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具有較高安全性能的新型鋰離子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鋁質殼體、設置于殼體上端部位的蓋板以及密封于所述殼體及蓋板內的電池卷芯與電解液;所述殼體底部開設有與殼體內部儲液體空間連通的注液孔,在所述注液孔部位焊接有起密封作用的鋼珠;所述殼體底部厚度比鋼珠直徑大0.1-0.2mm;該所述殼體的寬度小于25mm;
所述電池卷芯包括正極片、負極片以及設置于正極片和負極片之間的電極隔膜帶;所述正極片包括正極集流體箔片以及焊接于所述正極集流體箔片上的正極極耳;所述負極片包括負極集流體箔片以及焊接于所述負極集流體箔片上的負極極耳;所述電極隔膜帶為表面涂布有氧化鈦微粉涂層的聚乙烯單層隔離膜;且所述氧化鈦微粉涂層的厚度范圍為0.3-0.48μm;
所述負極集流體箔片為平面結構;所述正極集流體箔片上設置有凹凸結構,整體呈褶皺狀;且所述正極集流體箔片的長度大于負極集流體箔片的長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較高安全性能的新型鋰離子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外側設置分別與殼體內部的正極極耳和負極極耳對應設置的正極柱以及負極鎳片;
還包括設置于蓋板內側的絕緣橡膠層以及正極導電板層和負極導電板層;所述絕緣橡膠層位于蓋板與導電板層之間;且絕緣橡膠層中間部位向下延伸將正極導電板層和負極導電板層隔離開;所述正極極耳與正極導電板層連接,正極導電板層與正極柱連接;所述負極極耳與負極導電板層連接,負極導電板層與負極鎳片電性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具有較高安全性能的新型鋰離子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正極集流體箔片上開設有若干個矩陣式設置的通孔,且正極集流體箔片的兩面都涂覆有正極活性材料;所述通孔的空隙率為30-40%,且通孔的直徑范圍為0.5-1mm。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具有較高安全性能的新型鋰離子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極集流體箔片的厚度范圍為5-25μm;負極集流體箔片的厚度范圍為35-40μm。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較高安全性能的新型鋰離子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負極集流體箔片的兩個表面電鍍厚度范圍為0.45-0.55mm的金屬鋰層。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較高安全性能的新型鋰離子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解液為六氟磷酸鋰LiPF6。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具有較高安全性能的新型鋰離子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極集流體箔片包括金屬鋁箔以及石墨烯涂層;該石墨烯涂層設置于金屬箔表面。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具有較高安全性能的新型鋰離子電池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石墨烯涂層的厚度范圍為0.5-3μ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