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能源供給設備,特別是一種能源供給設備。
背景技術:
1、移動、便攜的能源供給設備通常被用于戶外活動、緊急情況或缺乏電源的環(huán)境中。能源供給設備使用蓄電池來存儲電能,并在需要時釋放。能源供給設備能夠提供可靠的電力支持,適用于野外露營、戶外拍攝等活動,并可為電動工具、電動車輛等設備提供電能以保證使用。
2、目前的能源供給設備拆裝麻煩,不便于提高能源供給設備生產(chǎn)效率和售后維護。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能源供給設備,以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能源供給設備拆裝麻煩,不便于提高能源供給設備生產(chǎn)效率和售后維護的問題。
2、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能源供給設備,包括殼體、第一控制板、電池模組;殼體包括頂殼、底殼和側殼;頂殼可拆卸安裝在側殼的頂部,底殼可拆卸安裝在側殼的底部;
3、側殼包括依次可拆卸連接的第一側殼、第二側殼、第三側殼和第四側殼,第一側殼和第三側殼相對設置,第二側殼和第四側殼相對設置;電池模組安裝在殼體中,第一控制板安裝在電池模組的頂部,第一控制板用于控制能源供給設備。
4、可選地,能源供給設備還包括四根加強桿,四根加強桿分別安裝在殼體內的四個轉角處,并與頂殼、側殼和底殼連接。
5、可選地,能源供給設備還包括架板,架板安裝在電池模組的頂部,第一控制板安裝在架板上。
6、可選地,架板上與第二側殼、第四側殼相對應的兩側上安裝有風扇;第二側殼和第四側殼對應風扇位置開設有通風口;第一控制板位于兩個風扇之間。
7、可選地,架板上設置有朝頂殼方向延伸的第一支撐柱,頂殼朝向架板的一側對應第一支撐柱設置有第二支撐柱,第一支撐柱與第二支撐柱對接。
8、可選地,能源供給設備包括設置有外接接口的第二控制板,第二控制板安裝在第一側殼的內側,第二控制板與第一控制板電連接。
9、可選地,能源供給設備包括第三控制板,第三控制板安裝在電池模組與第二側殼相對的側面上,控制板分別與第一控制板和第二控制板電連接。
10、可選地,第一控制板為mppt控制板,第二控制板和第三控制板為bms控制板。
11、可選地,能源供給設備包括保護罩,保護罩安裝在電池模組與第二側殼相對的側面上并罩住第三控制板。
12、可選地,電池模組包括上框體、下框體和多個電芯,上框體和下框體對合安裝,電芯安裝在上框體和下框體中;上框體頂部設置有隔板,架板安裝在隔板上。
13、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能源供給設備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能源供給設備的第一側殼、第二側殼、第三側殼、第四側殼以及頂殼、底殼皆可以拆卸連接,便于快速拆裝能源供給設備,當能源供給設備內部的電池模組或第一控制板等零部件需要檢修或更換時,可以將第一側殼、第二側殼、第三側殼、第四側殼以及頂殼、底殼拆卸,暴露儲能供給設備內部,操作者能夠很方便地檢修、維修或更換。而且底殼、電池模組、第一控制板、頂殼從下至上依次層疊安裝設置,空間利用充分,便于拆裝、檢修電池模組和第一控制板。
1.一種能源供給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第一控制板、電池模組;所述殼體包括頂殼、底殼和側殼;所述頂殼可拆卸安裝在所述側殼的頂部,所述底殼可拆卸安裝在所述側殼的底部;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源供給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能源供給設備還包括四根加強桿,四根所述加強桿分別安裝在所述殼體內的四個轉角處,并與所述頂殼、所述側殼和所述底殼連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能源供給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能源供給設備還包括架板,所述架板安裝在所述電池模組的頂部,所述第一控制板安裝在所述架板上。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能源供給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架板上與所述第二側殼、所述第四側殼相對應的兩側上安裝有風扇;所述第二側殼和所述第四側殼對應所述風扇位置開設有通風口;所述第一控制板位于兩個所述風扇之間。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能源供給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架板上設置有朝所述頂殼方向延伸的第一支撐柱,所述頂殼朝向所述架板的一側對應所述第一支撐柱設置有第二支撐柱,所述第一支撐柱與所述第二支撐柱對接。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能源供給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能源供給設備包括設置有外接接口的第二控制板,所述第二控制板安裝在所述第一側殼的內側,所述第二控制板與所述第一控制板電連接。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能源供給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能源供給設備包括第三控制板,所述第三控制板安裝在所述電池模組與所述第二側殼相對的側面上,所述控制板分別與所述第一控制板和所述第二控制板電連接。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能源供給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板為mppt控制板,所述第二控制板和所述第三控制板為bms控制板。
9.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能源供給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能源供給設備包括保護罩,所述保護罩安裝在所述電池模組與所述第二側殼相對的側面上并罩住所述第三控制板。
10.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能源供給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模組包括上框體、下框體和多個電芯,所述上框體和所述下框體對合安裝,所述電芯安裝在所述上框體和所述下框體中;所述上框體頂部設置有隔板,所述架板安裝在所述隔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