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要求于2014年6月26日提交的美國非臨時專利申請?zhí)?4/316,331的優(yōu)先權權益。
技術領域
實施例總體上涉及電池充電。更具體地,實施例涉及用于電池充電的自適應階段和自適應充電電流方法。
發(fā)明背景
常規(guī)的“階段充電”方法可以通過將電池置于在相對高電流水平的恒流充電(“CC”)模式中持續(xù)一段短暫的時間而開始電池充電周期并且然后減小恒流充電模式的電流水平以防止損害電池的電極,其中,較低的電流水平通??梢栽陔姵貕勖鼉?nèi)維持固定。這種方法可能由于緊接電流水平變化之后發(fā)生的電壓降而導致充電動量損耗。此外,隨著電池遇到的充電周期的數(shù)量增加,電池的滿充容量通常會降低。因此,在電池的壽命內(nèi)以相同CC的電流水平給電池充電可能導致?lián)p害電池并增大容量衰減。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以下說明書和所附權利要求書并參考以下附圖,實施例的各種優(yōu)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將變得顯而易見,在附圖中:
圖1A是根據(jù)實施例的一組充電曲線的示例的繪圖;
圖1B是圖1A中的區(qū)域B的示例的放大圖;
圖2是根據(jù)實施例的一種為電池充電的方法的示例的流程圖;
圖3是根據(jù)實施例的一種將充電電流適配成滿充容量的方法的示例的流程圖;
圖4是根據(jù)實施例的邏輯架構的示例的框圖;以及
圖5是根據(jù)實施例的系統(tǒng)的示例的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現(xiàn)在轉至圖1A和圖1B,示出了一組充電曲線,其中,電流曲線10反映被充電的電池(例如,鋰離子/Li離子電池)的電流水平并且曲線12反映被充電的電池的電壓水平。在所展示的示例中,放電電池在充電周期開始時被置于電流C1(例如,時間t0)處的恒流充電模式(例如,初始突發(fā)充電)中并且在電流曲線10中維持短暫坪區(qū)13。所展示的初始突發(fā)充電(Initial Burst Charge)使電池單元電壓迅速上升到極限V1。在充電周期中的此點處,電池單元保持在恒壓充電模式,這可以使電池的電壓維持在相對恒定的電壓水平V1(例如,4.1V)處,而電池的電流可以在相對高的電流水平C1(例如,3A)處達到峰值并且然后逐漸減小。
通過允許電流隨時間逐漸減小,所展示的方法適應性地維持在充電周期開始時建立的充電動量并且有效地減小為電池充電所需的時間量。更具體地,與一旦達到電壓閾值V1就簡單地將充電電流降低至電流C2的更傳統(tǒng)的方法相比,電流曲線中的區(qū)域11可以表示由于附加的充電動量傳遞至電池的附加電荷量。另外,區(qū)域11的大小和形狀可以自動地將其自身適配為充電容量并且電池的內(nèi)部化學反應在電池壽命內(nèi)變化。
在時間t1處,所展示的減小電流下降到預定閾值(例如,C2),并且電池被置于恒流充電模式。恒流充電模式可以將電池的電流保持在預定閾值處并且使電池的電壓上升。當電池的電壓達到目標電壓水平V2(例如,在時間t2處的4.2V)時,可以使電池返回到恒壓充電模式,在所述恒壓充電模式中,電池的電壓保持在目標電壓水平V2處。電池可以維持在恒壓充電模式直到電池達到滿充電狀態(tài)并且電流降至某標稱值。
現(xiàn)在轉至圖2,示出一種為電池充電的方法14。所述方法14可以被實現(xiàn)為邏輯指令集中的一個或多個模塊,所述邏輯指令集存儲在如隨機存取存儲器(RAM)、只讀存儲器(ROM)、可編程ROM(PROM)、固件、閃存等的機器或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在如例如可編程邏輯陣列(PLA)、現(xiàn)場可編程門陣列(FPGA)、復雜可編程邏輯器件(CPLD)的可配置邏輯中,在使用如例如專用集成電路(ASIC)、互補金屬氧化物半導體(CMOS)或晶體管-晶體管邏輯(TTL)技術或其任何組合的電路技術的固定功能硬件邏輯中。
所展示的處理框15提供將電池短暫的地置于恒流充電模式以在電池的充電周期開始時提供初始突發(fā)充電???6可以在初始恒流電荷已經(jīng)使電池電壓上升至初始充電電壓階段之后將電池置于第一恒壓充電模式。另外,當電池在第一恒壓充電模式時,可以在框18處監(jiān)測到電池減小電流。當減小電流下降到第一預定閾值時,所展示的框20將電池置于恒流充電模式。如已經(jīng)指出的,恒流充電模式可以涉及將充電電流保持在第一預定閾值處。當電池在恒流充電模式時,在框22處可以監(jiān)測到電池的上升電壓,其中,在所展示的框24處,響應于上升電壓達到第二預定閾值(例如,目標電壓水平)而將電池置于第二恒壓充電模式。
進一步考慮與恒流充電模式相關聯(lián)的充電電流,可以使用“C速率(C-rate)”將充電和放電速率與電池單元的大小進行相關。例如,1C的C速率可以是將在一小時內(nèi)耗盡滿電單元的電流。因此,具有例如2Ah容量的單元將需要2A的電流以在一小時內(nèi)耗盡,其中,針對單元,1C的C速率將對應于2A的充電電流,2C的C速率將對應于4A的充電電流等等。當重復電池充電和放電序列(例如,電池循環(huán))時,電池的滿充容量可以減小。因此,一種用于防止損害電池并減慢電池容量衰減的方法可以是基于電池的充電容量調(diào)整對應于恒流充電模式的充電電流,從而使得針對電池維持恒定C速率。
例如,圖3示出了一種將充電電流適配成滿充容量的方法26。方法26可以被實現(xiàn)為邏輯指令集中的一個或多個模塊,所述邏輯指令集存儲在如RAM、ROM、PROM、固件、閃存等的機器或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在如例如PLA、FPGA、CPLD的可配置邏輯中,在使用如例如ASIC、CMOS或TTL技術或其任何組合的電路技術的固定功能硬件邏輯中。
所展示的處理框28提供用于確定電池(例如,新鮮單元)在初始沖充電周期之前的初始滿充容量(例如,“x”Ah)???8可以涉及對電池進行容量測量、咨詢系統(tǒng)規(guī)范等。另外,可以在框30處確定電池的初始充電電流設置(例如,“y”Amps),其中,框30可以包括根據(jù)情況訪問系統(tǒng)固件、寄存器等。所展示的框32基于初始滿充容量和初始充電電流設置確定電池的C速率(例如,y/x)。因此,如果例如電池的初始滿充容量是2Ah并且電池的初始充電電流設置為2A,則C速率可以被確定為1C(例如,2A/2Ah=1C)。如將更詳細討論的,隨著電池的滿充容量在電池壽命內(nèi)減小,C速率可以維持為恒定。這種方法可以大幅度減小電池容量衰減的速率。
更具體地,框34可以確定電池在初始充電周期之后的隨后滿充容量(例如,“z”Ah)???4因此可以類似于框28的情況對電池進行容量測量。所展示的框36可以基于后續(xù)滿充容量和恒定C速率來調(diào)整充電電流(例如,z*y/x)。因此,在以上示例中,如果后續(xù)滿充容量是1Ah,則經(jīng)調(diào)整的充電電流可以是1A(例如,1Ah*2A/2Ah=1A)。因此,如已經(jīng)討論的,經(jīng)調(diào)整的充電電流可以用于監(jiān)測第一恒壓充電模式的減小電流以及用于將電池置于恒壓充電模式。在此使用的特定電流和電壓值僅用于幫助討論并且可以根據(jù)情況變化。此外,術語“恒定”可以關于電流和電壓被使用,所述電流和電壓從特定值稍微地和/或可忽略不計地變化(例如,恒流充電模式可以被認為是“恒流類型”充電模式并且恒壓充電模式可以被認為是“恒壓類型”充電模式)。
現(xiàn)在轉至圖4,示出了邏輯架構38(38a-38e),其中,所述架構38能夠對電池進行適應性階段充電以及適應性地選擇電池的充電電流??梢员粚崿F(xiàn)為邏輯指令、可配置邏輯、固定功能硬件邏輯等或其任意組合的邏輯架構38可以因此執(zhí)行關于方法14(圖2)和/或方法26(圖3)所描述的操作中的一個或多個操作。在所展示的示例中,充電周期啟動器38a將初始突發(fā)充電應用于電池并且響應于所述初始突發(fā)充電使電池的電壓達到對應于第一恒壓充電模式的水平而將電池置于第一恒壓充電模式。另外,電流減小單元38b可以在電池處于第一恒壓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電池的減小電流。因此,所展示的方法可以適應性地維持在充電周期開始時建立的充電動量并且有效地減小為電池充電所需的時間量。
模式修改器38c可以當減小電流下降到第一預定閾值時將電池置于恒流充電模式。如已經(jīng)指出的,第一預定閾值可以是用于恒流充電模式的充電電流水平。此外,對應于恒流充電模式的充電電流水平基于電池的滿充容量可以是可調(diào)整的。邏輯架構38還可以包括電壓增大單元38d,所述電壓增大單元用于當電池處于恒壓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電池的上升電壓,其中,模式修改器38c可以響應于上升電壓達到第二預定閾值而在充電周期結束時將電池置于第二恒壓充電模式。
在一個示例中,充電電流適配器38e包括基于電池的充電容量調(diào)整對應于恒流充電模式的充電電流的充電電流適配器38e。更具體地,充電電流適配器38e可以為電池維持恒定C速率。因此,充電電流適配器38e可以包括容量初始化器40,所述容量初始化器被配置成用于確定電池在初始充電周期之前的初始滿充容量。另外,電流初始化器42可以確定電池的初始充電電流設置,其中,C速率單元44可以基于初始滿充容量和初始充電電流設置確定恒定C速率。所展示的邏輯架構38還包括容量監(jiān)測器46,所述容量監(jiān)測器用于確定電池在初始充電周期之后的隨后滿充容量,其中,有待基于后續(xù)滿充容量和恒定C速率來調(diào)整充電電流。
圖5示出了計算系統(tǒng)48,所述計算系統(tǒng)可以作為具有以下功能性的設備的一部分:計算功能性(例如,個人數(shù)字助理/PDA、筆記本式計算機、平板計算機、可變式平板、桌面型計算機、云服務器)、通信功能性(例如,無線智能電話)、成像功能性、媒體播放功能性(例如,智能電視/TV)、可穿戴功能性(例如,衣服、珠寶、眼鏡、頭飾)或其任意組合(例如,移動互聯(lián)網(wǎng)設備/MID)。在所展示的示例中,系統(tǒng)48包括多個電子部件50(50a-50c),如,例如,處理器50a、顯示器50b、網(wǎng)絡控制器50c等等。在一個示例中,系統(tǒng)48由電池52(例如,Li離子電池)供電,所述電池可以由充電器54充電。所展示的充電器54包括以上關于圖4已經(jīng)描述的邏輯架構38。因此,充電器54可以被配置成用于確定電池52在初始充電周期之前的初始滿充容量、確定電池的初始充電電流設置、以及基于初始滿充容量和初始充電電流設置確定電池的C速率,其中,C速率針對在初始充電周期之后的充電周期可以維持恒定。
充電器54還可以在電池的充電周期開始時將電池52置于第一恒壓充電模式、當電池處于第一恒壓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電池的減小電流、以及當減小電流下降到第一預定閾值(例如,用于恒流充電模式的自適應充電電流水平)時將電池置于恒流充電模式。另外,充電器54可以當電池處于恒流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電池的上升電壓并且響應于上升電壓達到第二預定閾值(例如,目標電壓)而在充電周期結束時將電池置于第二恒壓充電模式。
附加說明和示例:
示例1可以包括一種電池操作的系統(tǒng),包括:一個或多個電子部件;電池,所述電池用于為所述一個或多個電子部件供電;以及充電器,所述充電器耦合于所述電池,所述充電器包括:充電周期啟動器,所述充電周期啟動器用于將所述電池置于第一恒壓充電模式;電流減小單元,所述電流減小單元用于當所述電池處于所述第一恒壓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所述電池的減小電流;以及模式修改器,所述模式修改器用于當所述減小電流下降到第一預定閾值時將所述電池置于恒流充電模式。
示例2可以包括如示例1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充電器進一步包括電壓增大單元,所述電壓增大單元用于當所述電池處于所述恒流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所述電池的上升電壓,其中,所述模式修改器用于響應于所述上升電壓達到第二預定閾值而在所述充電周期結束時將所述電池置于第二恒壓充電模式。
示例3可以包括如示例1或2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充電器進一步包括充電電流適配器,所述充電電流適配器用于基于所述電池的充電容量來調(diào)整對應于所述恒流充電模式的充電電流。
示例4可以包括如示例3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充電電流適配器用于為所述電池維持恒定C速率。
示例5可以包括如示例4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充電電流適配器包括:容量初始化器,所述容量初始化器用于確定所述電池在初始充電周期之前的初始滿充容量;電流初始化器,所述電流初始化器用于確定所述電池的初始充電電流設置;以及C速率單元,所述C速率單元用于基于所述初始滿充容量和所述初始充電電流設置確定所述恒定C速率。
示例6可以包括如示例5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充電電流適配器進一步包括容量監(jiān)測器,所述容量監(jiān)測器用于確定所述電池在所述初始充電周期之后的后續(xù)滿充容量,其中,有待基于所述后續(xù)滿充容量和所述恒定C速率來調(diào)整所述充電電流。
示例7可以包括一種對電池進行自適應充電的方法,包括:將所述電池置于第一恒壓充電模式;當所述電池處于所述第一恒壓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所述電池的減小電流;以及當所述減小電流下降到第一預定閾值時將所述電池置于恒流充電模式。
示例8可以包括如示例7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當所述電池處于所述恒流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所述電池的上升電壓;以及響應于所述上升電壓達到第二預定閾值而在所述充電周期結束時將所述電池置于第二恒壓充電模式。
示例9可以包括如示例7或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基于所述電池的充電容量來調(diào)整對應于所述恒流充電模式的充電電流。
示例10可以包括如示例9所述的方法,其中,調(diào)整所述充電電流包括為所述電池維持恒定C速率。
示例11可以包括如示例9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確定所述電池在初始充電周期之前的初始滿充容量;確定所述電池的初始充電電流設置;以及基于所述初始滿充容量和所述初始充電電流設置確定所述恒定C速率。
示例12可以包括如示例11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確定所述電池在所述初始充電周期之后的后續(xù)滿充容量,其中,有待基于所述后續(xù)滿充容量和所述恒定C速率來調(diào)整所述充電電流。
示例13可以包括至少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所述至少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包括指令集,所述指令當被計算設備執(zhí)行時使所述計算設備:將電池置于第一恒壓充電模式;當所述電池處于所述第一恒壓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所述電池的減小電流;以及當所述減小電流下降到第一預定閾值時將所述電池置于恒流充電模式。
示例14可以包括如示例13所述的至少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指令當被執(zhí)行時使計算設備:當所述電池處于所述恒流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所述電池的上升電壓;以及響應于所述上升電壓達到第二預定閾值而在所述充電周期結束時將所述電池置于第二恒壓充電模式。
示例15可以包括如示例13或14中任一項所述的至少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指令當被執(zhí)行時使計算設備:基于所述電池的充電容量來調(diào)整對應于所述恒流充電模式的充電電流。
示例16可以包括如示例15所述的至少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指令當被執(zhí)行時使計算設備:為所述電池維持恒定C速率。
示例17可以包括如示例15所述的至少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指令當被執(zhí)行時使計算設備:確定所述電池在初始充電周期之前的初始滿充容量;確定所述電池的初始充電電流設置;以及基于所述初始滿充容量和所述初始充電電流設置確定所述恒定C速率。
示例18可以包括如示例17所述的至少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指令當被執(zhí)行時使計算設備確定所述電池在所述初始充電周期之后的后續(xù)滿充容量,其中,基于所述后續(xù)滿充容量和所述恒定C速率來調(diào)整所述充電電流。
示例19可以包括一種自適應充電裝置,所述自適應充電裝置包括:充電周期啟動器,所述充電周期啟動器用于將電池置于第一恒壓充電模式;電流減小單元,所述電流減小單元用于當所述電池處于所述第一恒壓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所述電池的減小電流;以及模式修改器,所述模式修改器用于當所述減小電流下降到第一預定閾值時將所述電池置于恒流充電模式。
示例20可以包括如示例19所述的裝置,進一步包括電壓增大單元,所述電壓增大單元用于當所述電池處于所述恒流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所述電池的上升電壓,其中,所述模式修改器用于響應于所述上升電壓達到第二預定閾值而在所述充電周期結束時將所述電池置于第二恒壓充電模式。
示例21可以包括如示例19或20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進一步包括充電電流適配器,所述充電電流適配器用于基于所述電池的充電容量來調(diào)整對應于所述恒流充電模式的充電電流。
示例22可以包括如示例2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充電電流適配器用于為所述電池維持恒定C速率。
示例23可以包括如示例2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充電電流適配器包括:容量初始化器,所述容量初始化器用于確定所述電池在初始充電周期之前的初始滿充容量;電流初始化器,所述電流初始化器用于確定所述電池的初始充電電流設置;以及C速率單元,所述C速率單元用于基于所述初始滿充容量和所述初始充電電流設置確定所述恒定C速率。
示例24可以包括如示例23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充電電流適配器進一步包括容量監(jiān)測器,所述容量監(jiān)測器用于確定所述電池在所述初始充電周期之后的后續(xù)滿充容量,其中,有待基于所述后續(xù)滿充容量和所述恒定C速率來調(diào)整所述充電電流。
示例25可以包括如示例19或24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充電周期啟動器用于響應于初始突發(fā)充電使所述電池的電壓達到對應于所述第一恒壓充電模式的水平而將所述電池置于所述第一恒壓充電模式。
示例26可以包括一種自適應充電裝置,所述自適應充電裝置包括用于執(zhí)行如示例7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的裝置。
因此,在此描述的技術可以大幅度減少充電時間,由其是針對具有高內(nèi)阻抗的老化電池單元。例如,充電電流可以被調(diào)整以在充電周期開始期間自動地匹配電池單元的第一“快速、但平緩的”充電階段和能力。這種方法可以使貫穿電池的壽命在充電周期開始時實現(xiàn)的益處能夠最大化。技術還可以通過基于電池的滿充容量自適應地設置充電電流而減緩容量衰減的加速從而維持恒定C速率。
實施例適用于所有類型的半導體集成電路(“IC”)芯片。這些IC芯片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處理器、控制器、芯片組部件、可編程邏輯陣列(PLA)、存儲器芯片、網(wǎng)絡芯片、片上系統(tǒng)(SoC)、SSD/NAND控制器ASIC等。此外,在一些附圖中,信號導線用線表示。一些線可以是不同的以指示更多組成信號路徑,具有數(shù)字標簽以指示多個組成信號路徑,和/或在一個或多個末端具有箭頭以指示主信息流方向。然而,不應當以限制的方式進行解釋。相反,這種另加的細節(jié)可以結合一個或多個示例性實施例使以便于更容易理解電路。任何表示的信號線(無論是否具有附加信息)實際上可以包括可以在多個方向上傳播的一個或多個信號,并且可以利用任何合適類型的信號方案來實現(xiàn),例如,利用差分對實現(xiàn)的數(shù)字或模擬線、光纖線和/或單端線。
盡管實施例不限于相同,可已經(jīng)給出了示例尺寸/模型/值/范圍。隨著制造技術(例如光刻)隨著時間的過去而成熟,預期能夠制造更小尺寸的器件。另外,為了簡化說明和討論,并且為了不使實施例的某些方面模糊,在附圖中可以或可以不示出到IC芯片和其它部件的公知的電源/接地連接。此外,可以用框圖形式示出布置,以便避免模糊實施例,并且還鑒于有關這種框圖布置的實施的細節(jié)高度依賴于實施本實施例的平臺的事實,即所述細節(jié)應當完全在本領域技術人員的能力范圍內(nèi)。在闡述具體細節(jié)(例如電路)以描述示例性實施例的情況下,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應當顯而易見的是,可以在沒有這些具體細節(jié)或具有這些具體細節(jié)的變化的情況下實踐實施例。本說明書因此被視為說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
術語“耦合”在本文中可以用于指代所討論的部件之間的任何類型的直接或間接關系,并且可以應用于電學、機械、流體、光學、電磁、機電或其他連接。此外,除非另有說明,否則術語“第一”、“第二”等在本文中可以僅用于便于討論,并且不具有特定的時間或時間順序的意義。
如在本申請和權利要求書中所使用的,由術語“中的一項或多項”聯(lián)接的一系列項目可意指所列術語的任何組合。例如,短語“A、B或C中的一項或多項”可意指A、B、C;A和B;A和C;B和C;或A、B和C。
本領域技術人員從前面的描述將理解,可以用各種形式來實現(xiàn)實施例的廣泛技術。因此,盡管已經(jīng)結合特定示例介紹了實施例,但是實施例的真實保護范圍不應由此受限,原因在于其他的修改在本領域技術人員研讀了附圖、說明書和所附權利要求之后就將變得顯而易見。
權利要求書(按照條約第19條的修改)
1.一種電池操作的系統(tǒng),包括:
一個或多個電子部件;
電池,所述電池用于為所述一個或多個電子部件供電;以及
充電器,所述充電器耦合于所述電池,所述充電器包括:
充電周期啟動器,所述充電周期啟動器用于將所述電池置于第一恒壓充電模式;
電流減小單元,所述電流減小單元用于當所述電池處于所述第一恒壓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所述電池的減小電流;以及
模式修改器,所述模式修改器用于當所述減小電流下降到第一預定閾值時將所述電池置于恒流充電模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充電器進一步包括電壓增大單元,所述電壓增大單元用于當所述電池處于所述恒流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所述電池的上升電壓,其中,所述模式修改器用于響應于所述上升電壓達到第二預定閾值而在所述充電周期結束時將所述電池置于第二恒壓充電模式。
3.如權利要求1或2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充電器進一步包括充電電流適配器,所述充電電流適配器用于基于所述電池的充電容量來調(diào)整對應于所述恒流充電模式的充電電流。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充電電流適配器用于為所述電池維持恒定C速率。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充電電流適配器包括:
容量初始化器,所述容量初始化器用于確定所述電池在初始充電周期之前的初始滿充容量;
電流初始化器,所述電流初始化器用于確定所述電池的初始充電電流設置;以及
C速率單元,所述C速率單元用于基于所述初始滿充容量和所述初始充電電流設置確定所述恒定C速率。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充電電流適配器進一步包括容量監(jiān)測器,所述容量監(jiān)測器用于確定所述電池在所述初始充電周期之后的后續(xù)滿充容量,其中,所述充電電流將基于所述后續(xù)滿充容量和所述恒定C速率來調(diào)整。
7.一種對電池進行自適應充電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將電池置于第一恒壓充電模式;
當所述電池處于所述第一恒壓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所述電池的減小電流;以及
當所述減小電流下降到第一預定閾值時將所述電池置于恒流充電模式。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
當所述電池處于所述恒流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所述電池的上升電壓;以及
響應于所述上升電壓達到第二預定閾值而在所述充電周期結束時將所述電池置于第二恒壓充電模式。
9.如權利要求7或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基于所述電池的充電容量來調(diào)整對應于所述恒流充電模式的充電電流。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調(diào)整所述充電電流包括為所述電池維持恒定C速率。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
確定所述電池在初始充電周期之前的初始滿充容量;
確定所述電池的初始充電電流設置;以及
基于所述初始滿充容量和所述初始充電電流設置確定所述恒定C速率。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確定所述電池在所述初始充電周期之后的后續(xù)滿充容量,其中,所述充電電流是基于所述后續(xù)滿充容量和所述恒定C速率來調(diào)整的。
13.至少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所述至少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包括指令集,所述指令當由計算設備執(zhí)行時使所述計算設備:
將電池置于第一恒壓充電模式;
當所述電池處于所述第一恒壓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所述電池的減小電流;以及
當所述減小電流下降到第一預定閾值時將所述電池置于恒流充電模式。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至少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指令當被執(zhí)行時使計算設備:
當所述電池處于所述恒流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所述電池的上升電壓;以及
響應于所述上升電壓達到第二預定閾值而在所述充電周期結束時將所述電池置于第二恒壓充電模式。
15.如權利要求13或14中任一項所述的至少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指令當被執(zhí)行時使計算設備基于所述電池的充電容量來調(diào)整對應于所述恒流充電模式的充電電流。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至少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指令當被執(zhí)行時使計算設備為所述電池維持恒定C速率。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至少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指令當被執(zhí)行時使計算設備:
確定所述電池在初始充電周期之前的初始滿充容量;
確定所述電池的初始充電電流設置;以及
基于所述初始滿充容量和所述初始充電電流設置確定所述恒定C速率。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至少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指令當被執(zhí)行時使計算設備確定所述電池在所述初始充電周期之后的后續(xù)滿充容量,其中,所述充電電流是基于所述后續(xù)滿充容量和所述恒定C速率來調(diào)整的。
19.一種自適應充電裝置,包括:
充電周期啟動器,所述充電周期啟動器用于將電池置于第一恒壓充電模式;
電流減小單元,所述電流減小單元用于當所述電池處于所述第一恒壓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所述電池的減小電流;以及
模式修改器,所述模式修改器用于當所述減小電流下降到第一預定閾值時將所述電池置于恒流充電模式。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裝置,進一步包括電壓增大單元,所述電壓增大單元用于當所述電池處于所述恒流充電模式時監(jiān)測所述電池的上升電壓,其中,所述模式修改器用于響應于所述上升電壓達到第二預定閾值而在所述充電周期結束時將所述電池置于第二恒壓充電模式。
21.如權利要求19或20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進一步包括充電電流適配器,所述充電電流適配器用于基于所述電池的充電容量來調(diào)整對應于所述恒流充電模式的充電電流。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充電電流適配器用于為所述電池維持恒定C速率。
23.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充電電流適配器包括:
容量初始化器,所述容量初始化器用于確定所述電池在初始充電周期之前的初始滿充容量;
電流初始化器,所述電流初始化器用于確定所述電池的初始充電電流設置;以及
C速率單元,所述C速率單元用于基于所述初始滿充容量和所述初始充電電流設置確定所述恒定C速率。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充電電流適配器進一步包括容量監(jiān)測器,所述容量監(jiān)測器用于確定所述電池在所述初始充電周期之后的后續(xù)滿充容量,其中,所述充電電流將基于所述后續(xù)滿充容量和所述恒定C速率來調(diào)整。
25.如權利要求19或20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充電周期啟動器用于響應于初始突發(fā)充電使所述電池的電壓達到對應于所述第一恒壓充電模式的水平而將所述電池置于所述第一恒壓充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