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碟片卡匣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碟片卡匣,特別涉及一種用以容置一個光信息儲存媒體的碟片卡匣。
背景技術:
由于數字多媒體的高度發(fā)展,對光信息儲存媒體容量的要求也相對加大,故除了市場銷售的光信息儲存媒體外,近期更有高容量光信息儲存媒體,藍光光盤(Blue-ray Disc,BD)成為業(yè)界的主要目光焦點。
藍光光盤的厚度主要由1.1mm的基板與0.1mm的覆蓋層所構成。所以當藍光光盤受到指紋、刮痕或塵埃等外來損害時,則會對藍光光盤的讀寫品質帶來嚴重影響。故通常會將藍光光盤外罩一個碟片卡匣,用以保護藍光光盤,在讀寫藍光光盤時,將碟片卡匣與其一起放入光驅中。
公知技術中,碟片卡匣的尺寸規(guī)格大致相同,如圖1所示,碟片卡匣1由上蓋11與下蓋12接合而成,再利用鎖合組件13從下蓋12的背面121鎖合,以固定藍光光盤B。另一種形式,如圖2所示,在碟片卡匣2使上蓋21與下蓋22相互連接,將上蓋21與下蓋22接觸部分23以黏性材質封死。這些方式的目的皆為保護、固定藍光光盤B(如圖1與圖2所示)。由此可知,公知技術的碟片卡匣設計方式,不是不易取出藍光光盤B,就是將藍光光盤B封死于卡匣中,故消費者需連同碟片卡匣一起購買。這樣,碟片卡匣或藍光光盤B其中一樣損壞時,則必須利用破壞性方式將藍光光盤B取出,或只好整個碟片卡匣都報廢。如此一來不但會提高消費者的使用成本,更會因為不能重復利用碟片卡匣而造成原物料的浪費。
因此,如何發(fā)展一種碟片卡匣,在藍光光盤損壞時,不需要破壞碟片卡匣即可更換藍光光盤,以降低消費者的使用成本,實為一項重要課題。
發(fā)明內容
鑒于上述課題,本發(fā)明的目的為提供一種可重復使用的碟片卡匣。
這樣,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依據本發(fā)明的碟片卡匣,其用以容置一個光信息儲存媒體。而碟片卡匣包含蓋體和承載體。其中,蓋體突設第一接合部,而承載體則具有容置空間及第二接合部,當第一接合部與第二接合部在容置空間中相接合,從而使蓋體與承載體相互連結。
綜上所述,依據本發(fā)明的碟片卡匣,與公知技術相比,利用蓋體的第一接合部與承載體的第二接合部接合,使蓋體與承載體能緊密結合,以保護光信息儲存媒體不受損壞。而使用者又在不破壞碟片卡匣情形下,即能輕易將蓋體與承載體分離。如此,在換取光信息儲存媒體時,就不會破壞碟片卡匣及光信息儲存媒體,還可實現(xiàn)重復利用碟片卡匣的目的,并降低消費者使用成本,并減少原物料的浪費。
圖1為顯示常規(guī)碟片卡匣的一個示意圖;圖2為顯示常規(guī)碟片卡匣的一個示意圖;圖3為顯示依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碟片卡匣的一個分解示意圖;圖4為顯示依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碟片卡匣的一個剖面示意圖;圖5為顯示依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碟片卡匣的一個剖面示意圖;圖6為顯示依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碟片卡匣的一個俯視示意圖;以及圖7為顯示依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碟片卡匣的蓋體與承載體相連結的一個示意圖。
組件符號說明1碟片卡匣11 上蓋12 下蓋121 背面13 鎖合組件2碟片卡匣
21上蓋22下蓋23接觸部分3 碟片卡匣31蓋體311 第一接合部3111 第一螺紋3112 第一凸部3113 第一擋板312 凹槽32承載體321 容置空間322 第二接合部3221 第二螺紋3222 第二凸部3223 第二擋板323 開口324 開關部325 遮板326 旋轉輪B 光信息儲存媒體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參照相關附圖,說明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碟片卡匣,其中相同的組件將以相同的參照符號加以說明。
請參照圖3所示,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碟片卡匣3,其用以容置一個光信息儲存媒體B。而此碟片卡匣3則包含蓋體31以及承載體32。在本實施例中的光信息儲存媒體B的類型并無限制,在此以一個藍光光盤為例。又,碟片卡匣3的材質也無限制,可以為塑料或壓克力。
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中的碟片卡匣3,請再參照圖3所示,蓋體31突設有第一接合部311,以及具有至少一個凹槽312。此凹槽312設置于蓋體31上,這樣使用者的手可利用凹槽312轉動、拿取或放置蓋體31。
再請參照圖3所示,本實施例中的碟片卡匣3的承載體32則具有容置空間321及第二接合部322。而當第一接合部311與第二接合部322在容置空間321中相接合時,則可使蓋體31與承載體32相連結。而承載體32還具有開口323,此開口323位于相對于蓋體31的承載體32的一個邊緣。
另外,請再參照圖3所示,在本實施例中的承載體32還包含開關部324、遮板325以及旋轉輪326。其中,遮板325設置于開關部324上,平時則由開關部324控制遮板325于關閉狀態(tài)。旋轉輪326則設置于遮板325上,而光信息儲存媒體B則設置于旋轉輪326上。當讀寫光信息儲存媒體B時,開關部打開,使得旋轉輪326在轉動時帶動并打開遮板325,而碟機則可透過開口323來讀取光信息儲存媒體B的內容信息。
在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中,第一接合部311與第二接合部322可相互螺設、卡抵或卡設。
請參照圖4所示,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中的碟片卡匣3,其中的第一接合部311具有第一螺紋3111,而第二接合部322則具有第二螺紋3221。而當第一螺紋3111與第二螺紋3221相互螺設時,使得蓋體31與承載體32相互連結。在本實施例中的第一螺紋3111與第二螺紋3221分別為一個公螺紋與一個母螺紋,或分別為一個母螺紋與一個公螺紋。
當使用者手放于凹槽312時,則可轉動蓋體31,使蓋體31與承載體32相互旋緊或是旋開。如此不僅可固定、保護光信息儲存媒體B,使用者還可輕易旋開蓋體31以換取光信息儲存媒體B。
請參照圖5所示,在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碟片卡匣3中,第一接合部311具有至少一個第一凸部3112,而第二接合部322則具有多個第二凸部3222。在本實施例中,請參照圖6所示,當第一凸部3112與這些第二凸部3222相互卡設時,可使蓋體31與承載體32相互連結。其中,第二凸部3222的排列方式并無限制,其第二凸部3222與另一第二凸部3222可相互連續(xù)排列或之間具有一個固定間隙。
請再參照圖5所示,本實施例中,第一接合部311還具有至少一個第一擋板3113,而第二接合部322則具有至少一個第二擋板3223。而當第一凸部3112與第二凸部3222相互卡設時,則各第二擋板3223則分別迭合于各第一擋板3113上,使得蓋體31與承載體32能緊密結合,避免蓋體31與承載體32上下分離,以保護光信息儲存媒體B。請同時參照圖6與圖7所示,而第一擋板3113設置于蓋體31上的位置與第二擋板3223設置承載體32上的位置皆無限制,在此則以各第一擋板3113設置于各第一凸部3112上,且各第二擋板3223設置于各第二凸部3222上為例。
使用者手放于蓋體31的凹槽312,可將蓋體31的第一接合部311與承載體32的第二接合部322接合。再利用第一凸部3112沿順或逆時針方向與第二凸部3222相互卡設,使得第二擋板3223迭合于第一擋板3113上。不僅使蓋體31與承載體32左右相互固定,更使蓋體31與承載體32不能上下分離,如此可固定、保護光信息儲存媒體B。使用者也可輕易將蓋體31旋開,以換取光信息儲存媒體B。
綜上所述,依據本發(fā)明的碟片卡匣,與公知技術相比,利用蓋體的第一接合部與承載體的第二接合部接合,使蓋體與承載體能緊密結合,以保護光信息儲存媒體不受損壞。而使用者又在不破壞碟片卡匣情形下,輕易將蓋體與承載體分離。如此,在換取光信息儲存媒體時,就不會破壞碟片卡匣及光信息儲存媒體,還可實現(xiàn)重復利用碟片卡匣的目的,并降低消費者使用成本,并減少原物料的浪費。
以上所述僅為舉例性,而非限制性。任何未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與范疇,而對其進行的等效修改或變更,均應包含于所附的權利要求中。
權利要求
1.一種碟片卡匣,用以容置一個光信息儲存媒體,該碟片卡匣包含蓋體,其突設有第一接合部;以及承載體,其具有容置空間及第二接合部,該第一接合部與該第二接合部在該容置空間中相接合,從而使該蓋體與該承載體相連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碟片卡匣,其材質為塑料或壓克力。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該蓋體還具有至少一個凹槽,該凹槽設置于該蓋體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該第一接合部與該第二接合部相互螺設、卡抵或卡設。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該第一接合部具有第一螺紋,該第二接合部具有第二螺紋,該第一螺紋與該第二螺紋相互螺設。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該第一接合部具有至少一個第一凸部,該第二接合部具有多個第二凸部,該第一凸部與這些第二凸部相互卡設。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這些第二凸部相互連續(xù)排列。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這些第二凸部之間具有一個固定間隙。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該第一接合部具有至少一個第一擋板,該第二接合部具有至少一個第二擋板,當該第一凸部與這些第二凸部相互卡設時,該第二擋板分別迭合于該第一擋板上。
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該第一接合部具有至少一個第一擋板,該第二接合部具有至少一個第二擋板,各該第一擋板設置于這些第一凸部上,且各該第二擋板設置于各該第二凸部上。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該承載體還具有開口,該開口位于相對于該蓋體的該承載體的一個邊緣。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該承載體包含開關部;遮板,其設置于該開關部;以及轉輪,其設置于該遮板。
全文摘要
一種碟片卡匣,用以容置一個光信息儲存媒體。該碟片卡匣包含蓋體以及承載體。其中,蓋體突設有第一接合部,而承載體則具有容置空間及第二接合部。第一接合部與第二接合部在容置空間中相接合,從而使蓋體與承載體相連結。
文檔編號G11B23/04GK1941146SQ20051010801
公開日2007年4月4日 申請日期2005年9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9月29日
發(fā)明者高意清, 趙賢文 申請人: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