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制造太陽能電池排列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包括:
分離裝置,被配置為機械接觸太陽能電池的第一表面以將所述太陽能電池分為二或更多個太陽能電池件;以及
固定裝置,被配置為用于機械接觸所述太陽能電池的所述第一表面以在將所述太陽能電池分為所述二或更多個太陽能電池件的同時將所述太陽能電池固定于支撐排列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排列包括被配置為用于支撐所述太陽能電池的第一支撐和被配置為用于支撐所述二或更多個太陽能電池件的至少一個太陽能電池件的第二支撐的至少一者。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被配置為支撐與所述第一表面相對的所述太陽能電池的第二表面。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是被配置為用于將所述太陽能電池運輸至所述分離裝置的第一運輸裝置,且其中所述第二支撐是被配置為用于將所述二或更多個太陽能電池件運輸離開所述分離裝置的第二運輸裝置。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撐相對于所述第一支撐在大體上垂直于所述太陽能電池的所述第一表面的方向中偏移。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被配置為防止所述太陽能電池在大體上平行于所述太陽能電池的所述第一表面的平面中移動。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包括一或多個可旋轉固定單元。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或多個可旋轉固定單元被配置為圍繞大體上平行于所述太陽能電池的所述第一表面的旋轉軸旋轉。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包括附接至所述一或多個可旋轉固定單元的一或多個表面接觸元件,其中所述一或多個表面接觸元件包括彈性材料或由彈性材料制備,所述彈性材料被配置為用于機械接觸所述太陽能電池的所述第一表面。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離裝置包括可移動主體和連接至所述可移動主體的接觸元件,其中所述接觸元件被配置為接觸所述太陽能電池的所述第一表面以將所述太陽能電池分為所述二或更多個太陽能電池件。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另外包括線性致動器,所述線性致動器被配置為用于在大體上垂直于所述太陽能電池的所述第一表面的方向中移動所述可移動主體。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離裝置包括至少一個太陽能電池穿孔裝置,所述太陽能電池穿孔裝置被配置為用于在所述太陽能電池的所述第一表面上提供預定斷裂線。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另外包括對準裝置,所述對準裝置被配置為用于在將所述太陽能電池分為所述二或更多個太陽能電池件之前對準所述太陽能電池。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被配置為機械接觸所述太陽能電池的所述第一表面的第一部分以將所述太陽能電池固定于所述支撐排列處,并且用于機械接觸所述第一表面的第二部分以將所述太陽能電池分為所述二或更多個太陽能電池件。
15.一種用于制造至少一個瓦式太陽能電池排列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tǒng)包括:
如權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
至少一個定位裝置,所述定位裝置被配置為用于將所述二或更多個太陽能電池件定位在支撐裝置上以組裝所述至少一個瓦式太陽能電池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