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實現資金自動劃轉的注冊與劃轉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屬于信息管理技術領域,尤其涉及用戶帳戶管理。
【背景技術】
[0002]現有互聯(lián)網購物應用都涉及用戶帳戶管理和余額管理,其技術都是基于平臺的。所謂基于平臺,實質上是基于服務器。為了驗證用戶的合法性,現有平臺都需要用戶注冊,即由用戶在服務器上設置用戶名和登陸密碼。而且,如果用戶需要在不同的平臺上登陸,就需要該用戶事先在不同的平臺上都一一進行注冊。
[0003]注冊的目的是使用戶在平臺上具有合法的“寫”權力,表現為產生一條購物記錄。如果平臺允許用戶不注冊即具有“寫”權力,則平臺的風險將是巨大的。比如,黑客可以借此機會往平臺上“寫”入大量數據,從而實現對平臺的攻擊。購買飛機票、火車票、汽車票,通過“購票機”識別身份證購票,與通過“購票平臺”輸入身份證號購票不同,前者是專有設備不存在黑客攻擊問題,后者是通用設備,任何人都可以通過該平臺購票。對于“購票平臺”而言,服務器端無法區(qū)分購票信息是來自購票人的輸入,還是來自黑客的偽造。這樣,在“購票平臺”上購票就必須要求購票人事先注冊。
[0004]由于互聯(lián)網購物應用必然涉及支付,因此,用戶除了在“應用平臺”上注冊外,還必須在一個可以實現支付的“支付平臺”上注冊,比如銀行或第三方支付等,以實現自己的資金能轉移到“應用平臺”上。將“支付平臺”的資金轉移到“應用平臺”,一般的做法是:
1、用戶登陸“應用平臺”,選擇商品,產生訂單;“應用平臺”將用戶訂單發(fā)送給“支付平臺”;用戶登陸“支付平臺”,同意支付該訂單;“支付平臺”將用戶已“同意支付該訂單”信息回送給“應用平臺”;“應用平臺”向用戶發(fā)出商品。
[0005]2、為了方便,“應用平臺”也可以要求用戶將“支付平臺”的資金先轉移到“應用平臺”,使“應用平臺”具有余額。實質上,用戶將“支付平臺”的資金轉移到“應用平臺”也存在用戶在“支付平臺”的登陸。
[0006]這里的問題是:
1、不論是上述做法1,還是上述做法2,要完成“購物”行為,都需要用戶分別在“應用平臺”和“支付平臺”登陸。
[0007]2、由于一個“支付平臺”往往對應多個“應用平臺”,用戶不可能將“支付平臺”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默認給各“應用平臺”。這樣,各“應用平臺”在用戶選擇商品后就不能做到自動從“支付平臺”劃轉資金,而使得支付不具有實時性。
[0008]現實生活中,購買飛機票、火車票、汽車票等需要與身份證號關聯(lián),停車需要與車牌號關聯(lián),購物需要與快遞號關聯(lián)或面對面交接,即,在商品不可抵賴(飛機票、火車票、汽車票等被出票,車牌號關聯(lián)的停車發(fā)生,快遞單被簽收,面對面交接有視頻可考),用戶身份不可抵賴的前提下,用戶有理由需要從“應用平臺”選擇商品后自動從“支付平臺”劃轉資金的,以減少不必要的操作。
【發(fā)明內容】
[0009]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注冊于資金劃轉都是針對手機程序。
[0010]可實現資金自動劃轉的注冊方法,針對手機程序,程序屬于應用平臺,其特征是:涉及可存儲資金并允許劃出的支付平臺,涉及可陳列商品的應用平臺,支付平臺與應用平臺具有數據交互關系;用戶通過用戶名唯一標識,在支付平臺和應用平臺上使用相同的用戶名;用戶在應用平臺上購買商品需要從支付平臺上劃轉資金;步驟是:
(1)用戶通過程序將用戶名和密碼發(fā)送給支付平臺;
(2)支付平臺完成用戶注冊;
(3)支付平臺將用戶發(fā)送的用戶名和密碼轉發(fā)給應用平臺;
(4)應用平臺完成用戶注冊;
其中,步驟(2)和步驟(3)在時序上是可以交換的,并且,步驟(2)與步驟(4)也不存在時序上的先后性。
[0011]特別地,用戶名可以是手機號。
[0012]可實現資金自動劃轉的劃轉方法,針對手機程序,程序屬于應用平臺,其特征是:涉及可存儲資金并允許劃出的支付平臺,涉及可陳列商品的應用平臺,支付平臺與應用平臺具有數據交互關系;用戶通過用戶名唯一標識,在支付平臺和應用平臺上使用相同的用戶名;用戶在應用平臺上購買商品需要從支付平臺上劃轉資金;步驟是:
(O用戶通過程序在應用平臺上選擇并確定商品;
(2)程序向支付平臺發(fā)起支付請求;
(3)支付平臺在用戶資金足夠時向程序返回同意支付并繼續(xù)后續(xù)步驟,否則向程序返回不同意支付并結束;
(4)程序向應用平臺轉發(fā)同意支付信息,同意支付信息至少包括本次商品銷售標識與本次支付密匙;
(5)應用平臺驗證本次支付密匙,相符則向用戶交付商品并繼續(xù)后續(xù)步驟,否則終止本次銷售并結束;
(6)應用平臺攜帶同意支付信息向支付平臺進行資金結算;
所述商品,其特征是:與資金具有等價關系;且可通過獨立的人、物或憑證核實是否已由應用平臺向用戶交付。
[0013]所述同意支付信息,還可以包括本次商品銷售時間、商品分類、購買數量、單價等。
[0014]對于“用戶通過程序在應用平臺上選擇并確定商品”,這里,程序需要先登陸,即校驗用戶名和密碼,這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所公知的。
[0015]同理,對于“程序向支付平臺發(fā)起支付請求”,支付平臺“向程序返回同意支付”或“向程序返回不同意支付”,這里,支付平臺需要核實用戶的身份,即校驗用戶名和密碼。這些也都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所公知的。
[0016]至于,本發(fā)明技術方案所述“本次支付密匙”,
1、是支付平臺產生,可由應用平臺驗證;
2、在“應用平臺攜帶同意支付信息向支付平臺進行資金結算”時,該同意支付信息所包括的“本次支付密匙”也同樣可由支付平臺驗證;
3、本發(fā)明技術方案所述“支付平臺與應用平臺具有數據交互關系”本身已說明應用平臺在支付平臺上存儲有密碼,“本次支付密匙”可以是包含該密碼的混合加密等,因此,對于由應用平臺向支付平臺交互的數據,支付平臺是可以有技術機制進行驗證的。
[0017]所有這些,包括本發(fā)明技術方案沒有提及的等同技術機制,都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所公知的,無需贅述。
[0018]需要說明的是,用戶單獨在支付平臺上注冊、登陸,用戶單獨在支付平臺上充值或委托支付平臺扣款,均由支付平臺獨立完成,與應用平臺無關,也與本發(fā)明所述技術方案無關。
[0019]使用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有益技術效果是:
一、注冊是同時進行支付平臺與應用平臺的注冊,將支付平臺與應用平臺通過相同的用戶標識關聯(lián);
二、用戶選擇并確定商品后,可實現自動、實時扣款,克服了在現有技術下支付需要登陸支付平臺,無法做到自動、實時的不足,能減少不必要的操作,給用戶帶來方便。
[0020]
具體實施例
[0021]購買飛機票的情形,用戶在程序中選擇并確定某航班后,程序會自動、實時連接支付平臺。如果用戶在支付平臺上的余額足夠則返回同意支付信息,程序則顯示購買成功,否貝1J,提示用戶余額不足。這就克服了傳統(tǒng)的購買飛機票方式需要轉向支付平臺登陸以確認支付的復雜操作,能給用戶帶來方便。
[0022]特別地,對于停車場停車收費,程序屬于停車場時,程序可以通過停車場識別車牌號獲知車主(用戶)駕車駛入停車場,并自動開始計費。對于停車費用支付,按照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程序可在停車費用產生時,自動、實時請求支付平臺支付。這種支付可以是動態(tài)的,即每進入一個收費時段,產生新的停車費用,程序都可以重復向支付平臺請求。而不是不斷要求車主(用戶)登陸支付平臺轉賬,給車主(用戶)帶來不方便。
【主權項】
1.可實現資金自動劃轉的注冊方法,針對手機程序,程序屬于應用平臺,其特征是:涉及可存儲資金并允許劃出的支付平臺,涉及可陳列商品的應用平臺,支付平臺與應用平臺具有數據交互關系;用戶通過用戶名唯一標識,在支付平臺和應用平臺上使用相同的用戶名;用戶在應用平臺上購買商品需要從支付平臺上劃轉資金;步驟是: (1)用戶通過程序將用戶名和密碼發(fā)送給支付平臺; (2)支付平臺完成用戶注冊; (3)支付平臺將用戶發(fā)送的用戶名和密碼轉發(fā)給應用平臺; (4)應用平臺完成用戶注冊; 其中,步驟(2)和步驟(3)在時序上是可以交換的,并且,步驟(2)與步驟(4)也不存在時序上的先后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可實現資金自動劃轉的注冊方法,其特征是:用戶名采用手機號。
3.可實現資金自動劃轉的劃轉方法,針對手機程序,程序屬于應用平臺,其特征是:涉及可存儲資金并允許劃出的支付平臺,涉及可陳列商品的應用平臺,支付平臺與應用平臺具有數據交互關系;用戶通過用戶名唯一標識,在支付平臺和應用平臺上使用相同的用戶名;用戶在應用平臺上購買商品需要從支付平臺上劃轉資金;步驟是: (O用戶通過程序在應用平臺上選擇并確定商品; (2)程序向支付平臺發(fā)起支付請求; (3)支付平臺在用戶資金足夠時向程序返回同意支付并繼續(xù)后續(xù)步驟,否則向程序返回不同意支付并結束; (4)程序向應用平臺轉發(fā)同意支付信息,同意支付信息至少包括本次商品銷售標識與本次支付密匙; (5)應用平臺驗證本次支付密匙,相符則向用戶交付商品并繼續(xù)后續(xù)步驟,否則終止本次銷售并結束; (6)應用平臺攜帶同意支付信息向支付平臺進行資金結算; 所述商品,其特征是:與資金具有等價關系;且可通過獨立的人、物或憑證核實是否已由應用平臺向用戶交付。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可實現資金自動劃轉的劃轉方法,其特征是:步驟(4)涉及的本次支付密匙,是包含了應用平臺在支付平臺上存儲密碼的混合加密密碼,可由應用平臺驗證,在步驟(6)“應用平臺攜帶同意支付信息向支付平臺進行資金結算”時,該同意支付信息所包括的“本次支付密匙”也同樣可由支付平臺驗證。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可實現資金自動劃轉的劃轉方法,其特征是:同意支付信息,還可以包括本次商品銷售時間、商品分類、購買數量、單價等。
【專利摘要】可實現資金自動劃轉的注冊與劃轉方法,包括:可實現資金自動劃轉的注冊方法和可實現資金自動劃轉的劃轉方法,都是針對手機程序。注冊方法是同時在應用平臺和支付平臺注冊,目的是將支付平臺與應用平臺通過相同的用戶標識關聯(lián);劃轉方法是在應用平臺上選擇并確定商品時由程序自動、實時向支付平臺請求支付,以克服在現有技術下支付需要登陸支付平臺,無法做到自動、實時的不足,能減少不必要的操作,給用戶帶來方便。
【IPC分類】G06Q20-12, G06Q20-40
【公開號】CN104835034
【申請?zhí)枴緾N201510303513
【發(fā)明人】張忠義
【申請人】張忠義
【公開日】2015年8月12日
【申請日】201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