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移動終端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基于人臉識別的終端用戶界面切換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移動終端設備的發(fā)展,手機和pad等電子設備已經(jīng)是家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兒童作為家庭的主體接觸到電子設備的頻率非常高。兒童的模仿學習能力特別強,2歲的兒童就可以根據(jù)你的操作學會如何解鎖手機,如何點開游戲并自己玩各類簡單游戲,與此同時,兒童的視力也是父母擔心的重點問題。
目前市場的手機有些定義了一些兒童模式,都是需要家長進入手機設置或者其他位置點擊兒童模式才可以實現(xiàn)的,但是家里有兒童的都知道,兒童搶到手機可以自行解鎖,他會根據(jù)你的操作學會如何設置或者解除兒童模式,并知道是你有意切換手機桌面使得他們找不到對應的游戲而憤怒大哭。
另外一個問題是,現(xiàn)在的手機更新?lián)Q代太快,我們經(jīng)常將舊手機送給父母或者已經(jīng)上學的子女接著用,但是上了年紀的父母對于年輕人常用的復雜界面不能完全適應而難以完整掌握和熟練操作,未成年子女難以抵御手機游戲的誘惑。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為解決目前以手機為代表的智能終端的兒童界面應用模式由人工操作啟動,兒童可輕易學會解除兒童模式進入成人應用模式,對兒童的身心保護形同虛設;且沒有針對老人的界面應用模式,老人不能適應復雜的使用界面,用戶體驗效果差的技術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基于人臉識別的終端用戶界面切換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使用者點亮終端屏幕后,終端的前置攝像頭拍攝使用者的面部圖像;在終端內預設和前置攝像頭;
(2)終端內的人臉識別模塊對拍攝的面部圖像進行分析,判斷使用者所處的年齡階段;
(3)根據(jù)使用者所處的年齡階段,終端自動啟動對應于所述年齡階段的應用模式界面。
進一步地,步驟(3)中所述應用模式界面包括成人應用模式界面、兒童應用模式界面和老人應用模式界面。
進一步地,所述步驟(3)中,終端首先將所述年齡階段傳送至應用框架層,再傳給桌面啟動器,由所述桌面啟動器啟動相應的應用界面模式。
進一步地,在終端屏幕持續(xù)點亮過程中,所述前置攝像頭按預設周期持續(xù)拍攝使用者面部圖像,并重復所述步驟(2)和(3)。
本發(fā)明解決了現(xiàn)有方案中各個應用模式都存在不足并且無法整合的情況,用智能人臉識別方法來分析用戶年齡段,對于不同年齡段提供不同的用戶界面,兒童使用者對應兒童應用模式界面,隱藏游戲APP和一些兒童無法理解的APP,只留下允許兒童使用的APP應用;老人用戶對應老人應用模式界面,界面中可以選擇顯示老人常用的APP,并擴大界面的布局,方便老人使用;本發(fā)明解決了兒童玩大人手機無節(jié)制的問題,保護了兒童的身心健康,同時解決了老年人拿到智能手機不會使用和使用不便的問題,可以隨著人物的不同而智能地進行界面的切換,用戶體驗效果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實施流程圖;
圖2為本發(fā)明另一個實施例的實施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現(xiàn)在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發(fā)明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發(fā)明有關的構成,且其不應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的基于人臉識別的終端用戶界面切換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a.用戶在解鎖手機前點亮屏幕準備解鎖;
b.人臉識別模塊代碼控制前置攝像頭拍攝手機用戶的面部圖像;
c.人臉識別模塊對于用戶面部圖像進行年齡分析;
d.年齡大概分解為老年人、成年人、兒童三個年齡段;
e.把分析結果傳送給framework層(應用框架層)代碼;
f.再傳送給launcher模塊(桌面啟動器)進行分析處理,最后啟動顯示對應于分析出的年齡段的應用界面圖像,如果使用者是一個老人就顯示老人用戶界面,如果是成年人就顯示成年人界面,如果是兒童在玩手機則直接進入兒童界面。
實施例2
如圖2所示,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在進入待機界面后,前置攝像頭會定時周期性地拍攝用戶面部圖像,傳送給人臉識別模塊進行分析,如果對比解鎖進入待機的人物面部圖像,發(fā)現(xiàn)人物出現(xiàn)變化,則進行模式判斷切換,這種情況是考慮到,手機在點亮的時候直接轉給另外一個人使用的情況,如果點亮解鎖的時候是成年人,而后面的人物面部圖像切換為老人,那么界面會提示轉換為老人界面;如果點亮解鎖的時候是成年人,后面的人物面部圖像切換為老人+成年人,那么界面會提示轉換為老人界面;如果點亮解鎖的時候是成年人,后面的人物面部圖像切換為兒童,那么界面會提示轉換為兒童界面;如果點亮解鎖的時候是成年人,后面的人物面部圖像切換為成年人+兒童,那么界面會提示轉換為兒童界面。
以上述依據(jù)本發(fā)明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發(fā)明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發(fā)明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jù)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