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特別是防止接收來電時由于來電鈴聲引起的使用者聽力損傷的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
背景技術:
在移動通信終端中接收呼叫信號的時候通過已設定的方式振動、發(fā)光、播放音樂等來通報來電。
但是,如果使用者在為了進行通話,把揚聲器近接于耳朵的時候,如果在通話沒有成功的情況下,反而接收了來電,而且來電鈴聲大于一定值的時候,使用者的聽覺可能會受到損傷。
在韓國公開專利第10-2004-0003645號發(fā)明目的在于,在接收呼叫信號的時候先保留來電鈴聲并把來電鈴聲馬上要響起的信息通過通話要求信號音,顯示用發(fā)光燈或移動通信終端的顯示窗來通報使用者。并通過這種方法解決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
但是,如上所述的現(xiàn)有技術單純的告訴使用者有來電鈴聲以喚起使用者的注意。因此如果使用者沒有察覺到這種提示音或標記的時候就產(chǎn)生不了效果。因此不能解決根本性的問題。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在使用者的耳朵近接于揚聲器的時候自動控制來電鈴聲以防止來電鈴聲過大,并且防止使用者的聽覺損傷。
為了達到所述目的,本發(fā)明的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利用與輸出來電鈴聲的揚聲器(speaker)連接構成的感知手段判斷使用者的耳朵是否處于近接于終端的揚聲器的狀態(tài)的感知步驟;在使用者的耳朵近接于揚聲器的狀態(tài)下,終端接收呼叫信號的時候檢測通報接收來電的來電鈴聲設定值的大小并且與來電鈴聲基準值比較的比較步驟;來電鈴聲大小設定值比基準值大的時候把設定變更為不損傷聽覺的來電通報方式的變更步驟;通過變更的來電通報方式通報接收了呼叫信號的通報步驟。
所述感知步驟作為感知手段利用溫度傳感器,并通過感知使用者耳朵的體溫判斷是否為近接狀態(tài)。
所述感知步驟作為感知手段利用照度傳感器,并通過感知由使用者的影子所引起的陰暗程度判斷是否為近接狀態(tài)。
所述感知步驟作為感知手段利用壓力傳感器,并通過感知揚聲器接近耳朵而引起的壓力判斷是否處于接觸揚聲器狀態(tài)。
所述感知步驟作為感知手段同時利用溫度傳感器、照度傳感器、壓力傳感器中的任意多數(shù)個判斷耳朵是否近接于揚聲器。
所述來電鈴聲的基準值以來電鈴聲直接輸出到使用者的耳朵也不損傷聽覺的大小為基準。
所述變更步驟調整來電鈴聲設定值的大小,使來電鈴聲的大小小于基準值。
所述變更步驟中把設定變更為以不輸出來電鈴聲的方式通報來電的方法。
所述通報來電的方法是振動或發(fā)光。
根據(jù)如上所述的本發(fā)明的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可以減小使用者的聽覺受到意外的損傷的憂慮,因此具有可以提高移動通信終端的信賴度的效果。
圖1是本發(fā)明的具有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的移動通信終端的構成圖;圖2是本發(fā)明的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順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參照附圖詳細說明作為本發(fā)明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的一個較佳的實施例。
參照圖1,圖1為本發(fā)明的具有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的移動通信終端的構成圖。移動通信終端包括在機身內部控制移動通信終端全盤工作的控制部100,存儲移動通信終端各種工作執(zhí)行所需的程序和數(shù)據(jù)的存儲部200,通過對移動通信終端和終端所加入的基站之間的無線信號的接收和發(fā)送進行處理,使得可以進行通話的無線信號接收發(fā)送部300,檢測終端周邊的聲音信號的話筒(mike)400,把電式信號轉換為聲音信號進行輸出,特別是把來電鈴聲向外部輸出的揚聲器(speaker)500,控制話筒400及揚聲器500的聲音信號的輸入/輸出的聲音信號控制部600。
這時在與揚聲器連接的一側具備感知是否處于與使用者耳朵近接的狀態(tài)的感知手段700,并且感知手段把感知到的信息提供給控制部100。
作為感知手段700可以使用溫度傳感器、照度傳感器、壓力傳感器中的一個或多個。
揚聲器(speaker)500可以由為了進行通話只輸出通話音的接收器(receiver)和輸出來電鈴聲和高音質音樂的擴音機(loud speaker)在外殼的同一面分離組成。這時本發(fā)明的感知手段與擴音機(loud speaker)連接而成。
移動通信終端在外殼的任意一側具備在通過無線信號收發(fā)送部300接收了呼叫信號時向外部通報的振動裝置800及發(fā)光燈(lamp)900。
參照附圖2,如上構成的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包括利用與輸出來電鈴聲的揚聲器(speaker)連接構成的感知手段判斷使用者的耳朵是否處于近接于終端的揚聲器的狀態(tài)的感知步驟(見步驟S100);在使用者的耳朵近接于揚聲器的狀態(tài)下,終端接收呼叫信號(見步驟S200)的時候檢測通報接收來電的來電鈴聲設定值的大小并且與來電鈴聲基準值比較(見步驟S300)的比較步驟;來電鈴聲大小設定值比基準值大的時候把設定變更為不損傷聽覺的來電通報方式的變更步驟(見步驟S400);通過變更的來電通報方式通報接收了呼叫信號的通報步驟(見步驟S600)。
感知步驟S100中,為了通話,使用者把耳朵近接于揚聲(speaker)500的時候,感知手段700會感知并把感知信息通報給控制部100。
當感知手段700由溫度傳感器構成的時候,因為溫度傳感器平常感知大氣溫度,當使用者的耳朵近接于揚聲器(speaker)500的時候溫度傳感器會感知高于大氣溫度的使用者體溫,所以使用者的耳朵離揚聲器(speaker)500越近溫度傳感器感知的溫度越高。
當感知手段700由照度傳感器構成的時候,因為照度傳感器平常感知日光(daylight)或室內光,當使用者的耳朵近接于揚聲器(speaker)500的時候,由于影子照度傳感器會感知較低的照度,所以使用者的耳朵離揚聲器(speaker)500越近照度傳感器感知的照度更低。
控制部100接收溫度傳感器或照度傳感器感知的信息并與基準值比較判斷,當感知到的溫度在一定基準值以上或照度低于一定基準值時判斷為使用者的耳朵充分近接于揚聲器(speaker)。
相反,當使用者的耳朵遠離揚聲器時,溫度傳感器感知的溫度會降低,照度傳感器感知的照度會升高,所以當感知到的溫度在一定基準值以下或照度在一定基準值以上時控制器判斷使用者的耳朵遠離揚聲器。
當感知手段700由壓力傳感器構成的時候,使用者的耳朵接觸揚聲器的時候壓力傳感器輸出壓力感知信號并發(fā)送給控制部100,并以此判斷使用者的耳朵與揚聲器充分接觸。當使用者的耳朵離開揚聲器的時候控制部不能接收感知信號,并以此判斷使用者的耳朵充分遠離揚聲器。
作為感知手段700可以單獨使用溫度傳感器、照度傳感器、壓力傳感器中的任意一個,但是為了提高感知精確度可以使用任意2個或所有的傳感器,另外也可以使用所述傳感器以外的其他傳感器感知使用者的耳朵與揚聲器的近接狀態(tài)。
在被判斷為使用者的耳朵近接于揚聲器的狀態(tài)下,無線信號接收發(fā)送部300接收呼叫信號(見步驟S200)時,控制部100檢測由使用者設定的通報來電的方法,特別是設定為通過來電鈴聲通報來電的時候檢測設定的來電鈴聲大小并與被認定為直接輸出到使用者的耳朵也不會損傷聽覺的來電鈴聲基準值進行比較(見步驟S300)。
進行比較的結果,來點鈴聲的大小設定為低于基準值時,維持設定并通過揚聲器通報來電(見步驟S600)。
來點鈴聲大小被設定為大于基準值的時候把通報來電方法臨時變更為不會損傷聽覺的方法(見步驟S400)。
變更的通報來電方法,包括來電鈴聲大小基準值或小于基準值的任意大小的來電鈴聲、振動裝置800的振動、發(fā)光燈(lamp)900的發(fā)光,或同時執(zhí)行所述方法中的幾個。
控制部100控制聲音信號控制部600把既定變更大小的來電鈴聲通過揚聲器500輸出,或控制振動裝置800引起振動,或控制發(fā)光燈(lamp)900進行發(fā)光,或同時控制幾個向外部通報接收了呼叫信號(見步驟S600)。
適用了如上聽覺損傷防止方法的移動通信終端的使用情況。
平常移動通信終端接收了呼叫信號(見步驟S500)時,根據(jù)使用者設定的來電通報方法向外部通報接收了呼叫信號(見步驟S600)。
萬一使用者打電話時把揚聲器近接于耳朵但通話失敗的時候或無意間把揚聲器近接于耳朵的狀態(tài)(見步驟S100)下接收來電(見步驟S200)的時候,被設定為一定大小以上的來電鈴聲通報來電(見步驟S300)的時候變更為不會損傷聽覺大小的來電鈴聲或振動或發(fā)光(見步驟S400)來通報來電(見步驟S600),因此可以防止損傷使用者聽覺。
以上具體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發(fā)明,而非用于限定本發(fā)明。
權利要求
1.一種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其特征是包括如下步驟利用與輸出來電鈴聲的揚聲器連接構成的感知手段判斷使用者的耳朵是否處于近接于終端的揚聲器的狀態(tài)的感知步驟;在使用者的耳朵近接于揚聲器的狀態(tài)下,終端接收呼叫信號的時候檢測通報接收來電的來電鈴聲設定值的大小并且與來電鈴聲基準值比較的比較步驟;來電鈴聲大小設定值比基準值大的時候把設定變更為不損傷聽覺的來電通報方式的變更步驟;通過變更的來電通報方式通報接收了呼叫信號的通報步驟。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感知步驟作為感知手段利用溫度傳感器,并通過感知使用者耳朵的體溫判斷是否為近接狀態(tài)。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感知步驟作為感知手段利用照度傳感器,并通過感知由使用者的影子所引起的陰暗程度判斷是否為近接狀態(tài)。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感知步驟作為感知手段利用壓力傳感器,并通過感知揚聲器接近耳朵而引起的壓力判斷是否處于接觸揚聲器狀態(tài)。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感知步驟作為感知手段同時利用溫度傳感器、照度傳感器、壓力傳感器中的任意多數(shù)個判斷耳朵是否近接于揚聲器。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來電鈴聲的基準值以來電鈴聲直接輸出到使用者的耳朵也不損傷聽覺的大小為基準。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變更步驟調整來電鈴聲設定值的大小,使來電鈴聲的大小小于基準值。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變更步驟中把設定變更為以不輸出來電鈴聲的方式通報來電的方法。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通報來電的方法是振動或發(fā)光。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防止由來電鈴聲引起的聽覺損傷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利用與輸出來電鈴聲的揚聲器(speaker)連接構成的感知手段判斷使用者的耳朵是否處于近接于終端的揚聲器的狀態(tài)的感知步驟;在使用者的耳朵近接于揚聲器的狀態(tài)下,終端接收呼叫信號的時候檢測通報接收來電的來電鈴聲設定值的大小并且與來電鈴聲基準值比較的比較步驟;來電鈴聲大小設定值比基準值大的時候把設定變更為不損傷聽覺的來電通報方式的變更步驟;通過變更的來電通報方式通報接收了呼叫信號的通報步驟。在使用者的耳朵近接于揚聲器的時候自動控制來電鈴聲以防止來電鈴聲過大,并且防止使用者的聽覺損傷。
文檔編號H04M19/00GK1728754SQ20051007084
公開日2006年2月1日 申請日期2005年5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7月31日
發(fā)明者千宣希 申請人:樂金電子(中國)研究開發(fā)中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