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新能源汽車充電,尤其涉及一種充電槍自動控制鎖止裝置。
背景技術:
1、隨著新能源汽車的廣泛普及,充電裝置的設計和應用成為了電動汽車行業(yè)的關鍵技術之一。一般而言,新能源汽車充電裝置是指為電動汽車提供電能補給的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充電樁、充電線、充電接口等組成部分。這些裝置能夠將交流電或直流電轉換為適合電動汽車電池組充電的電能,從而實現(xiàn)電能的補充。
2、在傳統(tǒng)的充電方式中,新能源汽車的充電過程往往依賴于駕駛員或操作人員手動連接和斷開充電槍和車輛之間的連接。這一操作過程不僅繁瑣,而且存在較大的人為操作誤插風險。特別是在緊急情況下,或是在操作人員不慎忘記將充電槍正確拔出或插入時,都可能導致充電過程中斷,甚至可能對充電裝置或汽車造成損害。
3、現(xiàn)有技術中,人為的誤插拔充電槍會導致新能源汽車在充電過程中出現(xiàn)多種問題,如充電接口損壞、電池充電不完全以及安全事故的風險增加等。這些問題不僅影響到車輛的使用壽命和充電效率,還可能對用戶的安全造成威脅。因此,需要一種能夠有效防止誤插拔,同時提高充電過程安全性和可靠性的技術解決方案。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有鑒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能防止新能源汽車在充電過程中被誤插拔的充電槍自動控制鎖止裝置,以解決上述問題。
2、本申請的實施例提供一種充電槍自動控制鎖止裝置,包括:
3、殼體;
4、充電機構,包括按壓組件和鎖鉤,所述按壓組件設于并伸出所述殼體,所述按壓組件接觸所述鎖鉤設置,并能夠驅動所述鎖鉤沿豎直方向移動,用于鎖止充電槍以防止在充電時充電槍脫出;
5、鎖止機構,包括鎖止組件和觸點開關,所述鎖止組件設于并伸出所述殼體,沿豎直方向向下觀察,所述鎖鉤覆蓋所述鎖止組件,用于在車輛充電時,抵擋所述鎖鉤抬起;所述觸點開關設于所述鎖止組件一側,用于在車輛充電完成后,所述鎖止組件與所述觸點開關分離,所述觸點開關控制所述按壓組件移動。
6、在本申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鎖鉤包括充電扣合部和設于所述充電扣合部上的連接部,所述連接部沿其厚度方向貫穿有按壓槽;
7、所述按壓組件包括第一電機和按壓件,所述第一電機設于所述殼體內,所述按壓件一端固定于所述第一電機的驅動軸上,另一端伸出并接觸所述按壓槽,用于在所述第一電機運行時,驅動所述按壓件向下按壓所述連接部。
8、在本申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按壓件包括沿所述第一電機向外依次設置的轉動部、支撐部和按壓部;
9、所述轉動部固定于所述第一電機的驅動軸上,所述按壓部伸出所述殼體并接觸所述按壓槽。
10、在本申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支撐部和所述按壓槽的橫截面積均為圓形;
11、其中,沿豎直方向,所述支撐部的圓心高度低于所述按壓槽的圓心高度,用于在車輛充電完成后,所述第一電機帶動所述按壓件轉動,以將所述鎖鉤沿豎直方向向下壓。
12、在本申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按壓件還包括環(huán)繞設于所述按壓部上的第一限位部;
13、所述殼體開設有與所述第一限位部對應設置的第一限位槽,用于限制按壓件的位置。
14、在本申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鎖鉤還包括擠壓部;
15、所述擠壓部設于所述鎖鉤背離所述連接部的端面上,用于供工作人員按壓。
16、在本申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鎖止組件包括第二電機和設于所述第二電機驅動軸上的鎖止件;
17、所述鎖止件包括自所述第二電機驅動軸向外依次設置的第二轉動部、第二支撐部和鎖止部,所述第二轉動部固定于所述第二電機的驅動軸上,所述鎖止部伸出所述殼體并位于所述鎖鉤下方,用于在車輛充電過程中,止擋所述鎖鉤移動。
18、在本申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轉動部的橫截面積為偏心圓,所述觸點開關設于所述第二轉動部一側,用于在所述鎖止部轉動至抵持所述鎖鉤時,所述第二轉動部接觸所述觸點開關。
19、在本申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鎖鉤開設有正對所述鎖止部的開口,所述鎖止機構還包括解鎖機構;
20、所述解鎖機構包括第一彈性件和解鎖件,所述解鎖件包括滑移部和設于所述滑移部上的解鎖部,所述鎖鉤上貫穿有滑移孔,所述滑移部伸入至所述滑移孔內,所述第一彈性件兩端分別抵持于所述鎖鉤和所述滑移部上,所述滑移部正對所述鎖止部設置。
21、在本申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鎖止裝置還包括下壓開關,所述下壓開關設于所述鎖鉤下表面,用于在所述鎖鉤下壓時,接受并傳遞鎖鉤下壓信號。
22、上述提供的充電槍自動控制鎖止裝置通過按壓裝置、鎖鉤、鎖止組件和觸點開關的配合,從而在鎖鉤插入新能源汽車內并通過充電協(xié)議時,控制鎖止機構鎖住鎖鉤,防止在充電過程中拔出鎖鉤而對車輛及人帶來的損傷。并能在充電完成后,通過鎖止組件與觸點開關的分離,觸點開關控制按壓組件抬起鎖鉤,從而實現(xiàn)新能源汽車全自動上鎖和解鎖的目的。
1.一種充電槍自動控制鎖止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槍自動控制鎖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鎖鉤包括充電扣合部和設于所述充電扣合部上的連接部,所述連接部沿其厚度方向貫穿有按壓槽;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充電槍自動控制鎖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按壓件包括沿所述第一電機向外依次設置的第一轉動部、第一支撐部和按壓部;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充電槍自動控制鎖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部和所述按壓槽的橫截面積均為圓形;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充電槍自動控制鎖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按壓件還包括環(huán)繞設于所述按壓部上的第一限位部;
6.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充電槍自動控制鎖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鎖鉤還包括擠壓部;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槍自動控制鎖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止組件包括第二電機和設于所述第二電機驅動軸上的鎖止件;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充電槍自動控制鎖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轉動部的橫截面積為偏心圓,所述觸點開關設于所述第二轉動部一側,用于在所述鎖止部轉動至抵持所述鎖鉤時,所述第二轉動部接觸所述觸點開關。
9.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充電槍自動控制鎖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鎖鉤開設有正對所述鎖止部的開口,所述鎖止機構還包括解鎖機構;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槍自動控制鎖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止裝置還包括下壓開關,所述下壓開關設于所述鎖鉤下表面,用于在所述鎖鉤下壓時,接受并傳遞鎖鉤下壓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