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風力發(fā)電機轉子安裝工裝,更具體的地說,是涉及一種大型永磁直驅風力發(fā)電機轉子地坑踏板工裝
背景技術:
大型永磁直驅風力發(fā)電機轉子噴砂作業(yè)完成后,需將轉子用天車吊入至地坑中作業(yè)。當轉子調入至地坑中后,需使用地坑踏板工裝蓋住轉子加強環(huán)進行作業(yè)。踏板工裝的一邊固定在地面上,另一邊用來翻轉蓋住轉子加強環(huán)。
如圖1所示,現(xiàn)有技術中的踏板工裝100的整體形狀近似梯形,而轉子的外輪廓為圓弧形,使用該工裝覆蓋轉子加強環(huán)以后,轉子與地坑邊沿之間存在較大的間隙,存在安全隱患。此外,現(xiàn)有技術中的踏板工裝100的支撐結構僅包括一層金屬底板,其剛性強度較差,施工過程中容易受壓變型。
因此,有必要研制出一種新型的大型永磁直驅風力發(fā)電機轉子地坑踏板工裝,以實現(xiàn)對轉子加強環(huán)的完全覆蓋,以消除轉子地坑作業(yè)中的安全隱患,并提升踏板工裝的剛性支撐強度。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了一種大型永磁直驅風力發(fā)電機轉子地坑踏板工裝,其具體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大型永磁直驅風力發(fā)電機轉子地坑踏板工裝,其包括拱形形狀的底板,所述底板包括弧形形狀的第一弧形邊沿及第二弧形邊沿,所述第一弧形邊沿與所述第二弧形邊沿為同心弧,其中:所述第一弧形邊沿為所述踏板工裝的固定端,其用于連接地面連接工裝,所述第二弧形邊沿為所述踏板工裝的自由端,其能圍繞所述第一弧形邊沿翻轉以覆蓋或暴露所述大型永磁直驅風力發(fā)電機轉子,所示第二弧形邊沿的長度大于所述第一弧形邊沿的長度。
在一個具體實施例中,所述底板上沿所述第一弧形邊沿設有第一支撐條及第二支撐條,所述第一支撐條與所述第二支撐條之間保留有間隙。
在一個具體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撐條與所述第二支撐條之間連接有若干條加強筋。
在一個具體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弧形邊沿的長度為1403mm,所述第二弧形邊沿的長度為1730mm,所述第一弧形邊沿與所述第二弧形邊沿之間的距離為600mm。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大型永磁直驅風力發(fā)電機轉子地坑踏板工裝能夠實現(xiàn)對轉子加強環(huán)的完全覆蓋,以消除轉子地坑作業(yè)中的安全隱患,并提升踏板工裝的剛性支撐強度。
附圖說明
圖1為現(xiàn)有技術中的大型永磁直驅風力發(fā)電機轉子地坑踏板工裝的示意圖;
圖2為一個具體實施例中本實用新型的大型永磁直驅風力發(fā)電機轉子地坑踏板工裝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夠更加明顯易懂,下面將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此處所稱的“一個實施例”或“實施例”是指可包含于本實用新型至少一個實現(xiàn)方式中的特定特征、結構或特性。在本說明書中不同地方出現(xiàn)的“在一個實施例中”并非均指同一個實施例,也不是單獨的或選擇性的與其他實施例互相排斥的實施例。
如圖2所示,在一個具體實施例中,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大型永磁直驅風力發(fā)電機轉子地坑踏板工裝200包括拱形形狀的底板201,所述底板201包括弧形形狀的第一弧形邊沿201a及第二弧形邊沿201b,所述第一弧形邊沿201a與所述第二弧形邊沿201b為同心弧,其中:所述第一弧形邊沿201a為所述踏板工裝200的固定端,其用于連接地面連接工裝,所述第二弧形邊沿201b為所述踏板工裝200的自由端,其能圍繞所述第一弧形邊沿201a翻轉以覆蓋或暴露所述大型永磁直驅風力發(fā)電機轉子,所示第二弧形邊沿201b的長度大于所述第一弧形邊沿201a的長度。
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弧形邊沿201a的長度為1403mm,所述第二弧形邊沿201b的長度為1730mm,所述第一弧形邊沿201a與所述第二弧形邊沿201b之間的距離為600mm。
在實際的轉子地坑作業(yè)中,將轉子調入至地坑中后,只需要將本實用新型的地坑踏板工裝200的第一弧形邊沿201a連接在地面連接工裝(未圖示)上,然后朝向轉子翻轉地坑踏板工裝200的第二弧形邊沿201b,即能覆蓋轉子加強環(huán),防止轉子與地坑邊沿之間出現(xiàn)較大的間隙,有效地杜絕了安全隱患。當需要將轉子調出地坑時,背向轉子翻轉地坑踏板工裝200的第二弧形邊沿201b,即能暴露轉子加強環(huán)。
本實施例中,所述底板201上沿所述第一弧形邊沿201a設有第一支撐條202及第二支撐條203,所述第一支撐條202與所述第二支撐條203之間保留有間隙,所述第一支撐條202、所述第二支撐條203提升了所述底板201的剛性強度,防止所述底板201在施工過程中受壓變型。
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支撐條202與所述第二支撐條203之間連接有若干條加強筋204,所述加強筋204進一步提升了所述底板201的剛性強度。
上述說明已經(jīng)充分揭露了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需要指出的是,熟悉該領域的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所做的任何改動均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書的范圍。相應地,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的范圍也并不僅僅局限于前述具體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