匹配的管理方式,從而確定最終所使用的對終端的管理方式,并通過登記響應應答(REG_RSP)消息攜帶協商后的結果,發(fā)送給對應終端。
例如,BS接收到的REG-REQ消息中攜帶的參數值表示MS支持的管理方式為IP管理方式(或IP管理方式中的IP轉發(fā)方式),而網絡側預選配置的管理方式為IP管理方式(或IP管理方式中的IP轉發(fā)方式)與MAC消息管理方式,則BS會選擇與MS共同支持的管理方式,即IP管理方式(或IP管理方式中的IP轉發(fā)方式)作為最終使用的對MS的管理方式,從而完成協商過程。BS還可通過REG_RSP消息將協商的結果發(fā)送給對應的MS(此過程為可選)。
(3)在以上步驟完成后,BS和MS之間通過協商好的管理交互方式進行后續(xù)的交互過程。
通過如上的協商過程,保證了基站和被管理終端在進行交互前,首先對各自支持的管理交互方式進行協商,協商后選擇兩者都支持的某種交互方式進行后續(xù)的交互。保證了基站和被管理終端之間的交互正確和安全。
如圖4所述的協商方式還可以通過下面協商方式來實現。
實施例2(1)在由MS發(fā)送給BS的REG-REQ消息中,攜帶自己能夠支持的管理交互方式參數值。
此步驟同實施例1,在此不作詳述。
(2)網絡側預先配置必須支持以上提到的各種管理方式,即網絡側默認支持所有管理方式。BS接收到的REG_REQ消息里攜帶的終端所能支持的管理方式后,BS知曉了終端可以使用的管理方式,將該管理方式確定為最終所使用的對終端的管理方式,并通過REG_RSP消息攜帶結果,發(fā)送給對應終端。
該步驟是指網絡側需要支持有可能采用的所有管理方式(IP管理方式、MAC消息管理方式及不管理方式),即BS必須無條件支持MS所支持的能力項,也就是說這個過程只是網絡側獲知MS所支持的能力項過程,因為只要MS支持,網絡側就支持。一定程度上沒有商議過程了,而是能力發(fā)現過程。
BS將MS所支持的管理方式確定為對終端采用的管理方式后,可通過攜帶有協商后的管理方式參數值的REG_RSP消息將協商結果發(fā)送給對應終端(此過程為可選)。
(3)在以上步驟完成后,BS和MS之間通過協商好的管理交互方式進行后續(xù)的交互過程。
實施例3圖5為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WiMAX系統(tǒng)中協商基站和被管理終端管理方式的方法的流程圖,圖中虛線表示的是可選步驟。如圖5所示,本發(fā)明的協商方式包括如下過程(1)基站單元下發(fā)查詢命令,要求被管理終端上報自己能夠支持的管理交互方式。
如果基站想查詢被管理終端支持的管理方式,則向被管理終端發(fā)送查詢請求信息。
(2)被管理單元MS響應所述信息,上報自己所支持的管理方式。
(3)基站單元獲取到被管理終端支持的交互方式后,與自身能夠支持的管理交互方式進行比較,得出協商出的交互方式,并可將協商結果返回給被管理終端(可選)。
如圖5所述的協商方式還可以通過下面協商方式來實現。
實施例4(1)基站單元可以下發(fā)查詢命令,要求被管理終端上報自己能夠支持的管理交互方式。
(2)被管理單元MS上報自己所支持的管理方式。
(3)網絡側預先配置必須支持以上提到的各種管理方式(即網絡側默認支持所有管理方式),基站單元獲取到被管理終端支持的交互方式后,將該管理方式確定為最終所使用的對終端的管理方式,并可通過相應消息攜帶結果,發(fā)送給對應終端(可選)。
本發(fā)明不僅可以應用于WiMAX系統(tǒng),還可應用于其它無線通信系統(tǒng)。
綜上所述,通過使用本發(fā)明,保證了基站和被管理終端在進行交互前,首先對各自支持的管理交互方式進行協商,協商后選擇兩者都支持的某種交互方式進行后續(xù)的交互。保證了基站和被管理終端之間的交互正確和安全。
以上具體實施方式
僅用于說明本發(fā)明,而非用于限定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協商基站單元和被管理終端管理方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a.被管理終端將該終端所支持的管理方式上報給基站單元;b.所述基站單元根據所述終端上報的管理方式和自身支持的管理方式來確定對所述終端采用的管理方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a之前還包括基站單元請求被管理終端上報該終端所支持的管理方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b還包括所述基站單元將確定采用的管理方式通知給所述終端。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b還包括所述基站單元將確定采用的管理方式通知給所述終端。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b中所述自身支持的管理方式為網絡側預先配置的所述基站支持的管理方式。
6.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b中所述自身支持的管理方式為網絡側支持所有管理方式。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a是指被管理終端向基站上報登記請求消息,該登記請求信息攜帶有所述終端所支持的管理方式的指示信息;所述步驟b是指所述基站根據所述指示信息指示的管理方式和自身支持的管理方式來確定對所述終端采用的管理方式。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信息為表示管理方式的參數值。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參數值表示為互聯網協議IP管理方式時,所述參數值還包括互聯網協議IP轉發(fā)方式和互聯網協議IP直通方式。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站將確定采用的管理方式通過登記響應應答消息通知給所述終端。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b還包括所述管理方式包括互聯網協議IP管理方式、媒體訪問控制層控制消息MAC管理方式或不管理方式中至少其中一種。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協商基站單元和被管理終端管理方式的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驟a.被管理終端將該終端所支持的管理方式上報給基站單元;b.所述基站單元根據所述終端上報的管理方式和自身支持的管理方式來確定對所述終端采用的管理方式;c.可選的,基站單元向所述終端通知確定采用的管理方式。本發(fā)明的方法,保證了基站單元和被管理終端在進行交互前,首先對各自支持的管理交互方式進行協商,協商后選擇兩者都支持的某種交互方式進行后續(xù)的交互,保證了基站單元和被管理終端之間的交互正確和安全。
文檔編號H04L29/06GK101030968SQ20061005862
公開日2007年9月5日 申請日期2006年3月2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3月2日
發(fā)明者鄒蘭, 吳建軍 申請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